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你也是我所有的风景和灵感吧。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
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的企图、思想、势利、庸俗,
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毛姆《面纱》
遇见你之后,
我所有的理性和矜持都消失不见了。
走在路上拍下一颗形状古怪的树,
第一反应却是发给你看。
你的眉目笑语使我病了一场,
热势退尽,还我寂寞的健康。
——木心《眉目》
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
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不像自己呢?
所有的自信和骄傲,
所有的自如和才华,
都轻易在你面前,败下阵来。
《恋爱的犀牛》里曾有过这样的话“也有很多次我想要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暗淡了,我就怕了。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
就像春娇把志明的习惯移植在了自己身上,
爱他,往往避免不了成为一部分的他。
某天,你无端想起一个人,她曾让你对明天有所期许,但是却完全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再见金华站》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情相悦,大多数的感情都是暗自悲欢或是无疾而终的,但是在这个时候遇上这么个人,让我觉得对明天有所期许,那么这便是有意义的。
我是个俗气的人,见山喜山,见海喜海。承蒙你的出现,让我欢喜了好些年。你随手给过我的一朵小花,我曾红着脸想用整个余生做代价,但是你曾放弃了那么喜欢你的我。如今虽我还遇风起就喜欢你,但不会和你走了。
用尽全力,往往也代表着用了太多力气,在你这里的所有玲珑心思,我都懒得去诉说给第二个人听了。
我在脑海里早就和你过完了一生。
但我连一句你好都不敢发给你。
我想跟你度过每一个无聊的不无聊的周末。
我想祝你每天早安午安晚安。
我想跟你去异国旅行,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拥抱你。
我想以后的房子里有一面大大的落地窗,我想和你养一只哈士奇和一只斑点狗。
我连我们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你为什么还不来要我的联系方式。
“如果你驯养了我,我的生活将充满阳光。我将辨别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别的脚步声会让我钻入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穴里召唤出来。另外你瞧,看到那边的麦田了么?我不吃面包,小麦对我来说毫无用处。麦田也不会让我联想到任何事。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长着金黄色头发。当你驯养我以后,这将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麦子的颜色也是金黄色的,它会让我想起你。而且我也将喜欢聆听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小王子》
因为喜欢你,只要想到或者看到跟你有关的一切事物,便控制不了笑起来,世界好像也变得更加美好了。
遇见你之前,
我觉得万千情歌都索然无味,
遇见你之后,
却一夜之间听懂了它们。
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连作业本放在一起都觉得幸福,稍稍长大之后喜欢一个人,看聊天记录会开心得睡不着觉,终于变成有担当有责任感的大人了,却发现所有的义无反顾好像都在你身上用光了。
看到这里
你想起谁了呢
♬FM:恋におちて-小林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