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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北京旗人的历史

句子大全 2014-10-18 11: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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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清军进入北京城后,强令居住在内城的汉民迁移到外城居住,将腾出来的内城房屋分给八旗官兵和他们的家属居住。八旗的驻地分别位于:正黄旗——德胜门内;镶黄旗——安定门内;正白旗——东直门内;正红旗——西直门内;镶白旗——朝阳门内;镶红旗——阜成门内;正蓝旗——崇文门内;镶蓝旗——宣武门内。两黄旗的地位最高,所以驻扎在内城北部,两蓝旗的地位最低,所以位于内城南部。两白旗、两红旗则位于东、西两厢。八旗又以北京城的中轴线为界分为左右两翼,线东为左翼,线西为右翼。在各旗的驻防区域内,满族人一般居于靠近皇城的地区,蒙古人居于其外侧,汉族人居于最外侧。这样一种布局将北京城变成了一座层层设防的大兵营。

八旗军队的编制是以300名士兵为一牛录,由牛录额真统领,五个牛录为一甲喇,由甲喇额真统领。五个甲喇由一名固山额真统领,固山额真手下设两名梅勒额真。固山额真就是一旗之长,每旗的士兵为7500名,清太宗时又稍微增加了一些。固山额真是满文音译,即都统。梅勒额真是副都统。甲喇额真即参领。牛录额真即佐领。佐领下边还有骁骑校、下士、兵丁。佐领是基层长官,所部旗人的一切事情都由他管理。按照他所统辖的士兵人数来说,相当于现在军队中的营长。但是他还要管理士兵们的家属,所以他又像一个大家长。

满洲八旗每旗都有都统一人,副都统二人,正副参领各五人。佐领的人数各旗不尽一致,从七八十人到九十多人。蒙古、汉军八旗从都统到佐领的人数大致与满洲八旗相同。禁卫八旗军队中设有前锋、护军、亲军、步军、火器五营,是从满、蒙、汉各旗佐领部下的士兵中抽出一部分组成的。各营另有统领管辖,不属于本旗统领。前锋营专门担任出征任务,护军营担任扈从护卫任务。亲军营是皇帝直接指挥的军队,由领侍卫内大臣总管。火器营配备有枪支,负责攻击远距离的敌军。

八旗军队中以满洲八旗地位最高,蒙古八旗次之,汉军八旗再次之。八旗之间也有高低之分,以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为上三旗,其中一部分旗人隶属于内务府,称为皇包衣旗,即皇室的奴仆,担任皇宫中的各种勤务,由内务府大臣管辖。包衣的地位虽低,却往往会成为皇帝的亲信,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就是汉军正白旗人,长期担任内务府下属的江宁织造。正红旗、镶红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为下五旗,每旗中划出一部分旗人隶属于某王公,称为包衣旗人。

步军营是京师卫戍部队,负责防守、稽查、缉捕并参与审理案件,编查保甲和镇压民众的“越轨行为”。康熙十三年,步军营士兵为两万人,到了雍正元年又增设五城巡捕营,由绿营兵(即汉人组成的军队)充任。步军营的首领称为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是正二品的武职官员,由亲信满族大臣担任。

北京内城中的皇城由护军营驻守。护军八旗是直接保卫皇帝的,皇城以外由步军营驻守。在北京城外还有外三营,即圆明园护军营、外火器营和健锐营。圆明园护军营负责对圆明园、颐和园的守卫,由总管统辖,兵力约3600余人。健锐营驻守香山静宜园地区,分为左右两翼,总兵力3500余人。八旗官兵都是携带家属居住的,所以驻扎的营房也就成为居民村落。直到今天北京香山一带仍然保留厢红旗、正蓝旗等地名,就是当年八旗军队营房所在地。

历代清朝皇帝对八旗制度都十分重视,因为无论是夺取政权还是巩固政权,靠的都是八旗军队,所以清政府对全体旗人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不惜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在经济上给予八旗官兵及其家属以可靠的保障,按时发放俸禄。其中的“俸”,即俸银按月发放。“禄”即禄米,每季发放一次。八旗军队中上至都统下至士兵,都有规定数额的俸禄,都统每月俸银为180两;禄米每年90石。参领的俸银为130两,禄米65石。佐领的俸银为105两,禄米为52石5斗。步军校的俸银为80两,禄米40石,骁骑校、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的俸银为60两,禄米为30石,步军、护军、前锋、亲军的俸银为4两,禄米4石8斗。马甲(骑兵)的俸银为3两,禄米4石8斗。步甲(步兵)的俸禄是马甲的一半。

