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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作家生存现状

句子大全 2017-04-28 14: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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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欧阳友权主编《中国网络文学二十年》

网络文学是文学的一次重要变革,从纸质文学到网络文学,媒介的变化带来的不仅是文学形态、文学生产机制的变化,还促成了文学的高度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以及文学产业的繁荣。

伴随着2003年“VIP网文收费”制度的成功建立,2015年以来的“IP”运营模式,网络文学的产业化经营逐渐走向成熟,网络作家的数量也已经远远超过传统作家,成为中国当代文学的生力军。

网络作家群体正逐渐步入主流视野,也得到网民读者的热情追捧和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重视。那么,目前中国网络作家的生存状况究竟如何呢?

收入的两级分化

网络文学产业的繁荣发展给一些大神作家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最新出炉的2018网络作家福布斯排行榜,唐家三少以1.3亿的收入仍旧排在第一位,天蚕土豆和无罪分别以1.05亿、0.6亿紧随其后,其他上榜的前十八位作家还有月关、天使奥斯卡、骷髅精灵、跳舞、柳下挥、藤萍、何常在、水千丞、高楼大厦、鱼人二代、白姬绾、妖夜、小刀锋利、雨魔、犁天,他们的收入范围在660万至5000万之间。从每年出炉的网络作家排行榜可以看出,前十名甚至前二十名的变动很小,几乎一直都是那些熟悉的“大神”级作家。

唐家三少是其中的佼佼者,2012-2016年,他曾五度蝉联“中国网络作家榜富豪”榜首,这些网络大神之所以能够一直站在金字塔的顶尖,除了自身实力过硬之外,专业化的运营也功不可没。

可以说,网络文学背后潜藏的大量财富和荣誉是诱人的,但写作的人多,能够挤进福布斯排行榜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大部分的作家都不能获得如此之高的收入,一些底层的写手甚至难以通过写作养活自己。

根据中国作家网副主编马季2015年的一份调查显示,通过网络写作的在线收费、下线出版和影视、游戏改编等途径,获得经济收入的人数约有10万人,其中能够职业或半职业写作的人数在3到4万人左右。

相对于签约写手百万级别的数据来说,这个比例是很小的,可以看出,能够全职写作的网络作家所占的比例非常低,更多的是业余作者。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网络文学写作能够带来的收入不稳定。

据调查,有少量作者可以通过码字获得平均上万元的月收入,另有极少数作者可以收获2万至3万以上的月收益,大多普通作者的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甚至更少。在今天的中国,2000元的月收入很难养活自己,更不要提为自己带来优质的生活条件,这些低收入的作者生活压力很大,有时甚至需要向签约网站申请低保才能勉强维持生活。

2016年,重庆市网络作家协会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帖,为本土网络作家王勇募款。25岁的王勇是一家中文网站签约作家,当时从事了五年创作的他却无法承担治疗母亲的8万余元手术费。

入行5年的他前后写了1000多万字,更新速度和更新频率也还保持着中等以上的水平,但是收入和付出却并不平等,据他自己描述:“刚入行前3个月1分钱都没拿到,和网站签约后,尽管保持日更6000字的频率,一个月到手也才四五千元,有时候写得少,只有两三千元。每月收入只够维持生活,买房买车更是奢求。”此外,因为收入不稳定,和他同时入行的许多人早已经选择转行。

王勇的案例在网络作家群体中绝非个案,只是大多数人选择性看见那些成功作家的风光,忽视了这个行业中千千万万个普通写手。事实上,网络创作是一个高收入和高风险并存的工作,从事这份工作的人要么风光无限,要么穷困潦倒,收入差距巨大,这个现象的产生有其内在的深刻逻辑。

从现实情况来看,网络文学作家收入主要来自平台福利、粉丝收入和改编收入三个方面。平台福利方面,少数的“精英”作家获得多数的基金支持。一个好的网络文学原创作者的号召力近乎当红明星,因此很多网络文学平台都颁布了一些针对明星作家的特殊奖励,以留住明星作者。对于普通的作家,网站也会推出一些保障机制,如设立最低工资标准、新人培育基金以及发放全勤奖等等,不过这部分的投资所占比重不大。

至于粉丝收入,大部分也是流向明星作家,大神作家粉丝数量多,订阅量就大,收入也就更高,而普通作家的订购收入由于粉丝基础的短板往往十分有限。除了购买VIP章节外,网络作家还有“读者打赏”这项收入来源,不过这种打赏并非常态,因而具有不稳定性。另外打赏的收入在不同作家之间也存在着差异,大神级作家有更多得到高打赏的机会。

