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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殊陪你聊文史|子殊如何赏诗词(第五讲:诗法)

好句子 2014-11-25 2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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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欣赏也是如此,也应注意把握其客观规律性。赏析诗歌最好能有一点写作诗歌的经验(教训也可以)。如完全没有写的经验,至少应该懂一点诗歌创作方法。今天子殊继续和大家聊聊诗词那些事儿,接着上期,今天主要说说诗法之妙。以诗为例,主要从其语法特点,常见手法等方面做以分析,限于篇幅,较为粗略,还望见谅。

传统诗词特别是近体诗词创作,须寻章摘句,裁红量碧,约语准篇,锦绣成文。作者往往兴起而先得佳句,以片言为要,后再选一合适韵脚。余笔则可以循韵以求,配合主意,或补充,或点缀。又由于诗韵较窄,如于句成后调整,难免乎削足适履。所以,也可以先定韵,然后觅句,这样比较为主动。古人多限韵乃至步韵之作,即是此理。

由此看来,诗歌较散文所受语言限制因素(如韵式、字数、格律等)较多。然而,限制的作用并不全是消极的,形式上的因素也能产生意义。一般语言(散文语言)所受限制越多,表现内容的可能性越小;而诗歌语言的限制越多,它表达的内容越丰富。这种看法完全符合我国古代诗词的悠久实践,可见旧体诗束缚思想的说法片面性很大,尤非绝对真理。诗词在语言上与散文有明显不同,“这突出表现在散文中必不可少的虚字上。

如‘之’、‘乎’、‘者’、‘也’、‘矣’、‘焉’、‘哉’等,在齐梁以来的五言诗中已经可以一律省略。这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们只要试想想在今天的白话诗中如果一律省掉相当于一个‘之’字的‘的’字,就将会感到如何的困难和不自然,便可知了。散文中的虚字既不止于上述那些,而诗中能省掉的也不止于就是虚字,像‘妖童宝马铁连钱,娼妇盘龙金屈膝’这类诗中常见的句法,就一律的没有了动词,像‘一洗万古凡马空’这样的名句,也只能是诗中的语法。事实上这是一些构成语句时通常的字的大量精减,然而却丝毫不感到不方便和不自然,相反的也就更集中,更灵活,更典型。”(林庚《唐诗的语言》,有删节)这样一种省略,也就是常规语言规律的违反,其结果怎样呢?是诗歌语言一方面更加整饬、铿锵了,另一方面则更加凝练、隽永了: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温庭筠《商山早行》)

没有一个动词形容词,全是名词的拼接,类乎一些词组,然而它却比两个散文的单句能传达更多的意思。梅尧臣论作诗说:“诗家虽率意,而造语亦难。若意新语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为善也。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

词是由词素(或音节)构成的,一经约定俗成,便不能随意颠倒或拆散。但在诗人,往往有不予理会者:慨当以慷,幽思难忘。(曹操《短歌行》)这里“慷慨”二字不但颠倒而且拆散了,给读者的感觉是比两字连用更具张力。

诗词中还有所谓“虚色”的运用,也是借字面形成一种设色的错觉,如杜甫:“生理只凭黄阁老,衰颜欲付紫金丹”(《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紫金丹”的“紫”已不得谓之实色,“黄阁老”的“黄”更不成其色,然而作成对仗,顿觉语言生辉,此亦字面之妆点。

诗歌语言对常规的违反,另一个很显著的后果便是它使得信息载体,诗歌语言的声音与文字的可理解性变得朦胧起来。有心的诗人也就据此故意造成双关或多义的模糊语言,为诗增添了不少意趣,以至读者每一遍阅读,都能从中发现新的东西。

迥异于散文句法的散行自然,趋于浓缩、错综。相对散文来说,最为特殊的便是诗词的对仗句。散文句法接近口语,而诗词的对仗纯出于人工。因为有对仗这种形式,使得语言的浓缩不仅必要,而且可能。“名岂文章著”一句单独看是不易理解的,然而由于有“官应老病休”的对句,两相比勘,得以揣摸,知为:“文章岂著名,老病应休官”之意。古人在散文中也偶有用对仗来使语言精练,又免于费解,如《过秦论》:“于是从散约解,争割地而赂秦。”假如只说“从散”而不说“约解”,便属难懂。正是由于对仗句式的大量存在,导致古代诗词常用的一种能使诗句既精练又可解的修辞手法——互文产生。如果忽略这种手法的存在,那就会对诗意产生误解,或莫名其妙。

再从词语的搭配看诗词对散文语言常规的明显违反。散文的遣词造句,须根据词义考虑配合关系,有些词能够互相配合,有些词则不能配合,这是一种语言常规。而在诗词,结构因素(如平仄的相间相重,押韵或对仗规则)有更高的意义,以致在与语言常规发生冲突时,后者往往妥协;而具有创造天赋的诗人词客,又得因利乘便,骋其才思,“争价一字之巧,争竞一韵之奇”,写成的诗句以其富于创造性为人喜闻乐道: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李商隐《无题》)

在散文中,“相思”怎能以尺寸计量呢,“灰”也不能与“一寸”这个数量词搭配。然而李商隐这样写了,千古以来读者不但没有异议,而且还十分理解和欣赏它包含的痛切意味。在散文中,我们只说春意浓,而北宋词人中,却有一个大出风头的“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宋祁),王国维还说“春意”下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我们不也表赞成吗?这种违反散文常规的词语配搭,古人美称为“炼字”或“炼句”。

从古体诗到近体诗(新体诗),古代诗词在句法上也不断地打破散文常规,渐成规律。常见如互文,用典以及比,兴等等。互文的本质还是一种省略,目的在于整饬文字,调和声韵。具体做法是两句中有同意语则此见彼省,令读者通过比勘去补足省略的意思。如汉乐府《战城南》:战城南,死郭北。至于用典,更是屡见不鲜,古代凡属讲究格律的文体,一般多用典故,诗词也不例外。作为修辞手法,古人又称“事类”,《文心雕龙·事类》:“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其主要功能除了使作品委婉、含蓄、典雅、精练而外,使用典故,还可使表达更灵活,属对更便利。

我国古代诗歌两大源头,即《诗经》与《楚辞》,已奠定了重视比兴象征手法的传统。“比”为《诗经》常用手法之一,而“香草美人以喻君子”在《离骚》为习见,因而比兴说诗,也就随之产生了。运用比兴寄托的好处至少有两点:诗歌离不开形象,而情感却不是具象的,使抽象的情感具象化,比兴寄托是有效的一法,此其一;诗歌要求精练含蓄,用比兴寄托写法耐人玩味,往往能收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此其二。就欣赏者而言,比兴说诗,应该从作品形象实际出发,探求作者用意。实事求是,要有真知灼见,不能离开作品实际捕风捉影,寻求所谓微言大义,否则不免厚诬作者,将好诗读坏。古代诗歌中大量运用这种手法,欣赏时也要善于体察诗人的寄意。

词类于诗,不必赘述,读者可自行比对赏析。以上便是对于诗发的一些简单认识,不知道诗友们有何高见,欢迎在评论区做出评论,一起赏析。下期我们继续来分享诗词赏析的一些知识,欢迎大家点赞,收藏,关注。子殊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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