除了定期领取俸禄,清初政府还在北京郊区圈占土地,分给八旗官兵,称为“旗地”。每个旗丁分地30亩,不用向政府交纳粮食,也不准买卖。大部分旗地是雇用汉族农民耕种。清政府还规定旗人不准经商、务农,不准离开驻防地区随意迁居。旗人一方面在经济上享受着优厚待遇,另一方面只能选择当兵、当差的职业。清军刚入关时八旗兵丁人数很少,仅20万人,满汉两族的矛盾又很尖锐,清政府采取以上的政策,使旗人聚焦成一个特殊的军事集团,力图以此来使他们保持长时间的勇武精神,以便随时为清政府效力,使清政权得以巩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八旗制度确实起到了特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整个社会形势的变化,八旗制度正在逐渐向其反面转化。

随着战争的结束和社会的长期安定,八旗军队陷入无仗可打的境地,格斗、射箭等技艺荒废,刀枪入库,锈迹斑斑,职业的限制也使许多旗人成为“不士不农不工不商”的市井游民。

社会承平既久,旗人生齿日繁,使总人口数增长了许多。据清末宣统年间清政府民政部的统计,北京城内的八旗人丁总计236771人,占全城人口的三分之一。这些旗人不从事生产,全都依靠俸禄为生。从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到光绪末年,清朝宗室人口猛增了四倍,仅男丁就有8000多人。

北京城内的旗人增长了许多,支付旗人的俸禄占了清政府财政支出的一半多,使清政府不堪重负。

到了咸丰年间,因爆发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清政府又增加了大量的军费开支,实在无力全额支付旗人的俸禄,只得改为俸银减为八成发放,禄米减为五成发放。减少的禄米每石折银五钱发给旗人。到了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清政府又要支付巨额战争赔款,国家财政非常困难,只得又将俸银改为七成发放,禄米改为二成发放,并且停发折米钱。经过一番七折八扣,一个普通旗丁每月只能领到一两多银子了。要用这点银子养活全家老少,实在是不够,更何况三节两寿时还要向佐领等上司送礼呢。于是许多旗人靠借钱赊账过日子。发下钱粮之后,首先还旧债,然后再向米铺、油盐店借新债。许多旗人将原来不准出卖的旗地卖给他人,还有的人将房产也典卖出去了。

在清朝末年,北京西郊香山一带的旗人中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今晚月儿怎么那么高,骑白马,挎腰刀。腰刀快,剁白菜,白菜老,剁皮袄,皮袄厚,剁羊肉,羊肉肥,剁毛贼。光着脚丫儿上八旗,没马褂干着急,当了裤子买炕席,豆汁饭就萝卜皮,看你着急不着急。”这首歌谣描述的是键锐营中的八旗兵丁的穷困情形。

为了解决旗人的贫困问题,清政府想了不少办法。早在公元1724年雍正皇帝就在谕旨中写道:“承平既久,满洲户口滋盛”,“因护军、马甲皆有定额,其不得披甲之闲散满洲,以无钱粮,至有窘迫不能养其妻子者,朕每思及此,恻然动念,将如何施恩,俾得生计之处,再四筹度,并无长策。欲增编佐领,恐正项米石不敷。朕若不给与钱粮,俾为养赡,何以聊生?既不能养其家口,何由造就以成其材?令将旗下满洲、蒙古、汉军内共挑四千八百人为教养兵,训练艺业,所挑人等,只给三两钱粮。计四千八百人,一年共需苎粮十七万二千八百两。每一旗,满洲、蒙古、汉军共六百人,蒙古旗下六十名,汉军旗下八十名,其汉军之八十名,令为步兵,食二两钱粮,就此旗粮数内,通融料理,可以多得四十名兵丁,每一旗,着挑取一百二十名。”这些养育兵相当于预备役士兵,清政府设养育兵实际上是为了解决旗人的生计问题,而不是增加军队编制。

