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大全

句子大全 > 句子大全

城管局长夫人收人钱财后给丈夫吹“枕边风”助人提拔 被判刑

句子大全 2010-11-03 01:12:12
相关推荐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对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萝岗分局局长吴某之妻宁某受贿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宁某收受其局长丈夫所在单位下属送来的钱财后,帮其向局长丈夫说情提拔的事,最终帮人提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2009年初期间,被告人宁某伙同前夫吴某(案发时为夫妻关系,另案处理),利用吴某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萝岗分局(以下简称“萝岗城管分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萝岗城管分局干部李某和林某(均另案处理)在职务提拔上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李某、林某贿送的人民币现金15万元和7万元。具体分述如下:

——2008年3月间的一天,被告人宁某与吴某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某饭店和担任萝岗城管分局副主任科员的李某吃饭。席间,李某向吴某表示,希望吴某能帮助其提拔为正科级职务,被告人宁某当场也向吴某表示希望吴某帮助李某。李某随后将装有人民币现金15万元的袋子交给吴某,吴某表示同意帮忙,并当场将装有15万元的袋子转交给宁某。回到家后,被告人宁某告知吴某袋子里有现金人民币15万元,并再次希望吴某能帮助李某。2009年3月,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李某提拔为萝岗城管分局法规科科长。

——2009年初的一天,担任萝岗城管分局科员的林某约被告人宁某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保利香槟小区附近的星巴克咖啡厅见面,期间,林某表示希望通过被告人宁某让吴某将其职务提拔为萝岗城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并向被告人宁某贿送好处费人民币7万元,被告人宁某收下并表示同意。后被告人宁某向吴某转达该请求,并告知其自己已收受林某人民币7万元,吴某同意。2009年4月,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林某提拔为萝岗城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2018年7月13日,被告人宁某被广州市黄埔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18年9月20日,宁某向广州市黄埔区监察委员会退缴赃款人民币26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宁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宁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宁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二万元,上缴国库。

编辑:白茶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