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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哪里 故乡就在哪里(追故乡的人)书评

评书大全 2019-12-11 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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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重读熊培云的摄影图文集《追故乡的人》,心间腾起细密且温软的感受,十分之美好。

那些从他的镜头里显影的黑白相片,带着久远的、陌生而又熟悉的气息,窜进追踪乡愁的鼻孔,并在他那极简的字里行间,发酵出沁人的纯朴滋味。

也便忍不住一边读一边拿笔大段大段地划上,转而仍觉不够过瘾,还要摘下来放入口中,咬在唇齿之间反复咀嚼与品会,长久回味无穷。

——图片均来自网络——

熊培云的文字,很有他独特的个人风格,一如上文所说,是极简的。然这“简”,却又绝非“简单”的“简”那么简单。而这一点,其实无需我赘言,只要去亲自读上一读,便会明白。

比如他写故乡的人、事、物,观察眼光精准且独到,通过简短数语、剥去修辞,便能以一种最原始而素朴的描写形态,巧妙捕捉其中饶富意味的那个部分——

“有一天,我带着相机去小时候曾经放过牛的地方。那里已经林深草密。偶尔还能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草根深处,让我畏惧。” “乡村是一道道通往天空的山坡。没有那些杂草丛生的山坡,我不仅难以偎依地球,而且真的无法抵达天空了。” “尤其是在夏日,看树影婆娑,风吹稻浪,心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有故乡而无自己的土地,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诞的事情了。” “又累又热的时候,我会和父母坐在稻田边的古树根上休息。那棵古树俊秀挺拔,枝繁叶茂。十年前被树贩子挖走后,我的伤心至今仍未平复。那是祖母过世以后,我最难承受的一次生离死别。当古树带着它的过去消失后,我一度觉得自己在这个故乡已经没有了未来。” “然而由于施工管理不到位,只过了几年,许多路面已经破败不堪。倒是那块功德碑至今完好无损,就好像历史已经作古,但历史书还在。” “如果相信万物有灵,人类一定是辜负了狗的忠诚的……小时候我见过村里人把打死的狗挂在远离地面的树上,因为狗属于土命,接上地气就能复活。” “如今的山上林木茂密,却很少再见樵夫。村里人抱怨说,山上柴火越来越多,没有人砍了,映山红开得再也不如从前漫山遍野地艳丽了。” “在昏暗的年代里,头顶的星河总是显得格外灿烂……我喜欢那种空空荡荡的荒凉……在老家的天上,我更愿意看到的是古老的宇宙、闪亮的星河,而现在它都被那些城市的幻象占领了。” “我的祖父母葬在村后的几棵大树下,我曾经在不同季节为这些大树拍下照片。我时常觉得祖父母的灵魂与这些大树有关。它们会看着我几时走出这个村庄,知道我多久没有回去。”

又比如他写远离故乡时的想、惦、念,思维细腻而敏感,同样只动用精简言辞、毫无矫饰,却能以一种最纯粹而真挚的方式淋漓呈现其中甚是动人的那些情绪——

“无论将故乡拓展得多么广阔,我永远是故乡的囚徒。” “我相信我的故乡,就是我走过的道路,以及我所持久关注的人与世界之命运。” “没有永恒的荒野,故乡就会渐渐丢掉灵魂,正如大地失去星空。” “那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棵考上大学的树。和这些被削枝去杈的树的命运一样,我当年也是被时代的巨浪连根拔起,冲进了城市,待漂浮不动了,就在一个角落里扎下根来。” “夏天的夜晚,我时常独自躺在老家的屋顶上。我心里塞满了太多的东西,再也装不下童年时的灿烂星河了。” “活在故乡,你可能只是一个盆栽。为此,你必须经历一次次换盆,直到真正找到能够容纳你浩瀚生命的土地,属于你并能够见证你勇敢的战场。” “如今村子里的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只有到了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他们不再像我小时候那样骑牛远征,熟悉家乡的地理,也不会像我那样熟记山里野果的名字,知道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东西不能吃。而我总觉得,在山里找寻食物,是我年少时的最大的幸运。它不仅让我熟悉了自己的故乡,也触摸到了大自然给予人类的恩情,并因此心怀感激。” “从故乡到世界,又从世界到故乡。有时候我会想,我们这辈子的很多得失与寻找,无外乎前半生找后半生,后半生找前半生。寻寻觅觅,寻到的与要寻的都只是半生缘。” “如今我住在城里,已经听不到鸡的叫声了。平时听得最多的是看家护院的狗的叫声。那些狗种类繁多,有的甚至还穿着衣服,都是我年少时不曾见过的。” “过年回家,是中国人一年一度的情感役,谁也逃脱不了。” “我当年去巴黎读书的最大收获是在地理上远离了中国,在时间上找回了自己。” “故乡永远处在明暗之间,它会一直告诉你自己曾经从哪里来,但永远不会告诉你应该到哪里去……我不愿意自己沉迷于在空间上寻找过去,我愿意自己能够在时间上寻找未来。” “没有永恒,只有存在。所有人的故乡都在沦陷,每代人都有自己的伤逝……世界所有繁华,想来都不过是一掬细沙……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将随风而逝,包括风。” “苍天在上。尽管我一直在仰望中生活,但我从来不敢轻视农民在田间地头的劳作。而且我也不想脱离这片土地,我怕如果那样,我就变成只知天高而不知地厚了。” “感谢上苍,让我生于穷乡僻壤,可以远离浮华,接近生活的本质。”

