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决定标题的格式
综合 2020-04-07 14:00:09
决定标题的写作根据发布方式的不同而分为两类,下面爱看美文网为大家介绍公文中决定标题的格式。
(1)完整式。
常见的是通过报刊下发的普发性决定,这类决定,由于没有文头而要求完整式标题。其写作通式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而且要求把成文日期即会议通过或领导签发此项决定的日期放于标题之下,一般外用小括号括住。(2)省略式。
由正式文头下达的决定,为避免重复,标题一般采用省略发文机关,只写事由和文种。其写作通式是:事由+文种如《关于表彰全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这类决定的发文机关和日期均要签于正文后。标题中有时可在事由部分加书名号,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但标题中不得使用其他标点符号。如果是会议通过的决定,要在标题下注明通过时间和会议名称,外面用括号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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