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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为何认为平剧和律诗都是下流的?

句子大全 2010-01-18 11: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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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纲《师门五年记》收有梁实秋一篇写胡适的文章,梁文记载了胡适曾在某所大学的演讲,“他在讲词中提到律诗及平剧,斥为‘下流’。听众中喜爱律诗及平剧的人士大为惊愕,当时面面相觑,事后议论纷纷。我告诉他们这是胡先生数十年一贯的看法,可惊的是几十年后一点也没有改变。”

但梁实秋表达了与胡适并不相同的看法,“中国律诗的艺术之美,平剧的韵味,都与胡先生始终无缘。八股、小脚、鸦片,是胡先生所最深恶痛绝的,我们可以理解。律诗与平剧似乎应该属于另一范畴”。胡适说律诗“下流”,大师有时候的作为,总让人有匪夷所思之感,甚至理性儒雅如胡适。

律诗是胡适真不喜欢的一个古典存在,甚至是敌视。如果要问胡适最不喜欢什么样的中国古典文学形式?骈文以外,那就是律诗了。非常有可能的一个解释是,律诗与骈文所容纳的都是最高浓度的文言酒精,这不能让胡适走近与喜欢。

胡适对律诗有多种描述方式,但无一例外,全都是贬抑。

在《白话文学史》中,作为与白话最大的对立面,胡适集中表达了对于律诗的恶感。在胡适看来,律诗是无意义的,只是一种文字游戏,“律诗本是一种文字游戏,最宜于应试,应制,应酬之作;用来消愁遣闷,与围棋踢球正同一类。老杜晚年作律诗很多,大概只是拿这件事当一种消遣的玩艺儿”。

同时胡适又认为律诗所写只是“难懂的诗谜”,并且认为律诗之路是“死路”,“《秋兴》八首传诵后世,其实也都是一些难懂的诗谜。这种诗全无文学的价值,只是一些失败的诗顽艺儿而已”,“这些例子都可以教训我们:律诗是条死路,天才如老杜尚且失败,何况别人?”胡适甚至认为律诗是一种“罪孽”,“律诗的造成都是齐梁以至唐代的爱文学的帝后造作的罪孽”。

律诗是“罪孽”的思想,在胡适1934年所写《再论信心与反省》中有了进一步的发挥,“我们今日还要反省,还要闭门思过,还要认清祖宗和我们自己的罪孽沉重”,“我们要认清那个容忍拥戴‘小脚,八股,太监,姨太太,骈文,律诗,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贞节牌坊,地狱的监牢,夹棍板子的法庭’到几千向百年之久的固有文化,是不足迷恋的,是不能引我们向上的。”律诗似乎已是“罪孽沉重”传统文化的一个代表,把律诗与八股放在一起,都不免是对律诗的极大折损,而把律诗与“小脚”、“太监”、“姨太太”相提并论,这对律诗的羞辱应该是空前的了。

但不管怎样,律诗总是一种有门槛有难度的一种艺术存在,而且对现代人来说,这种难度还不低。那么如何削平这个难度呢?

胡适也有办法。吴稚晖早先就有“文言比白话容易”论,他这样说:“文言比白话容易。白话一定要联络,要有条理。若文言,因有一种读惯的腔调,只要读得顺口,便有一种魔力,把似是而非的都觉得是了。”这是要抓住古典性事物的一招之错,予以现代性的捷径超越,这包含有对古典性事物的蔑视与不屑,而且这种语言表达上的超越似乎就是真的超越了。

胡适在吴稚晖的影响与启发下,他也有对律诗的“超越”方式。胡适在《四十自述·在上海之二》写道:“做惯律诗以后,我才明白这种体裁是似难而实易的把戏,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

律诗真的有这么好做吗?连一贯热爱自己老师的苏雪林也表示不信。苏雪林在《我与旧诗》中反问道,“可是,律诗这把戏正像胡先生所说并不难玩,说来谁也不会相信吧?”上过家塾、学过“对对”、做过排律的苏雪林,深知做律诗的甘苦,不得不挺身反对自己老师的说法。

王元化也不同意胡适的这种说法,他在1993年5月24日的日记中写道,“读胡适《四十自述》。偶然想到:律诗格律与戏曲程序乃同一性质。胡适称律诗最宜作没有内容的应酬诗。这固然是对的,但不能因此将格律诗都视为言之无物。同样道理:戏曲演员固然可以借程序在演技上敷衍塞责,但也可以通过程序去进行艺术性创造,表现个性特征”。

律诗当然可以“诌”,但不代表所有律诗都是“诌”;亦不能因为律诗有“诌”的可能,就断然堵住通往律诗之路。律诗可以“诌”,但不能用“诌”抹煞一切律诗,但也不能否认古典律诗曾产生了大量的杰作。

律诗难做,做好律诗又是谈何容易?从严羽到袁枚都谈到过这个问题。严羽有“律诗难於古诗”之说,方东树亦有“七律为最难,尚在七言古诗之上”的观点。

袁枚也有经验之谈,“作古体诗,极迟不过两日,可得佳构;作近体诗,或竟十日不成一首。何也?盖古体地位宽余,可使才气卷轴;而近体之妙,须不着一字,自得风流,天籁不来,人力亦无如何”。

