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大全

句子大全 > 句子大全

公开听证︱ 买卖捡拾的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尸体也犯罪

句子大全 2017-03-19 12:25:38
相关推荐

捡到已经死亡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你会拿去卖吗?

9月17日上午,福鼎市检察院就对一起因买卖捡拾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死体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举行了拟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福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易志方主持,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人员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受邀参会,福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积县,宁德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林晓瑜主任、检察官刘君丽到会观摩。

案件

介绍

2019年7月22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福鼎市沙埕镇南镇村南镇码头附近海面拾获一只已死亡的江豚,后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将该江豚出售给正在码头收购渔货的犯罪嫌疑人姚某。当日7时许,犯罪嫌疑人姚某在其位于福鼎市桐山街道龙溪南路的经营店内将江豚分割成五段,其中部分赠与他人,部分出售他人非法获利75元。同日12时许,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在犯罪嫌疑人姚某店内查获江豚头部及尾部尸块。经鉴定,该查获动物为江豚,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犯罪嫌疑人王某、姚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考虑到涉案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江豚来源系犯罪嫌疑人捡拾的江豚死体,非人为猎捕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犯罪嫌疑人王某、姚某有自首、退赃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自愿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承办检察官建议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姚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

现场

听证员在听取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以及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的各方意见后,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姚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宁德市人大代表范良志

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具体举措。

宁德市人大代表王朝新

本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小,且未对社会造成危害,支持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同时希望通过相关案例进行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

福鼎市人大代表林前勇

涉案江豚,俗称“海猪”,在海边长大的人小时候都有见过,犯罪嫌疑人王某、姚某买卖捡拾的江豚死体,主观恶性不大,且两人悔罪态度较好,愿意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对其不起诉处理,办案的社会效果更好。

福鼎市人大代表王素仙

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的规范化和人性化。根据本案犯罪情节,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对其作不起诉处理更能体现人性化执法。

人民监督员吴祥昌

通过公开听证、示证、听取各方评议意见的方式进行案件公开审查,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让权力在阳光在运行,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官普法:

人们通常认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对运输、收购、出售死亡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以为然,但法律为了更有效地防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对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也列入刑法惩处的范围。

另外,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可能是被枪击、电击,此时该尸体即为物证,不得自行处理;如果是被人毒害或者感染传染病死亡的,随意食用可能会威胁自己或他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大家捡到野生动物或者制品时,应当及时交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林业部门、海洋渔业部门。

注:什么是增殖放流?

人工增殖放流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

文案:王小瑜、陈玲

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标题:《公开听证︱ 买卖捡拾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尸体也犯罪》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