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8月31日 全区设立生态环境问题受理公开电话!
供稿:区环保局
为巩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等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日,我区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双月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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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包括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交办信访问题整治情况、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等,重点盯住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处置监管、臭气异味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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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督导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的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督查督导暗访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高度关注可能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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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因敷衍整改、整改标准不高,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引起重复信访,以及平时不作为,督察检查时“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排查整改阶段
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镇街(平台)、各有关部门对照要求,逐项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问题复杂、短时间内完成确实存在困难的,应一案一策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
巩固深化阶段
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要活动期间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原标题:《即日起至8月31日,全区设立生态环境问题受理公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