“尝以诗词为中土文艺之精髓”的朱光潜,是以中国古典诗歌为傲的。他认为“中国过去的文学,尤其在诗方面,是可以摆在任何一国文学旁边而无愧色的”。朱光潜在三十年代初,曾写有《诗论》为诗的音律和律诗的产生辩护;到了四十年代末,朱光潜在《文学杂志》发表《现代中国文学》时,也没有忘记为古典诗歌再作辩护。

尽管顾颉刚说胡适“澈骨聪明,追攀不上”,但不得不说,胡适与最具中国韵味艺术形式是有“隔”的,说是“隔膜”也可,说是“隔阂”亦无不可。

李敖说“胡适不是好的文艺批评家”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就说胡适对于《红楼梦》吧,可以说胡适是“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其在对于《红楼梦》的“国故整理”上成就卓著。但胡适对于《红楼梦》艺术世界则绝不感冒,对于《红楼梦》艺术水准评价更是低的离谱。

胡适在写给苏雪林的信中说,“我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其实这一句话已是过分赞美《红楼梦》了。《红楼梦》的主角就是含玉而生的赤霞宫神瑛侍者的投胎;这样的见解如何能产生一部‘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小说”。与其他古典名著相较,《红楼梦》艺术地位如何呢?“我向来感觉,《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红楼梦》比不上《海上花列传》,也比不上《老残游记》”(《答苏雪林书》)。

这只能说胡适与红楼所构筑的审美世界是无缘的。胡适在六十年代与高阳书信中,亦表达了类似观点。无独有偶,陈独秀对《红楼梦》也是评价不高,他在1917年8月1日写给钱玄同的信中,表达了对于《红楼梦》的“讨厌”。

尼采认为拜伦的《曼弗雷德》高于歌德的《浮士德》,勃兰兑斯在《尼采》一书中认为,尼采的“判断力变得十分可怜”。在这个问题上,胡适认为《老残游记》这类的小说高于《红楼梦》,亦是如此。大师往往并不是十项全能冠军,他们也是有盲区的,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如鲁迅所说,名人的话并不总是名言。

再如对于中国的传统戏剧,胡适基本上是全盘否定的。他在《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中认为,“居然竟有人把这些“遗形物”——脸谱、嗓子、台步、武把子、唱工、锣鼓、马鞭子、跑龙套等等——当作中国戏剧的精华!这真是缺乏文学进化观念的大害了”,“再看中国戏台上,跳过桌子便是跳墙;站在桌上便是登山:四个跑龙套便是一千人马;转两个弯便是行了几十里路;翻几个斤斗,做几件手势,便是一场大战。这种粗笨愚蠢,不真不实,自欺欺人的做作,看了真可使人作呕!既然戏台上不能演出这种事实,又何苦硬把这种情节放在戏里呢?”那些最具中国韵味的艺术形式,在胡适眼中,都变成了应该被淘汰的“遗形物”,夫复何言?

无怪乎李敖要说胡适“不懂中国旧戏的审美特点”了。相较而言,周作人则显现出更多的自反精神。《新青年》时代的周作人也是很反对旧剧的,但几年过后,周作人就对自己当年激烈的举动作了调整。周作人写道,“四五年前我很反对旧剧,以为应该禁止,近来仔细想过,知道这种理想永不能与事实一致,才想到改良旧剧的办法”,“旧戏的各面相可以完全呈现,不但‘脸谱’不应废止,便是装‘蹻’功能‘摔壳子’之类也当存在,中国旧剧有长远的历史,不是一夜急就的东西,其中存着民族思想的反影,很足供大家的探讨”。

周作人最后提醒道,“艺术的统一终于不可期;只千万不要想兼得二者,这是最要紧的事”。但在现代中国,想做“艺术的统一”之梦的,大有人在。

二十年代中期,闻一多曾为律诗打抱不平,因为当时的闻一多正在倡导“新格律诗”,他的“新格律诗”主张被时人认为有“复古”的嫌疑。

闻一多愤愤不平质问道,“做古人的真倒霉,尤其做中华民国的古人”。“我真不知道律诗为什么这样可恶,这样卑贱!”(《诗的格律》)但闻一多对律诗是相当看重的,当年曾“指导”郭沫若,要其“细读律诗”,以“中国艺术之特质,以镕入其作品中”,才会使自己的诗作大有改观(《律诗的研究》)。

胡适为什么会拒斥那些具有中国韵味艺术形式呢?苏雪林在《胡适的〈尝试集〉》中是这样解释的,“他是个实验主义者,一切不合科学精神之物,均在排斥之列”。这个解说还是有道理的。

对于中国的古典事物,胡适准备了两张网。凡是能被这两张网“打捞”上来的,胡适就予以肯定,凡是“打捞”不上来的,就不配有更好的命运了。

这两张网一张是“白话”,一张是“科学”。在文学史上,只要是与“白话”有些关联的,就都能得到正面肯定,哪怕是杜甫的有些诗;而“整理国故”正是为“科学”那张“网”建立的平台,比如“国故”中的“清学”,因其所用考据方法在胡适看来含有“科学”质素,因而会被胡适所肯定与关注。

而“律诗”与“骈文”既离白话很远,同时又是不能被“科学”界定的领域,因而被胡适厌弃,也就是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情了。

参考文献:

王元化《九十年代日记》

严羽《沧浪诗话》

方东树《昭昧詹言》

朱光潜《诗论》

李敖《胡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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