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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级考试倒计时:这些事一定要注意!

句子大全 2010-03-12 16: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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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四六级考生: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20年9月19日举行。为了方便同学们备考、知悉相关政策、营造诚实守信的考场氛围,我们整理了以下须知:

一、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自测体温,如有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应第一时间上报所在学院,建议不再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20,下午14:20)佩戴口罩入场并配合进行测温,入场开始40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禁止入场。入场时须提前准备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教室后须主动摘下口罩配合监考老师核验身份。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填涂要求:答题及填写信息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涂写信息一律用2B铅笔。

四、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北工大〔2017〕257号)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理。

五、目前四六级考试实行的是“多题多卷”考试,即每个考场使用了多套试卷随机发放给考生,无人能预料学生考试内容,考生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所谓“试题、答案、高科技作弊器材”等,以免上当受骗。

六、本次考试听力使用红外放音,请务必使用具有红外接收功能的耳机,频点为2.6MHz和3.8MHz,否则无法进行听力考试。

七、听力录音播放时间中已包含考生作答时间,听力播放完毕后,监考教师马上回收答题卡1,即学生听力阶段的作答最好直接写到答题卡1上,听力结束后没有时间将答案从试题册誊写到答题卡上。

八、考试期间手机信号将会被屏蔽,我校各考场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考试全程进行录像,考试结束后将录像视频保存,并上报省考试院。请广大考生严肃对待考试,认真备考。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遇到突发情况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按《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款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以下行为按违规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在非听力考试期间,考生未按要求摘下耳机的;

5.上午四级10:05-10:10和下午六级16:10-16:15为收答题卡1的时间,此时考生不准填涂答题卡、不准翻阅试题册、不准答题,否则将按《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一项予以严重警告处分,成绩记为零分。

最后,我们郑重的向大家倡议——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纪律和我校有关规定,杜绝考试作弊,做诚实守信的考生。

祝愿大家在本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考试流程

英语四级考试流程:

考试时间:9:00-11:20

9:00 发放试题册、发答题卡1和答题卡2。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1上,正确填涂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题册背面的信息,考生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至桌子左上角。考生若提前阅读试题,将按违规处理。

9:10 考试正式开始,作文题目在试题册背面,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1上作答,期间不得打开试题册。作文题考试时间为30分钟,之后将立即进行听力考试。

9:40 听力考试开始,听力结束将立刻收答题卡1。

10:05 听力结束收答题卡1,收答题卡1期间考生不得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10:10 考生继续作答阅读和翻译部分。

11:20 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

英语六级考试流程:

考试时间:15:00-17:25

15:00 发放试题册、发答题卡1和答题卡2。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1上,正确填涂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题册背面的信息,考生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至桌子左上角。考生若提前阅读试题,将按违规处理。

15:10 考试正式开始,作文题目在试题册背面,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1上作答,期间不得打开试题册,作文题考试时间为30分钟,之后将立即进行听力考试。

15:40 听力考试开始,听力结束将立刻收答题卡1。

16:10 听力结束收答题卡1,收答题卡1期间考生不得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16:15 考生继续作答阅读和翻译部分。

17:25 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

来源:本科生院教学运行中心

考试提醒

要提醒大家的是:

一定要诚信考试!

学校对诚信教育十分重视,一直在严肃考风考纪,保证每一场考试的公平与公正。同学们如果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还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下面是为大家摘录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考生违规违纪的相关条款: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是青年大学生的责任,更是当代大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分数可贵,诚信更贵。

END

转自:I学生AT学工

审核:于咏正

监制:崔毅

大学生通讯社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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