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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

句子大全 2018-05-24 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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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02年4月2日召开部分行业系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座谈会,22个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袁贵仁在讲话中强调,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方面,具有系统性强、行业特点鲜明、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因此,做好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实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对于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国家整个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各部委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力度,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而共同努力。

2002年4月15日~19日,地方语言文字立法工作座谈会分两片分别在郑州和南京召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原国家语委主任柳斌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教科文卫、政府法制办、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负责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过程,并对该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相关负责同志就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框架等问题等作了介绍。柳斌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强调应当充分认识语言文字立法工作的意义,依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报了一年多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和地方语言文字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地方语言文字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为进一步推动广播电视系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的引导,2002年4月~5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和国家语委联合对广电系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4月29日,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了广电系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汇报会。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局长胡占凡汇报了广电总局和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宣传贯彻情况。5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组成调研组,对广东省广电系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考察了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东省电视台、广东省电台、佛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顺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顺德电视台、顺德电台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播音用语用字以及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持证上岗的有关情况。通过调研了解到,广电系统多年来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1996年召开了全国广播影视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对广电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后,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规章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为在全社会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提高全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作出了贡献。调研组对广电系统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出了建议。

2002年6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对青海省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青海省语委和省教育厅及时召开了有关部门领导座谈会,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以学校为突破口,结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将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并对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做出了部署。调研组肯定了青海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成绩,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撰稿 魏 丹

[2002年度地方语委办公室主任会议]

2002年1月30日~31日,2002年度地方语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1年度的工作,交流了各地的工作经验,研究确定了2002年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在会上作了题为《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实施》的报告。报告简要回顾了2001年的工作,分析了2002年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了2002年的主要工作:(1)要切实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落到实处;(2)规范标准建设、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基础工程建设工作争取有较大进展;(3)进一步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加强重点行业系统的工作;(4)继续推动三项基本措施的落实,深化管理工作,提高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5)关注社会语文生活,加强研究和引导;(6)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报告还就如何做好2002年的工作向语言文字工作者提出要求和希望。

撰稿 周道娟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1999年12月,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在北京召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对新世纪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为交流三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新进展、新经验,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于2002年6月2日~4日在秦皇岛市召开了全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汇报交流会。

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在会上讲话。袁贵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三年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成绩:(1)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逐步健全,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了基本保证;(2)语言文字工作逐步成为学校常规工作,在“三纳入、一渗透”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学校用语用字状况有较大改观;(3)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通过语文教学改革,促进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高;(4)《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施行和教师基本功训练使教师语言素质和语文能力得到明显提高;(5)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全面育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6)学校对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发挥了基础性的促进作用。同时指出,当前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还很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1)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同志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致使这些地方和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组织领导不得力;(2)一些地方和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不明确、目标不清晰、措施不落实,工作缺乏计划性和行政力度,甚至处于一种自发自流状态;(3)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巩固提高工作重视不够,在基本功训练和测试达标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4)在一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尚未做到“三纳入、一渗透”,甚至把语言文字工作看作额外负担;(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

袁贵仁强调指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为促进文化和社会发展服务。实现2010年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从根本上说要靠学校、靠教育。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一定要发挥好语文教学主渠道的作用,要全面贯彻落实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从根本上扭转“重文轻语”的应试倾向,着力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袁贵仁代表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1)要依法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2)不断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3)继续加强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基本功训练。(4)进一步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5)要加强农村学校和西部地区学校的工作力度。(6)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学校也要重视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工作。(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工作。(8)教育行政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营造一个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河北省语委、教育厅,秦皇岛市语委,上海市教委语文工作处,重庆大学,湖北省语委办公室,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语委、教育局,山西省万荣县教育局,江苏省无锡市教育局、语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单位先后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与会代表考察了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和抚宁县的各类学校13所,对该市学校贯彻全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撰稿 袁钟瑞

[第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002年9月15日~21日是第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宣部、教育部、人事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国家语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开展第五届推普周活动的指导思想、主题、组织协调等提出了要求。

一、以推普周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是本届推普周的活动主题。国家语委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茅台杯”第六届全国普通话广播大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街头宣传、广场咨询、文艺演出等活动,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成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二、以重点城市为中心,推动方言区推普工作

