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姬:好的总裁夫人 就应该像顾佳那样 充满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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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虞姬。
作为项王夫人,我一直觉得,好的总裁夫人,就应该像《三十而已》里面的顾佳那样,成为贤内助。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只可惜,史书都是胜利者书写的,很多历史的真相被刻意掩埋。
但这一次,我要说出真相。
那是公元前206年,羽哥带着40万楚军和我,来到了咸阳十里之外的鸿门。
羽哥很生气,因为那个叫刘邦的,太不是东西了。
四年灭秦,我家羽哥绝对头功,在巨鹿破釜沉舟,消灭秦军40万主力,一举奠定胜局。
而这个刘邦,乘着羽哥吸引秦军主力之际,竟偷偷带着一支军队西进,一路上什么硬仗都没打,跟公费旅游似的,却因为狗屎运,直取了咸阳。
咸阳,是我们那个时代,唯一的一线城市。
楚怀王也是个两面三刀的老司机,作为领导,为了制约我家羽哥,竟然出了个“先入关中者为关中王”的规定。
什么狗屁规定!
合着我家羽哥操碎了心,为整个起义军出生入死,回头成果和名誉全归了刘邦?
有这么占便宜的吗?
所以羽哥很生气。
早上的军事会议,亚父提出,刘邦原本是个贪财好色之徒,但进入咸阳后,规规矩矩,还与老百姓约法三章,戏演得很投入。
正所谓不图小利、必有大谋。
“刘邦有野心,必须趁其弱势,灭之。”
亚父的态度很坚决,众将也是附和者众。
但,也有人担心:形势虽敌弱我强,刘邦毕竟手握10万人马,真打起来,虽赢面很大,但也将付出不小的代价。
担心的这个人,是叔父项伯。
项伯昨夜以会见老朋友张良的名义,顺便试探了刘邦。
项伯建议:据我所知,刘邦已知错且已主动退出咸阳,今天还会亲自前来道歉,以表诚意。我们不如先听听他的解释。
好!那我们就鸿门设宴,探探刘邦的底线。
羽哥听从了项伯的建议,传颂千古的鸿门宴,就此拉开序幕。
中午时分,只听得帐外,秋风黄沙马蹄急。
刘邦,到了。
因为本来也不是为了吃饭,所以羽哥没有要我作陪,我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什么,只是在侧账等待。
我在等待什么?
说实话,我希望羽哥,杀死刘邦。
是的,你没有看错,我希望刘邦死。
我知道,作为一个女子,我不该如此暴力、不该如此残忍。
但,刘邦对着秦始皇说的那句“大丈夫当如是也”,实在颇具帝王野心,如不杀之,必成羽哥后患。
爱情,从来都是自私的,不是吗?
然而我左等右等,大帐里半天也没动静。
就在这个时候,亚父一脸不高兴的出来,转个弯走进了我的侧帐。
“虞菇凉,我的话大将军不听,你去劝劝吧,他只听你的。总之,绝对不能放虎归山,绝对不能让刘邦活着离开。”亚父急切的说。
我和亚父立场一致,自然不会推辞。
可是怎么劝呢?
思来想去,我利用家里曾经开客栈的经验,心生一计。
我去了趟厨房,然后走进了鸿门宴大帐。
账内人不多:羽哥朝东坐,亚父朝南坐,刘邦朝北坐,张良朝西陪坐。
我进去那会儿,项庄正在舞剑。
眼看着项庄一招“一剑钟情”直扑刘邦紧张的心脏,却被项伯一招“横刀夺爱”,给拦下了。
项庄愤愤的瞪了一眼项伯,就被羽哥请出去了。
你怎么来了?羽哥见我进来问到。
我答:贱妾听闻刘将军一路西进、势如破竹、勇取咸阳,可谓是英雄了得。所以特地下厨,做了份刀拍黄瓜,为刘将军贺。
我是在明褒暗贬,提醒羽哥:刘邦鸠占鹊巢。
然而刘邦果非等闲之辈,马上识破了,回道:夫人谬赞了,末将能取咸阳,全凭大将军天威,灭秦军主力。我刘邦入咸阳,只是先替大将军看看有没有埋伏而已,绝不敢居尺寸之功。
可以啊,推得干干净净。
还好我有后招。
我接着找茬:嘻嘻,打仗我不懂,说起做菜我还能聊两句。刀拍黄瓜这道菜,大家知道它的关键是什么吗?
“请虞菇凉明示。”亚父心里明白着呢,替我接话。
“就在于手起刀落,不要半分拖泥带水!”
是的,我要用刀拍黄瓜,提醒羽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如今羽哥刀在手,拍死刘邦这只黄瓜,易如反掌。
我悄悄看了下羽哥,我感觉,他明显动心了。
刘将军,味道怎么样?我问刘邦。
味道是不错,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下次建议夫人少放点儿醋,不要这么酸!
我去,可以啊。我这边想借菜杀人,他那边却借题发挥,暗讽我和羽哥,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嫉妒他先入咸阳。
这下不好办了。
羽哥这么爱面子的人,听了这话,八成是不会杀他了,因为杀他,就意味着嫉妒他啊。
刘邦,果然是心理战的高手。
但虞姬我,也不是吃素的。
既然风不够大,火不够旺,那我就煽个风、点个火。
我:怀王曾立下规矩,先入关中者为关中王,不知刘将军怎么看?我们是不是应该改口称刘将军为大王了呀?
我把话题引到了敏感问题上,看你刘邦怎么回避!
只见刘邦不紧不慢,轻描淡写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怀王作为领导,长期脱离人民群众,不下基层调研,不了解实际情况,不仅说的话算不得数、当不得真,而且依我看来,也不适合继续在领导的岗位上待着了。
我刘邦提议:由灭秦第一功臣,我们的项羽项大将军,取而代之!
我了个去,刘邦这个马屁精,一箭双雕,不仅推翻了怀王约定,替自己解围,还抓住我羽哥心思,主动拥立羽哥为楚王,真是狡猾啊。
不得不说,刘邦抓羽哥的痛点抓的很准:羽哥确实很烦那个无能、还喜欢指手画脚的怀王。
我回头看了看羽哥,一脸的笑容,分明很满意。
那一刻,我知道:狡猾的刘邦,杀不死,终将成为我和羽哥的掘墓人。
果然,酒过三巡,刘邦提出:我要上厕所。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一口气跑了四十多公里,火急火燎的逃回了他的军营。
鸿门宴就此落幕,丧钟为谁而鸣?
丧钟为我和羽哥而鸣。
四年后,我和羽哥被刘邦一路追杀,直到乌江自刎。
我其实理解羽哥当时为什么不杀刘邦。
没别的,就因为自信,盲目的自信。
羽哥自信天下无敌,即使刘邦日后敢反,消灭他也是分分钟的事儿。
这是一个男人的骄傲!我爱羽哥的这份自信,这份天生骄傲。
我希望他傲视群雄,成为时代大英雄。
遗憾的是,我虽然深深懂得,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我虽然拼尽全力去想要当好一个贤内助,却终究无法改变羽哥盲目的自信和固执。
说到底,贤内助虽然重要,但男人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还是他自己。
羽哥,我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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