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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能否唤回儿女的孝心?

句子大全 2009-10-19 07: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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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其中 精神慰藉 一章中 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等条文,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争议。

常回家看看 写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背景是什么?将精神慰藉细化成这样具体的法律条文,能否真正拯救儿女失落的孝心?如何才能解决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问题?

孝心失落助推《老年法》嬗变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的加速,儿女或因出外求学、工作而远离父母,或因成家立业与父母分开居住,造成对老人的精神照料越来越少,让老人们感到儿女的孝心越来越淡,甚至完全失落。

背景一:声声呼唤儿女常回家看看

我儿子5年没回家了,电话也换了,我和老伴很难找到他。你们能帮帮我们吗? 2011年1月11日,一条被网友称之为 最揪心的求助 的信息在微博上转发。博文中称,求助者是一对来自湖南郴州的老年夫妻。由于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老夫妻的故事我们不得而知,但短短的几十个字却无不透露出老人的无助以及对儿子回家的强烈期盼。

类似郴州这对老年夫妻处境的老人还不少。

记者在湖南某老年公寓采访时,看到78岁的张婆婆不但穿着干净整洁,而且每餐都有鱼有肉吃。张婆婆说,她在这里生活很好,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女儿对她的问候太少。一年前,她在外地做生意的女儿女婿把她送到这家老年公寓后,只打过两次电话,之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渴望亲人的慰藉,张婆婆忍不住让老年公寓的负责人给女儿打电话,女儿却在电话中说: 我生意忙,抽不开身。

女儿的冷淡薄情,常常让张婆婆感到心里难受。是啊,人是不能缺少亲情的,缺少了亲情的慰藉,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背景二:精神赡养官司遭遇判决难

前不久,在长沙市某法院民庭调解室,办案法官与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出现了这样的对话: 你母亲提出 精神赡养 ,要求你们一个月回去看她一次,和她一起吃顿饭,可以做到吗? 你儿子儿媳答应你的请求,并让我转达他们心中的歉意。

这样的调解内容也是无奈之举。本案原告于婆婆今年73岁,有3个子女,老伴几年前病逝。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于婆婆希望子女能常陪伴在身边。然而3个子女却以住得远工作忙为借口,很少回来看她。一气之下,于婆婆以 年纪大,身体不好 为由,起诉3个子女,要求他们每月必须轮流回家看望她一次。3个子女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后,认为母亲是无理取闹,法律根本没有子女必须 常回家看看 这样的规定。

对此,法官也感到棘手。父母要求子女尽精神赡养义务虽有法律依据,却缺乏操作细节。《老年法》里也没有 常回家看看 这样的具体条文,只能从道德的角度来进行调解。法官了解情况后,反复与老人的儿女沟通、交流,儿女们也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于婆婆与子女们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背景三:七成子女不常回家看望父母

在新浪网最近开展的一项网络问卷调查中,针对 你平时多长时间回家看望一次父母 的问题,71.4%的网友选择 一年没几次 或者 半年一次 ,20%的网友选择 一个月一次 ,8.6%的网友回答 一周一次 。由此可见,能做到 常回家看看 的人并不多。

2011年春节前后,央视播出了一则《让爱回家》的公益广告片,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片中,一名白领离家在外打拼,好些年没有回家过年了。年前,年迈的父母得知,儿子终于可以回家看看他们了。不料开车快到家的时候,白领接到了老板的电话,说是有紧急事务要他马上回去处理。于是,忙碌多日并做了一桌子饭菜的父母无比惆怅,空巢再度。

别让父母的爱,成为永远的等待。 《让爱回家》的画面,最终定格在这句话上。对于独自在上海打拼已3年没回家的胡杰来说,这则只有一分多钟的公益广告让他忍不住落泪: 看到片中的父亲说 再等等吧 以及母亲的无奈眼神,我便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也许他们和片中的两位老人一样,每年春节都在等着我回去。如果我也坚定地告诉他们: 今年春节一定回家 ,他们也会和公益广告片开头那样,逢人就说: 儿子要回来了。 想到这里,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们

鉴于以上背景,一些法律界人士和老龄问题专家认为,我国1996年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建议予以修改。2007年,国务院正式将老年法修订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起草工作办公室。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中央及地方有关部门、老年人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于2010年底形成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草案增加了 精神慰藉 内容,强调子女须 常回家看看 ,同时增加了社区护理、保障房优先安排等内容。

法律能唤回失落的孝心吗?

对于把 常回家看看 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有人表示赞成,也有人表示反对,大家争议的焦点就是 把 精神赡养 细化成相关的法律条文,能否真正唤回儿女们失落的孝心?

