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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问答68章:用《周易》爻辞勘正本章文字之误

好句子 2016-09-23 04: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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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对《道德经》的理解,是玄之又玄,明明是人生的从善之道,却冠之以天道,当然通行本就是这样写的。当我们看到西汉初期的帛书本时,便发现有些文字并不是这样,而且章节顺序也不同,不由得对通行本产生疑问。进而战国竹简又展现在我们面前时,发现又是异样的文字。按照常理,越早的版本越接近老子原文,但竹简本只是一个摘抄本,不能作为样板本,学者们便用训诂法把古老的文字按照通行本的框架进化了,以维持“后老子思想”的权威性。这三种版本放在那里,无法断定谁是真正的原文字。难道这些宝贵的出土文物只能作为参考文字使用吗?还真不是这样。

笔者在前面六十七个章节的解读中,都是按照《周易》六十四卦的顺序和通行本《道德经》的顺序对应注释的,除个别章节次序有调整,整体上主题是对接的,这就证明了《道德经》是对《周易》卦主题的再创作,也就是说,老子写《道德经》,并不是像写散文那样,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而是以《周易》六十四卦的主题为完整体系,在春秋战国群雄争霸的时代背景下,对国家体制建设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既然《道德经》有了明确的坐标,我们用《周易》对应卦基本可以确定三个《道德经》版本的对与错,结论是:老子写的是一部“道德经”而不是“德道经”,竹简本的文字基本接近原文,帛书本对原本进行了修改,通行本做了更多文字上的修改。第六十八章竹简本没有摘录,本文依《周易》中孚卦对帛书本和通行本的修改处进行勘正,敬请方家指正。

文 | 杨吉德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

问:西周时期,“士”属于贵族阶层;春秋战国时期,则泛指具有一定才能的民间人才。本句之“士”应当怎么理解呢?

答:在15章有“古之善为士者”,41章“上士闻道”,都是泛指具有一定才能的人士。本章之“士”,有的认为指统帅,如王弼:“士,卒之帅也。”有的认为是士兵,如陈鼓应:“士,士卒。”又认为“为”是治理义,“善为士”,善于统帅士卒。但陈的说法还是有问题的,士卒应该是“卒”,而不能以“士”称。我认为,此“士”专指武士,如齐景公对有功武士贵以“五乘之宾”相待。田开疆、古冶子、公孙捷自号“齐邦三杰 ”。但他们挾功持勇,口出大言,凌铄乡里,简慢公卿,此为挟武乘勇之士,最终被国相晏婴“二桃杀三士”,仅用两个桃子就把三个士除掉。这三个人都可称为士。为什么断定“士”为武士呢?《道德经》是老子对《周易》卦的阐释,按顺序本章对应《中孚》卦,《中孚》卦主要讲战士的战斗精神,六三爻辞:“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就是描写战士在战斗中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所以本章开篇即紧扣《中孚》卦主题,以武“士”言之。

问:怎么理解这四个“善”字?

答:“善”就是好的;善于。前三个“善”句,都是围绕着武士逐步推进:第一讲士的底蕴,真正好的武士不会耀武扬威;第二能战者才为士,善战者总是冷静的面对敌人,而不会失去理智;第三战则能胜,逢战必胜者讲究速战速决,不会和敌人长时间纠缠。与,相匹敌;纠缠在一起。

关于第四个“善”句,“善用人者;为之下,”此处应该是多写了个“之”字。“用人”是武士被委以重任,统帅士兵的意思。为将者令行禁止,上下分明,绝不可居士兵之下。“为下”则是指与士兵同甘共苦。战国时鲁国任用吴起为大将,吴起在军中与士卒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深得士卒爱戴,故能逢战必胜。吴起作为统帅身份的“士”,能够与士兵平起平坐,亲如兄弟,是“为下”的典型,如果“为之下”,成了在士兵的下面,就没道理了。

是谓不诤之德。

问:帛书甲本写为“诤”,乙本和世传本皆为“争”,诤是否训为争?