改编收入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大神级的作家有能力将自己的作品打造成为强IP,给自己带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经济效益,2017年网络作家排行榜上以2700万元收入位列第七的梦入神机表示,他第一次上榜是2012年的时候,5年的收入共1000多万元,后来一年涨到3000万元左右是得益于IP的整体爆发,尤其是影视剧和游戏的版权收入。另一个典型则是唐家三少,他手握17部大IP,《斗罗大陆》早在2014年就宣告将拍成系列电影,还有一大波同名小说页游和手游已上线或即将上线,仅以网络游戏《唐门世界》为例,月流水就过千万。

在IP改编热潮中,强IP固然能够带来丰厚的报酬,然而普通的作家往往很难把自己的作品转化为强IP。据统计,真正享受到IP改编福利的网络写手不到万分之一,而余下99.99%的写手中,大约会有1%的作者在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成为签约作家。IP开发能力的差异将写手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一些网络作家的收入大幅增长,其中一些作家的年收入早已过亿。

但高收入的网络作家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处于中下层的写手的收入状况并没有那么乐观,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文学网站的VIP订阅分成,多则月入万元,少则只有两三千元。网络作家IP收入两极分化的现状,呈现出了鲜明的“马太效应”——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商业机制下网络作家的健康隐患

尽管网络文学背后潜在着无限的可能,但现实是十分残酷的。对于绝大多数网络作家而言,将作品发表在签约网站并以此获得稿酬仍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从作家的稿酬收入状况来看,作家的收益一般取决于VIP章节的更新字数、更新频率,决定排行榜和曝光度的数据如作品点击率、收藏数、“月票”等也是建立在按时按量更新的基础之上。

为了获取收入,他们需要辛苦的码字,保持固定的更新频率和更新字数,几乎很少有假期,因为一旦断更,收藏量就很容易减少,如此一来便很难进入月榜、季榜、年榜。新人写手或者是处于中下层的写手,日更一定的量则是常态,他们不能随意“断更”,一旦“断更”,被网络编辑催稿、失去拿全勤奖的资格事小,广大读者“催更”的压力事大,因为“断更”或者“太监”(不再更新)会失去读者的信赖,导致曝光度、订阅量的减少,最终影响自己的收入。

即使已经是“站在网络小说塔尖”并被称为“码神”的唐家三少,也仍然保持每日更新的习惯,大神级别的作家尚且不能随意断更,普通的创作者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他们的文字往往没有大神作家那么值钱,将写作作为生存之道甚至是发家之道并不是一条容易走的路,尽管诸多的写手怀揣美好的梦想,但现实却是“骨感”的,没有成名之前的他们往往只能靠写作获得少量的经济利益并且很不稳定,这又会带来思想上的负担,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他们必须舍弃休息和放假的时间,从早写到晚以保证更新频率和更新速度,有些写手为了完成任务还会通宵熬夜写字。

这个群体的大部分人可以说是为了生存每天“卖字赚钱”,生活缺乏规律,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都很大,这些都严重损害着他们的身心健康。很多网络写手处于亚健康的状态,不少写手还身患脊椎病等职业病,一些作家甚至因为过度劳累将身体弄垮,有些则失去宝贵的生命。

近年来,网络作家罹患身心疾病甚至猝死的消息频繁传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网络作家健康的关注。如2012年红袖添香网的签约作家“青鋆”年仅25岁就因癌症去世,据她的朋友说,她去世的前几天仍在整夜更文,几乎没有晒过太阳;2013年起点中文网的签约作者“十年落雪”因过劳而猝死,在她死后两天才被发现。

除此之外,一些年轻独居的网络作家为了完成写作量,放弃休息睡眠时间拼命写作,与外界缺少沟通,极其容易患上心理疾病。我们所熟知的《盗墓笔记》系列的作者“南派三叔”在2013年因罹患精神疾病而宣布封笔。

长期的网络写作,让他百病缠身,患上了脊椎弯曲、高血压、失眠乃至抑郁症,他感觉“被榨干了”,“没有幸福可言”。由此可见,不论是大神还是普通网络作家,他们的身心或多或少地受到了高压写作的影响。

待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

网络作家与文学网站之间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正如上海网络作协副秘书长王若虚所说:“网络作家和文学网站签订的一般是版权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他们的收入来源于版权合同,但缺乏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

