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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学霸笔记(二)

句子大全 2014-06-25 08: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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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庄公小霸

其原因在于,郑国所处的是交通发达、四通八达的中原地区的中心,有利于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四周是一些弱小的国家,北面的晋国还没有兴起,南面的楚国还没有发展到中原地区,齐、秦离它较远,也威胁不了它。西面是东周王室,郑国君主是王室的卿士,又协助周平王东迁有功,是政治地位很高的王臣,常常可代表周王讲话,这样的形势客观上为郑国的霸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郑庄公是一个很有才能的君主,采取了一些有利的措施,成就了霸业,通过“克段于鄢”,加强了权力,巩固了郑国的统一,联合与国齐、鲁,兼并许国,迅速向外发展势力,成为强国。过程中的事件,周郑交质,郑伯射中周桓王肩(繻葛之战),出兵救齐。这些事使周王威信扫地,失去了天下共主、号令诸侯的地位,打开了大国争霸的序幕。

2、齐桓霸业

齐桓公任用管仲,管仲政策—-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改革赋税制度,由国家直接管理经济,增加财源。在内政方面,划分为21乡,工商6乡,士农15乡,士、农、工、商分区定居,各专其业,不许杂处,世代相袭。在军事方面,作内政而尊军令,五乡一军,士农15乡分为三军3万人,使军队直接掌握在国君手中,兵民合一,军政合一。平时加强训练,战时国君直接指挥,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齐桓公霸业的口号:尊王攘夷,尊王就是尊崇周王室,攘夷,即是驱逐夷、狄少数氏族势力。这是因为周王室还有影响,名义是天下共主和宗法上的大宗,不尊重就不能得到各国的同情和支持,要攘夷就要树立一面中原各国共同拥护的旗帜,用“尊王”的旗帜来团结各诸侯国共同攘夷,是当时形势的要求。攘夷的表现:北攻戎狄,存邢救卫,攻山戎救燕,解郑围、攻蔡国与楚立盟。辅佐王室,保卫周惠王太子郑(后为周襄王)。公元前651年(周襄王元年)的葵丘之会是齐桓公称霸的顶峰。

7、弭兵之会

晋、楚争霸各有长短。从军事上看,前632年城濮之战,晋胜;前597年邲之战,楚胜;前575年鄂陵之战,晋胜;前557年湛阪之战,晋胜。四战晋三胜一负,楚三败一胜。晋能用其他国的人才,不易闹割据。从经济上讲,晋有盐池之利,实力雄厚,地理条件优越,又有北方各族小国的土地供其兼并;不利因素是卿、大夫势力崛起,公室衰落,受齐、秦牵制。楚国受西周分封制、等级制、宗法制影响较小,楚庄王消灭了若敖氏使王权集中,君主有作为,国家比较统一。郡县制出现得较早,经济上发展较快,周围多部落小国,容易兼并,扩大疆土;不利因素是被视为蛮夷,吴国兴起后构成威胁。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到晋、楚各有长处短处,谁都难靠一、两次战争来吃掉对方,双方打得筋疲力尽;争霸又激化了本国阶级矛盾和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各国无力外顾,于是出现了弭兵的活动。

华元弭兵:宋华元与晋正卿栾书、楚令尹子重皆有私交,闻晋、楚有媾和意,遂赴楚、赴晋,以促成楚晋结盟。公元前579年(周简王七年),晋士燮与楚公子罢、许偃盟于宋西门之外,曰:楚、晋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灾危,备救凶患。晋楚既盟,卫、鲁、郑之君赴晋受命。但这次盟约很快被楚国所摧毁。

向戌弭兵:公元前546年,宋国向戌看到楚、晋两国打不下去,各诸侯国疲于奔命,于是奔走于晋、楚之间,在宋都召开了有楚、晋、齐、鲁、郑、卫、宋、许等十几国参加的弭兵大会,由楚国主盟。会议规定以晋、楚为首,各国共订盟约,不要打仗:晋、楚共为盟主,自后中小国家对晋、楚同时朝贡;齐、秦分别同晋、楚联盟,不向晋、楚朝贡。这次弭兵的结果,实际上是晋、楚平分霸权,为各国统治者提供喘息和备战的时机,并没有消除战祸。但是客观上也为中原以后40多年中战争减少创造了条件,有利于生产发展和新兴势力的夺权斗争。

三、大国争霸的实质和意义

大国争霸,是奴隶制接近衰亡的反映。尊王攘夷的口号,具有维护奴隶制秩序的含义。不过他们的真实目的,是利用这一口号作为扩张领土和掠夺财富的手段。

历史意义:

春秋时代的大国争霸,对社会有很大影响,主要反映在:加深了劳动人民的痛苦,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在客观上形成了地区性的统一,促进了民族融合,加速奴隶制的瓦解与封建制因素的增长。

第二节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二、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1、井田制的破坏

