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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案例——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个案

句子大全 2017-08-15 0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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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主情绪、心理问题

案主在遭受家暴后,情绪波动较大,处于不稳定状态,影响到基本生活和睡眠质量。而其丈夫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很多事情只能是通过暴力解决;在家庭暴力发生时,儿子多有在场并目睹,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产生不良的心理阴影,这在后期与案主儿子的面谈当中可以推断出。

在前几次面谈初步梳理案主所遇到的问题后,社会工作者进一步了解案主家庭情况:案主与丈夫结婚11年,双方婚姻期间有多次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同时也经历了多次分居,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目前案主月收入过万,其丈夫月收入2500元,育有一个十岁儿子,两人矛盾最近三四年更为突出,期间出现分居频率增加。双方主要矛盾体现在:子女教育、夫妻信任危机、家庭暴力问题。同时社工也了解到,案主丈夫的原生家庭非常不和谐,家庭成员间矛盾较深,其丈夫的原生家庭存在较严重的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环境成长对其丈夫的心理成长产生较深远影响。

案例分析

社工经过全面了解案主情况,同时经过案主及其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协商,初步预估案主及其家庭的需求如下:

(一)危机介入的需求

案主受到丈夫对其实施的家庭暴力,致使其多处受伤,案主情绪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状态不佳,同时其丈夫情绪仍然很激动,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无人能管,案主近期有遭受二次家暴的可能,案主有危机介入及安全庇护的需求。

(二)案主丈夫有情绪管理的需求

案主丈夫情绪暴躁,在情绪激动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且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有很大偏差,仍然采用比较传统的方式,致使多次对案主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三)案主丈夫存在较严重的自卑感和不信任感

案主与丈夫的经济收入差距非常大,同时案主多次责备其丈夫无上进心、无理想抱负的生活状态,再加上其丈夫文化水平低、无专业技术等特长,以及其所成长的原生家庭环境,使其产生较强自卑感,进而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以此影响到案主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和家庭矛盾。

(四)案主有增强权能的需求

据案主回忆在四年前首次遭受家暴,案主为顾及家庭稳定、子女以及社会舆论压力,选择默默忍受。伴随着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次数的增多以及施暴严重程度的逐渐加深,个人面对家暴问题的无力感也逐步加强,再加上社会上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支持网络有限,亦或者是案主没有认识到社会上有哪些资源能支援到受暴者,导致案主长期的悲观无助。

(五)案主有夫妻感情处理技巧提升的需求

案主在对待丈夫工作进取心欠缺的问题上,责备多于鼓励,致使丈夫自卑感的加强,同时也影响到夫妻感情。丈夫对其与异性的交往比较敏感,其中尤其是案主与前文所提的对其有好感的男士保持朋友关系更为敏感,案主并无做过多处理,致使双方时常争吵。

(六)案主子女有心理辅导的需求

案主子女自小跟奶奶长大,待上学年龄才跟随父母身边。但自来到父母身边后,父母双方长期争吵,并多次目睹家暴,对其成长有很大负面影响;同时案主夫妻有过长期分居经历,一家人很少团聚,这些状况都有可能令子女形成负面心理阴影,致使孩子容易出现早熟、孤僻、自卑等心理问题。此外,目睹家庭暴力有可能会导致孩子将来有暴力倾向等行为问题。

服务计划

围绕案主及其家庭的需要,社工与案主及其家庭共同订立服务目标。

(一)订立服务目标

通过与案主及其家庭的沟通,与其协商订立服务目标: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协助案主得到安全庇护;协助案主构建社会支持网络,为案主增权;协助案主及其丈夫对目前婚姻关系有较清楚的认识。

(二)个案介入过程

根据对案主的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同时通过与案主及其家庭的充分沟通与交流,在得到其同意后,针对案主家庭成员和角色的不同,采取以下跟进策略:

1、针对案主

(1)危机介入

第一步:评估案主近期是否有再遭受家暴的可能。社会工作者通过与其丈夫电话联系,了解到其丈夫仍然认为家庭暴力只属于家务事,不需要外人干涉,同时通过沟通了解到案主丈夫情绪仍处于不稳定状态,认为案主有很大过错自己才会对她实施家庭暴力,而且案主还不承认及改正错误,表示不能接受,社会工作者初步预估案主在近期有再次遭受家暴的可能。

第二步:协助案主寻找安全庇护的场所。根据初次预估案主近期有再次遭受家暴的可能,在征得案主同意后,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协商如何寻求庇护。由于目前并无成立反家暴庇护场所,案主无法寻求安全庇护,目前其所住的出租屋,丈夫知道而且也有钥匙,可以随时出入出租屋。而且案主在本地无亲友投靠。

根据上述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案主的经济情况,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下,案主决定停止使用原先手机号码,切断丈夫的联系,暂时先住酒店,不久便在离丈夫偏远镇街寻找新的出租房居住, 以求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

(2)情绪疏导

在案主前期与社工面谈时,情绪波动很大,社会工作者运用同理心、自我披露以及经验分享等方法,与案主保持平等沟通,给予案主充分的负面情绪宣泄渠道,并又适当的安抚和鼓励案主,促使案主情绪得到缓解和稳定,恢复正常工作与生活。

(3)协助案主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在如何保证自身安全上,社工协助案主了解到自身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其中可以用的资源包括社区保安、部分亲友、居住地的邻居、当地的警察局、社区管理处、(村)居委会、妇联组织以及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的相关单位,理清职责,以此构建案主的社会支持网络,为自己增能的同时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4)为案主提供增能辅导