到了乾隆年间,随着旗人人口的增加,养育兵的人数也逐年增长,甚至“不论年岁”,从十岁以下的幼童,“犯轻罪黜革之人”,“无钱粮可支者,亦给予养育兵钱粮,以资养赡”。俸银从原来的二两减少为一两半,养育兵额总计26208名,相当于八旗总兵额的五分之一。后来政府又允许旗人务农以为生计。

八旗制度是一种等级森严的制度,旗人中以满洲八旗的地位最高,其次是蒙古八旗,最后是汉军八旗。同是满洲八旗,又以两黄旗地位最高,其次是两白旗、两红旗,最后是两蓝旗,由此形成了一个台阶形的序列。皇帝对一些功臣、皇亲则给予抬旗的恩赐,即从较低的旗抬入较高的旗。例如西太后娘家本是镶蓝旗,在咸丰十一年她被封为圣母皇太后之后,就由咸丰皇帝发布上谕,将其娘家抬入镶黄旗。清代旗人家庭闺女出嫁也要按满蒙汉二十四旗的序列往上嫁。

在清代的旗人中,主奴的身份是十分严格的,满语称奴仆为“包衣”。八旗中的包衣分为上三旗与下五旗。上三旗的包衣隶属于内务府,下五旗的包衣隶属于各王府。包衣是世袭的,上一代是包衣的,他的后代永远是包衣,在旗籍上也列入另册,包衣是在清军入关前的历次战争中捉到的俘虏,此外还有一些“哈朗阿”,即属下旗人。

包衣和哈朗阿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也可以当官。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就是正白旗包衣出身,他后来当上了江宁织造。有些包衣、哈朗阿甚至当上了大学士、总督之类的高官。但是无论他们当上了多大的官,他们与原来的主人之间仍然是主仆关系,仍然要听候主人的传差。于是就出现了身为正一品的大学士,只因为出身哈朗阿,在主人家办喜事时,站在门前当鼓手的怪事。

有专家认为八旗组织中的这种主仆关系是氏族社会的残余,对于封建集权的国家政权起到一种破坏作用。当年的清政府也发觉这种状况的负面影响,曾明令禁止“主人”对已是朝廷命官的哈朗阿进行传差。

清朝时曾发生过多起王公非法虐待属下的包衣、哈朗阿的事件。道光年间的悖亲王绵恺竟然在府邸内非法监禁、刑讯朝廷的官兵和旗丁。道光皇帝为了维护封建国家的法纪,宣布免去哈朗阿出身的四品文官、二品武官以上的旗人官员及其家属的哈朗阿身份,解除他们与主人家的主仆关系。然而一种行之既久的社会关系往往不是靠法律条文就能轻易改变的。旗人中的世袭主仆关系、身份等级观念、人身依附关系依然长期存在,直到大清王朝覆灭才终止。

清代的旗人保持着许多满族人特有的风俗习惯,像给幼童起名常用“七十二、八十三”等数目字,这些都是其祖父母的年龄。旗人大多信仰萨满教,无论富贵士宦,其内室必供奉神牌,只一木板,无字,并用要请专习歌舞,讽诵祝文者,名曰“萨吗”,谓之“跳神”。旗人如果生了重病,医药无效,也要请萨吗作法驱怪。

汉人祭祀神灵祖先,多用桂香,“惟八旗祭祀,不用桂香,专有一种薰草,产于塞外,俗呼为达子香,质如二月新蒿,嗅味清妙而不浓郁,盖古之烧萧薰芗,用以通乎神明者。”(《听雨丛谈》卷六)

满旗人能歌善舞,每逢嘉庆宴会,一定要在笳管筝、琵琶、三弦、中阮等乐器的伴奏下引吭高歌,翩翩起舞。八角鼓则是满族人创造的一种曲艺形式。

北京的旗人家庭非常重视礼节。子弟“朝夕问安诸长上之室,皆侍立。命之坐,不敢坐。所命耸听,不敢怠。不命之退,不敢退。路遇长上,拱立于旁俟过而后行”(《天咫偶闻》卷十)。平时相见,曲右膝、右手沿膝下垂,俗称“打千”。妇人请安屈双腿,称之为“墩安”。