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使许多荒地、旷土隙田开辟出来,成为庐田庑舍,而井田却由于民不肯尽力而处于瘫痪状态。有些奴隶主却尽力驱逐奴隶从事荒田的开垦,使西周末期以来不在税收之列的私田急剧增加。这是钻空子,在一种新的社会事物产生时,往往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相当宽松,因而能得以充分获得利益,当各种人物都从事其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制约措施也就相继出台了。

各国诸侯对土地特别重视,这也是大国争霸的主要目的,孟子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诸侯掌握了过去由周天子所独有的向臣民赐田的特权。有权赐也有权夺回,发生了争田、取田、赂田、疆田、归田事件。“田里不鬻”的格局出现了缺口,土地关系正走向私有化道路。但各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井田崩溃过程也先后不一。井田崩溃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2、封建关系的产生

封建生产关系,是从失去土地的劳动者向土地所有者依附开始的。公元前545年(周灵王二十七年)申鲜虞因齐国内乱,逃亡于楚,“仆赁于野”,便深刻显示了这种新的土地关系。说明:封建土地关系产生于野鄙之中,亦即在“野”、“鄙”之中集中了更多的土地所有者,既包括了野鄙中的奴隶主,但更多的是属于村社成员的“民”或“氓”,而后者大约是封建地主阶级产生的主要来源。这种是土地所有者同劳动者之间为“赁”的关系,而不是“奴”的关系,之所以称为“仆”、“赁于野”,恰好说明了这种新的土地关系还带有奴隶制的母斑。

封建关系的发展,同劳役制有密切的关系。

由于新的封建关系以及代表这种关系的新兴地主阶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更能够适应个体生产的发展,这就迫使奴隶主阶级中一些人,不得不变换其剥削方法,采用新的封建剥削方法,而这些奴隶主也随之转变为新的封建地主了。在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形成之前,奴隶主自动地向封建主转化是极为困难的,虽然奴隶制度的统治危机已经暴露。……在奴隶占有制的母体内封建生产关系发展得越快越广泛,就越有促使奴隶主向封建主转变,奴隶主越向封建主转变,就越能壮大新兴地主阶级的阵营。春秋战国之交,就是处于这样一个转变的过程中。

逐渐形成了新的阶级:自耕农、地主阶级、农奴。

自耕农的出现:一部分奴隶和平民自己垦荒种地,获得了小块土地的私有权,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贵族奴隶主的控制和束缚,成为自耕农。

地主阶级的产生:有的是由奴隶主贵族分化出来的。有的是获得土地赏赐的军功地主。有的是从平民乃至郡人中上升而成的。

自耕农和地主阶级从此以后逐渐孕育成长起来。

3、赋税制度的变化

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按土地的多寡肥瘠征收贡税。

鲁国的初税亩,一般解释为履亩而税。公元前594年(周定王十三年),对公私土地一律按亩征税,实际上取消了公、私田的差别。表明鲁国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存在。

第三节 人民的反抗和地主阶级夺取政权的斗争

一、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反动统治

1、征敛无度

2、生活腐朽堕落

3、战争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二、人民的反抗斗争

1、民溃事件

奴隶和平民采取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齐国征发十国庶民到鄫(今山东枣庄市)筑城,以“各有礼”而民逃亡。梁国筑城民溃,邢、蔡、沈、莒等小国也有民溃。

2、师溃事件

师溃:奴隶主贵族军队的逃散。公元前518年(周敬王二年)六月,王子朝之师攻瑕攻杏,皆溃。楚灵王师溃。

3、手工工匠的反抗

公元前478年,卫国工匠起来反抗,包围卫庄公的宫门,卫庄公被戌州己氏杀死。(参见讲义157页)

4、国人干政(国人暴动)

赶走卫侯,杀莒纪公,郑杀伯有(公孙墨),宋强宗大侯华臣因追疯狗而逃亡。瓦解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

三、新兴地主阶级的夺权斗争

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地位的变化,迫切要求得到政治上的权力,展开了夺权斗争。1、鲁三桓与公室的斗争

鲁桓公的后裔:季孙、叔孙、孟孙,称为三桓。公室卑,三桓强。三分公室,作三军,三家各得其一。四分公室,变三军为二军,把鲁国土地民众分为四份,季孙得其二,独掌一军,叔孙、孟孙各取一分,合掌一军。鲁昭公、鲁哀公,被迫逃往国外。这是在公族内部进行的,带有浓厚的妥协色彩,与齐、晋新兴地主夺权有区别。

2、田氏代齐

田氏在齐立足,在经济、政治上的强大和掌握实权。田桓子联合鲍氏与旧势力斗争,赶跑栾、高二氏。田乞杀高昭子,赶走国惠子,自立为相,控制了刚刚继位的齐悼公,掌握了政治、军事大权。田成子杀死齐简公,在公元前476年把政权控制在自己手中。公元前386年,田和列为诸侯,完成了田氏代齐。

