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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大全 2016-08-14 13: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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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炳发小小说40篇目录

【1】遭罪【2】不染【3】毁灭4【4】手足6【5】心理学教授...7【6】让姨奶想疯了的那个人...【7】婚姻一种【8】读书【9】岁月【10】软刀【11】尾随【12】恍惚 【13】镶牙左【14】成长【15】男人 【16】红绸 【17】死之一种...【18】白狐【19】我的名字叫袁炳发... 【20】木像【21】骨髓【22】麻五 【23】山大王 【24】枪【25】宋大脚【26】猎人【27】药 【28】凶手【29】重要 【30】名医 【31】枪案【32】天真【33】爱情的背影在春天远去...【34】放生【35】远方 【36】移植【37】母亲的军帽...【38】暗算【39】生死之间...【40】妞子

                                     【1】遭罪

                                                            文/袁炳发

文清是那种极易受到暗示的人,日常生活就免不了总在大喜大悲中沉浮。两件事可见一斑。

先说不好的。

文清买鱼时,卖鱼的小九九一算便报出十元零九毛的鱼钱,人家坚持不给抹掉九毛零头之后,文清开始从兜里取钱,一边把鱼账又心算一遍,钱拿在手上却没有递过去。

文清说:你算错了。

卖鱼的以为她又变着花样要求抹零,就大着嗓门吼道:你有完没完了,卖你一条鱼怎么比养一条鱼还麻烦呢?!

文清气得哆哆嗦嗦:真是不知好歹,你少算了一元钱!

为此,她大半天没消停,向她的朋友和熟人将此事倾诉来倾诉去:人心不古!人心不古!最后总是这样嗟叹着收尾,整个一祥林嫂。

到晚餐桌上,她决心已定,这个纷乱的社会和丑恶的人性不值得留恋,她要出家,找一块洁净之地。丈夫说她是一步到位,不用像祥林嫂那样捐门槛了。

再说好的。

文清走在路上,前面一人骑自行车,不知怎么飘下来数张百元大钞。小巷,人清,没有另一个人看见,关键是骑车人自己不知道。

文清没有犹豫,大喊一声唤回那人,把拾起的钱送还主人手上。

为此,她高歌了一整天,为自己崇高的品格陶醉,眼前的绿树仿佛更翠,红花仿佛更艳了。

文清就是这样的人。她甚至为一个陌生人随便一口吐在路上的痰生三个月的气,为公园里人工湖上自由自在游玩的野鸭而欢欣鼓舞一个夏天。

这样的人活得可能很辛苦。文清为了自己能安心一些,想了很多办法,她拜过佛,皈依过耶稣和上帝,练过瑜伽,研究过周易,还参加过本地环保组织的江滨公园义务清扫队,市民文明春风合唱团……文清反反复复出入各种宗派和组织,诸神和现代多元化的社会真是宽容,由着文清折腾,她最终还是一个痛感和幸福感都十分强烈的大凡人。

丈夫就涮她:你这人如此不专一,就是我这肉眼凡胎的男人也烦你了。

文清那个时候又有新的想法,没工夫理丈夫,只是白了他一眼。

一天,两口子打出租车去医院看病人,半路叫停买水果和饮料,司机重新启动车时没有好好瞭望,车尾竟意外地把小区门口一正晒太阳的老爷子撞出去好远。三个人丢了魂魄,都下了车忙不迭扶住老爷子询问情况。老爷子很通情达理,活动一会儿胳膊腿,说:这会儿没觉出不妥,可不知道过后会怎样。

司机说:这么吧老爷子,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你,你一不舒服马上给我打电话,我送你上医院。

文清包里有笔和纸,赶紧拿出来,要求司机重说一遍号码,把那张记着电话号码的纸叠好,放到老爷子的衣兜里。

上车继续赶路,因为虚惊一场,三人暂时无话,文清心里满是感动,司机没有逃脱责任,老爷子也并不借机讹人,这个世界还应该算是美好的。

两口子从病房出来,乘电梯从17楼到1楼其间,丈夫突然说:那个司机撒谎了,我听他念出电话号码的前六位是139123,区号123你说有吗?有的话也不是我们这地方的,明摆着骗人的。

文清电击一样楞在那儿,电梯门打开她都不知道迈步,她朝着丈夫大声叫着:天呐天呐!这个世界真是没救了!

从医院回到家附近的菜市场,文清买了一些菜,当她付钱给菜主时,菜主接过钱用手指弹了弹说:假币。

文清再次电击一样楞在那儿,想许久才想起去医院看病人,半路买水果和饮料被商贩找了假币。

文清脸红了,立即换了钱给菜主,然后匆匆走去。

走着时,文清自语道:我为什么要陪着你们遭这份罪呢?

原文发《福建文学》2009年12期

                                   【2】不染

                                                               文/袁炳发

高三生杨直清华、北大任他选。

老师和同学都这么认为。

但杨直家的邻居们不见得这样认为。

杨直的爸爸或妈妈每次开过家长会,回到家里就急不可待地支起麻将桌,还一边不迭声地叫:“开这长的大尾巴会,耽误穷人半天工。”

被人连坐几庄,又抱怨:“瞧瞧,这个背点,运气都让家长会磨叽没了。”

杨直家住平房,大门永远敞开着,隔着几条路的邻居无聊了也会奔来,图个热闹,在家不被允许抽烟,但在杨直家可以。

在杨直家几乎没什么不可以,包括男人女人不忌口的打情骂俏。

话太不能上台面时,有敦厚些的邻居朝着杨直的小房间努嘴。

杨直家是老少屋,他住一小间。

杨直和父母房间的屋门隔着一个开放的厨房,但是屋内却仅有一道薄墙间壁,上面还有一个玻璃窗,不隔音,甚至烟气和人窝出的臭气都会从玻璃窗缝隙挤到小屋来。

杨直的妈妈咯咯地笑:“你们随便‘咧’,我儿子听不见,他学习的时候什么也听不见。”

如果正赶上爸爸和了,他一推“砖墙”说:“看杨直了吧,那就是未来清华大学生的风采。”

邻居们心里狐疑,这环境能出清华大学生?不瞎扯呢吗?

当然邻居们是看着杨直长大的,公认他是个好孩子,有人甚至气愤不过说,杨直简直就不是这对狗男女生的!

事实上,杨直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在正道上走过,过去的不说,就说现在,他们等于在家里开着一个最为低级的赌场。除了自己参与赌博,还抽红。小小的屋子炕上一桌,地上两桌,每天二十四小时几乎连轴转。

赌客们弄到深更半夜时,杨直的妈妈就给他们煮面条,现成的挂面,吃一碗十元。半夜赌客们自带的香烟抽没了,所有的小铺又都歇了,杨直的爸爸就拿出五元一包的香烟,按支出售,一只五元。

两口子全下岗,吃着低保,心思都用在麻将上,骗几个昧良心的钱,过着不死不活的日子。

邻居老太太说起杨直就叹息:“这孩子,天养活的。”

杨直有时听到了也不说什么,礼貌地笑笑就走过去了。

杨直心里想他吃饭现在还要靠父母养活,但自己的心灵自己一定要“养活”。

杨直高一军训时,由于没有早饭吃,训练强度又大,晕倒了。他知道这样不行,虽然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怎么吃过妈妈做的早饭,但他知道高中之后绝对不行,杨直开始自己做早饭。

几天的工夫,杨直能熟练的做饭了,自己吃好,爸爸妈妈起床之后竟然也吃上儿子温在锅里的饭菜了。

惹得邻居老太太又叹息:“我这话放在这,将来那两口子必是借上儿子的大光了,等着吧,吃香的喝辣的享福。”

偶尔得闲,杨直会径直奔胡同口吴爷爷摆着的象棋残局,坐在吴爷爷的对面一眼不眨地盯着棋盘。吴爷爷就一眼不眨地盯着杨直黑发浓密的头顶,悠然道来:“贵人不顶众发。”

“我的头发很多。”杨直仍低着头。

“哈哈,孩子,这‘众’字你道是‘多’的意思?非也,说的是不顶着一般俗人的头发,不囿于一般俗人的困难!”

杨直抬起头来,目光炯炯地看着吴爷爷,俩人就那么对望着,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转眼两年过去,杨直迎来了高考。

高考作文时,根据材料,杨直本打算写一篇议论文,用著名的“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做论据,就在要落笔时,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改变主意,写成一篇感人的散文。就在这个春天,杨直在小河边背单词,他偶然看见一棵芽儿已经破土,但不幸的是,这颗种子天命使然落在一块石头下面。杨直心一凛,下意识伸手要拿开那块对于芽儿来说巨大的石头,但杨直终于把手停在半空中。以后几天杨直每天早晨必去看望那棵芽儿,他忧心忡忡矛盾丛生担心它会夭折。但第四天奇迹出现了,芽儿竟然掀翻了背上巨大的压力,并脱胎换骨,由一棵鹅黄羸弱的芽儿变成一棵翠绿茁壮的苗儿!

