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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正心 正言与正行

句子大全 2016-11-25 13: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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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大学》云:“心正而后身修。”之所以说修养自身的品性要先端正自己的心,是因为心有愤怒就不能够端正,心有恐惧就不能够端正,心有喜好就不能够端正,心有忧虑就不能够端正。所以,要修养自身的品性,必须要先端正自己的心,即正心,端正心性,其后才能正言、正行。

对肩负重任的法官来说,娴熟运用法律、依法惩治罪犯、妥善化解纠纷、积极宣扬法制,目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但归结点则在于恢复被罪犯破坏的社会关系,构建起诚信、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因而,法官在履职用权时,要不偏不倚、公正无私,要兢兢业业、谨言慎行,更要身正行端。

荀子曾说过,心也者,道之主宰也。孔子曾指出君子应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法官更应该具有大局意识。因此,法官务必要做到正心,只有把心摆正,正向对准养育我们的人民,正向对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才能做到不为物欲所蔽,不为美色所诱,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党。只有“心正”,才能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强化群众意识,满怀感情地拓展司法为民空间,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自觉把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本职工作的“尺子”;只有“心正”,才能始终以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其次,法官还要做到正言。法官是法律的守护者,同时也是法律的代言人,法官的语言体现了司法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因此,作为法官,不管是庭审语言还是裁判语言,都要体现“正”,要做到敢言不畏险,慎言不失态。法官的语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官不恰当的言语,很可能会导致一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使得本已矛盾重重的双方当事人情绪更加对立。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撰写裁判文书的过程中,法官的语言都应谨慎,应体现司法的公正。当然,慎言并不是要求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只能用冷冰冰的“法言法语”,一位优秀法官的语言,还要做到通俗易懂并具有亲和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既能得到司法给予其应有的人格尊严,又能让司法体现出人性的温暖。

最后,法官还应做到正行。所谓正行,就是要求法官的行为应符合其所在的场合和身份,做到行不离法,行不离德。法官要注重自己的行为,因为法官对一方当事人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传递,一个声调的差异,都可能使另一方当事人产生误会,从而会怀疑法官的中立性,怀疑司法的公正性;法官在庭审中要冷静,就算有些当事人表述极不清晰,或者态度极其恶劣,法官也要克制自己的情绪,让当事人始终在心理上感觉到面对的是不偏不倚的法官。这样的庭审,才能更顺利;这样的法官,才能更让人信服;这样的法院,裁判才更有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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