3、三家分晋

晋献公大批屠杀许多近亲,晋文公时规定:不给国君家族的子弟以一定的土地与职位,这样在晋国就没有公族了,一切权力渐归异支和异姓的卿大夫贵族去支配。后来,晋国又让卿族(卿大夫的家族)代替公族,诸卿大夫的势力不断扩大,首先他们与公室斗争,六卿去栾氏,烧斐豹丹书,形成了韩、魏、赵、范、知、中行六家。在同晋旧贵族作斗争的同时,内部也开始斗争。最后,韩、魏、赵胜利,三家平分(公元前438年),到前403年成为诸侯,前376年废晋君为百姓。由于韩、赵、魏都出自晋,所以统称三国为三晋。

第四节 春秋时期的文化

一、轻天重民思想的形成与朴素唯物主义的发展

1、天道与人事

因为周天子虽然保持着天下共主的名号,但实际上已失去了本来的权威。天上的上帝,是人间帝王的反映,地上周天子的衰微,也就造成了人们对天的怀疑,人间一切休咎祸福均自天降的传统观念受到了挑战。周内史叔兴和郑国申繻说:“吉凶由人”、“妖由人兴”。郑子产讲:“天道远,人事迩,非所及也。”

天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在上次讲过,讲义上也有,大家参考一下即可。

随着对宗教性的天神信仰的动摇,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也有所发展。“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现实,使人们得出“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的结论。

二、老子和《道德经》

1、老子其人、其书

生卒年不可考,籍贯有楚国岩县(河南鹿邑)厉乡曲仁里人、陈国相人、宋国相人三说。书《道德经》,帛书是《德道经》。

西汉时,黄老之学曾是统治思想,东汉时为老子建庙祭祀,三国南北朝时被奉为道教始祖,唐朝时被奉为太上玄元皇帝,宋真宗、元朝时道教盛行,明嘉靖皇帝信奉道教。

2、哲学思想

道,是天下万事万物的根本,是至上权威,先天地而生。道生一,一是至等无偶,一生二,二是阴阳二气,二生三,三是均适状态。三生万物,各种各样的东西产生出来。

这是朴素辩证法,揭示了客观事物的对立和统一,也包含着客观事物的相互转化,物极必反,调和矛盾,以不变应万变。老子哲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础。

3、政治主张

主张无为而治,宣扬使民回到小国寡民的时代。

4、其他方面

兵法、阴谋

三、孔子和《论语》

1、儒家渊源

从甲骨文看,儒家的本义是沐浴濡身,这是由于儒的本职是为人相礼,祭祖事神,必须经常斋戒沐浴,这是儒者的突出的特点。甲骨文中的材料,可以作为商朝有儒存在的证据。甲骨文中有丘儒、儒师。周代的儒者从事大宾大祭的活动,逐渐减少察解神怪的巫术性质的活动。孔子改造儒的形象,发挥儒家的教育作用,讲习诗书礼乐等传统文化知识,使儒的地位和作用确实发生了变化。从孔子后,人们不敢以儒为戏,儒形成了一个学派,孔子就成了祖师,开山人。

2、孔子生平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19年),名丘,字仲属,其六世祖孔父嘉,是宋国的司马,被华督杀掉,其子逃奔到晋国避难,定居于鲁。三岁丧父,生活贫困,当过小官,一生坎坷不得志。

3、政治思想(伦理哲学)

以维护周天子的统一天下和重建文武周公事业为己任,主张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手段就是正名,同时把德礼作为首要的手段。

政治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

4、天命观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要不怨天,不尤人,听从天命,敬畏天命,但却怀疑鬼神,敬而远之。

5、教育思想、方法

办教育,打破学在官府的垄断,主张有教无类。

学习要有自觉性、主动性,强调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耻下问,教学相长。

教育方法:学与思的关系,学习与复习的关系,独立思考,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因材施教。

6、文献整理

为了教学的需要,整理《诗》、《书》、《礼》、《乐》、《易》、《春秋》。

7、后世影响

当时孔子是一个学者、教育家。汉代被称为素王,唐高祖封为大成至圣文定王。子孙成为衍圣公。

《论语》,是弟子的记录,历代有人研究,唐朝被列入为十二经中,记为十三经的一部。赵普讲,靠半部论语治天下。日本人说现代人就是《论语》加电子计算机。

第五章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的确立

(前475年——前221年)

第一节 各国封建政权的建立和变法运动

一、魏国李悝变法

魏国在战国初年的魏文侯(前445-前396年)时期,进行了改革,他招纳了一批政治军事人才,前后有子夏、田子公、段干木、吴起、西门豹等一批人帮他治国,其中尤以李悝变法影响为大。

李悝(约前455-约前395年),公元前422年被任命为相,实行变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封建官僚制度。按着“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根据功劳和能力选拔官吏,削弱贵族特权,建立封建官僚制度。

官僚制与世袭制的区别:①官僚是由君主随时任命并可随时撤换,甚至处死的奴仆;②官僚领取俸禄而没有世袭的封地;③君主授予官僚权力,是用印、符、节作为信物,授予这类信物就有权,一旦收回就失去了权力;④对官僚进行监督和考核,立功者赏,有过失或犯罪者给予惩罚。