他们无法享受传统行业中的劳工关系所带来的“五险一金”待遇,对于网站来说,他们最为关心的是签约作家能够为他们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作家们的健康和生存状态则不是他们重点关注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职业网络作家安全感较低,无法获得其他保障的他们只能通过赚更多的钱来保障自己的生活,经济压力无形之中加大了,迫使他们高强度地码字以换取更多的经济支撑,夜以继日的码字又继续形成健康隐患,如此反复,最终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对于缺乏基本保障这一现状给网络作家造成的困难,文学网站并没有袖手旁观。2013年,起点中文网尝试给部分签约作家缴纳社保,但由于“作者分散在全国,各地标准不一,网站缴纳也相对繁琐”,最终没有成功实施。如何更好地保障网络作家的权益,需要诸方力量共同努力,目前已有一些文学网站和政府机关出台相关措施,努力改进网络作家的权益保障体系。

2013年下半年,起点中文网实行了《起点作者“关爱保障计划”》等一系列福利保障计划,或多或少对提高网络作家的收入水平起到了作用。一些文学网站如红袖添香为作家设立了最低工资1600元,阅文集团为签约作者每月发放至少1500元的工资等等,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作家的经济压力。

另外,浙江、四川、广东、重庆、上海、福建、湖南等地相继建立的网络作家协会吸纳了一批网络作家入会,不仅能够提升网络作家的归属感和社会地位,也为他们保障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新的可能。

上海作协在2017年9月率先推出了签约网络作家制度,让他们能够在稳定的生活基础上更加安心地写作。稳定的体制,可能会为这些网络作家提供一定的保障,减轻他们的创作压力,对网络作家的创作很有帮助。

文学网站的“强势”管理

网络文学产业的繁荣使网络作家这一职业呈现高度商业化的态势,网络作家一般会和网站签订商业合同,根据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

但网络作家与网站的签约关系中,作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收入、作品的版权甚至笔名都会受到网站的制约。

网络作家作品的版权不仅遭受着盗文和抄袭的影响,也面临网站强势管理的影响,文学网站凭借自己资本的优势占据了更强的话语权,强势的“买断合同”就是这一现象的具体体现,“买断合同”往往出现“签约作品完成指签约作品全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传及所有任务的后续发展的一切作品”或者“签约作者不能够用自己的名义再去创作和已发表作品题材类似的作品”等违反著作法和合同法的“强势”规定,前者限制了作者对未发表作品的权利,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后者侵犯了作者的法定权利——修改权,根据法律规定,作者可以对已经转让的作品进行修改并且重新发表,也可以创作类似题材的作品,而文学网站的这项规定无视法律的规范,将作者视为“文学包身工”。

此外,对笔名或IP的管理,网站往往在合约中规定作者不得以与本协议中笔名相同或类似的各种笔名、作者本名,将在签约期间内创作的新作品交于或许可第三方发表、使用或开发。这一点其实很不合理,传统文学界有不少作家都会使用不同的笔名在不同的专栏发表文章以便获得更多的报酬,而网文界这样的规定无疑是想垄断作家的作品以便为网站赚取更多的利益,侵犯了作家的署名权。文学网站签订的是作家的某部具体作品,不应该将权力扩大到作家所有作品的署名权利上。

2012年起点中文网的签约作者“梦入神机”私下与一家网站签约发表连载作品,被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告上法庭,索赔100余万之事,就是这一现象的典型案例。

诸如此类的“合同陷阱”也提醒作者在与网站签约时要保持警惕以免发生版权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另一个案件发生在《鬼吹灯》系列作者天下霸唱身上,据他本人描述,他从2005年开始在起点连载《鬼吹灯》小说,在市场上有不俗的表现,起点看见了背后的利益,用10万元买断了第一部著作的财产权,接着又买了第二部的著作财产权,这两张合约不仅让他失去了两部《鬼吹灯》的影视改编权利,并且他还被要求不能再以“鬼吹灯”名义创作。

这些霸王条约引起了诸多《鬼吹灯》系列作品版权的纠纷和官司,也限制了他对作品的权利,最终他和起点闹翻,对簿公堂。文学网站作为网络文学的重要发布平台,一方面为网络作家提供了重要的成长渠道,另一方面它的趋利性让它做出一些伤害网络作家权利的行为,再加上国家、法律政府管理方面的不成熟,作者的权利更容易被平台剥夺,已经成名的作家尚且还没有强大的话语权,那些未出名的普通作家则更无法为不公平发声,对于尚未成名的写手来说,他们往往只能听命于网站的管理,难以争取自己的权利。

侵权之痛:盗文和抄袭

2017年4月7日,《2016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发布,该白皮书针对中国网络文学行业版权保护这一热点话题进行了分析。白皮书指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打击侵权盗版是网络文学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2015年盗版给网络文学带来的损失达79.7亿元,尽管2016年这一数值有所上升,达到79.8亿元,但增速明显放缓。

