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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检察官开学季走进校园以案说法话青春

句子大全 2015-02-13 14: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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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6 15:40:00作者:杨运红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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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黄石9月6日电(通讯员杨运红)“同学们,当你的朋友遇到困难,你会帮他吗,如果他要你去做违法的事情,你会拒绝吗?”

9月5日,开学第一周,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未检干警就走进东风路学校,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题,从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离我们有多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犯罪三个部分,为该校九年级120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鲜活、寓教于乐的“开学法治第一课”,拉开了本学期该院“法治副校长”校园普法工作的序幕。

在观看了《三分钟读懂未检工作》短视频后,大冶市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田蓉就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运用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通过视频和PPT展示等形式,以幽默活泼、浅显易懂的语言,深入剖析了青少年普遍存在的不良行为以及诱发犯罪的各类动因,为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同学们以案说法讲解法律知识、畅谈做人道理、如何走好青春路。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无知的犯罪会付出惨痛的代价,生活中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更要增强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针对同学们可能存在的“我是未成年人,我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会保护我,我怕谁?”的错误认识,田蓉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固然是我们的护身符,但同学们更应该记住以下两点:“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是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你,同样,他也是未成年人,法律同样保护他。第二,权利是有边界的。每个人都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能以牺牲别人的权利为代价,当我们的权利超越边界,侵犯了别人的权利,那我们的行为就会被谴责,被制止,甚至被惩罚。”

在讲完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含有暴力色彩的犯罪后,田蓉还贯彻落实最高检的“一号检察建议”,从面对陌生人的求助,我们该怎么办的话题引入,给同学们介绍了身体隐私的概念,讲解了身体的安全接触守则,指导同学们在遭遇性侵犯时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活动结束后,东风路学校副校长胡年旗高兴地说,田蓉老师的讲课通俗易懂,澄清了同学们脑海中错误的认识,普及了基本法律常识、敲响了警钟,这堂课很及时、很有必要。

在当天讲课前,东风路学校书记、校长蔡克槐还向黄石市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大冶市检察院检察官袁龙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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