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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搬空33吨井盖不算抢 偷瓜贼反获赔偿?法治尊严岂能被践踏

句子大全 2011-08-09 1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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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辆拉井盖的货车在发生侧翻后,33吨货物被附近村民哄抢。司机去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却未予立案。面对记者的采访,该派出所指导员如此回答。

与之相似的,还有一起农民抓偷瓜贼反赔300元的事件。在镜头前面委屈哭诉的瓜农,让闻者为之触动。当地警方认为,“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但偷瓜贼身体受伤、电动车受损,所以当场调解令瓜农赔偷瓜贼三百元的做法合情合理。

因为判罚荒诞,两起小案子引发了巨大的舆论关注。依照人们朴素的正义观:对于瓜农,几个西瓜虽然不贵,但也是一年的辛苦所得;对于司机,井盖是自己货物,没有理由被随意拿走。而警方的处置结果给人的观感是,不仅没有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反而帮助施害者脱罪“洗地”。

但涉事警察或许会觉得委屈,自己“依法办事”,怎么就成了众矢之的?按照法律规定,盗窃一千元以上才够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才算是抢劫罪。无论是偷瓜的父女还是哄抢的村民,似乎都够不上这些犯罪的标准,因而也不需要警方大动干戈,调解一下事情就算过去了。

调解,是维持基层治安的必要手段,但调解不是和稀泥,更不能成为警方不作为的借口。涉事警察既没有认真调查村民究竟哄抢了多少钱的货物,也没有对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偷瓜行为进一步处罚。这既是涉事警察业务不精,更是对自身职业威严的亵渎。

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警察被老百姓普遍认为是主持公道的“公家人”,一言一行都关乎着社会对于法治的信心。对于老百姓来说,法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体现于一件件案子的公正判决中。警察在正义的标准上模糊,人们心中的道德底线就会后退。

目前,固始县公安局表示:对相关人员的调查正在进行中,涉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期盼这能成为一记警钟,提醒司法人员保持一种较真精神,永远不能因“恶小”执法就缺位。

来源:长安观察撰文:鲍南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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