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严查酒驾 又有“醉猫”落网了!
神木交警严查酒驾
2020年7月16日1时10分,王某柱饮酒后驾驶车号为“陕K18***”号小轿车行驶至东兴街后坡十字路口时,被夜查民警查获,经对王某柱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王某柱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满12分,扣留驾照六个月。
2020年7月20日,柠条塔中队在夜查酒驾行动中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起。
2020年7月20日,大保当中队在夜查酒驾行动中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起。
有的人片面地认为自己酒量好
觉得喝了点酒还是很清醒
但酒精的危害是你不可预想的
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切不可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车辆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而且,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有的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不会有事”……但是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蜀黍有话说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
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负责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司机
举起酒杯
就请不要拿起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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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神木交警
编 辑:王娟 | 审 核:崔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