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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安家》 除了热点话题 还有这些法律知识

句子大全 2011-12-11 13: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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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在万众一心的抗击武汉新冠肺炎疫情中涌现了各种人间大爱,也加深了人们对于家庭和亲情的渴望。由孙俪、罗晋等出演的,以房产中介为视角的现代主义都市剧《安家》正在热播,剧情写实引网友共鸣,剧情相关话题在微博、抖音等社交网络引发热议。跟随热议,带您了解《安家》剧情中的法律小常识~~

一、“假离婚”变“真离婚”

在《安家》电视剧中男主徐姑姑与张乘乘为了买房资格的问题假离婚,一不小心弄成真离婚,落得人财两空!

近年来,为了购房、逃避债务、拆迁等利益,“假离婚”和“假结婚”的现象并不少见!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假离婚只是民间通俗的说法。只要是办理了正式的手续,就是真离婚。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1、对方不肯复婚,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不肯复婚,任何人包括法律都不能进行干涉,更不能强制执行。

2、假离婚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财产分割可能会出现无法逆转的风险。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经历离婚又复婚之后,会变成双方的婚前财产,而离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都是财产都是个人财产,复婚后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双方约定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一方不愿意复婚时,净身出户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争取权益了,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丧失相互的继承权。

4、若双方有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假离婚协议”也会变成真问题。

5、国家出台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目的就是为了惩戒存在婚姻登记严重失信的当事人,若一旦被民政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话,很有可能就会面临14项联合惩戒措施。

小编提醒:假离婚存在着法律风险,须谨慎,假离婚可能变成真离婚,很有可能就人财两空!

二、房子被他人霸占,我该怎么办?

在热播剧《安家》中老洋房被太表姑奶奶一家鸠占鹊巢,发现房主要卖房子之后,试图跳出来瓜分卖老洋房的钱款,并且狮子大开口,甚至开出七千万的价码,否则就不离开老洋房。

若房屋被别人霸占,业主应该如何维权呢?

现实中这种情况也有,比这位老太太更能撒泼耍赖的也有,根据法律规定,若强占他人的房屋,这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物权法》第35条规定了排除妨害请求权,房屋的权利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搬离房屋。【物权法第35条排除妨害、清除危险请求权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三、给儿女买房,如何写名?

在《安家》中严叔卖了一辈子的包子,攒下的钱全款为儿子买房,在买房过户的时候,本不想写未来儿媳的名字,但是当得知儿媳怀孕后,被幸福冲昏了头脑的严叔便把房产证写上了儿子和儿媳的名字,结果后面严婶严叔被儿子儿媳赶出门!

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上述案件中,父母出全款为儿子买房,而在剧中儿子儿媳已经结婚领证,父母在结婚后为子女购买房屋,房产证上为夫妻二人的名字,若无其他证据证明为借款或者其他,则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但若他们两个还没正式领结婚证,属于婚前购买房屋,而这时候加上儿媳的名字,两人若结婚,房屋若登记在“准夫妻”的名下,若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房屋归双方共有。

若出现离婚,父母也无权索贿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两人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如果有相应证据能够证明该房屋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购买,法院很有可能认定该出资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双方未结婚,则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款。

小编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需要为子女购买婚房,对于是否加对方的名字这个问题需要慎重考虑,可以对赠与目的进行约定,附加赠与义务,或者利用代持协议等手段进行相应约定。

四、阚老板给小三买房的问题

在《安家》剧中事业有成的阚老板给灵魂伴侣知否买了上千万的别墅,结果阚太太跑过去打了房店长一巴掌。其实这种事情屡见不鲜,自己的老公出轨,我们看多很多原配殴打小三或者去找小三麻烦的视频,看的时候大家估计都在想,为什么不去找男人的错不去打自己的男人,而该剧更加有点奇怪,连做事的基本逻辑都没有了,去找一个中介的毛病。

言归正传,从法律上来说,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应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除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他的处置行为都是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而且丈夫给小三买房的行为若是为了维持婚外恋的关系或者婚外同居的,这种行为很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原则,事后也没经过追认,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作为财产的共有人,妻子是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的。

五、熏艾弹琴干扰他人,是否有权阻止?

在《安家》中新邻居孙妈妈家中的琴声干扰到赵小姐,赵小姐说“你家拉琴影响到我老公睡觉了”,而赵小姐熏艾草又刺激到孙妈妈,孙妈妈说“你们养生熏艾,我们都没有办法呼吸了”,一个弹琴一个熏艾又闹的不可开交!

现实生活中楼上楼下左邻右舍也有可能因为各种情况会有摩擦。剧中弹琴熏艾若真的干扰到居民的基本正常生活,破坏了居民的生活安宁时,是可以先进行协商调解。若协商不成,公民基于物权法中的相邻权,若还影响到他人的健康,还可以基于生命权和健康权,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造成他人损失的,并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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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通意见》:

第九十七条 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百条 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零一条 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第一百零二条 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三条 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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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微普法】《安家》,除了热点话题,还有这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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