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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206期)

句子大全 2011-08-17 04: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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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享有继承权,所以安葬费不能我一个人出……

可是……

常言道

“百善孝为先”。

赡养扶助父母,

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不论是否继承遗产,

父母的生养死葬,

是子女应当履行的义务。

下面这则案例,

是父亲的安葬费由谁负担

引发的婆孙之争。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们一起来往下看。

以下人物皆为化名

生父后事,女儿不睬

宁老太太有三个儿子,

分别为曾一、曾二、曾三。

而小向是曾三

与前妻的女儿,

后来因母亲改嫁

随继父姓。

母亲改嫁后,

小向与生父鲜有往来,

生父生病期间,

也从未予以照料。

在生父曾三去世后,

小向拒绝处理

生父曾三的安葬事宜。

而宁老太太也因年迈

无能力处理

儿子曾三的安葬事宜,

就请曾一、曾二兄弟俩

对曾三进行安葬。

安葬费用,女儿拒付

事后,

小向因遗产继承纠纷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宁老太太和小向

继承曾三的遗产。

曾氏两兄弟认为

曾三的丧葬费

应由被告小向承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小向向曾一、曾二支付

丧葬费3万元。

但是,

小向认为祖母宁老太太

也继承了曾三的遗产,

同样应当承担安葬费。

生养死葬,子女承担

法院认为,

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

的责任与义务,

和是否继承财产没有关系。

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涵盖了父母后事的料理,

因此父母的安葬费

应由子女全额负担。

遂判决:

小向偿还曾一、曾二

因安葬曾三

支出的安葬费3万元,

宁老太太不承担偿还责任。

以案说法

结合本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既有身前的赡养,也包括死后的安葬,子女为双亲养老送终的意义在于老有所养,死有所葬,生者有所慰藉,不能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与其是否继承遗产挂钩,故法院充分考虑世俗情理,判决子女全额负担父亲的安葬费用。

法官寄语

百行孝居先,孝为德之本。在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长河中,孝敬父母是国人一直恪守的道德准则,父母的生养死葬亦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我们应当积极发扬孝道文化,为下一代树立榜样,用言行树立典范,让孝道得以传承,让孝敬老人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

作 者 / 彭水法院 谢再守

编 辑 / 吴必安

见习美编 / 段雪茹

原标题:《以案说法(206期)|继承遗产与负责安葬,各是一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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