老北京城里的旗人很讲究各种礼节,最为常见的“请安”是满族人的传统礼仪。清代的官场上也把请安作为定制,旗人家里则把请安视为家规。请安的动作男女不同,男人是左腿屈起,右腿膝盖触地,右手向下直伸触地,口中说道“请某某人安”。过去旗人家里如果人口较多,儿孙们早晨起床后,就要从曾祖父母、祖父母到父母挨个请安,同辈的长兄那里也要请安,一早晨可能要请上二三十个安。

当年清宫中也严格实行请安的礼仪。即使是皇帝也不能例外。光绪皇帝每天早晨都要到慈安太后和慈禧太后的寝宫去请安,风雨无阻。后来慈禧经常住在颐和园,光绪实在无法天天去颐和园向慈禧太后请安,但也要隔上几天就坐上几个钟头的轿子从紫禁城赶到颐和园去请安。

请安本来是亲戚、朋友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但是硬性规定每天必须请安,结果造成请安流于形式,而没有实在的内容,成为一种繁文缛节。溥仪曾在《我的前半生》一书中回忆道:“每天早晨,我要到每位太妃面前请安。每到一处,太监给我放下黄缎子跪垫,我跪了一下,然后站在一边,等着太妃那几句例行公事的话,这时候太妃正让太监梳着头,一边梳一边问着:‘皇帝歇得好?天冷了,要多穿衣服。书念到哪儿啦?’全是千篇一律的枯燥话。有时给我一些泥人之类的玩意儿,最后都少不了一句:‘皇帝玩去吧!’一天的会面就此结束,这一天就再也不见面了。”

在过去,旗人如果没有当上兵,又没有在宫里当差,就只能在家里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了。每天除了泡茶馆、遛鸟,在家里有的是时间相互请安。亲戚朋友彼此页面也要请安,再说上一大套应酬话,像流传至今的北京人见面时的一句话:“您吃了吗?”就是当年在旗人中广泛流行的。据说当年西城的旗人见面习惯问“您吃了吗?”而东城的旗人见面流行问:“您喝过(茶)啦?”所以有“饿不死的西城,渴不死的东城”的说法。

旗人妇女请安与男人不同,是将双手握在一起,放在肚子一侧,两腿并拢,弯曲,下蹲,两肩要保持平直,腰不能往前弯。当年旗人妇女脚穿花盆底的高跟鞋,鞋跟在鞋的中间,走路时如果不注意保持重心,很容易跌倒,请安时也必须保持重心,不能前倾,后倾,否则非摔倒不可。在请安后往起站立时,上身必须保持垂直,就需要运用腰肌带动腿部肌肉,直挺挺地往上拔起来才行。每天如果请上几十个安,天长日久,旗人妇女得腰肌劳损的还真不少。

到了民国时期,请安这个礼节逐渐在北京消失了,但是在一些旗人家庭里仍然保留下来。20世纪20年代有家报纸刊登了一条新闻,说是有两个旗人堂兄弟在澡堂里相遇后,就互相请起安来,双方家族的人口很多,逐一请安真是没完没了,澡堂里温度又高,那位堂哥又是饿着肚子,不停地请安之后,竟然昏倒在澡堂里。

请安在如今的北京人中已经不再流行,人们偶尔在历史资料片和清代历史的影视片中还能看到请安的情形。20世纪30年代时北京的小孩子曾经嘲笑请安的人是“猫腰吓唬狗”。两个男人在胡同里见了面,彼此请安的动作很像伸手到地上捡砖头,旁边的狗看见这个动作会误以为是捡砖头打它,就会马上逃走,“猫腰吓唬狗”这句话有点调侃的意思,请安累得腰酸腿疼倒是真有的事。

旗人的服装发式与汉人不同,男子剃发,多穿马蹄袖的袍褂,袖口窄狭,上长下短,马蹄袖口盖住手背,袍褂两侧开襟。这种服装样式是为了适合骑猎生活;旗人妇女“梳发为平髻,曰一字头,又曰两把头,大装则戴珠翠为饰,名曰钿子”。“外衣通常掩足,轻裾大摆。”所谓“衣皆连裳,不分上下。”旗人妇女不裹脚,都是天足,“履底高至四五寸,上宽而下圆,俗谓之花盆底。”(《旧京琐记》卷五、《听雨丛谈》卷七)