杨直的作文得了满分。

杨直实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梦想,考入了清华大学。

当然,杨直考入清华大学并不仅仅依靠他的满分作文。

                                      【3】毁灭

                                                         文/袁炳发

星期天的下午,娟子从家里带来了妈妈包的酸菜馅饺子,还有一罐芥菜炒肉丝,都是孙晓爱吃的。

孙晓是娟子在剧团里最要好的姐妹,别人都说她俩是剧团里这一拨学员中练功练的最苦,也是最有希望的两个苗子,两人都专攻青衣。

娟子五官端庄,扮相清秀大方、嗓音清亮醇厚,身材高挑,在舞台上很是抢眼。走起细碎的莲花台步,常常如风摆柳叶一般好看。

孙晓呢,她生得模样乖巧可人,尤其是那一对毛茸茸的、汪着一汪水似的眼睛,看上去别有风情。扮上装的孙晓往台上那么一站,就会站出一道很美的风景。她身段柔美,嗓音甜润,尤其在眼波流转之间,总似有诉说不尽的哀愁,怎么看怎么让人觉着心疼呢。

都说同行是冤家,可是娟子和孙晓却根本不把这句老话放在心上,平日两人出双入对,一起练功、一起喊嗓,一起拍戏。然后呢,再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嘻嘻哈哈,一起躲在蚊帐里诉说女孩子的小秘密。

孙晓家在农村,娟子知道孙晓家的条件不好,所以在生活上总是很照顾孙晓。

星期天的下午剧团几乎很少有人,娟子穿过走廊,来到了宿舍的门前。

娟子轻轻推开了宿舍的门,她刚要喊孙晓,却突然发现在孙晓那薄得近乎透明的蚊帐里,有两个人几乎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

当娟子看清是孙晓和团长时,她惊的差点儿没叫出声来。

几乎没有多想,吓晕了头的娟子,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提着东西跑了出去。

想到团长,娟子更觉气愤了。

几个月前,团长把她单独叫到办公室,说是想了解了解她的学习和思想情况。

团长还对娟子说,她和孙晓的基本条件都不错,都能吃苦,也都很用心,最后留谁不留谁,只能在她和孙晓之间选择一人。

那一次谈话,让娟子特别反感的是团长有些过分的举动。说话时还不住地拍娟子的背。还拉起娟子的手摸索了半天不肯放下,最后,娟子忍无可忍地抽出了自己的手。

临走时,团长还不忘告诉娟子要把握住机会,有什么想法可以随时找他谈心。

那次谈话,让娟子的心里感觉特别不舒服。娟子想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里留不下,就去别的剧团,绝不能受人的摆布和欺负。

这件事她一直憋着,几次想跟孙晓说,都没有说出口。“都怪我,都怪我没有及早提醒孙晓。不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娟子在心里深深地责备着自己。

娟子再见到孙晓时,孙晓只说:“我没别的选择,家里穷。团长说,他喜欢我,可以离婚娶我,还可以帮我转正。”

之后,又对娟子说:“娟子,对不起,今后,我不配再做你的朋友了。”

娟子没有吭声,她抬头看到了孙晓从前水汪汪的一双眼睛,此刻却是红肿的。

年终考核终于结束后,孙晓留了下来,转正成为正式的演员。娟子没能留下,一气之下,娟子决定去别的城市闯荡。

娟子走时,孙晓去车站为她送行。

娟子对孙晓说:“你想过以后吗?他能娶你吗?”

孙晓悠悠地说:“为了一家人,我不能想那么远,我现在只能这样了,他答应让我挑大梁、唱主角。”

娟子再问:“这就是你想要的?”

孙晓一直没有再在开口。

车启动时,透过车窗,娟子看到孙晓在哭着向她挥手。

几年后,娟子重返故里。此时,娟子已经是她所在的那个城市剧团的业务团长了,她嫁给了一个农研所的人,生了一个女儿。一家三口,生活幸福。

重返故里的娟子,听剧团里的人对她说,孙晓出事了,她把团长杀了。

剧团里的人还告诉她,娟子走后,孙晓确实在团里的几场大剧中担当过主角,但随着一次次堕胎,孙晓的身体每况日下,就很难再担当主角的演出了。

这时,孙晓和团长的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因此,团长的老婆几次来团里闹过,还抓破了孙晓的脸。

让孙晓更为恼火的是,团长又喜欢上了团里一个新来的女孩,这让孙晓很难以接受。于是,在一次缠绵之后,团长酣睡之中,孙晓用菜刀把团长给剁了。

娟子去省城女子监狱去探望孙晓。

当女狱警把一个女人带到接待室时,娟子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对女狱警说:“你搞错了,她不是孙晓。”

女狱警一脸的严肃,对娟子说:“没错!”

娟子摇着头,在心里再一次肯定,这个女人不是孙晓。

就在娟子要转身离开时,那女人突然指着娟子大喊一声:“黄亚芬!”

娟子听后,身子颤抖了一下。

娟子知道,这个女人喊的是团长妻子的名字。

发《四川文学》2009年1月

                                 【4】手足

                                                               文/袁炳发

江湖江海是兄弟俩。像很多兄弟一样,两人的质地相去很远。江湖是那种怎么娇宠也惯不坏的孩子,天生持重沉稳。江海却打小被父亲一手娇惯成混小子,直到十七岁时把父亲气死算是彻底定了型。

江海天不怕地不怕,除了长他十岁的哥哥江湖。

对江海来说,江湖是唯一一个打他而他不敢还手的人。原因很简单,只要他出了事,无论万水千山,无论酷暑严寒,江湖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江海身边,给他收拾乱摊子。

江海再混也知道,这个世界上真心关心他并且有能力给他解决麻烦的只有哥哥。

像一切坏小子一样,江海娶了个好姑娘,生了个好孩子;像一切坏小子一样,江海以折磨妻子和岳父岳母为乐事,直到他们有生不如死的感觉。

哥哥江湖为此把江海打得鼻口流血,但他仍然不能做一个好丈夫。江湖就把江海的婚姻解散,放好姑娘重觅好人家,而把侄女领回自己家,由妻子精心养育。

江湖心里有期待,盼望着慈祥的时间老人可以重新给他个好弟弟,哪怕江海那时四十岁或五十岁。

可是四十岁时,江海从愣头青成了一个更加纯粹的流氓加无赖。

江海总是去饭店白吃白喝,饭店主人只好去找哥哥江湖。这样江湖每天都要迎着一股葱花味,从兜里给人店主掏钱。掏了一个月,当第三轮开始的时候,江湖冷眼面对讨账的人:成心吗?!我告诉过你们两次了,他再去白吃你们给我打电话,再一再二不再三,这账我不付了!

江海这时候吃喝嫖赌坑崩拐骗外加吸毒,整个成了一废人。江湖抓到他时,他正给自己打吗啡。江湖照例给他一顿暴打,最后说:你滚得远远的吧,如果你还知道自己是父亲,为女儿想想,有你这样的父亲,你要她今后怎么做人?

江海走了,一走就是五年,音信皆无。江湖从来不提他,但是逢年过节,家里座机和自己手机骤然响起的时候,总是江湖第一个抓起电话。

2009年春节刚过,一个陌生的电话打来,深圳警方告知,江海死了,死在街心公园的木椅上。

警方说是这样找到江湖的,他们从死者身上发现电话号码本,按顺序拨了第一个电话。

随后警方通过电子邮件传来了死者照片。

江湖去深圳之前要侄女买双纯棉袜子:丫头,大伯要出差,想穿侄女买的袜子呢。心里想的是,弟弟是有后人的,弟弟上路时理应带上女儿的孝心。

江湖带了剃头用具,预备了新衣服,给弟弟江海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一边给江海穿袜子一边告诉他:你的女儿很争气,学习好,性格也好,谁都喜欢她。

第二天,江湖拿上江海生前的照片去他经常出没的地方,江湖把那里的小饭店走了一遍,挨家挨户询问照片上的人是否有欠账。店主们拿过照片看了一眼就老熟人似的笑起来:东北佬,总在我这吃饭,没欠过钱啊。

江湖带着江海回家的时候,只想着藏好骨灰盒,不能让侄女看到,他和妻子有约定。可侄女第一眼看到他时,突然扑上来抓住他的胳膊大哭,吓了他一跳。侄女呜咽着说:大伯,你怎么了?头发全白了,胡子全白了!

江湖这才站在镜子前认真地看了下自己。

看着一下好像老了十岁的自己,看着和江海生得一模一样的眼睛,江湖忽然流泪了,流了一脸又一脸。

《黄河文学》2009年12期

                                【5】心理学教授

                                                             文/袁炳发

心理学教授矫正是我的朋友。

矫正的婚姻一直不是很和谐,因此,没事时他总是找我倾诉他心中的苦闷。

矫正的妻子是搞教育学的,两个人争论的焦点,最多的是体现在学术观点上的分歧。

矫正说妻子的教育学太空洞,不实际。

矫正说,就连孔子都知道人多了怎么办?子曰:“富之”,“教之”。

矫正还常在晚饭的桌上,开导妻子做人要厚道一些,不要瞎嚷嚷瞎起哄。人在不温饱的情况下,教育就是一句空话呀!

妻子听后,立即拍案而起,说老矫我对你无话可讲。

说完,妻子夹了一些菜,放到碗里,就回自己的房间里吃去了(俩人一直在分居),还把门锁从里面扣上了。

矫正见妻子对他如此态度,感觉像是受到了屈辱。

矫正把饭碗“咣”地往饭桌上一放,走到妻子的卧室门口继续说,妈妈的,我说的没有道理呀?你想呀,一对靠拾荒过日子的夫妻,到了情人节,丈夫咬着牙给妻子买了一大束玫瑰。妈呀!这时候的妻子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妻子会说浪费呀!花这冤枉钱,不如买斤豆油,咱家有几顿菜都没放油了。

孔子的“不富不教”的理论,合乎了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呀!

门被推开,妻子指着矫正说,老矫你有完没完。你那心理学好,把自己分析的都神经兮兮了,连说话的声调都娘们叽叽了,真叫我鄙视。

鄙视?你这是嫉妒,懂吗?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本性深处,都不希望有人在各方面超越自己,包括夫妻。

放屁!你是疯子!你给我滚!说完,妻子把一本书砸在了矫正的身上。

矫正把书拣起放到桌上,怒着脸告诉妻子,你不是鄙视我吗?告诉你我可以找一个不鄙视我的人。

一次,矫正约了七八位男女朋友在一起喝酒。

我也是被约的朋友之一。

矫正的身边坐着一个女孩。

矫正对大家介绍说女孩叫蛮蛮,是他的女友。

我挺吃惊的看了一眼矫正,然后又看了看女孩。

女孩矮粗形,厚唇小眼睛,牙齿不白,皮肤也不白。天呀!矫正怎么会爱上这样的一个女孩。

喝了几杯酒,矫正告诉大家,蛮蛮是他的神!是他的命!

叫蛮蛮的女孩咧着嘴在那笑。

笑后,女孩说我正在和矫老师学习心理学呢。

接着,女孩像背诵似地说,在逻辑层面上,心理现象包括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思维、想象、情感和意志等??????