答:乙本是在甲本的基础上作了改动,甲本“诤”更接近原本。“争”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容易引起误解。作为一个武士,最终目的就是战胜敌人,胜王败寇,为什么不争呢?甲本的“诤”,加个言字旁,就限定在语言上争论了。“诤”,坚持己见的争论。识时务者为俊杰,冷静而不固执,是不武、不怒、不与的思想基础,所以“诤”不可训为“争”。

另外,本章有三个“是谓”,并不是讲从前面句子得出结论,而是用前面的句子来印证所引用的理论。《有孚》卦九五爻辞“九五有孚攣如,无咎。”马王堆出土的帛本《周易》为“九五有复论如,无咎。”九五为帅,“有复论如”可以理解为将帅对作战方案加以讨论,就是讲集思广益,不固执己见。所以“是谓不诤”是在提示“有复论如”的说法。如果“争”是修改之字,那“之德”肯定也是跟着“争”后加上去的,应删掉。

是谓用人。

问:帛书甲、乙本为“是谓用人”,世传本皆为“是谓用人之力”,这两种说法有很大差别,如何加以区别呢?

答:可以断定“之力”是后加的,乃画蛇添足之字。“是谓用人”是针对《有孚》九二爻辞讲的,“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作为一个统帅,拿出好的酒具,与自己的士卒一起喝到大醉,就是前面讲的“善用人者为下”,与下面的士兵同甘共苦,“士为知己者死”,整个队伍就会同仇敌忾、所向披靡,这是用人的高境界。

是谓(配)天,古之极也。

问:陈鼓应这段译文:“这叫做合于天道,这是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综合前面的句子,怎么看也上升不到“天道”、“最高准则”的高度,是不是这段文字有误?

答: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分析:

1、这三个“是谓”句式一样,并不存在逻辑上的逐步提升,应当是并列概念,故把“是谓配天”理解为前文的总结是不恰当的;

2、帛书甲本写为“是谓天”,乙本“是谓肥天”,世传本为“是谓配天”。“天”指祭天,“配天”是配享,与前文不合。如果把“天”理解为天道,属于推测,理由不充分,何况前文所言都是武士的思想作风问题,与天道也没有关系。

3、“古之极也”属于硬性拔高,即便是圣人的品行也不能说是“古之极”,何况前面只是讲“士”的善为。所以“是谓配天古之极也”不可能是老子原文。

前两句“是谓”都是对《中孚》爻辞的提炼,这一句也应对应爻辞来理解。上九爻辞:“翰音登于天,贞凶。”翰音为家禽,讲家禽也想像大雁一样飞到天上去,这样会带来凶祸。作为一个“士”,在不具备高境界的情况下,要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就如同家禽想飞上天一样,是很凶险的;如果能做到不武、不怒、不与、为下,才能够实现由量变到质变,小鸭变天鹅的飞跃。

根据以上分析,本句正确的文字应该是:是谓跻天。跻为登、升。“跻天”就是按上九爻辞说的可以升到天上去了,即能够成就大的事业。

这三个“是谓”句分别对应《有孚》卦的“九五有复论如,无咎。”“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合理的句式为:是谓不诤;是谓用人;是谓跻天。

按照《中孚》爻辞梳理一下,以王弼本为代表的流通本看,对原文可能存在增加或修改的有如括号中之字:“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不知诸君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今译

善于作为武士的,不会耀武扬威。

善于作战的,不会被敌人激怒。

善于打胜仗的,不会与敌人长时间对峙。

善于用兵的,往往与士兵同甘共苦。

这就是所说的不固执己见。

这就是所说的善于用兵。

这就是所说的可以升至天界。

附:《周易》中孚卦

中孚(复),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初九虞(杅)吉,有他不燕(宁)。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爾靡之。

六三得敌,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六四月幾望,马匹(必)亡,无咎。

九五有孚(复)攣(论)如,无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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