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大全

句子大全 > 句子大全

哈尔滨市四环内全时段禁止燃放 销售烟花爆竹 将设举报电话

句子大全 2011-10-26 07:19:42
相关推荐

东北网12月10日讯(记者迟亦达郑通)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将自12月中旬起,集中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食杂仓买店、五金日杂商店及其他个体工商户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方案明确,对市区四环路合围区域(含四环路)、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高速公路沿线区域(含新发镇、新农镇、太平镇),以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四区部分区域(由所在区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告),实行全时段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禁止储存、禁止流通。

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对各类闲置库房、私家车库、门市房、出租屋等易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检查,对现存烟花爆竹依法责令限期上交;对小货车、面包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以及路边出摊设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强交通路口管控。加大对进入禁放区域可疑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有效控制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管控责任体系,实行“网格化”管控。组织物业保安人员、治安志愿者、在校大学生和商家业主等,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号召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加入所在社区禁放志愿者队伍。

加大执法力度。对查获的违规经营、储存、运输(携带)以及违规燃放行为,要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决定》依法作出处理。对违规燃放且不听劝阻的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线索,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