满族人世居东北,当地气候寒冷,盛产各种野生动物,所以满族人有以野兽的皮毛作为御寒服装的习俗。常见的有狐皮、貉皮、羊皮、狼皮、沙狐皮等。珍贵的有貂皮、银灰鼠皮、猞猁皮、虎皮等。清朝初年旗人的服装曾有严格的等级限制。例如顺治五年“禁和硕亲王以下及官民人等帽缨擅用丝线,衣物辫、裢边擅用鹅黄、柳黄色。”康熙十五年“定为三品以上准服貂褂”。到了雍正年间,这些服饰等级限制又放宽了。至于旗人服饰的颜色先后流行过天蓝色、玫瑰紫、深绛色、泥金色、灰色、棕色等,内衣有白色、玉色、油绿色。

在饮食上,满族人在入关前的烹调饮食风俗是比较简单的,以面粉、猪肉、羊肉、牛奶等为主。调味品的品类不多,烹调方法也比较单一,有白煮、烧、燎等。入关以后,旗人保持了一些原有的饮食风俗,像萨其马、马蹄烧饼等都是满族的点心、小吃,白煮肉是满族的菜肴。

入关以后,旗人很快就受到汉族饮食文化的影响,逐渐形成了满汉合流的情况,以至于最丰盛的宴席要冠之以满汉全席的名目,其中既有原来出产于东北的熊掌、飞龙、犴鼻、猴头等山珍野味,也有出产于东南沿海地区的鱼翅、燕窝、鲍鱼等海味,宴席有鱼翅席、海参席、燕窝席等名目。

在嘉庆、道光之前,京城官场上的奢侈风气尚未泛滥成灾,到了嘉庆、道光及咸丰、同治、光绪年间,无论是贵族、官僚还是商人,追求高档饮宴之风日益盛行。从光绪初年开始,京城的设宴酬酢之风盛行,官场中人几乎每天都要赴宴或设宴,请吃请喝成为必不可少的应酬,令许多人感到难以应付。《清稗类钞》中有“京师宴会之八不堪”一节上面记载着某翰林写的一篇婉辞宴会的启事,上写:“供职以来,浮沉人海,历十余年,积八不堪”,接下来历数讲究排场、恣意饮啖、大摆酒席的弊端:“现处忧患时代,祸在眉睫,宴会近于乐祸,宜谢者一”;“今日财政窘困,民穷无告。近岁百物昂贵,……小臣一年之俸,何足供寻常数餐之客,久必伤廉,宜谢者二”;“京中衙署,有增无减,官员益多,宴会之事,弥积弥繁,若欲处处周到,实难实现。且京中恶习,午间请客,至暮不齐,主人竟日衣冠,远客奔驰十里,炎夏严冬,尤以为苦,宜谢者三”。

清末的中国社会,各种内忧外患接踵而来,人民生活日益穷困,然而此时的官场上依然是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其中的浪费十分惊人。靡费的银两更要靠贪污受贿来弥补,因此造成官场腐败风气的进一步蔓延,泛滥成灾的饮宴开销,最终还是要由老百姓来承担。翰林尚且不堪,民何以堪?

据说在清末,一些王府门前每天中午、晚上都有一些旗兵在等着折箩(即王府的剩菜)。他们手提椭圆形的饭盒,里面备有各种盘碗,要求施主将炒菜、汤菜分别倒进盘、碗里,以防止菜肴串味。都穷到吃折箩的份儿上了,居然还有这么多的穷讲究。

清朝末年旗人的俸禄越来越少,可是长期以来养成吃点、喝点、玩点的习气都没有改变。经常出现寅吃卯粮的情况,上半个月大吃大喝,下半个月只能买点棒子面,用菜帮子熬点稀糊糊喝。就是到了这份儿上,一些旗人大爷也忘不了摆谱。他们到饽饽铺里买几个饽饽,伙计用纸包好,要留出两块当场尝尝,右手把点心举起来,左手提起饽饽包,脖子伸长,头歪着,张嘴咬饽饽。饽饽是酥皮糖馅,一咬碎皮纷纷落地,阔大爷却满不在乎,伸手向伙计要茶喝,伙计递上一杯,阔大爷喝上一口之后,含在嘴里咕噜了一阵子,然后背过手去,把水杯递给伙计连眼皮也不抬,再把口中含着的水喷在台阶下,然后右手托起点心包,左手握着鼻烟壶,两个膀子悬空,一摇一晃地走了。

