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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市人社局教你这样维权!

句子大全 2017-05-05 08: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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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答

微友“啊山”:我是一家光电公司的员工,从去年开始严重拖欠工人工资,从七月份至今一分钱未发放,期间也多次投诉,想问下怎样合理的要回工资?

答:您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您所在的公司从去年开始严重拖欠工人工资,从七月份至今一分钱未发放的情形,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十四条规定,您和其他被拖欠工资的同事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对该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维权小贴士】如果公司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工资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监察统一维权电话12333咨询。

微友“咕咕.陆”:贷款引流公司因自己经营不当,说要倒闭,从三月份开始就拖欠工资没发。后来找主管,说上个月15号发工资,最后拿了一张工资表出来让大家签字,但是每个人都被莫名其妙扣了工资,还有一些员工说是没有做满七天,就不发工资。应聘时并没有说这事,而且也是他们自己公司问题,就直接不发工资,怎样可以要回工资呀?

答:您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期限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因此“咕咕.陆”反映的贷款引流公司以经营不当,要倒闭为由拖欠工资和无故克扣工资没有法律依据,该公司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该公司所谓“没有做满七天,就不发工资”的做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该公司应当依法支付未满七天的员工的工资。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十四条规定,“咕咕.陆”和其他被拖欠工资的同事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对该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维权小贴士】如果公司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工资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监察统一维权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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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右为福州市人社局副局长熊玉平,图左为福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陈康生

除了劳动维权,这些问题

也被先后解答

02

就业保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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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友“伟业”:我是一个福州的失业人员,现在已经53岁了,没有正式工作,平时就灵活做零工维持生活,然后每年自己到地税局缴社保。听说像我这样的可以算是就业困难人员,而且还能享受政府的社保补贴政策,我想问这种补贴该怎么申请?一年大概能拿多少钱?总共能享受多少年?

答:您好,您咨询的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政策。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已将10种类型的城乡失业人员列为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具体包括:

(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大龄城镇居民;(二)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四)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五)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六)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政府依法征收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七)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八)持《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九)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十)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

您就属于第一种的“4050”城镇居民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您可以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向常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上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就业创业证》,并在证上注明为就业困难人员。

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且正常缴纳2019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后,即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也可以改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向常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就近申报灵活就业并申请当年的社保补贴。未成立社区工作站的,可直接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您也可以下载“榕e通APP”,通过“榕e通APP”进行手机网上申报。

2019年的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31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197.25元,全年合计6087元。按照您的实际缴费月数,按年一次性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微友“转瞬即逝”:你好,我是一名企业人事,因为在新闻上看到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的报道,想咨询一下,具体申领的条件还有怎么申领?

答:您好,稳岗补贴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企业的稳定岗位补贴,补贴金额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的申领条件主要有两点: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当年我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上年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上年初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100%。符合这两点的企业就可以申请稳岗补贴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平台(就业通)”(www.fjjyt.net)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fjfz.lm.gov.cn),进入“稳岗补贴申报”模块填报信息网上申请,企业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16日后在线查询申请结果。为方便大家申报,我们也开通了手机申报端口,大家可关注我们“福州就业”微信公众号,输入关键词“稳岗补贴”,即可点击链接进行手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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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人才引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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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友“丘丘”:我的一个台湾朋友,大学毕业后就到福州工作,目前在一家市属医院上班,自己租房子,我想问一下,福州市目前对他这种情况在生活和住房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您好,台湾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到福州市就业创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1年期限的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按照实际缴交社保期限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企业完税证明,给予每月2000元的住房租金补贴,补贴期限3年。窗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电话0591-83853051。

微友“航”:我是今年参加榕博汇的一名博士,在榕博汇上和一家市属企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请问我到岗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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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副处长薛珩

就业中心副主任张翼

社保中心主任科员王艳

图为

04

社保方面

权威解答

微友“中华魂”:我是部队社保,爱人转业了,在福州,我的社保怎么转到福州?需要怎么办理?

微友“纠结的猫”:我户口在外地,现在福州灵活就业,想在福州自行交社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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