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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普宁市勤建学校关于填报各学段拟资助对象致家长一封信

句子大全 2015-02-09 1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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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依据《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各学段资助人数的通知》普教发〔2020〕192号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让您更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申请补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特以一封信的形式发给您,请您仔细阅读。

一、达到什么条件才有资格申请资助:

1、在我市学校就读且具有我市正式注册全国学籍的全日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指: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家庭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是否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

二、补助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学期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

项目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小学部: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非寄宿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

初中部: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750元。

项目2、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每月300元,每学年按十个月计;每学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发放】

【对符合多项资助条件的同一学生,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资助政策,不同时叠加享受。】

【高中教育阶段】

项目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生可以申请,每生每学年2000元。

项目2、免学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五保、残疾)可以申请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元(残疾学生3850元)。

项目3: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每月300元,每学年按十个月计;每学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发放】

三、办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请:

【一至九学生】向班主任领取《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东省 (助学项目名称)补助申请表》,回家跟父母一起填写。

【高中部学生】向班主任领取《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回家跟父母一起填写。

【提供证明】学生和家长要如实填写《广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不需要到当地村镇、街道盖章。为证明相关身份,学生仍需出示有关证件,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救助证、低收入证、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需正本及一份复印件,正本用于学校即场核验,复印件用于学校存档)。

学校核实学生填写信息时,会随机抽查信息的真实性。抽查过程中,如核实学生主观有意填报虚假情况,学校应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追回因提供虚假信息而获得的资助资金。

2.审核程序:2020年9月15日前学校受理初审完毕后进行公示,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2020年9月19日前学校要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完成对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和审核,学校于2020年9月20日前材料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3.资金拨付: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市相关部门将款项划拨给学校,再由学校通过学生(或家长)开设的银行帐号发放补助,并做好签领工作。

普宁市勤建学校

2020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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