大家听后,一阵哄笑。

矫正伸出他那只白胖的手,细声软气的阻止大家说,笑什么吗?有现象必有其本质,我知道你们此时在想什么。但我给大家一个面子,这里我就不揭露了。

大家听后,就都不笑了,开始静下来。

矫正接着说,你们不知道呀!我太爱蛮蛮了。妈呀!那种爱你们是无法体会到的。你们知道蛮蛮给了我多大力量吗?这样比喻吧,给我一根棍儿,我能把天捅破了。

大家又是一阵哄笑。

矫正又是伸出白胖的手,阻止说,笑什么?真的,在蛮蛮面前,我总有一种冲动,想干一件漂亮的惊天大事,让蛮蛮知道我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叫蛮蛮的那个女孩,坐在那仍然咧着嘴笑。

不日,矫正真的开始谋划一件大事。

他买来一把仿真手s枪,戴上蒙面罩,在喝了半斤白酒的一天午后,他冲进了一家银行。

矫正双手平举着枪,对着柜台里的工作人员喊,钱快快地拿来!

他的话音刚落,银行保安的警棍便把他击倒??????

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法官问矫正抢劫银行的动机是什么?

矫正回答简洁明了:是爱情的力量让我这么做的。

旁听席上的人都说他是个疯子。

最后,法庭宣布:心理学教授矫正,以抢劫银行未遂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青春》2009年12期

                           【6】让姨奶想疯了的那个人

                                                                  文/袁炳发

让姨奶想疯了的那个人叫孙保会。

这个名字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听了太多遍。

那时候,我的疯姨奶和我奶奶盘腿坐在炕上,穿着同样黑灯芯绒大襟袄,两尊小佛一样端坐着。

两位老太太总是因为那个叫孙保会的人争论不休。

姨奶说:孙保会啊,这人真是让我捉摸不透。我们住的地方离火车道近,远远听见火车的鸣叫声,孙保会侧耳听着,火车开上松花江大桥了,轰鸣声震得屋子颤抖,他才带上毡帽出门,你猜怎么着?

我在地下给弹弓换皮筋,看见奶奶撇撇嘴没吱声。

姨奶接着说,孙保会上了火车道,火车正好开过来,他一伸手,双脚弹起,只见西服后襟一飘,人就站在火车的脚踏板上了,一股白烟,就跟火车一起没影了。

奶奶说,你见了,尽是胡说。

姨奶没理奶奶的话茬,双眸凝望窗外的远处,说,孙保会啊,真是狠心,你说他怎么那么狠心?竟是个地下党,跟我牙口缝没露。我嫁了他五年,整整五年。

奶奶说,要不怎么说你傻呢?蠢呢?跟人家过了五年,还不知道真名实姓,家住何方,到底是干什么的,啥也不知道。

姨奶仍自顾说,孙保会啊,他对我可好了,陪我烫长发,领我下馆子。我过生日,他问我要什么?我说要金戒指。他就带我去金店,挑来选去,折腾半天也不买,我都生气了,摔了门出来,孙保会在身后跟着我拐进列巴店后面,他说,看看你的手吧,我一看,呀!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只亮光闪闪的金戒指。

奶奶瞪一眼说,疯话,你看哪个地下党干这样的事情?

姨奶又是没理奶奶的话,继续说,孙保会啊,和他交往的人各个有模有样,料子西服,铮亮的大皮鞋,贼眉鼠眼的人都近不得他身前。

奶奶说,呸,好不害臊,还有脸说呢!一个大姑娘家家的跟人跑了五年,这就是爹供你上学的结果。

姨奶这会儿的眼里有了些许的泪花,说,孙保会啊,我是真想他,那几年可把我想坏了。

奶奶说,呸,这么大岁数了,还不说正经话。爹带着人拉你都拉不回,让你等吧,又等五年,那人还不是人影不见?

姨奶说,你说也怪,怎么一句话没留就走了呢?再也没见到,我怎么找也找不到。

奶奶说,把你玩了呗,到底不是明媒正娶。为了个浪子,你疯了一辈子,值吗?

这时候我把弹弓收拾好了,抬头看着疯姨奶,她仓皇落寞的脸上有浅浅的泪痕,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突然动了一下。

姨奶见我看她,笑了。

奶奶突然也笑起来,那年我十二三岁。

前几天,等着退休闲得无聊,我便会无来由地想起许多旧事,一时心血来潮,在百度里输入“孙保会”三个字,一下子现出若干条,我随意点开一条,上书:孙保会,原名孙祚庥,地下党哈尔滨滨江站站长,九一八后多次组织破坏日满铁路运输线,秘密接送抗联将士往返各战区。1935年8月8日炸毁滨绥铁路苇子沟段,使整列军用物资毁于大火,为东北抗联秋季战役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孙保会1937年4月5日被捕,牺牲于北满特别区警务处,时年三十一岁。......

我想我该补充一句,姨奶一生漂泊,没有再结婚。年老时(我小的时候)经常住在我家或大舅爷和二舅爷家。

1967年某月某天,姨奶独身从大舅爷家去二舅爷家时走失。

《山东文学》2009年12期

                                     【7】婚姻一种

                                                                 文/袁炳发

在三年自然灾害那会儿,小岗村的姑娘都想嫁给窦小弟。

为啥?嫁给他,挨不上饿。

窦小弟在镇子上的食堂工作,据说还当个小头目。

窦小弟有时会藏起点咸菜,或掖起一些带皮谷子,好的时候还能捞着几块红薯干,最后攒到一起偷偷送回家。

所以,村里的人都眼红窦小弟家,姑娘们也都羡慕窦小弟的能力。

别看窦小弟瘦小如柴,可村里的姑娘他却一个也没看上眼。也是,虽说姑娘十八一朵花,可是这花眼下没了“养料”,整日的草根、树皮地吃着,是朵花又能好看到哪去哩!

后来,是窦小弟自己相中了镇上的一位叫高大梅的姑娘。

姑娘个子高高,圆脸盘子,身材宽广,两条大辫子在屁股后面左右甩动,这很是让窦小弟喜欢。

窦小弟人瘦小身单力薄,但脑袋瓜子不薄,够转。他想:这过日子免不了背背扛扛的,自己这身板难以应对,所以得选一个壮实姑娘做自己将来的老婆。

从见到高大梅的笫一眼,窦小弟就打量着她的背影,在脑里算计着高大梅是块干活的料。

有了这样的想法,窦小弟便开始留心注意高大梅了。他打听到,高大梅家有六个姐妹,一个弟弟,还有一个寡妇妈,日子过得相当拮据艰难。

窦小弟把两个月攒的粮食都装起来,拎在手里就跑高大梅家自己提亲去了。

高大梅的妈一看窦小弟这瘦小的外表,就摇头表示不乐意,嘴里念叨着:“你个子不如大梅高,额不宽、脸不阔,嘴唇太薄,一看就不是厚道人,我不能把大梅嫁给你。”

窦小弟听后并不生气,他把手里的粮食袋子打开,往高大梅的妈身边一放,那黄澄澄的闪着光的玉米粒子,就再也没让高大梅妈的眼睛离开过那个米袋子。

高大梅见后,就对妈说:“妈,我嫁他吧!看样子他可以照顾咱们家往后的日子了。”

高大梅的妈点点头。

在各取所需的背景下,一桩彼此需要承担一生的婚姻,就这样成交了。

婚后,窦小弟和高大梅似乎好像要完成某种契约,都拼着命地表现自己。窦小弟照旧给高家送去粮食,虽然不多,但总算可以糊口。

高大梅把家里的力气活,也尽揽在身,不让窦小弟动一下手。

婚后第二年高大梅给窦小弟生个大胖小子。

几年下来,窦小弟和高大梅的勤俭持家,让家里有了一些积蓄。

尽管这样,窦小弟心中并不快乐。每到晚上,窦小弟有夫妻那种要求时,高大梅是死活不让碰。

高大梅不让碰,自有她的道理。当初嫁给你是冲着粮食嫁的,而不是你窦小弟。让你动几次就可以了,怎么还没完没了了呢。

窦小弟欲火难抑,便要硬来。高大梅是烈性子的女人,遇到窦小弟硬来时,她便翻身跃起,把瘦小的窦小弟压在身下一顿痛打。

这样,窦小弟便不敢再硬来了。虽不硬来,但因此事仗还是没少打的,当然每次打仗吃亏的总是窦小弟。

窦小弟就经常对高大梅说:“这种隔心隔肺的日子,过着还有鸡毛意思!”

高大梅听后,就雷吼一般:“不过散伙!”

窦小弟就不敢言语了。

一晃,日子在不咸不淡中走过了二十年,窦小弟和高大梅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

改革开放初期,窦小弟看好了城里一家快要倒闭的玻璃厂,取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买下了玻璃厂,下岗做起了生意人。

没几年,窦小弟凭着活泛的脑子,生意做的是风生水起,成了行业里人物了,大家见了他都要尊称他一声窦爷。

窦小弟的钱多了,朋友多了,女性朋友也多了。

窦小弟和一个小他十几岁的女孩相爱了。窦小弟向高大梅提出离婚,高大梅没有犹豫就痛快地答应下来。

去办离婚手续那天,高大梅突然提出最后再打一次窦小弟,不让就不离。

窦小弟便只好顺从趴在床上,任凭高大梅手里的木板一下一下打着……屁股打肿了,但婚离了。

从此,窦小弟和高大梅不再联系。

……

几年后,窦小弟的生意不再顺风顺水。

窦小弟的那个小媳妇又爱上别人,卷了他的钱和人私奔了。窦小弟一气之下,患上脑梗。

窦小弟无人照顾,三餐不继,甚是狼狈。

一日早上,人们看见高大梅来到了窦小弟的住处,洗洗涮涮晾晾晒晒一上午后,便将窦小弟接走了。

每天,大个子的高大梅搀扶着瘦小的窦小弟,慢慢地在夕阳下走着,偶尔窦小弟也会因为腿脚不利落而遭到高大梅的推搡和大声喝斥,但这些都不能影响左邻右舍的人们,在茶余饭后讲起这段婚姻背后脸上所流露出的那种美丽愉悦。

