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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改变“游戏规则” 国际人士“头脑风暴”话监管

句子大全 2018-01-23 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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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事物振奋人心,风险往往随之而来,参加上述峰会的国际金融人士围绕金融科技监管进行了一场“头脑风暴”。

风险到底在哪?罗斯认为,加密货币带来的风险已在眼前。加密货币可进行跨境交易,具有匿名性,很容易被用于犯罪,比如盗窃与洗钱。同时,网络犯罪是金融科技带来的新兴威胁,网络系统的最薄弱之处易被黑客攻击。此外,金融科技还带来了法律风险,因为许多新兴技术在法律框架中尚未明确,使得法律的适用性变得模糊。

罗斯强调:“如果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利用新兴技术扰乱现有金融机构的现金流和收入链条,就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金融和企业事务局副局长马蒂尔德(Mathilde Mesnard)则认为,数字资产本身的性质并不明朗,使得监管部门很难有效监管ICO(首次代币发行)。不仅如此,政府部门目前对数字资产的认识有限,并不清楚应将其归类为资产、负债还是其他不同属性,这就又产生了税收问题。

冰见野良三指出,金融科技领域的数据分析会带来一些新的隐私问题,且其匿名性和分散式的决策制定方式使得政府没有办法有效管理,因此金融科技究竟能否创造出更加高效的经济机构及更加高效的社会都还未知。

监管如何进行?冰见野良三认为,目前各国的监管机构有四个选择:禁止、规则制定、监控和忽视。

“再采取忽视态度是不可取的,因为虚拟资产现在和洗钱以及恐怖主义融资联系在一起。但是,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产生管理虚拟资产的有效办法,所以各国监管机构之间必须进行必要的合作和协调。”冰见野良三说。

罗斯亦认为,各国监管机构之间有必要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各国在各个法律制度下的监管机构必须密切协调,进行信息和经验交流,并就如何设计监管框架进行沟通。

马蒂尔德提出了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的基本思路:首先,各国要对最佳实践进行信息交换;其次,要防止监管套利以及市场分割,因为目前监管套利方面存在着真实风险,各国要防止逐底竞争;最后,各国要建立法律框架来保护投资者,以真正实现ICO的好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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