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宁芜岗亭闯红灯了 请给我点赞…”
为进一步深化城区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从严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马鞍山交警在城区对各类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严管。
2020年1月1日
新年第一天
马鞍山公安交警组织警力
全面开展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逢违必究,市民多选“罚50元”或“积攒”
“我着急去交电费,忘记看红灯了,是我的错,我愿意交罚款,保证不会再犯了。”市民赵师傅坦言一着急犯了糊涂,对交警的处罚无异议。
不少网友表示,此方式让“交通违法者”转为“文明交通劝导”,“惩戒式”警告处罚更人性化。
攻坚:
一日三查,严查五类交通违法
按照“零容忍”标准,全市每周组织开展2次统一行动、各大队每天自行确定3个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格查处、制止和纠正各类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各行其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交通违法行为
将成严查重点
● 严查严处各类电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 严管严处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 加大路面未上牌电动自行车路查,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
● 继续查纠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伞违法行为,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坚决防止反弹;
● 继续加强对封闭式载人三、四轮电动车路面禁行管理,一律不得在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
加大曝光,照片视频公开晒
同时,交警还将通过声、屏、报、网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定期曝光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以及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出行。
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通知其15日内到相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就行为人拒绝接受处罚,并以各种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皖江晚报、马鞍山交警
原标题:《“我在宁芜岗亭闯红灯了,请给我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