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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要求实名登记 女乘客认为没必要就一直辱骂司机。报警的话警察会不会处理?

句子大全 2018-09-30 22: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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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助理方晗:首先,要看提问人所在的地区的交管部门是否针对乘坐公共交通需实名登记出台了相关强制性规定。以上海为例,金山区、浦东新区已于近日要求乘客在乘坐部分公共交通线路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制购票,并配合站内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后方可乘车。而根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2月25日刊登的上海交通委答记者问:下一步,将在公共车辆、地铁车厢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陆续推出“防疫登记二维码”,乘客可自主扫码并登记联络方式,如有疫情防控需要,卫健部门将及时联系相关乘客。由此可见,乘坐交通工具实名登记并非一定是强制性的,需以当地的相关政策制度为准。

其次,针对女子辱骂公交司机的行为,也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乘客与司机偶尔极短时间的拌嘴或者辱骂,公安民警到场后可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而如果辱骂已达到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程度,则其也有可能被行政拘留。而如果乘客不止辱骂,甚至有拖拽、殴打等肢体行为,影响到整车乘客的公共安全,还有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后,无论女子辱骂公交司机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法规,这样的行为都是不文明不可取的,我们也鼓励同行乘客及时加以阻止。当然,出于节约警力的考虑,我们也呼吁慎用110,将警力资源留给最需要的人。疫情特殊时期,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周国勇:疫情防控期间,很多地方出台了进入公共场所需要实名登记的规定,公交车面对不特定人群,属于当然的公共场所。对于这些依法出台的防控举措,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不服从规定,辱骂司机,不管是司机还是其他乘客,都可以报警。按照题目中表述的情形,警方处理的时候,如果核实她没有履行登记手续而搭乘公交车,则可以妨害社会管理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同时,她一直辱骂司机的行为,可以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寻衅滋事)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当前疫情仍处在关键时期,每个公民都有严格遵守各地依法制定的防控措施的义务,同时,对于违反防控措施,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每个公民也都有举报的权利,警方会依法从重处理。

相关法律依据: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有下列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第2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要求中指出,(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实施上述(一)至(九)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冲闯警戒带、警戒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他人,诈骗,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损毁铁路设施设备,故意损毁财物、哄抢公私财物等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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