协助案主认识到家暴对自己及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引导其正确地面对家暴,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补充学习法律方面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结合自身情况,分析家暴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2、针对案主丈夫

(1)协助案主丈夫认识家暴以及增加对家暴危害性的认知

通过社会工作者前期的跟进了解,案主丈夫对家暴的认识非常传统,认为家暴只是家务事。社会工作者通过案主丈夫家庭背景的了解,协助其分析父辈的家暴对他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协助案主丈夫通过家暴对其自身家庭的影响、对妻子和子女的影响等,让其认识到家暴对夫妻关系的伤害以及对家庭的毁灭程度,重新建立对家暴的认识。通过与社会工作者的沟通,案主丈夫认识到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同时也了解到了警察、社会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对家暴问题的广泛关注,表示再不会有家暴行为。

(2)情绪管理辅导

在社工与案主丈夫的沟通中,社工了解到其丈夫是在有家庭暴力的环境中长大的,这对案主现在家暴行为的形成造成了深远的影响。社会工作者通过沟通和讲解,协助案主丈夫对情绪管理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协助他认识到有负面情绪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如何管理自身情绪,方式不同会带来截然不同的效果。通过案例让案主丈夫了解到以不同方法来处理负面情绪所带来的截然不同的影响,以促进其丈夫合理宣泄自身的负面情绪。

3、针对案主子女

通过与案主的沟通了解,案主与丈夫的家庭长期争吵以及长期性的间断分居造成了孩子出现早熟、孤僻、自卑的心理,社会工作者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的介入,为案主子女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以及案主的配合下,案主子女有较好的转变。

4、针对案主的夫妻关系

社会工作者根据与案主及其丈夫的多次沟通,分析和评估案主目前的夫妻状况如下:

(1)案主遭受到丈夫的多次家暴,双方的夫妻关系破裂

这与案主丈夫在家庭暴力的环境中长大有极大关系,案主丈夫从小习得了用暴力处理矛盾和冲突的方式,并从中不断受益,所以会习得用暴力处理家庭问题,进而导致了夫妻关系破裂。

(2)在子女教育上方面

案主认为需要重视对儿子的全面教育,首先需要孩子留在父母身边照顾,条件允许的话让孩子进更好的学校读书,对孩子的教育以引导为主,少已惩罚性为主。但其丈夫则认为无需过分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可以把孩子放在老家抚养,对孩子不应该娇生惯养,如做得孩子犯错误,就应该给予惩罚,双方在教育子女上有很大分歧。

(3)夫妻无感情基础

案主与丈夫是经介绍认识的,在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结婚后双方长期分居,案主描述双方感情基础较差。

(4)夫妻缺乏信任

丈夫怀疑案主有第三者,案主多次澄清没有第三者,虽有人对案主有意,但案主与其未有实质进展。同时案主也表示,自己从事保险行业,接触到的人很多,丈夫怀疑她背叛自己,显示出双方的互信度很低,对婚姻的认同感也较低。

个案跟进成效:

(一)危机介入,协助案主安全庇护

社会工作者及时跟进个案,为案主提供情绪疏导,稳定其情绪,建议案主及时报警和就医,同时评估案主的安全状况,并果断建议案主搬离原来住所,协助案主寻求安全庇护场所,以确保其人身安全。

(二)为案主增能

社会工作者通过整合心理咨询师资源以及律师资源,为案主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法律咨询,协助案主处理自身情绪,同时促进案主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并让其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懂得如何处理类似问题。

(三)消除家庭暴力问题

社会工作者通过与案主丈夫的多次交流和谈话,使案主丈夫认识到家暴行为的违法性,社工作为一股介入反对家庭暴力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案主丈夫的家庭暴力行为,促使案主丈夫在处理矛盾和冲突方式的转变。

(四)整合资源,为目睹家庭暴力的案主儿子做心理辅导

社工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的加入,为案主子女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同时也积极与心理咨询师合作,为案主提供亲子关系教育的辅导,配合心理咨询师的辅导和治疗,同时也邀请案主及其子女参加由项目举办的亲子户外体验活动,在多方的努力下,促进了案主子女较好的转变,案主表示子女较之前与案主的沟通多了,性格上也更开朗。

(五)在案主的夫妻关系方面

在社工与夫妻双方的多次协调之中,发现其丈夫与案主感情基础较差,双方缺乏基本的信任,同时在教育子女方面有根本性的分歧,在多次与案主沟通后,案主表示希望能与丈夫离婚,但其丈夫表示不愿意离婚,社工也积极与案主和其丈夫做协调,经过充分的协调,双方达成暂时分居的协议,后来在一年多以后,在律师的协助下离婚。

专业反思

这例个案在跟进过程中,受暴者的求助意愿很强,但施暴者毫无求助意愿,多次表示不愿意社工介入。而整个个案服务中,施暴者也是重要的一环,社会工作者多次联系施暴者遭到拒接电话和不配合工作的对待,虽然后来施暴者的态度有一定的改善,但是并非自愿接受社会工作者服务。针对如何挖掘不愿意接受服务的施暴者的求助动机,如何协助施暴者意识到自身问题,学会管理自身情绪以及学习夫妻相处之道,构建和谐家庭,是社会工作者开展个案服务尤其是非自愿型案主时需要不断学习。

同时案主接受社会工作者服务,随着案主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案主的服务要求也在变化,由服务初期的不愿意离婚、服务中期坚决要离婚、以及现在达成口头分居协议,一年后的离婚等,案主意愿随着服务的延伸以及自身的认识的提高不断进化,社会工作者亦要由自己独立情景判断,分析和评估个种原因,随时调整个案跟进策略。

来源:社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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