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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设立“首办监督员”打击恶意欠薪犯罪

句子大全 2012-03-11 0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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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24日消息:服装小作坊无法维持经营,老板黄某扔下“烂摊子”自己跑去工地打工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61名员工被欠着工资,老板王某却截留公司财产400多万到自己账户……连日来,奉贤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恶意欠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而王某不日也将被送上法庭。据悉,黄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是沪上首例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的恶意欠薪案例。

扔下“烂摊子”老板去工地打工

40岁出头的孟女士从2012年5月开始在奉贤平安新鑫宇服装厂当女工。从她进厂的那天起,她就没有拿到过全额工资。老板黄某对员工表示,每月先预支每人500元到1000元的生活费,年底再结算工资。不料到了2013年1月,孟女士和其他工人们左等右等,黄某就是不兑现自己的承诺。“厂里一共有39个女工,算下来老板还欠我们工资44万多元!”孟女士告诉记者。之后经镇信访办协调,老板黄某答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给她们结清工资,还向每个工人都写下了承诺书。

不料2013年4月份的一个晚上,黄某竟然连夜把工厂里的机器用卡车装上拉走了,人也不见踪影,不接电话。孟女士和工友们又找到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用座机打电话给黄某,黄某第一次接了,但说了句“不愿意发工资”之后就匆匆挂了电话。等第二次再打电话时,他就不接了。直至他本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就再也没接过信访办或厂里工人的电话。

原来,黄某是安徽寿县人,现年32岁,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在老家务农,2003年来上海打工。2010年11月,创业心切的他在奉贤四团镇平安社区开了一家“服装厂”。该“服装厂”其实是间作坊,未注册登记。因经营不善,到2012年2月的时候,厂里工人的工资已经渐渐发不出了,于是他就和工人协议用每月预付少部分工资的办法勉强维持。到2013年初,经营实在维持不下去,黄某见状不妙,干脆在4月悄悄跑路了事。经公安局调查,他把厂里机器运到了安徽老家,自己一个人跑到北新泾一个工地上打工,以此逃避现实。

2013年7月1日,劳动监察部门发出责令支付通知书,责令黄某补发拖欠的员工工资,但黄某始终无动于衷。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黄某犯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民警随即将黄某上网追逃,黄某于2013年7月29日被抓获归案。

黄某到案后称,事实上“新鑫宇服装厂”在2011年时就已经亏损了13万。到2012年8月时,由于自己缺乏经商经验,他在接手一批服装加工生意时又亏损了30多万,这笔钱一直没有拿到,当年年底的员工工资也就无法发出。之后虽然黄某对每个员工都写了一张欠条并承诺在今年6月30日前还清,但他一直都没有借到钱,于是选择了“逃之夭夭”。同时黄某表示,自己的这家“服装厂”并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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