2、推行尽地力之教

尽地力,并不单纯指发展农业生产,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次革命。他针对当时残存的井田制,提出了“废沟洫”的主张,铲除了井田的疆界,有利于水利建设的发展,使封建的生产关系占了支配地位,解放了生产力,为各国的变法开创了先例。他指出:“农事害,则讥之本也。”因此勤劳耕种与经营不善关系甚大。他提出根据土地好坏分给每个农民一百亩(约合今三十一亩)或二百亩土地,鼓励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提高,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增加粮食生产,从而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

3、实行平籴法

平籴法,就是年成好的时侯,政府以平价收购粮食为储备,保证粮价不至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暴涨,用“收有余以补不足”的办法来平衡粮食价格。目的是防止商人垄断粮价,造成“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现象,以稳定小农经济,巩固封建经济基础。

4、作《法经》

李悝认为:统治者的政事,最要紧的是对付“盗、贼”,所以《盗法》和《贼法》列为头两篇。盗贼必须在监狱中囚禁起来,所以又有《囚法》。囚禁必须捕捉,所以又有了《捕法》。除了盗贼之外,惩治盗取兵符官印,议论国家法令、越城逃跑、赌博、官吏贪污等为《杂法》。凡是违犯了上述法令,还要根据各自情况,加重刑罚或减轻刑罚的称为《具法》。《法经》六篇,是李悝调查研究了各个诸侯国的法律,集其大成,才制定的这部法典,是现在可考的中国第一部完整的地主阶级的成文法。

此外,魏文侯还任用吴起进行了军事改革,制定标准,严格挑选训练和考核,分类编制,交互使用,互相配合,后人称为武卒制。

三、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前的秦国社会:前408年“初租禾”,奉献公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为商鞅变法奠定了基础。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下令求贤,商鞅从魏国来到秦国。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贵族后裔,姓姬,氏公孙,以国为氏称卫鞅,以封邑为氏称商,鞅是其名。是魏相公叔痤的中庶子,好刑名之学,为痤所欣赏,病重时向魏惠王推荐,不用,建议杀之。闻秦孝公求贤令而西入秦。通过孝公宠臣景监见秦孝公,谈帝道、王道;孝公欲睡,谈霸道,稍表欣赏;谈强国之术,两人促膝谈心。战胜了甘龙、杜贽的反对,徙木赏金(南门徒木)取得了人们的信任。从公元前359年(当时商鞅为客卿,一切变法措施由秦孝公来推动)开始变法。公元前356年,孝公拜商鞅为左庶长,开始大规模的变法。主要内容:

1、废井田,开阡陌封疆。

阡陌,是耕地的田界,原来每人有份田,都没有固定的田界,因为休耕地是大家的公田,耕地也常要重新划分。商鞅变法鼓励人民扩大耕地面积发展生产,开阡陌,就是对人民扩大了的耕地,设立阡陌作为固定的田界,这就对土地使用者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封疆,是天子、诸侯国境上及贵族采邑上或大田上的疆界,在疆界上聚土为封,封上又植树以为标志,称为封疆。开封疆,就是对当时贵族私有田宅设立的界划。开阡陌封疆,就是破除旧的封疆阡陌,重新规划,不得私自移动。这样维持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奖励军功,凡是有军功的,均可以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的奖赏。杀得敌人甲士一人,并取得其首级的赐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庶子一人,可当五十石俸禄的官。制定了军功二十等爵,(1)公士;(2)上造;(3)簪象(又称谋人);(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庶长;(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彻侯。按爵位高低授予种种特权、减刑、服饰、坟墓。严格禁止私斗,违犯的各以轻重施刑大小。以此鼓励人们为国家作战,并产生了大批的自耕农和地主,形成了“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局面。

3、重本抑末,奖励耕织

当时把农业称为本业,是国富兵强的基础,而把商业和手工业称为“末业”。商鞅对努力经营农业的免除赋役,而对从事商业或怠惰以致交不起租税的,没收为官奴婢。这对发展农业生产有好处。为了增加税收,鼓励一家一户的生产,规定家中有两个成年男子结婚后必须分家,另立门户,女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出嫁,否则,多交纳赋税。在客观上促使了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的发展,从而成为封建经济的重要特征。一家一户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分家析产,使阶级经常在变动当中。

4、推行县制

秦孝公以前存在县一级行政机构,但不普遍。商鞅变法普遍推行县制,万户以上县设令,不满万户的设长,俸禄由三万石到一千石不等,在县令、长以下设丞等,官吏领取国家俸禄,国君有权任免。这一套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成为中国封建国家机器的雏形。

5、编造户籍,什伍连坐

秦献公时就把人民用军事的组织形式编制起来,并登记在户籍上。商鞅变法规定得更详细、更严密: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五家互相监督告发奸人,告发者有赏,不告者有罪。由于人民编制于伍什之中,实行什伍连坐,因此较远的往来和留宿房舍(旅馆)均需有凭证。这种制度长期在中国实行,一直到民国年间的保甲制度均受其影响。

