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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公文发文机关标识

综合 2020-04-07 17: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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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标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红头”,它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下面爱看美文网为大家介绍如何写公文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标准》规定:发文机关标识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一般应使用“小标宋”字体。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在民族自治的地方,发文机关标识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刷。对于三种特定的行政公文,《标准》规定①信函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②令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组成。③会议纪要可由“××××会议纪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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