《福建文学》2009年12期

                             【8】读书

                                                             文/袁炳发

丹阳的经历有点特别。

她在六岁之前是农村小孩,父母是城郊的菜农。六岁之后,菜地突然变成高楼,丹阳和父母就有了城市户口。

但是,丹阳和父母的生活并没有城市化。他们只得到一套两居室的楼房,只得到很少的钱。

的确很少的钱。

那时候法律和监督都有太多的疏漏,农民卖地和卖地的钱都有村长或村支部书记做主。钱到底是多少?都到哪里去了?村民和村委会算不清楚,变成一本永远的糊涂账。

长大的丹阳听爸爸说起这件事时,觉得很大部分原因取决于像爸爸一样的村民。

丹阳很不理解,爸爸上过学,为什么不识字。

爸爸说整天泡在松花江里玩,学什么学。

爸爸只能写自己的名字,还写不好。这样的父亲们能算明白账才是怪事。

丹阳住的小区院里大部分是被安置的菜农。

丹阳在心里称他们为父亲们。那些辛苦的父亲们都和自己的爸爸一样不怎么识字。

所以,他们会说,老孔村长人不错。村子都没多少年了,你看老秦太太死时,他还给安葬费了呢。

所以,现在已有众多产业的企业家,从前的孔村长,用他改不了的山东腔让他的老臣民们猜一猜身上穿的衣服多少钱时,父亲们都露出艳羡来:三千元!皮尔卡丹!一件只盖半个屁股的西服上衣,就是长到脚踝骨也不值这多钱啊。

丹阳这时候眼里总闪着冷冷的光,下次学习成绩一定更好。

有人说,丹阳冷起眼睛时,很像她死去的妈。

这是丹阳心里的痛,她不喜欢别人提。

妈妈和爸爸是同学,同样读很少的书,但不同的是,妈妈仿佛没有白读书。当菜农变成城市无业穷人时,妈妈带着村民开始上访。

上访到第五年春天的时候,上访的队伍里只有妈妈一人在坚持。她去做一个知情人的工作,必须走过正在跑冰排的松花江,她知道很危险,还是过去了,返回时,一块冰排沉了下去,妈妈永远没回来。

那时丹阳11岁。

在之后的几年里,丹阳努力地回想妈妈平时跟她说的最多的话,竟然是:你要好好读书,好好读书。

想起这句话的时候,丹阳已经有了更多的理解能力,她知道读好书,自己就有智慧和能力解决一些问题。

这几乎是她学习的所有动力。

就在这时,她发现穷人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

秀秀,这个和她一样大的女孩子,突然穿起吊带黑纱裙子,大红色的高跟皮鞋,她纤细未发育成熟的身体和她衣饰焕发的风尘气息极不相称,但步态和表情已经完全失去了从前的样子。

秀秀美丽了,但不自然,如同秀秀家突然好起来的生活,极不自然。

邻居的眼神荡漾着艳羡的时候,丹阳彻底糊涂了。

还有更糊涂的事情。

二柱在私营企业的工作台上失去右手,律师帮他讨回18万元的赔偿,但几千块钱的律师费,二柱却坚决不给。

双喜叔以收购旧家电为生,一次交易时顺手拿了人家梳妆台上全套的首饰,为此蹲两年监狱。

这些人都怎么了?丹阳心里不住的问。

难道失去土地就失去了方向?难道没有钱就没了尊严?

高中三年,丹阳的脑袋里一直有这个问题在盘旋。

有相当长的时间,她打定主意要学法律当律师,为妈妈那样的人讨回公道。

可是,在填高考志愿的时候,她突然改变了主意,这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子把所有的志愿栏,全都填上了和教育相关的大学。

《广西文学》2009年12期

                                  【9】岁月

                                                            文/袁炳发

马倌原来不叫马倌,从省城下放到韩店村,生产队长安排他放马之后,村里的人就开始叫他马倌了。

马倌下放之前,是做什么职业的,村里人一概不知,大家只知道他是一个有文化的人。

村里谁家来个信,找马倌给读,谁家回个信也找马倌去写。马倌是有求必应,每次都把村里人应对得满意而归。

马倌刚来到这个村时,并不怎么喜欢这里,但久了却渐渐喜欢上了。

他喜欢上了这里的炊烟、河水、田野、锄头、牛马、鸡鸭鹅狗。

马倌躺在放牧的大草甸子上,眼睛望着湛蓝的天空时,就想:我要把这里改造成人间的天堂!

马儿们在草甸子上悠闲地吃着草,马倌便开始在心里构造韩店村的未来。

晚上,马倌把吃的饱饱的马儿们栓在马棚里后,就匆匆向韩队长家里走去。

韩队长五十多岁,膀大腰圆,嗜酒如命,每天饭桌上酒不离口。

马倌到时,韩队长正坐在炕上的饭桌旁喝酒。韩队长放下喝酒的大碗,问:“马倌,有事么?”

“有。”马倌就坐在韩队长家的炕沿上,把自己对韩店村的未来构想讲了出来。

韩队长听后未语,端起那大碗,一口喝干,队长的媳妇见状立马又给斟上。

队长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他哈哈大笑了几声后,说:“马倌,你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怎么啥都不懂?你来这里是改造自己,而不是来改造什么土地的。懂吗?”

马倌闷着头走出了韩队长的家。

从此,马倌就一门心思地放他的马,把马儿们放养得膘肥体壮。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村里的疯姑娘小云开始天天来大草甸子上陪马倌放马。

其实,小云不是疯,用马倌的话说,是失忆。

小云在失忆之前,正和省城的下乡知青涛热恋。不幸的是,涛在离韩店村不远的那条大河里洗澡时溺水身亡。

小云哭的死去活来,每天无论刮风下雨,她都要去那条大河边上,一坐就是一天。

一次,小云在那条大河边被一场大雨淋了以后,便患了感冒,发烧不止。待烧退之后,小云就失忆了。

大草甸子很辽阔,有风吹来时,马倌就和小云在风里奔跑。跑累时,马倌就和小云坐在草地上。马倌给小云讲一个又一个好听的童话,马倌想用童话的奇幻世界,唤醒小云姑娘沉睡的记忆。

几个月后,小云的肚子竟然大了起来,马倌知道自己百口莫辩了。

果然,村里的人都说是马倌把小云的肚子搞大了。

小云的爹妈也天天找马倌哭闹。

韩队长见到马倌破口大骂:“马倌你真是畜牲,连个疯子都不放过!”

马倌说:“不是我。”

无论马倌怎么解释,韩队长和村里人都铁定了小云的肚子大是与马倌有关。

最后,由韩队长决定,让马倌娶了小他二十多岁的小云。

傍年根儿底时,小云生下了个男孩儿。转过年的春天,马倌被落实政策返回省城。这时,韩店村的人才知道,马倌原来是省城一所著名的大学心理学教授。

返回省城的教授,继续着他和小云的日子。教授每天上班执教。小云虽然失忆,但洗衣做饭照顾孩子却都是能料理的。

每天晚上,饭后,教授都要拿出一副扑克牌,陪小云玩。教授说这是在梳理思维,有利于小云的记忆恢复。

教授和小云玩坏了一副又一副的扑克牌。日子在教授和小云手里的扑克牌中,飞快地流逝着。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

教授离休了,小云的儿子也长大了,去了一所大学读书。

一天,教授正在和小云玩扑克牌时,教授脑袋突然一歪,便人事不省了。那一紧张的时刻,小云感觉自己的脑袋“嗡”地一下,记忆便恢复了。

小云立即打电话叫来救护车。

抢救无效,教授因脑出血而死亡。

小云在整理教授的遗物时,发现了教授写给她的一封信。

小云:

人终究是要死亡的,为防不测,我事先给你写下了这封信。

我走后,如果有一天你的记忆恢复时,记住,一定要把儿子的亲爹找到。

小云看完教授的信后,便开始没日没夜地在大脑深处寻找儿子他爹。

一个雨夜,一道闪电之后,小云的面前突然很清晰的闪现了当年韩店村韩队长那副红紫的面孔来,甚至还有一股令人恶心的酒气也扑面而来。

小云立即伏案,写一纸条:马倌,孩子他亲爹找到。

然后,把纸条丢进脸盆里焚烧了。

《小小说选刊》2010年1期转载

阅读提示:荒唐岁月里发生的荒唐故事。而其间善恶、美丑的对立和较量,使善和美的人性光辉照耀了风雨如晦的岁月,令人感叹。

                                【10】软刀

                                                              文/袁炳发

王爷,今年不大,三十有七。

叫他王爷,是因为他在柳城商界中,已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了,黑白两道通吃。

早些年,王爷是靠做服装生意起家的。

创业时期的王爷,每天要操心的事情很多,他经常要乘三天两夜的火车去南方看货,挑选服装的版式,如果遇到合意的同版服装,他又要从城东的服装厂跑到城西的服装厂,进行多次比较,选择质量同等,价位较低的那家服装厂订货。

就这样,王爷如此南方北方的跑了五、六年。

那些年,为了服装生意,王爷的罪真是没少受,但最后还是把夫人赔了进去。

夫人徐美丽,是王爷相恋多年的中学同学。王爷允诺徐美丽,等赚到一百万元的时候,就在柳城做那种“家门囗”生意,哪也不去,就在家里陪着她。

结果,没等王爷赚到一百万的时候,徐美丽却和一个先王爷有了一百万元的男人上床了。

而且,这个男人还是王爷最好的朋友。

为此,王爷伤心了好一阵子。和徐美丽离婚后,王爷立志一定要在生意上干出个样子来,然后再考虑婚姻问题。

王爷在离婚的最初那几年,喝醉了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女人没有真情,男人不讲意气,只有钱是真的。

成功后的王爷,现在依旧是独身一人。

有一次,王爷去一家新开业的车行洗车,竟然看见了徐美丽正在给别人擦车。

此时的徐美丽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妖娆风采,不但行动迟缓,身形也变得臃肿难看。