6、统一度量衡

统一的方法:一是规定全国的度量衡都必须统一进位制度,即把升、斗、权、衡、丈、尺作统一规定。二是制造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发到全国各地,如:“商鞅立升”,政府不断下令用标准器检验和校正各地的度量衡。其目的是要加强对人民的剥削,但对当时经济发展是有好处的,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全国后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改革了奴隶制旧制度,确立了封建制新制度,是重大的进步,对秦国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并且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关东六国。

变法中的斗争与商鞅之死。(见讲义184-186页)

五、中央集权制政体的初步形成

1、郡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郡县制度,产生于春秋时期。县,春秋初期是秦、楚、晋等国把兼并或没收的土地与小国改设为县,是由君主直接统治的区域。春秋中期以后各国设县逐渐多起来,最初的县设在边地,带有军事设防的性质。后来变成了一级行政区划。

郡,在春秋末期出现,最初设在戎狄杂居的地方。

郡和县的区别,开始时不在地域的大小,而在郡远而县近,郡荒凉而县富庶,所以这时郡的地位要比县低。晋国赵简子誓师说:“克故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战国时,除齐国外,各国都设立郡县。战国初,郡、县平行。战国中期以后,从三晋开始,随后在楚和燕,都在郡下设县,成为郡县两级制。

郡、县制的推行,使各国(齐国除外,设都,设五都)形成了中央、郡、县、乡、里、邑、伍等一套比较系统和健全的金字塔式的行政机构,农民、奴隶和手工业者被压在最底层。郡县的官吏由中央委派,国君直接掌握着郡、县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大权,这样加强了中央集权。

2、封建官僚制度的建立

中央文武分职,文以丞相为首,或以将军为长,这样既有利于各自发挥其长处,又分散了大臣的权力,有利于互相监督,便于国君控制。

官僚制度建立后,以俸禄为报酬,经常进行考核,并用玺、印、符作为任免官吏、传达教令、调遣军队、派遣使者的凭证。

第二节 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四、地主与农民

战国时的三种社会矛盾: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地主阶级的内部矛盾,地主和奴隶主残余势力的矛盾。

主要矛盾是地主和农民的矛盾。并且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1、地主的类型

封建国君,是地主阶级的总代表,也是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贵族食封地主:战国四大公子:齐孟尝君田文、赵平原君赵胜、魏信陵君魏无忌、楚春申君黄歇,他们有政治地位,经济上收取封地里的民户租税,又可放高利贷,家中养有食客,拥有奴隶,是地主中的保守阶层。

军功官僚地主:主要靠战功和政治才能获得土地、权力,来源有的是原来的将相,如魏国公叔痤一次得赏田四十万亩,王翦求田。有的用君主赏赐的钱购买田地,如赵括。

豪民地主:依靠经济手段起家,主要是大手工业主和大商人,以末致财,用本守之。

布衣地主:自耕农通过做官或做买卖发财而购地成为地主。《吕氏春秋·博志篇》记赵国中牟自耕农宁越为摆脱种庄稼的劳苦,学习后当了西周君周威公的老师,得到不少土地,成了地主。

上述地主虽然在政治、经济上并不完全一样,但他们共同组成社会的统治阶级,势力在不断扩大。

2、农民的类型

公民:是当时农民的主要部分,由国家授田,农民向国家缴纳租税,服徭役和兵役,有独立的经济和生产能力,但不能迁移,可以称为农民。

佃农:没有土地,但还有一些生产工具。租种地主的土地,是依附农民。

自耕农:一般著述在自耕农内,包括着公民,而我们的讲义一分为二。来源有二:一是士,二是立了军功。

雇农:不仅没有土地,连最基本的生产工具和种子也没有,只好出卖劳动力。

3、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

受封建国家“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等各种赋税徭役的剥削,受高利贷的盘剥,横征暴敛,激化了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农民反抗的方式:逃亡、聚众反抗。

第三节 各国的兼并战争和秦的统一

封建诸侯割据和互相争战,是战国时期的一个显著特点。当时的兼并战争比春秋时更为激烈和频繁,规模也更大。

一、战国时代封建战争概述

1、武器的进步:表现在(1)钢铁武器种类品种日益增多。(2)弩机的发展,鲁班的云梯、钩拒。

2、兵种的变化:春秋时代主要是车兵,战国时代步兵和骑兵是主要兵种,车兵退居次要地位。

3、兵员增多:春秋时代,晋文公有三军二万余人,齐桓公有三万余人。战国时,秦、楚兵过百万,韩国最弱也有二十余万。

4、总的战争方式的变化:步骑兵的野战、包围战代替了车阵作战。因为兵员增多,补充兵力较易,战争也就带有持久、长期的性质。战争的胜负,不仅取决于交战国的经济、政治、人口数量和技术水平等条件,而且决定于一国的民气了。进攻方式也比较带有运动性了。武卒制、兵之后发而先至、迂回的战略开始应用。战争的指挥成为一种艺术,兵法比以前更讲究。春秋时代的军队,都由国君或卿大夫亲自鸣鼓指挥,到春秋与战国之际产生了专门指挥军队的将帅和军事家。

