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孩模仿《熊出没》从5楼撑伞跳下
打着一把伞从5楼直接往下跳。
其实,小编最想说的是,近年来,因模仿动画片中的情景,造成儿童暴力伤害的事件频频发生……
一个两岁半的男孩模仿光头强用斧头把自己的两根手指砍伤。
连云港两个小孩被严重烧伤,起因竟是模仿灰太狼“烤羊”。
新疆库尔勒市5岁小孩模仿动画片中“红太狼”,拿着玩具平底锅见人打人,见物砸物。
10岁女孩模仿光头强,用电锯将妹妹右脸和鼻子锯开。
动画片到底有没有错?对此,网友们也吵翻了天!
悲剧的接连发生,
让制片人们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他们认真地在屏幕上添加了四个字:
请勿模仿
然而,小编觉得这和“掩耳盗铃”差不多,既低估了家长的智商、也低估了孩子的模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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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涉及暴力情节,一些动画片还存在法律知识误导。
为了给小朋友们普法,这几天小编天天守着“网红”动画片《熊出没》,一集不落。
讲真,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律人士,差点被憋成内伤!内伤!
这片儿法律Bug也太多了嘛,光头强犯了这么多罪,应该赶紧抓起来起诉!
罪名一
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动画片中,光头强发现猫头鹰涂涂会朗诵诗歌,便将涂涂关进笼子里,准备送给李老板。还数次持枪射击或者捆绑熊大、熊二,准备卖给动物园。
法律补脑: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小编有话说:
猫头鹰、狗熊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但不能猎捕,我们还应保护它们!
罪名二
滥伐林木罪
光头强头戴安全帽、手拿电锯,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森林里看上哪棵砍哪棵,多次将采伐的树木卖给李老板获取非法利益。
法律补脑: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编有话说:
采伐林木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特别提醒:自家的林木也不能随便采伐哦!
罪名三
非法持有枪支罪
熊大、熊二为了保护森林家园,阻止光头强砍树,经常与光头强产生争执。光头强打不过他们,常常一言不合就开枪。光头强,你有持枪许可证吗?
法律补脑: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有话说:
我国一直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枪支这样的危险物品,还是敬而远之吧!
罪名四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光头强为了多赚钱,在没办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到镇上去卖烧烤,食品过期了还继续卖,并且对竹签进行了二次使用,大家吃了都拉肚子。
法律补脑: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编有话说:
一定要有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安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健康、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你若视民众安全为粪土,我们必将严惩不怠!
罪名五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老板的玉米地丰收了,承包给光头强采收,光头强雇佣熊大、熊二来采收,然而却拒绝支付劳动报酬。
触犯法律: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任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编有话说:
如果出现工资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可以及时到劳动监察备案。
光头强屡次犯罪,应该给他加几期特辑,就讲光头强入狱后的凄惨生活,唱唱铁窗泪,这才更有教育意义嘛。
小编提醒家有儿女的家长们,少年儿童处在学习和模仿能力极强的时期,家长在陪孩子观看动画片或者其他影视作品时,一定要记得及时提醒孩子分辨危险行为,切勿模仿,要知法懂法更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