王爷立即找出太阳镜戴上,瞟了一眼徐美丽,便迅速将车驶离洗车行。

王爷回到家,站在镜子前,足足看了自己十分钟。

因为一直健身,做户外运动,王爷的身材保持的相当好,一身名牌休闲服,把王爷衬托得气宇不凡,帅帅气气,浑身上下充满着成功男人的自信。

在镜子前又看了会儿后,王爷突然烦躁地将衣服扯下,狠狠地甩到地上。

之后,将整个人颓进沙发,不再做声。

第二天,王爷通知各路朋友,帮他留意一下年轻漂亮的女孩,他王爷要交女朋友了。

于是,形形色色的美女开始走进王爷的生活。

第一位是教师。

王爷先是带文静的女教师去旋转餐厅吃西餐,吃完西餐后,王爷又带女教师开车去兜风。本该送女教师回家了,王爷却提出,送她回家之前能不能先去车行洗下车。

女教师是有涵养的人,抿嘴一笑算是答应了。

于是王爷把车开到车行,交给徐美丽刷洗,自己则带着女教师去车行外的路灯下谈笑风生。

徐美丽往下拉低了头上的工作帽,但这个细小的动作,还是被王爷注意到了。

徐美丽刷完车,不声不响的收钱。

“先生,10元。”徐美丽说。

“不用找了。”王爷在厚厚的钱袋里抽出一张百元票。

王爷很绅士的为女教师打开车门,又轻轻关上车门,这才驾车驶离车行。

那晚分别后,王爷没再联系女教师。

经朋友介绍,王爷又认识一位在广告公司工作的白领美女。

王爷先是请白领美女看了场电影,之后又带美女去参加了一个拍卖会。在会上,王爷还亲自拍得一付古董手镯赠与白领美女。

王爷将这付手镯给美女戴上时,难得的是,王爷竟在这位快奔三的女人脸上发现了一抹红晕。

于是,王爷又想起了自己说过的话,只有钱是真的。

王爷提出想去车行洗下车,白领美女二话不说的点头。

王爷依旧将车交给徐美丽,自己则带着美女在不远处耳撕磨面的柔情。

“先生,10元。”徐美丽说。

“不用找了。”王爷和上次一样,依旧是抽出一张百元票。

之后便带着白领美女,扬长而去。

当王爷又一次带着一位红粉来到车行的时候,王爷却很意外地没有发现徐美丽的身影。

车行老板告诉王爷,徐美丽不在这里干了。

车行老板又交给王爷一个信封。

王爷当即展信:涛涛(王爷乳名),你不是个爷们儿!

信封里还有徐美丽返给王爷的一百八十块钱。

当夜,王爷一个人在一家小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

《小说月刊》2009年第12期

                                    【11】尾随

                                                              文/袁炳发

读大学的时候,成一喜欢上了一个同班女孩,她叫米莱。

米莱长的很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灵动之气。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浑然天成,没有一丝做作。

也许一开始成一是被米莱的美丽外表所吸引,但是后来的日子,成一发现米莱身上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还真不少。

米莱性格奔放,天性善良,富有同情心,她经常把自己的零花钱节省下来,用于接济有困难的同学。

当然,成一的这种喜欢,还只能说是暗恋式的一厢情愿。

有几次,成一鼓足勇气想当着米莱的面,把对她的爱表达出来,可话刚到嘴边就又咽了回去。

成一怕遭到米莱的拒绝。

成一真的是栽进了米莱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中了。

成一每天都要偷偷的躲到米莱看不见的地方,瞧上她一会。

后来,成一学会了尾随,尾随米莱。

特别是晚饭后,米莱身着白色碎花连衣裙,长发简单地拢着一个马尾,素面朝天地在校园林荫路上悠闲散步的时候,成一便在后面尾随。

尾随时,成一的心中象只奔跑的小鹿。

成一担心自己的这种不光彩行为,会被米莱发现。

果然,有一天米莱正走着时,突然回转身向成一走来。

成一有些惊慌,躲是已经来不及了,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

米莱问:“成一,你每天跟在我身后做什么?”

显然是米莱早就发现了成一在尾随她。

成一被问得满脸通红:“你误会了,我只是……凑巧和你……同路而已。”

米莱反剪着双手说:“你如果承认尾随我,是出于爱慕的话,我可以考虑原谅你一次。”

米莱不轻不重的吐出这样一句话。

事已至此,成一只好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对米莱的暗恋。

米莱听后说:“谢谢你的诚实。”

后来顺理成章,米莱成了成一的女朋友……

毕业前夕,米莱有一次去书店时,遇到了男同学皮皮。皮皮和成一自小在一个村里长大,又是一同考进这所大学成为同班的好朋友。

当时米莱想,最了解成一的人应该是皮皮。

于是,米莱就问皮皮:“成一这个人的性格……”

皮皮张囗就来:“成一呀!这个人哪都好,就是从小有尾随漂亮女孩儿的癖性。”

米莱听后当即脸就红到耳根。

此时,米莱忽略了一个细节,她曾经拒绝过皮皮的追求。

毕业不久,成一就在米莱男朋友的位置上下岗了。

米莱给成一的理由是,两个人的工作分隔两地,所以还是分手吧。

成一争辩,想挽回,但都无济于事。

后来,成一无论通过什么途径,都联系不上米莱。

米莱的移动电话变了,给她去的E-MAIL都石沉大海。

成一想,这就是米莱,爱的时候全心全意,分手了便是彻彻底底。

再后来,成一也交往了几个女朋友,但都无疾而终。

成一总是能透过她们的眼睛看到米莱的影子。

终于有一天,成一在米莱生活的那个城市,再次看见了米莱。

在成一的心里,米莱还是那么漂亮,长发依旧拢成一个简单的马尾,穿着白地黄花的宽松版连衣裙,脚穿白色系带平地凉鞋,整个人看起来清爽舒适,手中还拎着水果和蔬菜。

成一又偷偷尾随了上去。

连衣裙虽然宽松,但已掩盖不住米莱已隆起的小腹,她的表情恬淡,腰背挺的笔直,虽然已经是孕妇,但走起路来脚步并不显笨重。

成一尾随着米莱走进了一个小区,便停住了脚步。

成一默默转身,离开。

不久后,成一便和现在的女朋友结婚了。

只是,成一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米莱和他分手的真正原因。

《小说月刊》2009年第11期

                                       【12】恍惚

                                                                   文/袁炳发

早上起来拉开窗帘,我才发现窗外正飘着细雨。

我愣怔着在窗前站着,看远处密织雨丝中影影绰绰的楼房。

一只鸟儿“扑楞楞”地从我窗前飞走了——飞到雨雾的深处,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蓦地,我心里布满忧伤。

转身回到床上,躺下。打开手机,等待阅读她发来的短信。我知道她的短信,能驱散我心中的这种忧伤。

等待十分钟,我的手机依然寂静无声。

此前,可是从来没有的呀!

此前的每天早晨,我只要打开手机,便能阅读到她发来的类似“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式的表忠心句子。

可是,我今天没有收到。

我便立即试探性地给她发了一个“问早安”的短信。

等了一会儿,没有回复,我又打了一串问号发了过去,依然没有回复。

我一下慌张起来。要知道,这个女人对我的一生都很重要,她将是伴随我走完生命历程的一个女人呀!

我和这个女人在夏天时,去过她的故乡,在她故乡的一座吊桥上,她摇摇晃晃地指着远处苍苍翠翠起起伏伏的山林说,几年后的秋天,我离婚嫁给你!

我只是抱紧了女人,没有追问她为什么非得是几年后的秋天嫁给我。

既是几年后,那肯定是有现在的难处。

吊桥上的女人眼里充盈着泪水仰脸看我,我俯下头深情地吻她。

吊桥下,阳光照耀着的河水,泛着刺眼的光向下游流去……

依旧没有她回复我的短信,心里虚空无边,焦灼不安。

我不敢贸然打她的电话,只能等待——安静地等待。

等待中,我还在心理描述了一些关于她的“鬼”故事,心里更是伤感无限。

就在我的精神几乎快要崩溃的时候,接到了她的短信。

她说她昨夜失眠了,才开机。

我立即回复她,鬼话!谁信?

说完,匆匆下楼准备打车去上班。出奇的怪,二十分钟过去了,我没有打到车。只能等待——安静地等待。

这时,雨停了,有阳光撒在路上。我站在路边的树荫里,燃了一支烟吸——大口大口地猛吸。

徘徊、焦躁,无法安静——因为心中那个我十分至爱的女人。

她打来电话,我生气地按了。

等了好久,才来一辆空车,我坐了上去,心里骂着,今天他妈的不顺当!

到单位办公室后,我没像往日那样先冲上一杯茶,而是先抓起电话打给她。我电话里的语气挺蛮横,问她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这样倒霉?打车近一个小时。

她电话里吱吱唔唔,吞吞吐吐,含混不清地“嗯啊”着。

我大喊,你在哪?在干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今天的脾气怎么突然变得这样糟糕!我自己都无法理解自己。

纷乱的思绪中,竟然想起我昨夜里的一个梦。昨夜梦见一位故人,他已客死异乡。梦里我们坐在一个荒山上,说了许多我现在记不起来的话。

此时,坐在办公室里的我,吸着烟,什么都不想,在心里默念着梦中的那位故人。

中午,满怀愁绪,我去了一家小酒馆。走着时,突然觉得身后有一个影子也随我而来。

我知道她来了——我的命。

我点了一盘炒肚片,一盘花生米,另要一壶六十度散白酒,便开始和她说着喝着。

我们谈到了几年后的秋天,还说到那场电影《变形金钢》。

喝尽一壶酒后,我抹了下眼角快要淌出的泪,和她莫名其妙地叨咕道,羁旅而无友生,惆怅兮而私自怜……

她突然只顾闷头喝酒,不和我言语一句。

喝着喝着,她的脸谱在我面前渐显清晰。

我仔细地定睛看,他不是在我有难时曾经帮助过我的、客死异乡的故人远辉吗。

《小说月刊》2009年第10期

                               【13】镶牙左

                                                            文/袁炳发

苇子沟的镶牙左,原来不叫镶牙左,叫镶牙左是后来的事情了。

镶牙左原来叫左狗剩。

左狗剩小时侯得麻疹,几天下来烧成个死孩子,爹就把他扔乱坟岗子了。

娘惦记着儿,夜里睡不着觉,就去乱坟岗看,发现儿躺在那儿正嗷嗷的哭呢!