5、防御手段的进步:由于战争的频繁,战争规模的扩大和运动战略的开始运用,各国不得不防备敌人的突然进攻,因此防御手段也跟着进步。春秋时代作战避开困难的地形,战国时利用险要之地防御和进攻,加强了关塞亭障的防守。修筑了长城,中原地区有楚长城、齐长城、魏长城、中山长城、赵国南长城、燕国南长城。在边境地区有赵、燕、秦长城抵御匈奴、东胡、林胡、楼烦等族。

6、军事学的发展

孙武的军事理论,孙膑兵法,尉德、吴起、商鞅等均有军事著述。《汉书·艺文志》中把军事家分成兵权谋家、兵形势家讲军事行动的运动性和灵活性,兵阴阳家带有迷信色彩,兵技巧家讲武艺的训练和体育的锻炼。

7、战争的性质和发展的趋势

性质:封建性的兼并战争。

发展趋势:从兼并战争逐步转化为统一战争,从封建割据走向封建统一。

主要阶段:1、魏国称霸时期,六国互相混战时期,从公元前475年到前334年,齐、魏是作战的焦点。2、东西角逐,山东六国抗齐、秦时期,从前333年到前231年,表现为秦齐对峙。3、秦赵大战;4、前230年到前221年,秦国统一时期。

三、秦、齐对峙时期

1、合纵连横――外交战

所谓合纵连横,从地域上看,当时那些弱国是以三晋为主,北连燕,南连楚为纵;东连齐或西连秦为横。合纵可以对秦,也可以对齐。从策略上说,是“合众弱以攻一强”,是阻止强国兼并的策略。连横是“事(从属)一强以攻众弱”,是强国迫使弱国帮助它进行兼并的策略。随着兼并战争形势的变化,合纵连横的具体内容也跟着有了一些变化和发展。到长平之战后,变成了合纵是六国并力抵抗强秦,连横是六国分别投降秦国的意思。

五、秦统一六国时期

战争的性质,逐渐由诸侯兼并战争转为封建统一战争。当时,赵、魏、齐、楚、秦等国都想统一天下,但最后由秦统一了六国,这其中既有时代因素,也有秦国的客观条件。

1、秦统一六国时机的成熟

首先,从经济方面来看,由于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区的经济联系有所加强,交流广泛。

其次,从民族关系来看,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民族融合,华夏族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个基本上有共同的经济和文化生活,具有共同风俗和习俗,具有共同的语言和文字为主体的民族,在中国境内出现。

其三,各国各阶层各阶级的人都希望统一,统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其四,经过兼并战争,秦国势力扩大,成为统一的中心力量。

秦国的条件:变法彻底,中央军权的政权巩固,经济发展快,军队战斗力强。从秦孝公,经秦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直到秦王政继位时六代123年,秦据有天下三分之一的土地,十分之六的财富,秦国具备了统一的条件。

第四节 战国时期的文化

一、思想领域的百家争鸣

1、百家争鸣的历史条件

A、阶级基础:战国时代是社会大变革的时代,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对许多重大社会问题,如社会如何变革?在列国兼并战争中如何富强国存?都有自己的态度和主张,愿望和要求,这样就形成了产生百家争鸣的社会条件。

B、人员准备:随着社会大变革,作为贵族下的士开始分化,有些士无田可食,失去原来职守,他们凭借六艺知识,或者成为传授知识的老师,或者成为举行典礼时的赞礼者,或者参加政治活动,谋求一官半职,总之,转化成不同阶级的知识分子。但他们不是一个阶级,但都依附于某一个阶级,代表某一个阶级的利益。他们到各国游说,或者著书立说,宣传自己及其学派的哲学思想和政治主张。这样,他们就成了各阶级、阶层在思想上的代表人,就为百家争鸣准备了人员条件。

C、文化政策:战国时期是各国割据争雄的时代,作为统治者虽然有的曾推行文化专制政策,但各国发展不同,并没有全部实行文化专制政策。各国君主和统治者都以礼贤下士、招徕人才相标榜,以巩固其统治,因而形成了布衣卿相之局和礼贤下士之风。所以,当时的士可以各持一说,在诸侯之间奔走游说,“合则留,不合则去”,有相对的自由。在这种文化政策下,才有可能进行百家争鸣。

D、聚徒讲学:随着学在官府的改变,聚徒讲学成为当时的风尚,著名学者几乎没有不聚徒讲学的,而多数知识分子也把从师作为进入仕途的重要门径,这应使各个学派有了发展的机会。

战国时代的各个学派之间既互相批判问难,又互相影响吸收,名学派内部也在不断的分化,如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各家各派都著书立说,这样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2、墨子和墨家

墨子(约前468—约前376年),名翟,鲁国人,一说为宋国人,他曾接受儒家教育,当过木匠,创立墨家学派。

墨家特点: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领袖称为巨子,所有墨者都听从其号令。他们热衷工艺技术,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和军事知识,是从手工业者、农民中上升起来的,占有一定财富但还没有脱离生产劳动的私有者。他们代表手工业者。富裕农民和中、小地主的利益。

