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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带你聊聊适航双边话题

句子大全 2013-11-26 05: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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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则“为给国产大飞机办个适航证 李克强也是操碎了心”新闻涮爆了朋友圈,克强总理与默克尔谈话中特意提到“希望德方为C919取得欧盟适航许可提供支持”,C919首飞给国人带来的喜悦犹在昨日,总理的这句话则让人心生好奇,C919为什么要取欧盟的适航证呢?

本期老鹰就带你剖析这则新闻背后的有关适航双边的那些事。

什么是适航双边协议

国际上维持航空管理规则的国际组织叫(国际民航组织),它是类似于国际卫生组织、国际电联组织一样的一个联合国组织。

根据ICAO发布的国际民航公约要求,航空器必须满足适航性要求,由于适航性由各个主权国家根据国际规则进行管理,所以国家间需要签署适航双边协议,关于适航的定义,老鹰漫谈中前期文章已经重点介绍过,这里不再详述,本期老鹰漫谈重点聊聊适航双边协议的话题。

适航双边协议是民用航空器产品进出口的桥梁,它明确了出口国适航责任,保证了进口国的航空安全;基于双方局方信任,减少重复性审查工作;规定双方接受的进出口产品范围和工作程序。

虽然每个国家都有适航管理当局,各国都有各自适航管理规定,但目前国际上基本分为三大适航管理当局,FAA(),(欧洲航空安全局),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于FAA历史最为悠久,适航体系也最为完备,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认可FAA适航体系,EASA虽成立较晚,但也相对较为完备,许多国家也接受EASA适航体系,FAA与EASA之间签署了对等双方协议(相互认可对方)。

CAAC适航体系构建较晚,由于缺乏我国自主生产的大飞机平台,过去适航体系大部分采用翻译借鉴方式,随着我国国产飞机平台建设,目前CAAC适航体系建设逐步完备起来。目前我国与世界上数十个国家签署了适航双边协议,其中像巴西、加拿大、俄罗斯等国我们签署了对等双边协议,CAAC适航认定结果,在这些国家得到认可,即可等同于本国适航认定许可。而CAAC与EASA和FAA目前也签署了适航双边协议,目前基本大多数为单向的,我们作为进口国,接受EASA、FAA出口的航空器及相关产品,CAAC对EASA和FAA适航认定结果需要进行审核确认,颁发V确认许可,但EASA和FAA对CAAC的适航认定结果并不接受,我国飞机要想出口到这些国家,CAAC适航审查结果是无效的,必须要按EASA和FAA适航程序重新进行适航审查。

随着我国ARJ21、C919等飞机诞生,CAAC的适航审定能力大幅提升,CAAC适航体系,逐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许多国家直接采用CAAC的适航体系,一些国家在CAAC适航认定基础上进行加V确认许可,但FAA和EASA一直没有突破。所以才有克强总理关心的C919的欧盟取证话题。言外之意,由于我国尚未取得FAA和EASA的对等适航双边协议,C919就不能先取CAAC的TC(型号核准证),然后再到出口国办理加V确认许可,或者直接出口到出口国,C919要按EASA和CAAC适航体系要求,同时向CAAC和EASA提交型号核准申请,CAAC适航监察员和EASA的适航监察员要代表各自局方按各自适航要求对C919进行适航审定工作。如果C919只拿了CAAC的TC(型号核准证),欧美不认为这个飞机是适航的,C919就无法出口到这些国家进行航空运营了,当然了对于那些接受CAAC适航体系的国家是没有问题的,但毕竟EASA和FAA是国际上两大主流适航体系,C919如果拿不到EASA或者FAA的TC(型号核准证),C919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就堪忧了。

有意思的是C919这次选择了跟中国关系较好的欧盟,而没有选择美国,可以预见C919如果获得EASA的TC(型号核准证),FAA就很难像为难ARJ21那样让ARJ21根本无法获得国际上的认可了。

ARJ21的前车之鉴

我国支线飞机新舟M飞机,获得了CAAC的TC(型号核准证),但并未通过FAA和EASA的TC(型号核准证),所以新舟MA60只能卖到亚非拉等国家,根本无法在欧美主流市场销售。

ARJ21是中国自主研发的支线飞机,ARJ21设计之初,就完全按照FAA的适航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据说当时CAAC与FAA签署过双边协议,由CAAC严格按照FAA的适航管理要求对ARJ21进行适航监察,FAA将对CAAC的监察过程和结果进行认可,就是所谓的影子审查,FAA就像CAAC的影子一样参与ARJ21的适航审查,ARJ21将严格按照FAA的适航审查要求进行设计生产,比如ARJ21为了通过结冰试验,就选择在北美五大湖地区进行长达数月的结冰试验等各种适航审查。

历经12年后,CAAC终于按FAA的适航规章要求完成了所有适航审查工作,2014年CAAC颁发给ARJ21 TC(型号核准证),CAAC本希望FAA能对ARJ21的适航性进行审查认可,颁发FAA的TC(型号核准证),但狡猾的美国人似乎感觉到中国大飞机已经影响到了美国这个航空立国的大国利益,FAA突然像失忆了一样,全盘否认了CAAC所做的影子审查,要求ARJ21按FAA要求重新接收FAA监察员审查,这基本意味着CAAC所做的所有适航监察工作都不算数,所有工作都要再来一遍,没有3-5年根本不可能完成适航审查,这基本给ARJ21判了死刑,无奈下ARJ21成为中国第一个严格按照FAA适航体系由CAAC适航监察员完成适航认定的飞机,它只能像新舟MA60那样,销往亚非拉等国家,说实话ARJ21绝非MA60可比,毕竟它是中国第一架按国际标准严格审查下生产的航空器。

ARJ21的教训,给中国上了生动的一课,所以C919另辟蹊径,从欧盟EASA进行突破,毕竟欧盟对中国更友好,更讲道理些,我们只要按EASA标准做,EASA应该会对C919更公正些,政治因素影响会小很多。

老鹰观点

随着我国自主大飞机制造领域的崛起和突破,从无到ARJ21,再到C919,再到C929,CAAC的适航审定能力大大增强,CAAC适航体系逐步完善,我们的自信心也更强了,相信在克强总理以及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在我国综合实力逐步增强的大背景下,CAAC与EASA对等适航双边协议必将通过C919的合作基础上最终实现,届时CAAC适航认定的飞机,可以通过简单加V确认就可以得到EASA认可,当然我们一旦实现与EASA的双边对等适航双边,与FAA的对等适航双边也不会远了,祝福C919,也再次为克强总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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