本届推普周以成都、南京和佛山为重点城市,在成都举办了第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四川省大学生演讲比赛和成都市各界人士推普座谈会;在南京举办了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和推普专题文艺晚会;在佛山组织了有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和香港、澳门中小学生参加的课本剧演出邀请赛和名家语言艺术表演欣赏会等。四川、江苏、广东省把这次推普周作为树立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的契机,在省市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活动内容更加丰富,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各地都认真策划和组织了有新意、有特色的推普周宣传活动。江苏省组织各市和高校制作了推普系列专题片;湖北省召开了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大会;陕西省高校组织专家教授举办语言文字工作专题讲座,并在电视上播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展“推普下乡”活动,利用农村大集之际将宣传活动深入到农村;浙江省将推普宣传延伸到居民社区,推广普通话与社区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山东省青岛市提出“由学生带动家庭、由家庭影响社区”的新创意,使推普工作立足学校、辐射社会;浙江、四川、江苏、上海、新疆等地,将推普周的相关情况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天津市举办了主题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万人签名活动,请著名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现场朗诵和演讲;解放军总政宣传部为提高部队官兵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文化素质,组织编写《部队官兵语言文字规范手册》下发部队;吉林省军区通信营举办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讲座,广大官兵增强了对法的深入了解。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使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和审美教育相结合,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与行业系统管理相结合,集政策性、思想性、知识性、教育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身,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党政机关发挥“龙头”作用,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新的进展

为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规定,本届推普周前夕,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等领导带头参加了教育部对机关公务员进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首批接受测试的205人全部获得三级甲等以上的合格成绩。这次活动对全国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产生了良好的导向作用。贵州省为省直机关人员举办了普通话培训班;甘肃省举行了“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启动仪式”;辽宁省、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带头参加测试;南京市交通局、杭州市萧山区政府、河南省商丘市教育局等单位的公务员也踊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是我们的工作语言”已成为国家公务员的普遍共识。

五、媒体大力配合,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推普周期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栏目对著名语言学家王均先生进行了专题报道,《关注》栏目播出了以语言文字专家陈章太、姚喜双为嘉宾的谈话节目,播出了介绍山西省万荣县推普工作的专题片,西部频道播出了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推普工作的大型访谈节目《话说推普》;中国教育电视台《语言文字》栏目、北京电视台《今日话题》栏目、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普通话沙龙》栏目分别播出了推普周专题节目;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推普专题文艺晚会《共同的语言》和推普公益广告《普通话让你畅行无阻》、《普通话是我们的工作语言》;《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9月16日整版刊发了第五届推普周宣传画;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文汇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改革报》以及《北京晚报》等各地主要报刊均对推普周活动进行了广泛报道,在读者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撰稿 高 阳

[对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考查评估]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12月10日~12日,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评估组对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考查评估。评估组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国家总督学顾问柳斌任组长,成员有津、沪、渝三市人大的领导同志和语委办负责人,以及教育部、民政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部属高校、国家有关研究机构的语言文字专家学者。

遵照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操作办法的规定,评估组听取了北京市语委关于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全面介绍,采取定点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对代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18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查。评估组听取了这些单位的汇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约130卷(册),组织了座谈和对相关人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抽样测查,查看了名称牌、公文、公章、报刊、电视屏幕、户外广告、街路名称牌、公共设施等的用语用字。考查情况表明:北京市注重依法行政和创设覆盖全市的宣传氛围,在18个区县、22个市属委办局、110个街道办事处及184个乡镇都设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落实了常设办事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工作网络和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各个领域的用语用字能够遵照执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规范化程度很高。

根据考查评估的整体情况,评估组认定:北京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提前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要求,并达到了较高的规范化水平,基本能够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营造了与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为2008年奥运会的人文和语言环境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提高全市语文工作水平和群众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评估组对北京市如何适应新世纪新阶段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出了建议。希望北京市继续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以这次评估为契机,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抓创新,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主题,进一步全面规划部署,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程度,为全国做出榜样。

撰稿 于 虹

[国家语委第二次咨询委员会会议]

2002年1月7日,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主任许嘉璐主持,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咨询委员会委员及教育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2001年工作和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报。

许嘉璐在讲话中肯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新世纪取得的成绩。指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传统文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等造成巨大冲击,使之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目前,语言文字工作还不能适应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认清形势,对工作方针、相关政策和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系统分析与研究,做好思想上、政策上和学术上的准备。并特别强调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会议肯定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一个中心、四个重点领域、三项基本措施”的工作思路,继续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各项工作。委员们就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加大《汉语拼音方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学中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学研究和管理、进一步扩大推普周影响、加强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召开现代汉语规范化学术会议、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国际间及与台港澳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设立国家语言文字博物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撰稿 周道娟