墨子的十大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核心是兼爱,认为社会上一切人只有“兼相爱”,才能“交相和”,因此反对战争,主张“非攻”。“非攻”和“兼爱”联在一起。“尚同”、“尚贤”是实现“兼爱”、“非攻”的具体办法。也就是要求打破阶级限制选拔贤才,实现统一。“节用”、“节莽”、“非乐”、“非命”,既是对当时掌握国家政权的“王公大人”奢侈腐化生活和垄断政权的批判,也是墨子对自己“兼爱”贤人政治的具体设想。“节用”,反对王公大人奢侈腐化的生活。“节葬”,是反对儒家鼓吹的厚葬,认为贵族们厚葬成风是浪费社会财富。“非乐”,他生活俭朴,认为音乐、舞蹈都是无用的,主张“非乐”。他认为“农与工肆之人”都可以当官,反对“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命定论,主张“非命”。“天志”、“明鬼”,则是墨子宣传自己政治主张所利用的宗教迷信工具。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鬼是存在的,把天和鬼作为制裁、恐吓当时掌权的“王公大人”们的一种工具。这当然是一种宗教迷信,但墨子是把它作为推行自己整个学说的一种舆论工具而提出来的,实际上天和鬼的意志代表的是墨子自己的意志,既有进步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十大学说有机地连结在一起,构成了墨子的完整思想体系。

三表法:在认识论上,墨子提出了判断是非真假标准的三表法,第一要“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其次要根据“百姓耳目之实”,第三要“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属于唯物主义经验论的认识论。有积极性,也有其局限所在。

现存《墨子》五十三篇,大部分是墨子的弟子或再传弟子记述墨子言行的集录,是研究墨家思想的可靠材料,比较好的本子是清朝孙治让《墨子闲诂》,中华书局本上、下两册。其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六篇,与《墨子》其他篇有所不同,人们称为《墨经》或《墨辩》。谭戒甫有《墨辩发微》,王雍庭有《墨辩会诠》。

3、道家和庄子

道家,是由老子创立的。战国前期继承老子思想的有关尹(环渊)等。战国中期的代表人物是庄子。

庄子(前369年?-前286年?),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邱,一说为山东曹县)地人。曾为漆园吏,即管理漆园,又征收漆税,有时以打草鞋为副业,可能出身于没落奴隶主贵族。继承了老子的思想,但又有所发展,在政治思想方面,表现了对前途完全绝望的情绪。

1、在哲学上,继承老子的哲学思想,创立了先验的主观唯心主义,并以“道”作为他哲学观点的核心和基础:“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上)而不以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也就是说,道是真实有信验的,没有作为也没有形迹;可以心传而不可口授,可以心得而不可以目见;它自为本自为根,没有天地以前,从古以来就已存在;它产生了鬼神和上帝,产生了天和地;它在太极之上却不算高,在六合之下却不算深。先天地存在却不算久,长于上古却不算老。这和老子的解释是一致的,但他进而认为人通过修养可以得道,得了道就可以与道同体,我就是道,道就是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这样,就是修养出来的“有道之士”,就是“真人”,就是庄子最理想中的人。从这时可以看到与老子的区别,老子的“道”是一个独立的精神性的东西,而庄子所说的道是主观精神的东西了。

2、相对主义:老子哲学中有辩证法的因素,认为世界上万事万物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对立并且会彼此转化,而庄子要否定世界上的一切差别和对立,人为高下、好恶、是非、真假、贫富、祸福、生死等等什么都是一样,对立双方没有什么绝对的界限,否认相对之中的绝对,这样,就走到绝对的相对主义上去了。庄子认为,首先认识对象本身是相对的,例如美和丑、高和下、生和死,最后都是一样,因此它的性质是无法认识的;其次,主观认识能力是相对的,如庄周化蝶,他认为一般人没有认识事物的能力。他又说:毛嫱和丽姬是美人,但鱼见了她们吓得深入水底、鸟高飞、麋鹿跑,那么美不美究竟以谁的判断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呢?因而他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相对的。第三,真理的标准也是不可知的,因为万事万物没有什么是非、真假之分。庄子从人的认识都不免带有局限性、片面性出发,加以无限的扩大,把相对论绝对化,引导人们走向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和神秘主义的错误道路上去。总之,庄子取消了老子思想中积极性的东西,而把他的消极思想发展到了极点。

4、儒家和孟子

儒家,是孔子创立的,到战国初年墨家学说很流行,儒家受到了批判和破坏。到战国中期,儒家大师孟轲出,补充、发挥和改造了孔子的学说,使儒家学说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后来,经汉代儒生们的改造,构成了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孔孟之道。

孟子(前371-前289年),名轲,是鲁国邹(今山东邹县)人,是鲁国孟孙氏后裔。幼年丧父,家境贫寒,其母教育甚认真。他得孔子孙子思门人的传授,自以为是子思的学生。曾到宋、魏、滕、齐等国游学,也曾为齐国官员。后以讲学为主。

