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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全书逐节汇查

好句子 2014-07-27 0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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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全书逐节汇查-罗马书09神的主权拣选“以色列人”及人的信仰自由A

【保罗差不多在暗示,神的子民以色列就是神的教会的预表。正如巴特所说,教会是由听神的话和说神的话的人组成的;神的话于此必不落空。尽管教会是结构复杂、叠床架屋的组织,有时危如累卵,但神是独自遴选和扬弃、建立和推翻、使人得生命和置人于死地的那一位。】

福音与以色列(9:1-11:36)

神的应许与以色列人的拣选(1-33)

罗马书上篇有1-8章的“福音”,下篇有12-15章的“应用”。在论证了因信称义以后,人在基督里接受了完全的救恩,有圣灵的帮助和神的爱的保证,神学的部分就此结束。接下来保罗可以用一系列勉励的话,来教导包括道德行为规范的真正基督徒的生活,以强化和应用他的神学。

可是读者尤其是犹太基督徒,至此难免会有许多狐疑,最重要的是,犹太人在整体上拒绝了福音,他们若不信耶稣是基督,神给列祖的应许岂不是要落空了吗?事实上,保罗丝毫都不否认神的信实和应许的永久性,他只是指出,神的应许是给真正、属灵的以色列人,神按着他的主权和预定,拣选他的百姓。

在保罗写下罗马书的那些年间,四福音书和教会史及其他书信都还未面世;保罗书信中也只有加拉太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和哥林多前后书。福音基本上是以口头信息进行传播。许多基督教的教义还是不大明晰。信徒们所信、所知真的就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2:2)所说的那样:“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犹太人相信,以色列是犯了罪,但她的罪并没有使她与神隔离,她会像出埃及/被掳回归的日子那样,最终靠着神的约得着拯救。他们认定,神和以色列所立的约带来救赎,是永恒的。就连许多犹太基督徒也以为,犹太人是藉着他们自己的“摩西/妥拉/旧约”得救,而外邦人是藉着“基督/恩典/新约”得救。

这种所谓“双约”的观念或隐或现,直至十八世纪末起,甚至到了二十世纪最后十年还流行一时。新旧约分别得救的“修正运动”,当时严重挑战了保罗所传的福音。其实旧约的应许和新约的福音合二为一。保罗暗示,拣选并且应许以色列的那位神,也是将救恩的门向“所有相信的人”打开的同一位神(1:2,3:21)。

保罗在9-11章里,从关切本国族命运的角度,首先论证了神的拣选,其中的预定论成为加尔文主义的基石。然后他也阐明人对福音的回应,就是人在救恩中的责任,这也成了亚米纽斯主义的要素。同时,保罗论述和引用的主要经文,又给后世颇有争议的“双重预定论”,提供了似乎可凭借的论据。

我们知道,亚当的自主选择导致了人类的普遍堕落;神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4),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11:26),是神在基督里作成的整体上的救赎。但神的恩典使人悔改归信,面向个别的人,乃至整个家庭。因此,所谓“双重预定”应称为“正负预定”,这是圣经中尤其是使徒们所见证的(徒13:48,林前2:7,彼前2:8)。

正性预定的得救:是独特、逾格、奇异的恩典;负性预定的不得救,罗马书提到三个词语:“任凭/交付”(1:24)“刚硬/硬心”(9:18,11:25)“自取刑罚/定罪”(13:2,3:8)。保罗在外邦传道时(徒13:48)和彼得在他的书信里(彼前2:8),分别提到过正负面预定。正面预定,是神白白的恩典;负面预定,人终究无可推诿。

在旧约里,由于救赎未成就,先知传达神的话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1:18);这是启示性的指引。在新约里,恩典已经临到,神于是藉使徒的口说:“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9:20)你应当悔改,信耶稣!新约的福音已经应验旧约的应许。

保罗复杂的神学讲论,采用一贯的平衡进路,要团结纷争中的罗马基督徒:这与教会中外邦基督徒的假想相反,福音并不表示以色列被弃绝;但是,自认拥有不会失去救恩权益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错了(11:11-32)。总之,9-11章从表面看是谈论以色列,但以色列的问题终究是神和神福音的问题。

保罗以此为基点,接下来提出三个基本观点,关乎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神过去给以色列的应许跟他现在正要成就的事是一致的,就是他拣选一些犹太人(列祖和余民),同时也开始拣选外邦人(6-29),包括寄居的(民15:26),还有喇合、路得(太1:5)等人。