旗人不仅讲究吃喝,也是玩主。旧京有首竹枝词:“衫敞前襟草帽横,手擎虎叭喇儿行。官差署里原无事,早饭完了便出城。”活生生地描绘出一个出城遛鸟的八旗子弟的形象。

到了民国时期,北京城里的旗人普遍贫困化了,不可能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于是各种各样的小吃又纷纷涌现出来。其中有些来自清宫御膳,像豌豆黄、小窝头、肉末烧饼、艾窝窝。有的则是来自民间,像豆汁、硬面饽饽、炒肝、羊霜肠等。人穷了,下不起饭馆,又讲究吃两口,于是各种猪、羊下水都可以制作成小吃聊以解馋。豆汁是制作粉丝、淀粉时的下脚料,味道发酸,颜色灰白。国内其他地区大概没有人喝豆汁,唯独有不少北京人嗜饮豆汁。此外像油渣、猪血、刮骨肉等食品的主顾也都是穷人。

说起旗人在饮食上的穷讲究,邓友梅的小说《那五》里边有一段生动的描写。那五是个八旗贵族的后代,家道中落后,他是“倒驴不倒架,穷了仍然有穷的讲究,窝头个儿大了不吃,咸菜切粗了难咽,偶尔吃顿炸酱面,他得把肉馅分去一半,按仿膳的作法单炒一小碟肉末夹烧饼吃”。

过去旗人都是靠俸禄为生,男孩一出生就可以领到钱粮。女孩出生后都没地方去领钱粮,于是就有一些旗人家庭生了女孩却向佐领虚报为男孩,以后也一直让女孩穿男装,当男孩教养。这也是养成一些满族妇女胆大无畏、敢说敢做性格的一个原因。

满洲八旗子弟逐渐沦落为只知提笼架鸟的纨绔子弟,而把家中事务都交给老婆掌管,这就使许多旗人妇女成为内当家,掌握了家政大权。末代皇帝溥仪的弟弟溥杰曾回忆自己的母亲、清末权臣荣禄的女儿瓜儿佳氏,就是这么一位独断专行在醇王府里说一不二的女人。清帝退位后她曾用钱企图收买一些军阀,使清帝复辟,她还“好吃好穿好买东西”。特别擅长挥霍钱财。这个特点大概也是当时许多满族妇女身上都有的。那位臭名昭著的慈禧太后自不必说,就连那位被慈禧太后迫害致死的珍妃生前也是很会花钱的,每月的月例银子远不够她花的,于是她通过兄弟也做起卖官鬻爵的买卖来。民国时期,许多满洲贵族家庭因挥霍而破落,其中也有姑奶奶们的一份“努力”。

汉族人家称女儿为姑娘、嫂子,称丈夫的姐妹为大、小姑子。旗人家里称自家没出嫁的姑娘为姑奶奶。明明不是奶奶,却称为“奶奶”,带有几分调侃色彩。旗人家里的姑奶奶厉害,家里人都要让她几分。这一风俗据说和清宫选秀女的制度有关。清宫每三年选一次秀女,凡十三到十六岁的八旗籍女孩都在候选之列。如果被选上了秀女,就可能成为皇上的嫔妃,家里人也会成为皇亲国戚。选不上的少女允许自行择偶婚配。其实,旗人家庭对未出嫁的姑娘管束不严,与其说是因为选秀女,不如说是历来如此。满族人生长在白山黑水之间,过的是游牧、骑射的生活,环境决定了满族人的文化和性格。满族妇女不曾受过儒家的“三从四德”之类礼教的束缚。当年北京城里十七八岁的汉族姑娘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满族人家里的大姑娘却可以躁起两只大脚走街串巷、买油打醋,在庙会的小吃摊上吃年糕,喝茶汤,进茶棚喝茶,还要观赏各种杂耍。过去有句民谣:“鸡不鸣,狗不咬,十八岁的大姑娘满街跑”。说的就是旗人家里的姑奶奶,在汉人看来可谓咄咄怪事。

作者范云龙

满族文化网出品,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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