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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三兄弟涉黑团伙落网 又是黑社会 又是村委会主任!

句子大全 2013-06-15 07: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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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17年9月17日下午,受害人王先生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驾车途经澄海区莱美路坝头自来水厂附近时,被一伙男子驾车截停并被殴打致伤,驾驶的汽车也被砸坏。

案件发生后,澄海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缉捕工作。经调查,警方发现姚某冲、姚某彬、王某龙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30日,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抓获团伙成员王某龙(男,38岁,凤翔街道南港村人)。

经查,王某龙交代了9月17日下午在澄海区莱美路坝头自来水厂附近伙同他人参与拦截和殴打事主王某并砸坏其所驾驶的汽车的犯罪事实。

随后,专案组继续深入开展侦查和追捕工作,先后在坝头镇皇碌桥、坝头南港附近抓获另两名涉案人员翁某镇(男,31岁,凤翔街道南港村人)、姚某扬(男,35岁,凤翔街道南港村人)和团伙成员姚某冲(男,31岁,凤翔街道南港村人)。2018年1月18日,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在坝头南港村一小巷成功抓获团伙成员姚某彬(男,28岁,凤翔街道南港村人)。

团伙关键成员落网

侦查工作出现转机

在“9.17”打砸案件部分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后,办案民警加紧侦查,团伙成员的其他犯罪事实先后浮上水面,但团伙的关键成员王某专一直在逃。

王某专是“9.17”打砸案件的组织召集者。此人是前科人员,反侦查能力较强,案发后一直在逃没有回家。办案民警经过近半年锲而不舍的侦查,于2018年2月中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专的落脚点,最终于3月20日在龙湖区一酒店将王某专抓获归案。

根据王某专供述,2017年9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专与姚某波、姚岳某等人在位于坝头南港村姚某波的别墅喝酒。期间,姚岳某因为工程建设承包问题与王先生在电话中发生争吵。随后,姚某波、姚岳某指使王某专纠集团伙其他成员伺机殴打报复王先生。

王某专通过电话纠集犯罪嫌疑人姚某冲、姚某彬、王某龙、姚某扬、翁某镇、王某龙、王某江、王某权等人带着两把菜刀、一支沙铲、一支铁锤等工具分乘两部车,到达澄海区凤新二路至凤翔街道办事处路口,对被害人王先生实施殴打并对其汽车进行打砸。

事后, 姚某冲等人全部逃离犯罪现场,经法医鉴定王先生属轻微伤,其所驾驶奔驰汽车受砸毁损坏部分的市场损失价格为人民币35794元。

收网工作全面铺开

黑恶团伙一举捣毁

随着团伙成员王某专的落网,姚某波涉黑恶团伙的犯罪行为一一进入警方视线。

初步查明该团伙横行乡里,利用宗族势力,侵占村里土地,寻衅滋事,侵占弱势群体利益。王某专是团伙首要分子姚某波的得力助手。

2018年1月份,澄海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的犯罪活动开展全面侦查。

3月22日上午,澄海公安分局出动精干警力,在澄海区凤翔街道南港社区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姚某波、姚岳某、王某忠、王某福(男,36岁)、姚某海(男,37岁)、王某亿(男,44岁)以及姚某波工程部财物人员李某元(女,47岁)。警方随后依法冻结了姚某波银行户头金额共96537元,扣押海砂23708.6立方,估价值600余万元。

坝头沙场搜索现场。

千方百计开展追逃

团伙涉案成员相继落网

团伙主要成员到案后,专案组民警一方面加紧审讯收集证据,查清团伙成员违法犯罪情况,另一方面加紧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工作。据悉,该团伙成员均被判过刑,非常熟悉如何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经过坚持不懈的侦查和追捕,专案组先后于4月2日在坝头南港村抓获团伙成员王某桐(男,51岁,坝头镇南港村人),4月中旬先后在金平区、潮州市饶平县、龙湖区外砂镇、新溪镇、等地,抓获团伙犯罪成员陈某隆(男,26岁,濠江珠浦人)、陈某坤(男,56岁,潮州市饶平县人)、王某江(男,32岁,坝头镇南港村人)、谢某丹(男,25岁,龙湖区新溪镇人),于5月24日在澄海区东里镇抓获王某孝(男,51岁,坝头镇南港村人)。

慑于公安机关的追捕压力,团伙成员李某贵(男,58岁,坝头镇南港村人)于5月24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网上追逃,7月18日中午,专案组先后在凤翔街道北港村抓获团伙逃犯王某生(男,29岁,凤翔街道北港村人)、在东里镇南畔洲市场抓获逃犯王某权(男,27岁,凤翔街道南港村人)。

犯罪团伙劣迹斑斑

团伙大部分成员落网之后,公安机关逐渐查明该团伙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坝头辨认现场。

从1998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姚某波、姚雄某、姚岳某三兄弟纠集社会劣迹人员实施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随意打人故意伤害和纠集人员强势逞恶寻衅滋事,至2008年,姚某波三兄弟带领该黑恶团伙成员因妨碍执行公务、寻衅滋事和非法持有枪支多宗案件被集中抓捕打击后均被判刑。

“该团伙把暴力抗法、随意打砸当成一种树威方式,也正因如此,村民对其忌惮三分。”办案民警介绍到2010年初,姚某波三兄弟等团伙成员先后刑满释放,但仍继续纠集在一起,成立挂靠的建筑工程队抢占建筑工程,强迫建筑材料买卖交易,打砸闹事寻衅滋事。

据悉,随着汕头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提速,姚某波团伙虽在的村成为工程车通过经济带必经之地,凡是不购买该团伙的建材的工程车就无法通过该地。工程队因赶工期原因选择花钱消灾,面对强买强卖并未选择报警。

2014年,姚某波插手村居选举,扶植其弟弟姚雄某担任村委主任、团伙骨干成员王某专担任治保主任,威胁、打击村党总书记,甚至收买村中老人组,以达到把持基层组织,肆意侵占集体资源的目的; 2017年,因姚雄某被判刑无法竞选村干部,姚某波继续操作选举,扶植其另一弟弟姚岳某担任村委主任,继续侵占存在集体资源。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 尹利勇 通讯员 陈丹曦 黄桂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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