△神现在仍然藉着个别呼召一些犹太人和外邦人,形成“以色列家”的“余数”,来应验他的应许(11:1-10)。

△在末日,“以色列全家要得着拯救”(11:26)。保罗用一首赞美神奇妙计划的诗歌,来总结这部分(11:33-36)。

归根究底说来,9-11章的主题就像9:6所说:“这不是说神的话落空了。”保罗指出,神从来没应许将救恩赐给亚伯拉罕肉身的所有后裔(6-13)。就算是犹太人,救恩也从来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总是一项神拣选的爱的恩赐(14-23)。那是他出于至高无上的主权、随己意赐给外邦人和犹太人的恩典(14-29) 。

神的应许与以色列的苦难(1-5)

1-3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1-3 保罗在开口说出9-11章一整段话语之前,先作了四重的保证:正面的,“说真话”;负面的,“不谎言”;从自己来的,“良心”;从神来的,“圣灵”。这又是一个圣灵和圣徒之灵一同见证的例子(8:16)。这是新约第一次出现“在基督里”:我们如今有能力去作神吩咐我们去作的事,从早到晚,日复一日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来。

保罗用情很深,他说他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大有”,说出了他那忧愁的程度,是在“向四方扩展的空间”;“心里”,说出他伤痛的范畴,那是他生命活动的中心位置;“时常”,说出他伤痛的时间,那是未间断的、未停歇的、持续的。由于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11:13),不少犹太人看保罗是叛徒。

保罗从人性出发,说到自己的“弟兄”,包括他的“同胞”和“邻舍”。“骨肉之亲”,是血统上的“亲属”和“亲族”。联想到神的管家摩西,为神的百姓以色列民在拜金牛犊时正要遭受灭族之灾,就求神在生命册上抹去他的名字(出32:23),好代替他们赎罪。保罗也不忍坐看同胞得着那么多应许,最后却错失福音。

保罗此时也假设自己宁愿被神咒诅,或与基督分离,为骨肉之亲的福祉,自己或受谴责,被定罪,遭驱逐,就像誓愿殉道那样,为同胞大发热心。因为他们虽然是神在旧约里的选民,可是从福音的立场看,他们却是“仇敌”(11:28)。与一个人的福祉和好处相比,保罗更愿意神拯救多人的恩典得到荣耀。

保罗不仅是口头理论家,他还是实践行动派。如果两下发生冲突,他甘心舍弃自己的福分,来换取他人的福分。从哥林多前书(4:11-13)和使徒行传(22:22)来看,保罗就算是被人从世上除掉,被赶出会堂,蒙最大羞辱,遭各样灾祸,他也是情愿。因为他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11:1)。

4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

4 保罗的心意不仅是关切百姓,也是关切神在旧约中赐给以色列人的应许及权益。罗马书中“以色列”这名字只出现在9-11章,共十二次;“犹太人”这名字也出现十二次,只有二次在9-10章与“希腊人”并用。“以色列”是神所赐的名字,是一个有重要宗教和历史意义的尊称,而“犹太”却是世人所加的称号。

保罗列出神的选民“以色列人”拥有的七项特权,既上溯神在历史上的应许,也为以下整个段落的“中心问题”作预备:“神的话语落空了吗?”

“那儿子的名分”,他们是神的朋友亚伯拉罕(代下20:7)的后裔,是出于他所拣选的以撒和雅各,被带入特别的立约,包括“被收养为儿子”,并由于基督要从他们出来的缘故,被称为“神的长子”(出4:22)。这是一种外在/预表的关系,使他们在肉身/血统上有继承迦南土地的特权。

“荣耀”,在旷野有云柱和火柱(出13:21),西乃山有烈焰(24:16-17),会幕有云彩和荣光(40:34),圣殿充满了荣光等神的显现,显明神与以色列民同在。

“诸约”,神与亚伯拉罕应许之约(创15:9-10,17-18,17:2,4,7,9-13),摩西律法之约(出24,申29)、约书亚侍奉之约(书24:25-27)、大卫国度和君王之约(撒下7:8-16),以及耶利米预言的新约(耶31:31-33)等,都属于以色列民,作为恩典之约的象征。

“律法”,神在西奈山亲手颁布了以十诫为中心的道德律法,还有民事律法和礼仪律法,都是以色列民极大的特权(申4:8)。

“礼仪”,另译“神圣的侍奉”,有会幕及圣殿敬拜,有神的典章、律例、法度,还有圣殿、祭坛、祭司、祭物,以及饮食和节期的制度等,使他们在这方面被尊荣。当其他的国民还在敬拜服事他们自己的手用树桩和石头所雕塑的偶像,及其背后的鬼魔时,以色列民已经按照神的命令,敬拜和事奉独一真神了。