1、政治思想:主要是兴王道,行仁政。王道就是先王之道,他把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政治作为王道,反对霸道,反对暴力改革,为了兴王道,建议实行仁政。仁政就要从井田起,在井田内建立男耕女织的社会,实际上是封建的井田制。建议给农民五亩上宅和百亩之田,并种桑养猪牛等,使劳动者要居本业,经济者也就可以王天下了。主张:“君子劳心,小人劳力”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他又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贵君轻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2、性善论:这是孟子仁政学说的基础。他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也,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也就是说,从天生的资质来看,可以使它善良,这便是我所说的人性善良。到于有些人不善良,不能归罪于他的资质。同情心,每个人都有;羞耻心,每个人都有;恭敬心,每个人都有;是非心,每个人都有。同情心属于仁,羞耻心属于义,恭敬心属于礼,是非心属于智。这仁义礼智,不是由外人给与我的,是我本身就具有的。上述四种之心,孟子称为四端,四端如发展起来,就成为仁义礼智的四德。恻隐之心是四端之首,仁是四德之首,孟子认为统治者把这种内心固有的恻隐之心发扬出来,推行到行政措施中去,每办一件事,就都能想到老百姓的痛苦,这就叫“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也就是所谓仁政了。这种性善说,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是超阶级的人性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但他认为庶民的人心也是善的,只要培养这种善心,“人皆可以为尧舜”,从人的本性上否定了贵族与庶民之间的天生的界限,也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孟子的晚年,整理了自己的著作,写出了《孟子》七篇,宋代立为十三经之一。

6、法家和韩非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前期法家李悝、吴起、商鞅等是政治改革家,后期法家韩非等是政治理论家。

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出身于韩国贵族家庭,和李斯同为荀子的学生。韩非多次劝说韩王采用富国强兵的方法,但韩王不用他。他写的书传到秦国,被秦王政所欣赏,发兵攻韩而得到韩非。秦王政采用了韩非的政治理论,但由于李斯、姚贾等人的打击、陷害,韩非被秦王政所杀。

韩非的政治理论,尤其是君主专制理论非常完备,我们仅说一下其主要理论。

A、历史进化观:针对儒家的法先王和道家的崇古言论,韩非指出历史是进步的,时代是变化的,在古代是合理的进步的东西,到后世就会变得荒谬背理,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世事,因为之备。”也就是说,不要效法古代的老规矩,要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以此来论证战国时期政治、经济地位变动和财富权力转移的合理性。

B、法、术、势合一。前期法家商鞅注重法,申不害注重术,慎到注重势,韩非集诸家学说的大成,提出法、术、势结合的学说。他认为:法,就是武文法,“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术,就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权术、方法,“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公端而潜御君臣者也”(《韩非子·难三》)。势,就是势位,指国君的威势,即政权,“势者,胜众之资也”(《韩非子·八经》),“主之所以尊者,权也。”(《韩非子·度刀》)。

三者关系:法是公布出来要人民遵守的,而术则只由君主秘密掌握用以保证法的贯彻,势是贯彻法、术的先决条件,没有势(政权)自然谈不上法的实施。他用比喻来说明三者的关系:国家是国君的车子,势是拉着车前进的马,术是驾驭的方法,刑法是赶车的鞭子。有势无术,就会出乱子;有术无势,臣下就不一定听指挥;光有势和术还不行,还要有过去没有颁布过的成文法来保障这种权势。国君必须全面地掌握法、术、势,才能巩固新的封建国家政权。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他提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致。”(《韩非子·扬权》)。

韩非还有唯物主义自然观,注重参验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朴素辩证法观念(矛盾)。

韩非的理论,被秦王政所采纳,一方面取得了兼并战争的胜利,一方面也因严刑酷法导致了二世而亡。后来他的法术势结合的法治思想为统治者所采用,但因其只讲刑法而不讲教化,不利于巩固统治。因此,秦朝以后的统治者虽继承了法家思想的精髓,但却不再公开打出法家的旗号,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封建统治者便采用了儒表法里或阳儒阴法的形式。

韩非事迹,载《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著作被汉朝刘向编为《韩非子》55篇,其中多为韩非所著,但也掺杂有其他人著作和资料。现在整理较好的本子,是南京大学历史系周勋初等整理的《韩非子校注》,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11月出版。

二、史学

1、《左传》

中国第一部较为详细的编年史。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到鲁悼公十四年(前464年),比《春秋》多出十七年。现在有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可参考。

2、《竹书纪年》

该书是战国时期魏国编年体的史书,因原本写于竹简而得名,现在有范解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在王国维本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方诗铭也有新本出版,可供参考。

3、《战国策》

汉朝刘向编辑的一部关于战国时代纵横家游说辞和权变故事的汇编。分为十二国(除七雄外,有东周、西周、宋、卫、中山)。现在流行的本子,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战国策》,巴蜀书社《战国策新校注》等。长汉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战国纵横家书》,可订正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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