娘就把儿喜滋滋地抱了回来。

病好后,爹拍着儿的小屁股蛋儿,乐呵呵地说:“儿命大,该着左家不断后,狗嘴里捡了条命,就叫狗剩吧。”

左狗剩八岁这年的春分时节,苇子沟流行一场怪病,爹娘全死了。

苇子沟还死了很多人,而左狗剩再次躲过人灾活了下来。

左狗剩成了孤儿。

没了爹娘的孩子苦,从此左狗剩开始东一家西一家地讨饭吃。

用左狗剩自己的话说:苇子沟家家户户都吃了个遍。

苇子沟的人说:狗剩这孩子机灵懂事,眼里有活儿从来闲不着,吃饭不但看人脸色,而且净挑剩菜剩饭吃。

左狗剩吃百家饭长成了大小伙子,只是后天的缺欠没办法,他还是瘦瘦弱弱的。

长大了的左狗剩,去苇子沟王大膏药的药铺当了伙计。

寄人篱下的日子终究不好过,左狗剩不爱言语、胆小怕事。

一只老鼠在他面前跑过,他都要吓的大叫一声。

苇子沟的爷们就都嘲笑他,说他是连半个女人都不如的男人。

左狗剩当了药铺的伙计不久,日本兵驻进了苇子沟,人们开始心惊肉跳的过日子。

临近年关,铺子里要进一些紧缺的药材。别人拖家带口事事忙,只有左狗剩光棍一条没什么牵挂。左狗剩做事又不张扬、稳当,以前跟王大膏药也去过几趟哈尔滨,王大膏药就把这事儿交给了他。

那时去哈尔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沿途经常有胡子出没打劫,弄不好会把命都搭上的。

小年儿那天早上,左狗剩喂饱了马,套上了爬犁。

王大膏药特意嘱咐他说:“把钱藏好,早去早回。”

左狗剩点点头,坐上爬犁,挥鞭“驾”的一声,马爬犁便沿着雪道一溜烟儿地上路了。

一路上,他牢记着掌柜的嘱咐,紧赶慢赶,没出什么事。

挨近韩家洼子眼瞅着快要到哈尔滨时,马突然停下,站在那儿“喷儿喷儿”地打起了响鼻。

左狗剩看过去,原来雪路上横倒着一个人。

左狗剩坐在马爬犁上没动,他朝那人喊话,那人丝毫动静没有。

左狗剩立时吓出一身冷汗,以为自己中了胡子设下的埋伏。

他使劲勒了勒马缰,想掉头往回跑,可又一想,掌柜托付的事还没办。犹豫了半晌,左狗剩咬咬牙,慢慢走下爬犁,拿起一根木棒,一步一步向那人走了过去……

家里的王大膏药急了,这左狗剩走了这么多天怎么还不回来?

有人说:“莫不是拿钱跑了吧?”

王大膏药十分肯定地说:“不可能!这孩子我是看着长大的,他不是那样的人。等等吧,但愿别出什么事。”

果然,十几天后,左狗剩回来了,还带回了要买的药材,只是跟王大膏药交代完这次买卖后,左狗剩就离开了苇子沟。

数月后,左狗剩又回到了苇子沟。此时,左狗剩的一身行头光鲜体面,看上去很是精神干练,言谈举止间了无旧日委琐的影子。

没多久,苇子沟就多了一家专以镶牙为主的牙所,它的主人就是左狗剩。

这在苇子沟还是独一份,相继治好了十几个别人治不好的牙病之后,左狗剩便出名了。

镶牙左的名字在苇子沟被人叫开了。

镶牙左人好,不忘本,逢年过节还不忘带着礼品去王大膏药家去拜年,就是当年他吃过饭的那些人家,遇到困难他都要出手相帮。

日本人也经常光顾镶牙左。

长了,就有闲言,说镶牙左不该给日本人治牙,没骨气。

镶牙左听后,说:“我是牙医,对牙不对人。”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日本兵营里有人陆续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日本人就加强了苇子沟的治安管理。夜里,日本营还增加了岗哨。

然而,这些都无济于事,苇子沟的人隔三差五地就能看到日本人的人头被悬挂在东门的城墙上。

有一天,人们竟看到了四个日本兵的人头,被一截铁线串连在一起,挂在城墙上。

日本人在苇子沟挨家挨户大搜捕,结果一无所获。

一切来得似乎是那么突然,镶牙左失踪了。随着镶牙左的失踪,人们在城墙上看到了日本人悬赏镶牙左的告示。

苇子沟的人这才知道,一切均是镶牙左所为。

苇子沟的人开始不无敬佩地议论镶牙左:那么胆小瘦弱的镶牙左,哪来得那么大劲儿,一个人拿下四个日本人的头呢?

苇子沟的人怎么也想不通,所以这一直是个谜。

解放后多年,苇子沟人在县志上看到这样一条记载:镶牙左原名左狗剩,1916年生于苇子沟城西门外。左狗剩在一次去哈尔滨的途中,路救珠河游击队指导员,后被发展成为共  产党员,受组织派遣,到苇子沟以牙所做掩护,从事党的地下交通工作。在做地下交通工作时,暗杀日本人无数,后身份暴露撤离,转战汤旺河、小兴安岭各地,1945年在萝北县歼敌战斗中牺牲,时年29岁。

《小说月刊》2009年第9期

【14】成长

袁炳发

我和同桌艾红英是同学们一致公认的好朋友。

艾红英是从小镇农村来到县城插入我们班读书的。

艾红英个子矮,性格内向,说话爱脸红,尤其当老师在课堂上向她提问题时,她的脸便立马成了红柿子。

一些男女生抓住了她的弱点,还真的拿她当软柿子捏。

课间休息时,女生让她帮打杯水,男生让她帮洗一下手帕。我是天生瞧不起那些颐指气使的同学的,在有一次男女生又支使艾红英时,我一下火了,抢过艾红英手里的杯子、手帕统统摔到地上。

从那儿以后,班里的男女生再也不敢欺负艾红英了。

自然而然,我和同桌艾红英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和艾红英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逛街。没事的时候,艾红英的一双眼睛经常凝望着远处,向我讲述着她家乡的田野、河流、麦田……

有一次,我和艾红英去逛街时,路过水果商店,我买了二斤桔子。艾红英怀疑桔子不够量,便和商贩争执起来,一定让商贩在给补上一个桔子。

看着商贩和艾红英争执得满嘴吐沫星子横飞,我很不耐烦地对商贩说:“算了,我同学是从小地方来的,较真,我不在乎一个桔子。”说完,我拉起艾红英走了。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我发现艾红英每天都郁郁寡欢。起初我没怎么在意,不理她,以为过段时间就会好的。然而,事情出乎我的意料,几天后的晚课她竟不和我一起走了!

同学王月鬼鬼祟祟地对我说:“月考没考过你,嫉妒了呗!”

第二天,艾红英还是躲着我,我非要跟她说话,她就哼哼唧唧,言不由衷。

第三天,更奇,老师把她调到别的座位上去了。她于是就干脆不跟我说话了。

我很生气,但没有办法,让她自己觉悟吧!

身边没了艾红英,我像是缺少了什么。往日我俩一起上学,我妈妈不让我骑自行车,寄宿在舅舅家的艾红英就每天带我。早上人少车稀,我们经常上演杂技。我个子高腿长,坐在后座上踩脚蹬子,艾红英两只脚放在斜梁上,但是手没闲着,把握方向。

我坚持了一个星期后,决心不再忍耐,也不再放任艾红英了,我要找回自己的友谊!

我用一个星期仅有的半个小时上网的时间搜索艾红英,她认出了我就像鲶鱼一样溜了。又等了一个星期,我重新申请了QQ,这一次抓住她了。不给她喘息的机会,我给她提了一连串问题:

做朋友就应该开诚布公,莫名其妙的不理不睬太小儿科了,你是怎么了?我做错了什么?还是别人说了什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好好谈一谈?

之后我就动情地回忆我们的友谊。记得艾红英滑冰还是我教的。好几个帅哥跟着我们后面追啊追,老酷了!还一个劲儿地叫:“美女,美女,交个朋友吧!”我俩那个笑啊,都快笑疯了。

我回忆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就传上五个露着一口大牙的笑脸。

但艾红英仍然不理睬我。

我接着批评她道:你说过我们俩的友谊一定是最长久的那种,因为我们彼此欣赏,喜爱,没有嫉妒,没有竞争。现在你却背叛了自己,真的让我痛心……我还没说完,她就突然关闭了QQ窗囗下线了。

我也很倔强,我这么主动与艾红英和好,她却让我这热脸贴上了冷屁股,弄了个没面子。我开始和艾红英行同陌路,互不往来。

很奇怪,从这以后艾红英身上像上足了发条,谁也不理,只是一个劲地学习。

后来,她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永远第一。

中考时,我发挥失常,失去了升入重点高中的学习机会,随经商的父母做生意去了。

艾红英考上了省重点高中,我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

多年以后,在一次初中同学聚会上,我见到了艾红英,她现在已经是省城一所重点中学的教师。我和艾红英相拥着,双眼泪花闪闪。

我很委屈地问艾红英:“当年你为什么那么狠心突然不理我了?”

艾红英回答我说:“因为你对商贩说的那句话,我是从小地方来的。”

很快,艾红英又补充说:“不过,也是你的这句话,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所以我要特别感谢你。”说完,艾红英主动和我拥抱,说:“欣欣,委屈你了!”

我们哭得泪流满面。

原文发《新课程报》第31期名家新作栏目

《语思》2009年10期转载

【15】男人

文/袁炳发

我和他的婚姻已经持续了七年,这七年让我心力憔悴,苦不堪言。

从结婚到现在,我始终生活在乌云里,没有一天阳光过。

如果我参加单位的饭局或者和朋友聚会,回来晚些,他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盘查我,和谁吃的饭?几男几女等。更可气的是,他还半夜爬起来,偷偷查看我的钱夹。

早上睁开眼睛,他笫一件事准会问:“昨晚吃饭谁埋单?”

我不回答,他便会暴跳如雷,骂我傻×,说我埋单了,说他发现我钱夹里的钱没了。

如果我买了件新衣服,他就会左瞧右看,问:“是不是哪个男的给你买的?”

类似这样的问话,我从来都是懒得回答他。

我喜欢写作,而且发表过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小说。对此他不屑一顾,还经常讥讽我说:“当老婆都当不明白,还总写鸡毛小说呢!”

