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开展“信易行”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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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探索开展守信激励创新试点的通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信易行”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要求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保“信易行”工作有序开展,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成立了“信易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焦 鸿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武成义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呼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微风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凯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高 娃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石 磊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科长
郝俊杰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高小平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0471-4970628。
刘占英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联系电话:13947145488。
吴 丰 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罗出行)呼和浩特市负责人,联系电话:13654714638。
刘 冬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出行)呼和浩特市负责人,联系电话:13304710270。
闫 曦 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青桔出行)呼和浩特市负责人,联系电话:18962364616。
“信易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601办公室,联系人:刘永旭,联系电话:0471-2212028,邮箱:。
二、“信易行”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易行”是指让信用好的用户享受更优先、更方便出行服务,实现“信用越好,出行越容易”。具体做法是在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或本地区的用户信用分,供公共交通、网络打车、共享单车等交通出行企业提供出行服务时参考使用。交通出行企业的用户稳定性将提高,用户出行体验将提升,有效推进绿色出行。
通过开展“信易行”守信激励工作实现信用惠民便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氛围,建立健全守信正向激励机制,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信易行”守信激励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守信激励试点创建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扩展“信易行”应用场景,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依托我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和应用,为开展“信易行”工作提供信用数据支撑。全面推进和各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市场机构的信息共享共用,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网站、“信用呼和浩特”公众号、APP等对外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以交通出行方面为重点,为守信主体提供便捷服务。
四、工作机制
根据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开展“信易行”工作机制,树立诚信典型,充分利用诚信结果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丰富、创新守信激励内容和激励措施,让更好、更多的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能够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地,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让诚信主体有获得感、荣誉感。
五、主要内容
探索推行诚信主体在交通出行方面享受折扣优惠或便利。让诚信主体在选择公共交通、共享单车、轨道交通等出行服务时,享受更优惠的出行服务价格,优先参与出行的优惠活动等。
(一)公共交通领域。巩固“公交都市”创建成果,优化完善公交线网,推动公交车高效接驳、实现“一卡通”,推行使用市民卡、成人卡、学生卡打折优惠,老年人办理老年卡免费乘坐,军人、残疾人免费乘坐等便民措施。(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二)共享单车领域。尝试等级制、积分制等形式完善用户信用制度,推出用户“信用分”制度,以鼓励合法、规范、文明的使用行为,制止不当的使用行为,致力于建设以诚信为基础的社会环境。同时结合定点停放管理技术,参考用户行为、历史骑行数据、用户结费情况综合测算,不断优化信用分制度。并根据信用分等级情况,实行惩戒机制:高信用分用户可享受更多专属福利,参与更多专属活动;低信用分用户的骑行权益、优惠项目将受到制约。(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三)轨道交通领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体现地铁的公益性。推出办理相应优惠便民卡,在票价优惠和便民购票方面制定出台针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伤残人民警察、消防人员、离休干部、老年人、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人物等群体提供乘车优惠政策及相关服务措施。(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实施步骤
1、谋划阶段(9月10日之前):要结合实际,立足自身优势,从上述“信易行”惠民便企场景中选择或自主创新至少1个信用场景,可结合我市个人信用分和信用等级或各类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信息作为信用评价结果,围绕惠民便企服务事项,及时召开相关联动部门对接会议。请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共享单车以及轨道交通公司于9月10日前将本公司负责“信易行”工作人员的名单(姓名、职务、邮箱、联系方式等内容)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至市“信易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501257037@qq.com。
2、实施阶段(9月10日至10月30日):根据我系统“信易行”惠民便企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汇报“信易行”守信相关信息,及时将工作动态反馈至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现“信易行”系列应用成果和量化展示。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领域、共享单车领域以及轨道交通领域每月向市“信易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关于“信易行”工作开展情况内容的简报,简报内容发送至501257037@qq.com。
3、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起):根据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情况,从实施步骤、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改进方向等方面形成典型材料,进行成果汇报和经验交流,补足短板并进一步深化守信激励新试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以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为总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协调配合、跟踪问效等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信易行”场景应用及守信激励中来。
(二)加强督促评估。加强对“信易行”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建立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信易行”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推进“信易行”工作的稳健发展和落地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主要新闻网站、局官网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推广具有创新、特色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和挖掘联合激励典型案例和成功应用场景,不断提高信用建设的影响力,共建共享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