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大全

句子大全 > 句子大全

通告!限期投案自首!(附举报电话)

句子大全 2012-02-07 22:34:50
相关推荐

15日,实验区召开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治理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串通投标案等情况,实验区党工委委员、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局局长许标旗参加会议。

发布会上,平潭警方通报了近期破获的平潭历史上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串通投标案相关情况,并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扫黑办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关于敦促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指出,自今年年初以来,平潭警方启动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治理,经过数月精心经营和缜密侦查,于近期成功打掉以潘某春为首的串通投标犯罪团伙,并相继抓获以张某、林某正等为首的涉案团伙主要成员9人,现已逮捕7人,取保候审2人,从中破获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4亿余元,涉及企业300余家。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许标旗指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前已进入决胜收官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重要节点,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履职担当、同向发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要建言献策、监督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及媒体要正面发声、呐喊助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带动平潭社会治理提档升级,为推进“八大工程”深化“一岛两窗三区”建设再立新功。

关于敦促涉嫌串通投标

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

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15日,实验区扫黑办、实验区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敦促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限期投案自首,进一步推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行业清源,优化营商环境。

《通告》指出

2020年以来,按照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实验区公安局开展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治理,查处了一批串通投标要案,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春、刘某、张某、林某正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有力打击了串通投标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同时掌握了其他涉案企业和人员参与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有力证据。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平潭公安敦促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限期投案自首。

《通告》要求

凡是实施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在此期间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重惩处;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被亲友主动报案并送去投案、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视为投案自首。

对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凡参与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应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主动向有关部门或组织交代违法违纪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线索,自首、举报电话为110、0591-24317110,自首、来信举报地址为实验区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平潭北厝天山北路1号,邮编350401),平潭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相关信息保密,保护举报人安全。”实验区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吴运焘说。

出品: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文字:陈梦菲

图片:江信恒

原标题:《通告!限期投案自首!(附举报电话)》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