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大全

句子大全 > 句子大全

关于开展首届“法治兰陵杯”法律知识竞赛的通 知

句子大全 2010-04-23 22:32:55
相关推荐

关于开展首届“法治兰陵杯”法律知识竞赛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兰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沂蒙普法”平台学习使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更好地推进法治兰陵建设,经研究决定,由中共兰陵县委宣传部、中共兰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首届“法治兰陵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社会各界群众和群团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竞赛内容

宪法法律知识,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互联网、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

三、参赛规则

本次竞赛分为预赛、决赛进行,采取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轮竞赛决定胜负。每只代表队派3名队员参加现场比赛,代表队员编号分别是1号选手、2号选手、3号选手。每只代表队底分为100分,竞赛如总分出现平局时,由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

(一)答题基本要求

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通讯工具上场。选手答题时需严格遵守时限要求,使用普通话答题,声音响亮,吐字清晰,逻辑严谨,表达流畅。答题结束时须说明“答题完毕”,答题超过时限者不得分。

(二)竞赛题型设置及评分规则

第一部分竞赛:个人必答题(判断题)。每队必答题为3题,每人必答题为1题,每题10分,分3轮进行。每人每次答题时间为20秒,超时本题作废。答题顺序为:第一轮由每队的1号选手答题,第二轮由每队的2号选手答题,第三轮由每队的3号选手答题。回答正确每题得10分,回答错误扣10分。每位选手按照顺序独立回答问题,所有竞赛选手和观众均不得提示和补充。否则,扣提示人10分。(选手序号自左向右为1号、2号、3号)。

第二部分竞赛:团体必答题(选择题)。团体必答题共18道,每队答3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各参赛队推荐一名选手抽题,由一位选手回答,其它选手可提示或补充。答题必须在30秒钟内回答完毕,超时不得分。

第三部分竞赛:抢答题(判断题)。共20题,每题10分,答题时间20秒。各队在主持人读完题目,宣布“开始”后,方可按抢答器抢答,违规抢答者扣10分。最先抢到答题权的参赛队回答问题,由一名选手回答,其他选手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作补充作答。回答错误或不完全的扣10分。

第四部分竞赛:风险题(案例分析题)。每队1题。由每队的一名选手采用随机选题的方式选题,分1轮进行。每队题目的分值分别为A组题30分、B组题20分。各代表队可视自身积分情况自由选择答题或弃选,从1号台到6号台依次选择自己希望分值的题目,并作答,回答正确的得相应分数,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全的A组题扣30分,B组题扣20分。A组题准备时间为1分钟,答题时间为1分钟,B题准备时间为30秒钟,答题时间为30秒。

第五部分竞赛:附加赛。比赛结束后,按成绩高低排定名次,选取第一名进入决赛。如遇积分相等无法确定名次时,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各队进行抢答,回答正确加分,回答错误不扣分,积分高者胜出。

(三)计时办法

主持人明示某号台或某号选手“回答”后,开始计时。规定时间已到,选手未答题或答题未结束,计时员应提示主持人时间已到,当主持人宣告答题时间已到时,选手必须停止答题。

(四)评判规则

竞赛设评委会,评委会委员3名,主持人1名,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选手答题正确与否,以主持人手中的参考答案评判为准,如选手对评判有异议时,可由队长向评委会提出申诉,由评委会当场判别;本次竞赛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评判,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服从。

四、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参与奖若干名。

2.决赛结束后,现场颁奖。

五、结果公证

比赛将聘请公证处人员两名,对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现场予以公证。

六、活动报名、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6月15日

预赛时间:2020年8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时间:2019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电话:0539-7929210,

邮箱:llxpfbgs@163.com

报名地点:兰陵县普法守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楼16楼1615室)

比赛地点

兰陵县融媒体中心演播厅

八、其他事宜

1.各普法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至少组织一支代表队报名参赛。

2.本次活动接受任何社会群众和群团组织报名参赛,参赛以自愿组队的形式向兰陵县普法守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参赛报名表。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兰陵县普法守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关于开展首届“法治兰陵杯”法律知识竞赛的通 知》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