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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案舆情观察:冤案昭雪为何如此艰难

句子大全 2015-08-14 09: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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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投毒案作出总金额262万元的国家赔偿。该新闻再次登上网络热搜榜单。

被羁押超过15年,于2020年4月1日被宣判无罪并释放的吴春红,随着赔偿后续工作的完成,该案终于尘埃落定。

同一节点,江西进贤张玉环杀人案也引发关注。随着张玉环无罪释放,涉案中的多个细节被媒体披露,从而在网络上又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舆情峰值。时间再往前追溯,山东临沂 被羁押15年后,2020年1月改判无罪 的张志超案同样备受关注。

这些备受舆论关注影响重大被纠错的冤假错案,都有一个共同点:羁押时间长,申诉时间长,冤案昭雪充满曲折和艰辛,最后因证据不足而疑罪从无。

人们不禁要问:冤案昭雪为何如此艰难?

舆情事件

1、被改变命运的1分钟

2004年11月14日7时许,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村民吴春红和王某轩到电工王某胜家交电费。交完电费后两人一前一后走出门。

第二天,王某胜的两个儿子相继出现中毒症状,一人死亡,一人经抢救脱险。当天下午,死者家属报警。县公安局组织技侦人员随即进行现场勘查、尸检,当晚送检结果出来,死者胃内容物、死者家厨房瓢里的面粉中,均检出 毒鼠强 成分。警方认为这是一起人为投毒案,随后对死者家属及周边村民展开调查。

警方撰写的《破案经过》显示,案发第三天,村民王某轩提供了一条信息,将吴春红引入调查视野。王某轩说,案发头一天他和吴春红交完电费后,一起从王家堂屋走出,走到院外时,吴春红不见了。等了一分钟左右,才见吴春红出来。

当天下午,吴春红被带走询问,但吴春红否认和王某轩分开过。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轩、吴春红二人与王某胜均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后经技侦排查,认为吴春红回避前述一分钟的去向, 疑点明显上升 。11月19日,警方将吴春红连夜带走突审。

《破案经过》中指出, 吴春红一开始百般抵赖,不承认与王某胜家有矛盾。突审民警围绕吴的家庭、子女、老人展开心理攻势,经过耐心工作,吴春红交代了为报复而投毒杀人的犯罪情况。

获取吴春红口供后,民权县公安局展开进一步调查,但始终没有获取他投毒的直接证据。

案发一周后,民权县公安局即宣布破案: 经讯问,吴春红交代了报复杀人的全部过程,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三次发回重审

2005年6月14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春红投毒案。吴春红当庭推翻了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

商丘市中院认定吴春红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河南省高院和商丘市中院因该案发生长达5年的诉讼拉锯。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书显示,商丘市中院四次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三次被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2005年6月,商丘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同年12月,河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年6月,商丘市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同年12月,河南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07年7月,商丘市中院第三次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

2008年10月,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就吴春红案进行判决: 认定吴春红杀人的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供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证据。因此,本案主要证据存在欠缺之处。 本案证据欠缺之处,是本院判处死缓而3次被发还的重要原因。

2008年10月,商丘市中院在没有增加新证据的情况下,第四次作出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变化在于,这次对吴春红的刑罚由死缓改判成无期徒刑。

商丘市中院判决吴春红无期徒刑后,河南省高院在证据不变的情况下,驳回了吴春红的上诉,选择维持原判。2009年8月,被终审宣判的吴春红由民权县看守所转入河南省豫东监狱,开启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3、申诉10年终获无罪

服刑期间,吴春红拒不认罪,并拒绝减刑。一封接一封地写伸冤书,隔几天就向上递交一次。高墙外,生活的困难也没能阻止家里人为吴春红申诉的脚步。

2018年10月3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终于收到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书》,认为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省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2020年4月1日, 吴春红投毒案 在河南省高院再审宣判,吴春红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回家后,吴春红向河南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材料,申请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万余元、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及伤残赔偿金(具体金额待伤残等级鉴定后计算)。

8月6日,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68万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5961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吴春红的代理律师李长青认为,河南省高院作出的国家赔偿金额过低,尤其是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约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明显低于同类冤错案件的比例。将向最高法申请复议。

舆情观察

1、冤案昭雪舆论赞扬法治在进步

该舆情事件从4月1日吴春红被无罪当庭释放开始发酵,仅仅一天时间,到4月2日全网的信息量已经接近1万条。之后,舆情随着媒体的多方位报道,出现多次峰值。

8月6日, 吴春红获262万余元国家赔偿 再次进入热搜榜单,截至8月7日24时,在全网的信息量已经超过137万条,而在微博的阅读量达到1.2亿次。在传播媒体中,微博相关信息量最多,占比超过95%。整体来看,负面信息较多,占比接近40%。

在该舆情事件的词云中,吴春红出狱、前半生、活下去、监狱、民权县、冤枉、公开道歉、16年、回家、大哭等等,都是网络传播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

进入2020年,首先是山东临沂张志超案,1月被改判无罪;然后是4月的吴春红案,被改判无罪;8月,张玉环案被改判无罪。张志超蒙冤时间为15年,吴春红蒙冤时间为16年,而张玉环蒙冤时间为26年,这三者平均蒙冤时间为19年。这些陈年刑事冤案被接连昭雪,继而昭示于众,其推动力量均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被冤者及其家属不断申诉,律师以及社会正义人士鼎力支持,媒体长期不断报道,最终才促使检察院、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另外,张志超案、吴春红案或者是刚刚纠偏的张玉环案,最高法在启动再审程序时,均遵循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采取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因此,吴春红案等类案昭雪,向社会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也给冤假错案纠正机制 复工 开了一个好头。舆论普遍认为,这些陈年刑事冤案被不断昭雪,成为检验正义的试金石,这也说明十八大后腐朽不断被破除、公平正义不断被尊崇,法治的新时代到来了。

2、冤案昭雪为何如此艰难

在该舆情事件中,吴春红蒙冤坐牢16年,这是怎样的沉重?

