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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示众”的饭菜背后 贵州绥阳全民治理滥办酒席的乡土逻辑

句子大全 2012-05-11 0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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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贵军准备在正月十五后,归还李文才和另一户扣在镇里的部分办酒物资。可还没等到归还日,“实名公示”的做法,已遭热议。

 

有媒体质疑:“花自己的钱办个酒席请些朋友热闹热闹,这就叫人事――剥夺公众这种正当权利,就叫不干人事!”也有自媒体人从公权和私权的边界来论“禁止一个人请客,没收他的酒菜,既侵犯他的身体,也侵犯他的财产”。

 

对此,丁本俊解释:“禁止滥办酒席,最早是针对本地各级党政干部的约束条例,并配有相应的纪律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对于群众的滥办酒席、借机敛财、大操大办等行为,一直以引导教育为主,针对个别拒不听劝、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才采取制止措施。”

 

丁本俊在宽阔镇做驻村干部时,曾按市价买下一位要办“不符合规定”酒席的老妈妈准备的25公斤新鲜豆腐。

 

洋川镇西街社区干部杨联合制止滥办酒席的法子,相对“简单粗暴”。他提醒社区的低保户:要去吃或操办敛财酒,就意味着和公序良俗过不去,在低保资格评比中居民代表们通常不会为其投票。

 

杨联合向记者交底:“这其实是对低保户的保护,他们再收到赴酒席邀请时就有了回绝理由。但即使真有低保户去吃酒,也不会真的取消他的低保,只是暂缓发放。”

 

“有人说政府在民间吃酒这件事上管得太宽,伤害了老百姓。可他们不知道,我们县禁止滥办酒席的呼声,本就是来自老百姓。”绥阳县新闻发言人助理石芝谋,向记者讲述了2011年的一段往事。

 

那年是政府治理滥办酒席的头一年。新上任的县委书记和一位瓦匠聊天时得知,瓦匠每月竟要花10天左右,去亲戚家吃酒席。误工一天,150元泡汤。

 

同年,当地百姓的情况反映信纷至沓来:一位进城务工的建筑工人,经常被迫往返家里与县城吃酒,送礼、车费加上误工钱,占整个月应得收入的60%。过年了,居然没钱给母亲买双皮鞋。

 

盛行的酒席,已远超越仪式范畴,而成了一些家庭借人情“众筹”的幌子。和其他许多地方的农村一样,这种“规矩”,由来已久。

 

就在那一年,有个村率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项村规民约:除了红白喜事以外的其它酒席,属于滥办酒席,应该禁止。为公平起见,绥阳县其它村落、社区均按照这一规定订立标准。几天工夫,县里就制止了两三千桌“滥办酒席”。

 

如此一刀切,是否有矫枉过正之嫌?当时也有人提出,放开搬家酒、80岁的做寿酒,但各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结果不一,只能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以免分歧。

 

今年春节,丁本俊得罪了6家“滥办酒席”的近邻和亲戚。

 

表叔公家上月办了小孩的满月酒,丁本俊没有出席、随礼。后来在乡间小路上遇到表叔公,他照例问候,递上香烟,可这位老烟民连连摆手:“感冒了,不敢抽。”就径直走了。

 

把亲眷关系搞得一地鸡毛的丁本俊说出一句“不像公务员”的话:“要我是老百姓,就一定希望政府把滥办酒席的事长期管下去,不要半途松劲。否则,人际关系破坏了,旧风气却又回来害人,不如不管。”

 

他想起半年前在宽阔镇驻村,询问政府治理普通群众滥办酒席时,贫困户陈开明干脆一句:“政府不管,就是政府不作为!”

 

这话,被“公务员丁本俊”翻译了一遍:“华山一条道。要不就是政府完全撒手,被骂声淹死;要么就一管到底,重塑正常、理性的人际间往来方式。”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小彪在了解此事始末后称,希望当地政府在治理酒席时能够更好地区分民间正常人情和“滥办”,规劝方式更加人性化、符合常情;要注意法律与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中各自的作用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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