正方观点一: 不孝子 就得靠法律管

郭爹爹(65岁,退休公务员):我赞成把 常回家看看 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孝儿女来说,道德的约束显得苍白无力,一定需要法律管制。我的一位老同事和他的女儿住在同一个城市,但父女俩已经有近3年没有见面了。女儿一直固执地认为,父亲是导致父母离婚的罪魁祸首,一直对父亲怀恨在心。父亲过生日、生病,女儿都不过问。老人说,事实并不是女儿所想的那样,可女儿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实在让他寒心。

张小姐(26岁,民营企业老板):有些做儿女的打起麻将来通宵达旦,喝起酒来从早到晚,外出旅游几天几夜,说明他们有的是时间,可他们总是强调工作忙,没空儿,实质上一种缺少孝心的表现。把 常回家看看 写入法律,目的是为了唤醒一些不孝儿女的良知,使他们从最初的受约束、不习惯,逐渐将 常回家看看 变为一种自觉行为。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让孝心回归仅仅靠道德力量解决不了问题,必须用法律来规范。把 常回家看看 写入法律,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以法律推动亲情孝心走进新时代,是法治精神的升华。

正方观点二:立法细则需进一步完善

王仁辅(65岁,退休工程师):在当今这个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时代,强调 常回家看看 没错,但在立法细则上还需进一步完善。比如究竟多长时间为 常 ,是一周、一个月、半年还是一年?还有怎么 看看 的问题?是买点水果往家里一扔,拿一沓钱往床头一撂就走,还是坐下来和父母家长里短地唠嗑?另外,儿女是不是常回家看看了,该由谁来监管?是社区还是街道办事处?

张晓岚(35岁,媒体工作者):如果子女 常回家看看 入法,涉及诸多细节问题需要考虑。比如,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回家探亲的假期不够怎么办?老人认为子女回家看望的次数少了,怎么来取证?法律又该如何制裁不常回家看望父母的子女?这些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操作细节。否则,法规就不具实际操作性,容易流于形式。

反方观点一:孝心不是逼出来的

吴民久(45岁,律师):把 常回家看看 写进法律法规,总觉得带点 强迫 的味道,让人心里不舒服。对于父母来说,谁都希望子女能够守在身边;但作为子女来说,也有他们的无奈。不是他们不想回家看望父母,而是工作的压力大,没多余的时间常回家看看。强调用法律来规范孝心,还可能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 伪孝 :一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因工作繁忙无法经常回家,是 违法 ;一个经常登门 啃老 的不孝子,倒可能成了 守法 的 好公民 。

瞿经和(70岁,退休干部):子女看望父母,应该属于道德问题,不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就算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也未必能解决矛盾。想想,假如老人起诉子女不常常回家看望自己,法院判决子女必须看望父母,子女带着一肚子怨气去看望父母,父母心里会好受吗?这种强制的孝心非但不会长久,还可能对老人的心灵带来二次伤害。

反方观点二:相互理解就能化解矛盾

刘晓(58岁,退休):虽说孝顺父母天经地义,做老人的也要理解儿女的难处。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儿女必须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和事业中去,否则就会被淘汰。谁家的父母愿意自己的子女成为这个社会的被淘汰者呢?儿女因为工作忙很少回家看望父母,父母不能因此就告他不孝。起诉了又能怎样,儿女真能常回家看看吗?即使法院判决儿女每月承担探望、照料、陪护的义务,法官也不可能每个月强拉着他去探望、照料,陪老人聊家常吧?

孟圆(27岁,白领打工族):我在深圳打工一年多了,只回过一次家。虽然很想念家中的父母,想陪他们说说话,但时间不容许我这样做。在深圳这样的城市工作,竞争激烈,不把全部的精力投入进去是不行的。如果父母要告我不常回家看望他们,我也没办法,只能当个不孝儿子了。但我相信父母会理解我的。其实,孝敬父母不一定非得天天守在父母身边。工作在外,打个电话、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让父母放心,也是一种尽孝。

空巢老人需要全社会关注

常回家看看 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折射出我国在老龄化日益加剧的前提下,精神养老面临的突出问题 空巢 老人越来越多,子女因为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而不回家照料老人。

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 常回家看看 写入法律后,如果子女不 经常 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就可以诉诸法律。这既有利于老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促使儿女的孝心回归。但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修正草案)》,关于子女不 常回家看看 的法律条文,在处罚上可能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加入相关的处罚细则。当然,此类案件毕竟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多方面决定的,既有司法上的判决,也有行政上的督促。另外,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在这方面也应发挥作用,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要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

常回家看看 入法虽有积极意义,但单纯依靠法律强制孝心的回归,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空巢 老人的精神养老问题的,需要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合力解决。

从家庭的角度来说,子女既要孝顺老人,又要让独居的老人老有所为。如今的老人物质生活基本解决了,他们更需要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专家表示, 空巢 老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自身价值感的丧失。由于子女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让老人长期处于一种 被遗忘的角落 。为了让老人感到自己不是多余的,子女可以鼓励他们根据自己的特长与喜好,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发挥余热。

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应该为 空巢 老人提供更多精神慰藉服务。比如广播、电视要有比较好的老年节目,可以经常跟 空巢 老人沟通,为其进行生活引导;社区应该多举办一些文化活动,把 空巢 老人组织起来,让他们老有所乐。这样不仅获得了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空巢老人在精神上也会得到很大安慰。心理干预对于缓解 空巢 老人的情感问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可以发动志愿者进入 空巢 老人家庭,和他们聊天,帮助他们打发空虚寂寞的时光,排解烦恼。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和落实有关居家养老的政策,指导和帮助各村、各社区搞好文化、体育、娱乐、健身等为老服务的硬件建设,从精神上为空巢老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另一方面要放宽社会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为义工队伍建设、心理咨询等精神服务领域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力保障;再就是要不断完善社会道德建设框架,以此形成家庭成员尽守孝道、社会上尊老敬老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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