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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凶残黑团伙过堂 伍志坚庭审中亲疏有别

句子大全 2018-06-16 22: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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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凶残黑团伙过堂 伍志坚庭审中亲疏有别2010-06-08 20:36

凶相毕现的“黑老大”伍志坚极力否认涉黑 罗伟雄 摄

伍志坚说

“做毒品根本没赚什么钱,基本上没有获利”

“手中枪械众多,如果想杀人的话随时可以,但我们所有的枪从来都没有开过”

羊城晚报记者 鲁钇山 通讯员 穗法宣 实习生 梁欣妍

昨日,被称为“近10年最凶残黑团伙”的伍志坚团伙19人涉毒涉黑案在广州中院公开审理(详见昨日本报《伍志坚涉黑团伙今日过堂》)。法庭上,伍志坚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3项罪名大多供认不讳;但对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则多有异议,且否认自己的团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第一招 撇清

“组织不涉黑,做毒品根本没赚钱”

昨日庭上,有团伙成员的辩护人问伍志坚:“你们砍掉张洪博(团伙成员,因遭伍怀疑被惩)的四根手指,还拿来示众,这是不是你们组织内部的规定?”伍志坚报以一笑,然后说:“说得跟黑社会一样,我们不是黑社会。”

犯罪团伙的性质是昨天伍志坚一直谨慎应对的一个焦点。当被问及给团伙成员发放工资的问题时,他表示那钱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拿到钱的只是一部分人,而且不是定期的”。对于团伙成员杀人之后的奖赏,他表示:“那都是他们自己跟我提的,不是我主动给的,也没这方面的规矩。”伍志坚承认很多团伙成员都住在他本人所有的近10套房产里,但他不承认这是为了方便管理。

根据我国刑法,“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个必备条件。伍志坚在法庭上也极力否认其组织的赢利性。他承认曾经制毒贩毒,对公诉机关关于毒品犯罪的指控近乎供认不讳,但他却同时表示做毒品根本没赚什么钱,“基本上没有获利”。

虽然伍志坚十分谨慎,但他却在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上“露了馅”:“张洪博不用(发工资),因为他卖毒品有得赚。”

第二招 推诿

“出人命的事,都是手下私自干的”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致3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1人死亡”,公诉机关在法庭上表示,伍志坚共闹出了4条人命。但伍志坚则称,这些都是手下所为,他根本没有授意他们杀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2月,伍志坚怀疑同案人陈卫兵与其他毒贩勾结偷走组织的毒品,指使司义波等人将陈卫兵关押。期间,司义波等轮流殴打陈卫兵,并给他灌毒品,最后将陈卫兵杀害后抛尸江中。作案后,伍志坚奖给上述人等每人人民币5000元。

对于此事,伍志坚表示:“陈卫兵因为张洪博的事(伍志坚指使团伙成员绑架张并断其4指)变得傻傻的,我当时都不让人打他的。我还到医院看过他一两次,他还是那样子。给他灌毒品的事,我不清楚。他死了之后我才知道,我没有指使他们。张洪博抛尸回来后说‘陈卫兵很臭,背起来很重,你得给两个大利是,我就给他们每人5000元……’”

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善良的人”,伍志坚还当庭表示,他和他的团伙成员手中枪械众多,如果想杀人的话随时可以,“但我们所有的枪从来都没有开过”。

而据团伙成员司义波当庭供述,所有关人打人杀人的事情多是伍志坚单独或与团伙其他成员一起拿的主意。“让我们去看守别人,我们不敢不动手打,不打的话就会被报到伍志坚那里,遭到报复……”

第三招 包揽

“都是我干的,我弟弟根本不知情”

在法庭上一直目露凶光的伍志坚,对弟弟伍志伟却袒护有加。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月,伍志坚为防被警方查获,与伍志伟一起驾车将制毒工厂从广东省广州市转移到广东省怀集县。2009年4月23日,伍志坚、伍志伟驾车至广东省怀集县,因车辆变道问题而持手枪威胁广东省怀集县公安局干警。干警进行追捕,在广东省怀集县烟草公司附近抓获两人,当场从车上缴获手枪2把、子弹手雷1枚等。此后,警方又在两人位于怀集的出租屋内搜出不少武器。

对此,伍志坚表示,伍志伟并不知道前一次车里有毒品,也不知道后一次车内有武器,那些武器都是他本人的。“和警察发生矛盾,我一个人开车上去的,拿枪出来指着他们。这些都是我一个人干的,伍志伟根本不知情”。

对于伍志伟涉嫌的参加黑社会组织的罪名,伍志坚也不认同。“他从来就没参加过我们的团伙,也没领过工资。”“他对我们制毒的事情根本不知道。”“他跟团伙里的其他人基本都不认识。”

在伍志坚之后出庭受审的伍志伟,自认无罪,在法庭上口气很冲,甚至一度和检察官发生争吵。“我对所有指控都有异议”,伍志伟说。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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