[语言社会应用热点问题座谈会]

近年来,“纳米”、“克隆”、“酷”、“秀”等英文音译词,“菜鸟”、“大虾”、“版主”、“伊妹儿”等网络新词,“WTO”、“APEC”、“MTV”、“CEO”等字母词大量涌入现代汉语,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上述新词语使用的看法和意见,加强对词语使用的规范和引导,2002年8月27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在京召开了语言社会应用热点问题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有关人士,语言学家、知名作家,出版、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专业人士。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语言文字必然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不断丰富,这是语言文字和文化的生命力之所在。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和交流的日趋广泛,新事物、新生活方式、新的社会结构和习俗的变化,都会刺激新词语的产生。目前词语使用中出现的新现象是与社会的变革和开放相吻合的。部分与会者对随便使用字母词和网络自创新词、外来音译词等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些语言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中国文字完美的形象,而且已经严重妨碍信息的传播,甚至可能动摇中国文化的基础。指出行文中夹杂外文字词,首先是一般读者看不懂,影响宣传效果;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有损国家、民族尊严。另外一些与会者认为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敬一丹认为不能无视群众语言的生动和鲜活,但媒体吸收新词语应把握好度。新浪网记者张晓凌认为,民间词汇丰富、鲜活的特点在网络平台上可以充分发挥出来,网络是被动的,只能转载信息,不好约束。

如何对待这些语言社会应用热点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多数人认为,对语言应用中出现的新情况应采取宽容的态度,不应该拒绝新词语,这些新词的存在恰恰说明中华文化的兼容并蓄,显示了我们面对改革开放时代一种开阔的胸怀,这样才能“海纳百川”。语文生活要主体化和多样化相结合,我们的语言文字不搞纯而又纯,语言文字是用来交际的,交际到位就是语言的规范;有的要管,有的不要去管;除了依法管理外,还可以提倡、调节、引导。有关部门要采取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分析研究语言社会应用的热点问题,加以适当的引导。同时,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一般报纸是给老百姓看的,要注意不要滥用外来词、字母词、缩略语,也不宜过多地夹杂使用外文,一些专业报纸可以适当直接引入一些外语词,但不要盲目迎合时尚。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杨光在总结中指出,大家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希望新闻媒体就语言应用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这种讨论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和引导。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撰稿 张映川

[举办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课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

为了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汉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汉语教学质量及教学技能,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中汉语师资缺乏及汉语水平不高的状况,7月11日~8月15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新疆教育学院举办了为期35天的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课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此次培训对象为新疆和田、喀什、阿克苏、克孜勒苏四地州(县、市)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学员以维吾尔族为主,有少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学员。其中初中汉语课教师40人、小学汉语课教师40人。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普通话知识及技能训练等,共210课时。新疆教育学院除选派本院高水平师资外,还聘请了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民语委、汉语考试中心办公室、自治区教科所的专家学者为学员作讲座,并请自治区部分中小学的汉语教学骨干上示范课。经过一个多月的培训,学员们的普通话语音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汉语知识和口语交际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撰稿 周道娟

审稿 张世平

[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为了做好《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在教育系统的试行工作,2002年6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各教育出版和教育网络、教育影视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稳妥有序地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教育教学各环节、新编教材和新制作发行的用于教育的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均应使用推荐词形。现行教材再版、现有电子产品更新、升级时,应依据此规范做技术性调整。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种升学考试,出题时暂不涉及异形词,考生答题中使用了非推荐词形,不影响成绩评定。古籍整理、有关的科学研究、面向海外的繁体字版教学辅助读物(含电子出版物)等,可不受《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限制。

鉴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产业和广告行业也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领域,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国家语委经与相关领域和行业的主管部门会商,制定并会签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和信息产业、广告业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于2002年7月17日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系统和行业。《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产业、广告业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在出版物(含电子出版物)、影视字幕、广告、互联网和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中,均应积极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新出版发行的出版物、新编辞书、新制作发行的电子产品应使用推荐词形;现有出版物、现有辞书再版以及现有电子产品更新与升级时,应依据规范进行调整或做技术性处理,使用推荐词形;辞书编纂中,需要“备查、备考”的非推荐词形,应依据规范做出明确标注。古籍整理、有关的科学研究、面向海外的繁体字版出版物等,可不受《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限制。到年底,各有关系统和行业都在积极稳妥地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许多教材正在按规范编写或做技术性调整,一些新编语文辞书都收录了此表。