《白皮书》指出,尽管2016年国内网络文学用户的版权意识显著提升,但如何引导用户只看正版仍然是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重要工作。

此外,PC端盗版网站、贴吧、论坛、网盘、微博、博客等渠道是用户获取盗版网络文学的重灾区,移动端侵权盗版手段则日益隐蔽化、地下化,搜索引擎“移动转码”、聚合器阅读APP和伪装成正版付费的APP给网络文学正版维权带来了新的挑战。这些数据说明,以版权运营为核心竞争力的网络文学产业版权状况不容乐观。

在这种版权保护相对混乱的环境下,受到伤害的不仅是网络文学平台,还有大量的网络文学作家。一个残酷的事实是网络文学作家的作品在网站上架之后,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这些作品就在其他的盗版网站上线。这些盗文分流了一部分本来会付费阅读VIP章节的读者,对网络作家的切身利益造成了损害。在国家对盗版行业进行整治后,这些网站又以更加隐秘的方式出现。

数不胜数的盗文网站和不断更新的盗版手段,是损害整个网文行业发展的一颗大毒瘤,正规文学网站虽然能够诉讼这些盗文网站,但是从现实来看,收效并不佳。为了遏制此类现象的蔓延,政府多次出台政策打击盗版产业,2017年7月25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通气会,宣布正式启动“剑网2017”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网络文学版权专项整治。经过近半年的行动,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巡查网站6.3万家(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554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71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276万件,立案调查网络侵权案件543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57件、涉案金额1.07亿元。

总体看来,盗文现象将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之内继续存在,对网文的伤害也将随着网文产业的发展而逐步扩大,但政府对此现象的关注和管理也会与之俱在。

另一个与网络作品版权相关的现象,就是抄袭。

网络时代的抄袭与传统文学时代的抄袭有所不同,由于网络作家的作品很容易在网络上被检索到,网络文学的抄袭也就变成了“复制—粘贴—简单修改后上传”的过程,操作便捷简单,相对传统文学来说更容易完成。

2014年,红袖添香网签约作者“三月暮雪”因涉嫌抄袭被作家李眉诉讼,最终李眉获胜,这个案件标志着网络文学界整体上版权和反抄袭意识的加强,开创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网络文学抄袭事件的先例。近几年,一些热门IP也频频被传有抄袭嫌疑,2017年火热播出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小说涉嫌抄袭作品《桃花债》,电视剧《楚乔传》在播出的时候被爆出原小说《十一处特工皇妃》抄袭《九州缥缈录》《九州·斛珠夫人》等多部作品,另外一部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庶女有毒》,这部作品的作者因为涉嫌抄袭被维权作家告上法庭,《花千骨》的作者也因为被网友质疑抄袭而真挚道歉,诸如此类的情况难以全部列举,抄袭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影和电视的口碑。抄袭者在被曝出抄袭之后,被抄袭者很少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抄袭者的作品甚至还能够通过IP改编而获得巨额的收入。

比如,尽管原著因涉嫌抄袭被起诉,影视剧《锦绣未央》不仅毫发无伤地在视频热播,而且还成功登陆到越南市场。而涉嫌抄袭《桃花债》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因题材主线、作品构思、神仙体系结构、语言风格等抽象元素难以进行“抄袭”鉴定,仍在大卖。

即便一些网络作者和平台经过千辛万苦赢得了官司,由于侵权赔偿的计算仍然依照于传统方式,所得的赔偿很难弥补作品持久传播和衍生开发所造成的损失。这无疑给作家的创作积极性带来了巨大伤害,给网络文学行业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网络文学的抄袭现象频频爆出,抄袭形式也不断升级,一些写手还采用抄袭文风的方式,一种典型现象就是某些写手看见什么火就写什么,某类型的作品很受欢迎,同时期就会出现很多类似的作品,比如说丁墨的悬疑类言情火了之后,晋江网上也有作者模仿这种风格写出了作品并且已经出版。

伴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写作软件的运用,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也变得更有挑战性,相较于传统的“摘抄好词好句”、“洗稿”、“融梗”等可以鉴别的抄袭方式,这种新型的写作方式的抄袭鉴定更具有争议性,比如说写作软件写出来的作品是否具有著作权?以及如何定义此种抄袭?人工智能的创作将会加剧网络文学作品版权问题,那时的文学创作比的就不是人的创作能力,而是软件的智能程度。

在网络文学逐步进入红利期的背景之下,提高侵权成本、探索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创新举证制度等措施对网络文学市场的良性发展异常重要。

为了治理这一现象,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在2016年11月4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文学作品以及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在版权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细化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国家版权局加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标志着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和正版化进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于网络文学原创者来说,维权之路将会越走越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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