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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鹏:管控危机 保持对话机制与低敏领域合作

句子大全 2009-04-06 05: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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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第三轮磋商全体会议及工作组会议在日本横滨市举行。双方举行了磋商机制全体会议和机制下设的政治法律、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及海洋经济四个工作组会议,就中日关系、东海有关问题及海上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据笔者观察,此轮磋商对于缓和2012年日本实施钓鱼岛“国有化”以来两国间的紧张局势、维护东亚地区和平与稳定能够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在中日涉海事务综合沟通协调方面取得了三项新进展,分别为:管控危机、保持对话机制以及低敏感领域合作的推进。

2014年11月7日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与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谷内正太郎举行会谈,中日双方就处理和改善双边关系达成四点原则共识,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避免发生不测事态。此四点原则共识的达成为两国关系的回升提供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其中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就是双方应建立危机管控机制。这就要求中日双方接下来需要将有效管控危机作为今后缓和紧张局势、发展双边关系的重要抓手和目标。

本着这一精神,双方于本月12日举行了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第四轮专家组磋商,并取得了相应进展。而在本次海洋磋商中,双方在对上述进展予以积极评价的同时,同意争取早日启动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并就此进行磋商。类似磋商机制的形成,将为中日之间矛盾、分歧及潜在危机的有效管控打开局面。

十多年来,中日两国之间曾经举行过若干次不同形式、不同层级的磋商与会谈。这些磋商与会谈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局限性往往在于未能将业已建立的各类对话机制进行定期化保持。在此轮磋商中,中国海警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建立双方总部之间的对话窗口,并尽快讨论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双方最终同意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框架下,加强海洋政策及海洋法对话,并原则同意今年下半年在中国举行第四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上述带有针对性的共识为今后双方定期化保持对话机制、一揽子处理涉海问题提供了重要条件。

中日之间的涉海问题可以分为高敏感领域问题和低敏感领域问题。高敏感领域问题指的是钓鱼岛问题及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低敏感领域问题则包括打击海上犯罪、海上搜救及防治海洋污染等。过去中日双方涉海对话较难取得实质性成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高敏感领域一旦出现冰点,双方就不得不冻结甚至中断低敏感领域的磋商与合作。此轮磋商将低敏感领域合作摆到了突出的位置,中国公安部边防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继续就打击走私、偷渡等海上犯罪进行合作。双方同意根据有关国际法加强在搜救、科技及环境等领域的海洋合作。双方还就早日缔结中日海上搜救协定交换了意见。可以预见,上述低敏感领域的合作亦可为高敏感领域问题的双边对话积累互信,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高敏感领域问题的最终解决。(本文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专家、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王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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