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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气象法】立法目的和宗旨的规定

句子大全 2018-01-24 18: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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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于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全社会气象活动的重要法律,是全社会、全行业依法从事气象活动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依据,在促进气象事业发展,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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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制定本法。

条文解释

本条是关于气象立法目的和宗旨的规定。立法目的,是法律和法规的必设条款,制定每部法律第一条都首先明确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气象法》也不例外。《气象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很清楚地明确气象立法的3个目的。

1.气象立法是为了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加强立法工作,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是贯彻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为了发展气象事业,加强对气象工作的依法管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政务院关于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和预防工作的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的通知》等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对气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气象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一新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了使气象事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就要制定一部气象法律。制定气象法律,一方面解决气象事业发展无法可依的问题,同时,又可以通过制定《气象法》,依法规范气象工作,依法推进气象事业发展。

2.气象立法是为了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依法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暴雨、台风、寒潮、冰雹、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的70%以上,有的年份高达90%。每年因各种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据世界气象组织估计,气象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约占整个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的60%。而且,气象灾害又是其它自然灾害的源灾害,因为它可以引发山洪暴发、洪水泛滥、山体滑坡,还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农业病虫害等。加强气象工作,防灾减灾、趋利避害及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战略性的工作。依靠气象科技,充分利用气候资源,提高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能力,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整个社会的气象工作效能,不但需要依靠科技进步,而且需要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和趋利避害的行动。要完成上述任务,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清楚、分工合作的高效气象工作体系,并依靠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才有可能。因此,人民政府管理气象防灾减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等社会事务,已不能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而要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其中最重要的是依靠法律手段。因此,制定《气象法》,是为了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依法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并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气象立法是使气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以及社会发展做好气象服务是气象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气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几十年来,气象部门不断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率,以增强气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气象台站在开展气象服务时,始终坚持把为公众的公益服务放在首位,坚持把为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指挥生产、防灾减灾等重大决策放在首位;各级气象台站也注重针对政府部门的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服务手段,努力改进服务产品的内容、形式,积极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建议,使气象服务在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通过气象立法,保障气象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高质量的、及时周到的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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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概述

第一章为“总则”,所谓总则,是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是骨干和灵魂,起着通领全局的作用。总则有“明示总则”和“非明示总则”之分,明示总则一般出现在有一定规模、设有章的法的结构中,如《气象法》、《农业法》等;非明示总则也是无标题总则,一般出现在简单的法的结构中,或者出现在不设章的法的结构中。总则一般规定立法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法的基本原则、有关法定制度或者基本法定制度。《气象法》按照立法要求,在总则中明确了《气象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气象事业的性质以及《气象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的法定法律制度。

《总则》主要规范内容

本章共八条,规定了气象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及其适用范围。明确了气象事业是社会基础性公益事业的性质、气象工作的管理体制及相应的投资渠道、气象行业管理制度。还明确规定了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气象服务放在首位,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从事气象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责任编辑: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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