[召开研制《规范汉字表》学术会议]

为充分吸收学界的智慧和各方面的意见,增加《规范汉字表》的学术含量,2002年,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先后召开了“异体字问题学术研讨会”、“简化字问题学术研讨会”、“汉字印刷字形问题学术研讨会”。

5月16日~19日,“异体字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江西省井冈山市召开。代表们就异体字的概念、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评价、《规范汉字表》整理异体字的原则及具体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一些典型字例做了剖析。关于异体字概念的理解,多数同志赞成采用严式定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规范汉字表》整理异体字的原则和方法。

6月22日~26日,“简化字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安徽大学召开。与会代表主要针对简化类推问题和如何处理简繁“一对多”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语言文字学、古籍整理、辞书编纂、信息处理、地名研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对《规范汉字表》的研制提出建设性意见。会议对简化字的类推问题基本达成共识,即不赞成无限类推,主张应将类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类推的具体范围还有待斟酌。

8月22日~26日,“汉字印刷字形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山东烟台师范学院召开。代表们针对新旧字形的成因、不足及其对策,规范汉字印刷宋体字形标准化,海峡两岸字形差异,特别是《规范汉字表》对新旧字形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达成共识。如:要理顺新旧字形、异体字、繁体字三者之间的关系,改变过去三者之间纠缠不清的局面;力求减少笔画或部件变形的数量,非变不可的要尽量具有规律性;处理字形问题时要考虑宋体的传统特点和书法美学原则;尽量保持与港台汉字字形的一致性等。

根据上述三个学术研讨会的成果,课题组对字表研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制定“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ISO/IEC10646“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是全球所有文种统一编码、使计算机系统实现多文种相互切换和交流的国际标准,是中国文化电子保存、数字化图书馆和各种数据库建设的重要文字系统平台。为了更好地发挥该标准字种选择和字形规范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2002年所做的工作有:

3月15日~1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制定工作研讨会。会议认为“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的制定工作,要促使集外汉字及傣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尽快获得码位;标准涉及国内多个部门,必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会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向有关单位发函,征集集外汉语人名、地名、科技术语、古籍文献、中医药、考古等用字,以备纳入中、日、韩统一编码汉字扩充C2。

5月6日~10日,派员赴澳门参加IRG第19次会议。会议主要形成了与中国有关的如下决议:(1)接受日本关于制定CJK国际基本子集的提案,建议成立一个兴趣小组讨论其需求和规模。(2)坚持保留多列形式,以体现不同国家(地区)汉字字形的区别。(3)同意在CJK-C1中增补中国教育部(国家语委)临时提案中提出的两个折笔字符。

5月18日~25日,派员赴爱尔兰都柏林参加WG2第42次会议。会议主要形成了与中国有关的如下决议:(1)同意IRG建立一个兴趣小组,就一个或多个子集的需求、范围和准则进行研究。(2)德宏傣文的编码方案进入下一轮投票。中国傣文专家与国外代表讨论了西双版纳傣文编码方案第一、第二稿的异同,形成了修订方案,并就云南纳西族东巴文和哥巴文的编码进行了讨论,达成了一致意向。

7月13日~16日,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全汉字库暨国际音标问题商讨会。与会代表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达成如下共识:(1)收集包括中国古今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以及记录中国语言的国际音标在内的各种字符,形成“中华古今大字符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联合攻关,资源与成果应共享。(2)关于汉字子集的建立和广义异体字的关联,应尽快研讨并提出原则建议。(3)为加强港、澳、台及内地的交流与合作,成立中国的IRG工作组,各单位在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任务分工。

7月2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少数民族文字编码问题座谈会。9月2日,经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中央民族大学的专家进行具体磋商,达成如下共识:(1)及早进行少数民族文字的编码工作。(2)先将成熟、有字典、有文献的文字进行收集编码。(3)建立项目组,明确分工,争取多方支持。