有一天,我突然决定马上和他离婚——这是早就有的想法,只是没有行动。

我隐约感觉到,不和他离婚,我的生命迟早会被他一点点蚕食了。

我向他摊牌时,他一百个摇头不同意,说:“不离,拖死你也不离!”

后来我采取分居,并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请求。

为了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我的这场离婚官司打得异常艰难,最后我终于赢得了儿子,却失去了婚姻其间应该属于我的一部分财产。

法庭上,他把我贬损得一文不值,说和我过日子都不如和农妇幸福。

更可气的是,法庭上他竟会因为一个家用喷气电熨斗,和我争得急赤白脸。

最后我什么都放弃了,只要能跟儿子在一起,我真的什么都不在乎。

在家里闷久了,儿子一直嚷着要外出游玩,我决定带着儿子到坝上走一走,看一看,呼吸一下草原上清新的空气,也顺便放飞一下郁闷的心情。

淘气的儿子来到坝上,立刻被眼前蓝蓝的天空,一望无际的绿草地吸引了。他撒开小腿快乐地奔跑起来,可能是小家伙过于兴奋了,一不留心,就崴了脚。

小家伙疼得哇哇大哭,我急的在一旁直冒汗,却不知所措。这时,他突然像天降神兵一般,来到我和儿子面前。

他打开了自己随身背的一个大大的旅行包,里面分层而设,什么防寒衣物、手电筒、旅行水壶、打火机、瑞士军刀、小型指南针、各种应急药品、快餐食品……

他先是观察了一下儿子的伤势,发现小家伙的脚踝骨有一点红肿,就找出一瓶冰冻的矿泉水敷在了儿子的脚踝上,而后又为红肿处进行了简单的消毒,接着又敷上了药膏,并包扎了一下。

就这样,我们相识了。

旅行结束分手各自回到自己的城市之后,我们开始用手机短信聊天。

短信中,我们谈论着工作、生活、人生还有爱情。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消失,我们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

我知道他是一个单身男人,妻子几年前就离开了他。更重要的是,他喜欢阅读小说。

写字的女人,心里很容易接受温暖。

有一次他发短信给我:男人如果爱了,就要懂得责任、担当、忠诚,甚至敢为爱情牺牲生命。

看完短信,我哭了,哭得一塌糊涂,好象要把我经历的那七年婚姻中所承受的委屈全部哭出来。

我们情不自禁地相爱了。

有一天,他又如同天降神兵一般出现在我和儿子的面前。

他为了我和儿子留了下来,辞掉了在那个城市的工作,并在一家报社找到了工作,做旅游版的编辑,这份工作很适合他。

他对我和儿子都是那么好。

儿子在他的宠爱下,成了一个最快乐的小男孩;我在他的宠爱下,成了一个最幸福的女人。

那天是儿子的生日,白天我们带着他去游乐园玩了一小天。然后,我们把他送到了我父母家,因为晚上钢琴老师要过来给他讲课。等儿子上完课,再由他姥爷、姥姥陪着他回来一起吃生日宴。

我们两个送完儿子,就开始回家准备晚餐了。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两个走出家门,去那家名叫“波利西斯”的蛋糕房给儿子取预定的生日蛋糕,儿子特喜欢吃那里的蛋糕。

取了蛋糕,我们便往家走。

当我们走到二楼时,忽然听到背后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没等我们回过神,已经冲上来三个人,他们不由分说,上来就抢我的包。他一下子冲到我的前面,用整个身体护住了我的身体。

怕我受到伤害,他拼着命保护我,哪知这竟是一伙亡命之徒。厮打中,其中一个家伙突然拔出刀子,残忍地刺中了他的颈部,血瞬间流了下来,染红了他身上穿的那件白色T恤,我把他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那三个人感觉情况不妙,抓着我的包,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我再低头看他时,感觉他的气息已经很微弱了。

他就这样死在了我的怀里。

原文发《小说月刊》2009年第8期专栏

【16】红绸

文/袁炳发

老俩口在镇上开了一个煎饼铺。

镇上的许多人都拿着各种粮食,来老俩口的煎饼铺兑换煎饼。

老俩口每天都忙个不停,男的一张张摊煎饼,女的一下下拉风匣。

应该说生意做的还算不错的。

尽管这样,老俩口的日子仍然过得紧巴巴。

什么原因?就是孩子太多,七个,都是一顺水生下来的。

因此,老俩口在忙完一天后,经常坐在煎饼铺的灶台旁长吁短叹。

那个年代,都跳忠字舞,老俩口也跳。

所不同的是,老俩口每天跳完忠字舞,必到镇上江边扭一段大秧歌,唱几句二人转:看看我爹我娘我的老丈人儿……呀呼嗨呀……

老俩口边唱,边舞动手中的红绸。红绸在空中如龙翻滚,而老俩口的碎步、腰段儿也扭动的那个欢快呀!

镇上的人们看后,无一不掩鼻而笑。

就有人说:得瑟个屁,穷的那个鸟样,还有闲心扯这犊子!

更有人说:真是心大,快穿不上裤子了,还他妈的扭呢!

当然,这些闲言老俩口都听到了。

只是,老俩口当没听见,依然每天去江边扭秧歌,唱二人转。

一次,老俩口正扭的兴高采烈时,女的忽然蹲下,像是腰拧了。

男的急步上前,但“哎呦”一声也蹲下了。

女的腰拧,男的脚崴。

这样,老俩口就都不出煎饼摊了。

在家养腰养脚。

镇上的人来家看老俩口时,就说:以后别在扭了,岁数大不禁折腾了。

老俩口听后,理直气壮的回答:这苦日子,不扭做啥去?

来人听后,哑言。

老俩口伤好后,又开始每天都去江边舞动红绸。

碎步、腰段儿依然那么欢快。

不久,男病,医无效,走了。

又不久,女终日郁郁寡欢成疾,也走了。

江边上突然没了红绸的舞动,人们心里才突然觉得像缺失了什么。

于是,人们开始怀念江边上有红绸舞动的那些日子了。

原文发《小说月刊》2009年第7期专栏

《小小说选刊》2009年第16期转载

【17】死之一种

文/袁炳发

青青下乡到离城市很远的一个偏僻的山村。

青青是一个瘦小柔弱的女孩,生产队的那些又脏、又苦、又累的活,把青青吓得哭了起来。

老队长见后就拍着青青的肩,交给她一支笔,一个本,说:“莫哭,干不了累活还有轻活,你就干记分员的工作吧!”

青青就做了队里的记分员。

青青知道这记分的工作,是和钱有联系的,就格外认真地做起这份工作来。

冬天,队里的人都闲起来,老队长就找到青,说:“青青,我看队里的人闲着也是闲着,咱们就办个文化扫盲班,你是下乡知识青年,这教师就你来当吧!”

青青点点头。

老队长又交给青青五支粉笔,说:“粉笔就这五根了,省着点用,咱这里离公社的供销社远,买一次挺费劲的。”

青青又点点头。

青青就做起教师工作来。

青青给队里的人讲课,也像学校里小学一年级的老师那样,从基础开始,教写人口手,大中小……

一天下午,青青讲完课回来。当她发现放在窗台上的那三根粉笔,被玻璃窗上流下来的冰流水给浸泡得粉碎时,青青就傻了一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青青后悔,后悔不该在午间把炉子烧得那样热。

望着那一小堆被水浸泡过的白色碎末时,青青想:这可怎么办?明天上课就没用的了。这几天队里的人,学习的热情越来越高……

想来想去,青青决定明天起大早赶到公社的供销社买回一盒。

青青所在的村子不通车,到公社的供销社必须得翻过那座横头山,然后还要徒步走三十里路,才能到达。

青青虽然是个瘦小的女孩,但决定的事情必须做,这是青青的性格。

第二天,山村还在一片漆黑时,青青就起床上路了。

青青离开村子时,谁也没有告诉。

不到晌午,青青就气喘吁吁地赶到公社的供销社,买回一盒粉笔。

青青午饭也未吃,就急着往回赶。当步行完三十里里,攀上回村必经的那座横头山时,天就突然阴沉下来。不一会儿,漫天的鹅毛大雪就一串子一串子的飘下来。

雪越下越大,横头山上一片白白茫茫。

青青费很大的劲,攀上了横头山的山梁,下山时,青青走错了路,在林子中的雪地里,东一奔西一闯地向山下赶着。

突然,青青脚下一滑,便跌进了一个很深的雪坑里。

青青知道,自己是跌进了猎人为猎熊而设置的陷阱。

青青也知道,如果自己不爬出这个陷阱,那么这个陷阱就是自己的葬身之地。

青青意识到有这样的严重后果后,就把那盒粉笔揣进棉袄里面贴身的线衣内,然后就拼着劲从陷阱里向外爬。

青青双手死死地抠住陷阱的边缘,双脚蹬住陷阱的壁,住外攀爬着。有一次,青青差一点就攀出了陷阱,可由于她的双手稍稍松弛一下,就又很无奈地滑落下去。

当队长和村里人,在这个陷阱里找到青青时,已是大雪停后的第三天了。

青青的尸体已被冻的僵硬僵硬的。

老队长的媳妇,从青青贴身的线衣里掏出了那盒粉笔,山上的人见后就呜咽成声。

青青死的这一年,刚满十八岁。

原文发《北方文学》

【18】白狐

文/袁炳发

他是在外面有了外遇之后,才回家和妻子闹离婚的。

妻子当然不肯离婚。

妻子对他说:“离婚可以,但你必须给我一个理由。”

他没有理由给妻子,所以离婚的事情就这样一直拖着。

他对妻子采取分居、冷淡等令人难以接受的一些方式,来逼妻就范。

久之,妻子难以承受这种冷酷的生活,便答应了离婚。

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各奔东西的那一刻,妻子流着泪,咬着牙齿对他说:“我把一生最美好的青春时光都给了你,可你竟这样对待我!你等着!”

