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酒驾“前赴后继” 危险驾驶害人害己
句子大全 2012-07-04 10:41:17
案件回顾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本案一审法院的判决,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行为和后果,量刑并无不当。被告人以家中两个孩子无人照顾为由提出上诉,希望二审法院从轻处罚的请求,虽其情可悯,但并非法定或者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需要承担其醉驾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把照顾子女的义务作为其罔顾法纪的借口。
本案中被告人及其丈夫的行为,听之可气,叹之可悲。“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再一次告诉我们,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既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珍视,更是对家人、对社会的责任担当。远离危险驾驶,为自己更为他人。
来源:抚顺中院
原标题:《夫妻酒驾“前赴后继”,危险驾驶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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