因为证据不足,吴春红案被河南省高院三次发回重审。为了申诉冤案,吴春红的女儿写了634封申诉信,怀孕时跪着整理申诉材料;而蒙冤26年的张玉环案,其本人及家人的申诉之路更加曲折漫长。

当前,我国刑事冤案纠正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从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看, 我国刑事冤案的救济方式有三种:一是在押人员或者近亲属的申诉, 但是当事人和近亲属的申诉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最终还是要通过法院或检察院;二是法院系统主动纠正错误, 包括原级法院自我纠正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纠正;三是检察院主动提起抗诉, 包括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抗诉、同级检察院对法院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进行抗诉, 检察院的抗诉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虽然有这三种冤案救济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冤案昭雪却又面临着申诉难、再审启动难、赔偿难这三道难关。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指出: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目前我们的再审审判主体规定不合理、启动再审条件被严重拔高、证据保管制度不健全。总的来说,我国的再审制度在设计和运作方面仍有缺陷,如果要彻底解决冤假错案平反难问题,就必须从改革再审审判机关、厘清再审证明标准、强化被告权利保障、建立规范的定罪后证据保管制度、建立合理的DNA鉴定重启制度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使再审制度走上科学、合理、高效的轨道,进而达到更好地维护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的目的。

因此,就冤案纠错而言,一些被纠错的冤案普遍存在以下现象:冤案纠正普遍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持续申诉,真凶出现,律师的申诉、抗争,正义人士的无私帮助,媒体的报道、呼吁。

3、舆论呼吁悲剧不再重演

2004年前,吴春红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他儿女双全,自己做木工为家里创造了不错的经济条件。出事之后,他还年幼的儿女相继辍学外出打工补贴家用,本来就内向的母亲变得更不爱说话了。

张玉环案中,他的妻子被迫改嫁,两个儿子因为父亲是 杀人犯 ,受尽白眼,书没念完就早早打工谋生。无论是张志超案、吴春红案或者是张玉环案,因为冤案造成的人间悲剧让人不忍回顾。

为何明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罪,偏要做有罪供述,将自己的人生推到绝路呢?三案均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罪推定、刑讯逼供。判决书显示,吴春红被采取强制措施,在侦查阶段,共做过7次供述。吴春红自侦查阶段翻供后,始终不供述犯罪,称原来的有罪供述系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所作,其原一审时的辩护人也曾反映见到吴春红身上有伤。但该案件再审期间,部分侦查人员称没有刑讯逼供;在张玉环案中,入狱后的张玉环不断喊冤,并称遭到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用吊打、蹲桩、电击等手段逼迫其承认杀人,甚至牵来狼狗疯狂撕咬。面对媒体,张玉环一一报出了刑讯逼供者的名字。

其实,近年来昭雪的重大冤假错案中,如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杀人案,张高平、张辉强奸案,赵作海杀人案等等,每一起冤案的造成,都有屈打成招、刑讯逼供的影子。

冤假错案不但给受害人造成无法消除的噩梦,而且在某一地集中出现,对当地的司法机关公信力也是严重伤害。例如吴春红投毒案,网络上被列举了发生在商丘市的2002年赵作海杀人案、2003年杨波涛杀人案、2004吴春红投毒案。赵作海案因为真凶12年后归来而冤案昭雪,杨波涛案因为证据不足却被在看守所内羁押了10年。连续三年出现三起影响重大的刑事冤案,因此让商丘市被舆论贴上了 冤假错案重灾区 的标签。

所以,对冤假错案的发生,几乎每个冤案昭雪后,舆论都有反思和拷问:如何让冤案不再重演?而且,对冤假错案的产生,舆论对追责的呼声普遍持积极的态度,呼吁对冤假错案的制造者终身追责,确保每个执法办案人员恪尽职守、严格办案、清正廉洁。

因为,每一次冤假错案的曝光,都是对公民权利的伤害以及对法治信心的打击。

舆情短评

吴春红投毒案从4月1日起进入公众视野被关注。之后,舆情逐渐归于平静。直到4个月后,因获262万余元国家赔偿再次进入热搜榜单。这说明公众对这起冤假错案并没有遗忘。

此时,网络上关于张玉环案的舆情正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峰值。张玉环系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该案是继吴春红案之后,2020年被平冤昭雪的另一起冤假错案。

吴春红案和张玉环案有诸多的不同之处: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时代背景也有不同。但是,两案的发生又有诸多相同之处:有罪推定,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本人及家人持之以恒的伸冤。

时代的一粒灰尘,落在个人身上也许是一座大山。冤假错案背后,是法治文明的进步,是法治中国的呈现。

十八大后,纠错步伐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功不可没。时至今日, 法入人心 ,人们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新闻来源:人民网、央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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