说完,她一使劲扯了一下八岁女儿的衣袖,走了。

离婚后,他就把另一个女人娶回了家。

那一段时间,他可谓是春风得意,凭着自己的才华和上下周旋的本领,很快就坐到了县财政局局长的位置上。

在做了几年财政局长后,他又有了一次升迁的机会。

县里要提拔一名主管财贸的副县长,他是候选人之一,组织上对他进行了业绩考核,县委书记还就此事找他谈过一次话,看架势就等任命下批文了。

深冬的一天下午,快要下班时,他的手机铃声响了,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局长您好!今晚想请您吃个便饭,肯给面子吗?”

他的语气顿了一下,问:“你是???????”

对方马上说:“我是白鸽呀!咱们认识的,一起吃过饭。”

他极力地在大脑中搜索白鸽这个名字,但没有搜索到。

也难怪,他一个财政局长,每天都在接触各色男女,即便是一起吃过饭也忘记了。

女人在电话里催促说:“局长,给个面子吧,我已经定好了酒店,在新弯路的‘名厨小吃’208间。”

他略想了一下,最后答应赴约。

晚六点他如约而至。推开包间的门,一个高挑个、身材窕好的女孩站起,自我介绍说:“您好局长,我是白鸽。您是贵人多忘事,把我忘记了。”

他笑着说:“哪里,哪里。”

他们开始喝酒。

他喝白酒,女孩喝啤酒。

喝酒时,他开始细细地打量着这个叫白鸽的女孩。

女孩二十六、七岁的样子,长发披肩,肤色很白,穿着一条咖啡色的靴子裤,上身是一件白色宽袖针织毛衣。

女孩还吸烟,吸的是那种细长支香烟。

醉眼迷离时,他对女孩说:“我喜欢吸烟的女人,尤其是那种夹烟的姿态很美。”

女孩不说什么,只是咯咯地笑。

酒后,女孩提议去KTV唱歌。

在KTV的包房坐下后,女孩开始给他唱歌。

女孩唱的第一首歌是〈白狐〉: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

千年修行千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

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我是你千年前放生的白狐

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

女孩的歌声哀婉,双眼凄迷,随着衣袂飘飘,她的长发也在飘飘。

女孩唱完歌坐在沙发上时,他就十分爱怜地把女孩揽在怀里,用纸巾帮女孩擦去眼里的泪花。

女孩半跪在沙发上,双臂环绕着他的脖子说:“亲爱的,谢谢你这么体贴我。”

他和女孩就抱在了一起,吻在了一起。

女孩就成了他的地下情人。

他和她约会时十分谨慎,每次吃饭、唱歌他都挑人少的地方去。唱歌时,他就要女孩为他唱那首〈白狐〉。

他对女孩说:“你就是白狐,那只一千多年前被我放生的白狐??????”

日子如水,在人们的指缝间悄悄地流过,转眼就到了年底。让他震惊的是,主管财贸的副县长竟然是从外县交流过来的,已经走马上任。

他百思不得其解,便去找了县委书记。

县委书记说:“你不来,我也要找你。”说完县委书记从抽屉里拿出一支录音笔交给他,说:“拿回去,自己听听吧!”

他走出县委书记的门时,身后传来县委书记的一句话:“组织上用人是需要德才兼备的呀!”

回到办公室,他急着打开录音笔,录音笔里传出他和白鸽在床上及白鸽喊他名字的声音。

他气得大骂了一句:“这个骚狐!”便立即拨打白鸽的手机,却是已经关机的提示音。

从这以后,他一直未能找到那个叫白鸽的女孩。

不久,他被免去财政局长一职,关系挂在组织部,被闲置起来。

一天,他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他前妻打来的。

前妻说:“那个叫白鸽的女孩,是个卖肉的小姐,是我花钱雇佣来的!哈哈哈??????”

他听后大惊,一下瘫坐在那儿。

他一下明白了谁是真正的白狐。

原文发《小说月刊》2009年笫2期

原文发《天津文学》2008年第7期

【19】我的名字叫袁炳发

文/袁炳发

我的名字叫袁炳发,是国内一名写小小说的作家,获过几次大奖,因此,被人称为前卫小小说作家。

因此缘故,本市的一家文学杂志主编,为了提升他们杂志的人气指数,邀请我作他们杂志的小小说栏目主持人。

谈此事时,这位主编通过我的一位朋友找到的我。

主编是在酒店安排我和这位朋友的。

我老婆曾经说过我,喝完二两酒后,天大的事都敢答应!

我就是在那天和主编喝完二两酒后,开始“啪啪”地拍着胸脯子,说:“大哥,放心,你的事业就是我的事业,这个栏目还真得非我莫属!”

朋友也在一旁附和着:“是啊,发哥为人仗义,这活儿还真就得他干!”

主编喝了一口酒后,说:“当然,我选人如果有错,那还是主编的水平嘛!”

然后,我们三个人开始咣、咣碰杯。

碰了几杯后,我便醉得一蹋糊涂了……

当我第二天酒醒后,我就开始后悔答应那个主编了。其实我也很忙,忙工作,忙写作,还忙应酬。从时间上来讲,我根本无暇顾及他的那个小小说栏目。

但言出必践,既然答应了,就得好好给人家工作,而且还要工作好,这是我的性格。

杂志社发了小小说栏目由袁炳发主持的启示后,全国的小小说作者都慕名给我的电子邮箱发来小小说,而且每天来稿的数量令我目不暇接。

就在我每天忙着编辑这些电子稿件的时候,编辑部转给了我一封手写邮寄来的稿件。

这让我惊诧不已,现在全国电子邮件满天飞,而这个作者却顽固地、沿袭着古老的邮寄方式,这不能不引起了我对这封信的格外注意。

我立即拆封,阅读稿件。

再让我惊诧的是,这篇小小说的题目竟是《我的名字叫袁炳发》。

哼,小儿科!把我的名字用在作品的题目上,无非是想讨好我,让我把他的作品编发了。

略一思索后,我决定先看作品再说。

看完作品,我眼球大亮,这篇小小说堪称近年来国内少有的佳作。

于是,我立即编辑。一个月后作品面世。

后来,出乎我的意料,这篇小小说获了该年度的全国小小说优秀作品奖。

获奖之后,编辑部每天都收到大量的读者来信。信的内容基本一致:《我的名字叫袁炳发》是一篇抄袭来的小小说。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原作者就是该篇获奖小说的责任编辑袁炳发。

我恍然大悟,突然想起几年以前,我确实以自己的名字命题,写过这篇《我的名字叫袁炳发》的小小说。

但让我想不明白的是,在当时我编辑这篇小小说的时候,我怎么竟然没有发现作者是抄袭我本人的小小说呢!

之后很久,直到现在,我仍然想不明白。

【20】木像

文/袁炳发

旧时宾州府南街口有一家喻户晓的名店,名曰“季氏雕坊”。

“季氏雕坊”老板浙江东阳人氏,姓季名文博。

季文博祖上几代专营木雕艺品,先祖是木雕界有名的祖师爷,曾与当时的“雕花皇帝”杜云松、“雕花榜眼”楼水明齐名。

季文博从小志向高远,好学上进,八岁学徒,秉承祖业。二十岁时,季文博便以一组人物木雕“醉八仙”而名冠东阳。

人怕出名猪怕壮。此话倒也不假。出名后的季文博遭到族人的嫉妒、排挤,一赌气带着妻儿老小、细软家私离开东阳,投奔宾州府“周记木器行”的周老板。

此前,季文博与周老板也仅有一面之交。当时,周老板去东阳采购木料,因黄杨木紧俏,周老板在东阳城跑了月余也求购不到。怎么办?家里已经签下一单生意,就等着这木料了。

周老板在客栈愁眉不展时,有当地朋友来告诉周老板,东阳木雕名家季文博备有上等的黄杨木,只是不知道人家肯不肯卖。

周老板听后,右手指轻弹一下袖口,又轻叹一声:“事已至此,行不行也得一试。”

朋友引荐,周老板见了季文博,把自己的难处和盘托出,并愿意出高价匀兑-些黄杨木。

岂料,季文博一口应诺愿意帮忙,而且是以进价转卖,难事应刃而解。

周老板感激不已,非要多加些银两。季文博说:“生意人讲究的是取财有道,我绝对不做乘人之危之事!”

这样,周老板就顺利购入这批木料,完成了家里的那单生意。

季文博远离故土,投奔周老板来此安置家业,自是让周老板喜出望外,他还正愁季文博上次雪中送炭之恩无以回报呢!

周老板把季文博一家安置在府上住下,便陪同季文博在城内选地购宅,最后在挨着南街口的临街买了三间门面房。门面房的后院两边是筒房,季文博的十余米长的木雕工案就摆放在这里。案子上置放着大小手锤、刻刀百把,地面上还堆放着磨石数块、蜡粉、染料百余袋。

“季氏雕坊”开业那天,周老板请来了宾州府的商贾豪绅与各界名流前来捧场。

一阵鞭炮响过之后,周老板与季文博就带着这些脸面人物去了城内的“仙鹤酒肆”吃酒饮茶至夜半。

“季氏雕坊”开业不久,生意就红火起来,原因有三:一是季文博木雕高手,二是周老板的鼎立相助;三是县城的有钱人家很讲究住居及祠堂的雕刻装饰。

季文博除了接一些屋檐门窗的雕刻活计之外,还木雕-些反映民间生活的耕种、收获、桑蚕、织线、织布、放牧、狩猎、裁缝、商贾及花鸟鱼虾、蔬菜瓜果之类的壁挂、条屏置于店面出售。

谷雨时节,县城的“裕生堂”老板林道明筹办六十大寿。此人算得上是宾州府的商贾人物,又是周老板相交多年的至交。因此,周老板上街沽了两壶老酒,来到“季氏雕坊”,与季文博对饮进餐,商量送林老板什么寿礼方为妥当。

商量结果:季文博雕刻一个林道明本人的木像。

周老板说:“以木像为礼不俗,最主要是木像出自木刻高手,算是艺术珍品!”

因了周老板的这层关系,季文博与林道明也吃过几次酒,来来往往,说来也算是脸熟的朋友了。

季文博专选了材质坚实,木纹细密的木雕良材龙眼树,为林道明雕刻木像。

季文博连熬数夜,精雕细琢,终于在-天的拂晓把木像雕刻完毕。然后将其染为棕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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