再比如他抒写凝视当下的观、思、析,角度客观而精妙,仍旧是言简意赅、去尽修饰,转而以一种最赤裸而直截的姿态和盘托出其中触及人心的那些悲悯——

“发展必然来带毁灭吗?这事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在欧美,经常见到一两百年前的房子。那些国家无一不经历了高速发展阶段,但并没有因为时代的变迁将过去的一切推倒重来。在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时代的浪潮推搡着每个人朝前走,仿佛保守就是愚昧,不改变就是落后。就这样,每个人都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并且在你追我赶的过程中扔掉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人生常有的一种失落是,你原以为能够永恒的东西,在你的眼里慢慢被磨蚀,而你也从最初的无能为力变得无动于衷。” “一种叫物欲症的传染病在蔓延。我知道我所生活的时代病了。在这里,物质的旗帜已经插上了精神的高坡。除了贪婪与不知节制,已不再有什么堪称永恒的东西了。” “大自然是人类最早也是最后的粮仓,而我们却没有善待它,以至于今日许多地方都变得山穷水尽了。” “人是半个上帝,他不能像上帝一样创造物质的世界,但是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为万物赋予意义,是我们拓展自我、接纳世界的一种方式。我们不愿否定自己爱过的东西、恋人或者故乡,也是因为他们都变成了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记忆与产权无关,它是我不需要任何认证却可以真正拥有的东西……一个人只有经过一次逃难或者远足,才知道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和所有人一样,有朝一日我必须离开这个世界。我知道,我能够带上的唯一行李,也只是一点点苦时行乐的人生回忆罢了。” “竞争心有时候会毁坏人……人在世上,最该争回的是自己,之于那些症浮世浮名的事情,就算你曾经深陷其中,想不做了就不做了。” “中国人的生存哲学太丰富了,但从骨子里说每个人都是个人主义的。他们追求的或许从来不是彼岸的大天堂,而是此岸的小天堂。而且,在每个人活着的时候就经历着这样的生死轮回……中国人追求的自由常常是一种审时度势后的自如……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总是强于改造环境的能力,他们目的明确同时又留给自己一幅幅模糊的面孔。” “那一天,我彻底明白了一件事情。出不出家对我而言不应该成为问题,我注定要在芸芸众生中修行。我愿以人间的这点苦乐引领我生存的意义,也尊重人间的意义。我的俗世与我的文字一样,都是我要低头经过的庙宇。” “我像所有人一样劝慰自己——你知道那棵白果树都快要死了,那么所有的枝条就都将是死亡的一部分。而现在既然有机会让它们部分存活,那就能救多少就救多少吧。”

由此可见,熊培云笔下文字的“简”,不是简单,而是简练,是简朴;更不是一味追求刻意的精简,而是化繁为简,再反过来以简驭繁。

这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文字运用做最小化的减法,更不是别出心裁地反其道行之,而是必须坐拥丰富的阅历与经验,并依托长期的日积月累的书写训练方能抵达的写作境地。

同时,还得拥有一颗慈悲的心脏,一具饱满的灵魂,以及一整套敏锐细腻的知觉感官体系,才能透过表象析出内质,继而精准地将所见化作所想,呈于纸上。

而这,对于写作者而言,往往是最难。

所幸,熊培云做到了。

希望有朝一日,我亦能够抵达。

至于说,书中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乡愁,流浪世界的灵魂与作者内心之所向,以及那双深知故乡追不得却依然不停歇去追逐的脚步,看上去是熊培云一个人的,却其实是所有人的。

我们,都是,故乡的囚徒。

而熊培云以他个人之见地,透过本书提出了有别于其他抒写乡愁的文字的观点,那就是——故乡其实是追不到的,也不必追。因为,抛下传统地理的局限,无论从时间延伸的宽度,还是思维存在的深度,去探讨乃至定义“故乡”,它都是无边界的。可以是彼时,可以是此刻,也可以是未来;可以是出身之地,可以是遥远之处,更可以是无垠之世界。追故乡,在某种角度上,是在追逐理想,也是在追寻自己。

正如他在自序中写道的那样——

“无论如何,我都要和我的故乡做一个了断。我爱这个地理与人情上的存在,但我希望自己不再因为日夜思念它而忘记丰富的世界。我希望将故乡拓展为我所热爱的一切。甚至相信,我就是故乡,我走到哪里,故乡就在哪里。”

我想,我们都要时刻怀抱记忆里的故乡,同时又要在思想的维度上与之作别,步履不停地朝无限奔去,并最终成为自己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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