10月30日~31日,会同有关部门在福州市召开两岸四地中文数字化合作会议。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特区以及台湾地区参加IRG工作组的成员和有关专家、官员共35人参加了会议,并达成如下共识:(1)两岸四地都要积极稳妥地推动汉字文化的共同发展。(2)两岸四地都要积极参加ISO10646研制的后续工作。(3)组成两岸四地中文数字化合作论坛,加强在中文编码及中文数字化应用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合作论坛每年一次在两岸四地轮流召开。与会代表讨论形成了“CJK国际基本子集”和“中华古今字符扩充编码”两个建议文件。

10月至12月中旬,组织起草两项国际会议文件和提案:即古汉字编码文件、藏文大丁字符提案。

11月18日~24日,派员赴越南河内参加IRG第20次会议。会议主要形成了与中国有关的如下决议:(1)根据两岸四地的提案和日本的提案,就子集的范围、收字原则形成了文件。(2)对汉字认同规则进行了澄清和梳理,确定了IRG汉字部首入部规则、部首外笔画数和首笔笔画的确定方法。(3)提名中国的3位专家继续分别担任IRG召集人、主编、技术编辑。

12月9日~13日,派员赴日本东京参加SC2第12次全会和WG2第43次会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1)关于中国藏文大丁字符提案。按照WG2的规定,大丁字符可用藏文基本字符的组合序列表示,不能申请新码位。经中国代表团要求,会议安排了专题辩论,并将此提案作为“首次提交”记录在案,要求继续研究。与会一些代表表示要加强与中国的沟通与合作。(2)关于汉字及IRG相关事项。批准IRG关于建立CJK国际基本子集的文件,要求IRG形成子集草案,提交下次会议审查;批准IRG对中国3位专家的任命;同意中国通过IRG或WG2开展古汉字编码工作。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国民经济和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社会语言生活呈现出新的特点,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教育部于2002年9月24日~25日在武汉市召开第一次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会议,主要议题为:研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的新特点、信息时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的对策、语言规划的理论与实践等问题。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标准化工作机构的同志,语言文字学界、信息处理学界的专家学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的负责同志8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上,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作了题为《把握信息时代特点,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的书面讲话。讲话指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环节,是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要争取经过四五年的努力,使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满足社会各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需求。有关政府部门、标准化专业机构和学术团体加强协调,各地语委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工作。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部副主任王希林分别作了报告。李宇明在题为《信息时代的语言问题》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应大力推广普通话、加快汉语汉字规范化建设、加快中国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全方位建设基于网络的数据库,以提高汉语的功能与地位,加速汉语的传播,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与会代表围绕会议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后,辽宁、新疆、安徽、重庆、广西、河北、河南、山东、云南、浙江、西藏等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加大了工作力度。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立项工作]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主任许嘉璐等担任顾问,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担任组长的国家语委新一届科研规划领导小组于2002年4月召开成立会,会上对《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规划及项目指南》进行了审议。

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第一期立项工作于2002年5月下旬正式启动,进入申请受理阶段。国家语委科研办在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网页、中国语言文字网及《语言文字周报》上公布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规划及项目指南》、《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资助项目》、《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立项实施细则》和《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并于6月17日在《中国教育报》上全文刊登。至8月15日申请截止,共受理申请书427份。自8月16日起,科研办陆续通过电子邮件将申请书、函评评审表发送给函评专家,并于8月23日前收回了专家评审意见。8月27日~28日,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评审会议在山东省威海市举行。专家们对项目申请书逐一审查,并进行分组讨论,最后对申请项目提出了具体的评审意见。10月初,在项目申报人完成申请书修改后,国家语委科研办确定立项项目97项,其中资助项目70项、委托项目11项、自筹或建议自筹项目16项。

[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

2002年6月26日“中国语言文字网”正式开通。中国语言文字网的网址是。网站宗旨是: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服务社会语文生活,引导社会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提高国民语文素养,促进学术研究与交流。网站栏目主要有工作机构、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语文工作、学术交流、语文史话、中文信息处理、远程教育、服务窗、百家争鸣等。

为推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信息化进程,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主办,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承办的“全国语言文字网站建设与管理研讨班”于2002年11月25日~28日在上海举办。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研讨活动。与会代表就语言文字工作如何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要求、各地语言文字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语言文字网站(页)建设是语言文字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一个环节,对语委系统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起到了推进作用。

撰稿 王翠叶 王 奇

审稿 李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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