“应许”,除了与亚伯拉罕及摩西、大卫等的普遍立约外,还有特别的应许,就是关乎基督以神的先知、祭司、君王身份来临的预言。

5 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5 “列祖”,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这些蒙神恩宠的著名人物;他们是犹太人的骄傲。但是其中所有最大的荣耀“是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耶稣曾在此前说过:“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4:22)。加尔文说:“他愿意与犹太人有更密切的亲戚关系,就是赐给他们更大的荣幸了。”

第5节其实与1:2-3一样,可以对照其排比句:“按肉体说”,是按基督的人性,他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大卫后裔生的”,“从他们出来”,这是他们极大的特权。“按圣善的灵说”,是按基督的神性,“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他在实质上“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这是他们极大的尊荣。

保罗对耶稣基督常用的称呼是“主”(14:9),这与旧约称耶和华为“主”是相等的。“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神”指向基督,这成了基督的神性最重要的见证,也是初期希腊教父的传统。保罗知道不信的犹太人差距太大,于是委婉却真实地在这儿把本来与1:2-3相类的排比句式,作了结构上的转变。

应许与神拣选的主权(6-18)

福音的实际与神的计划有没有出入呢?保罗认为没有!“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创21:12),这句神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从保罗所得到的启示来看,完全是属灵的意义,因为神关于后裔的整个应许都是在灵意里面,不是在肉身的血统里面。正如赖特所说:“重要的是恩典,而非族裔。”

在罗马书(2:28-29),保罗已经指出,真犹太人是在内心的生命中颂赞神的人,天然的后裔与肉身的割礼都不是很重要的事。现在他又循着这样的亮光指出,并不是所有以色列的后裔在内心都算是以色列人,并不是所有亚伯拉罕的子孙在属灵上都是亚伯拉罕的后嗣,这是第4章已经说明的。

在整个旧约历史中,神的计划向来是由一些圈内的人、蒙拣选的少数人、得救的余民传递下来的。亚伯拉罕虽然有好些孩子,但是惟独藉着其中一位,就是以撒这应许之子,神的应许才得以传承。以撒又有两个孩子,惟独藉着其中之一,就是雅各这在母胎中就被拣选的,神的生命才得以继承。

保罗用以撒和雅各的故事,来建立神拣选人的原则。他从7-13的个人救恩,推演14-10:21的国族救恩,正像他在1-8章专注于个人救恩,9-11章处理整体关系。6-29指出,神将以色列弃绝是出于神的决定;30-10:21又指出,以色列被弃绝是因为她故意拒绝相信。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形成某种奇妙的张力。

加尔文派与亚米纽派构成的冲突,实质上的焦点与“信心”的定性不无相关。这“信心”,是神性,还是人性?如果是神性的,在于神的彼岸,就倾向预定论的主张;若是人性的,在于人的此岸,就倾向自由意志/自主选择论的主张。“本乎恩,也因着信”,“恩”肯定是从彼岸来,“信”呢?是架在彼岸与此岸之间的桥梁。

焦点依然在于:“信”是彼岸“恩”的延伸(弗2:8),还是由此岸发出?抑或兼有?因信称义完全是恩典,人的责任在于无可推诿。神召、人归/种子、土壤,叫人看见救恩是神和人的关系。救恩论,不单是神论,也不单是人论,神藉着律法和先知说:“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遑论神和人的“婚姻”还有第三者。

所以保罗从亚伯拉罕说到以撒、雅各,又说到摩西、法老,最终说到何西亚的婚生与非婚生儿女。我们只能感赞“奇异恩典”“奇妙拯救”。若是纯粹预定论,人似乎可以青天白日睡大觉;若是拔高自由意志论,旧约律法就无须新约恩典。然而,神的应许终究要藉着儿子的灵应验在属他的人身上。

6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6 看到犹太人拒绝基督的福音,会让人产生“神的话落了空”的怀疑。“落空”直译是“倒下来了”。保罗在接下来的一段,陈明了因着新约时代的开启,对犹太人的弃绝并没有使神对列祖的应许落空。“神的话”永不落空,他应许“以色列家”的话,“没有一句落空”(书23:14),“一句都没有落空”(王上8:56)。

保罗首先从一个曾经的事实设立一个前提:有以色列谱系的,不都是真以色列人。这是从神指着亚伯拉罕“后裔”的话(7,创21:12)推导出来的。许多从亚伯拉罕出来的后裔并不在神的计划以内。属灵的以色列,不是族裔的身份,不是国族的地位。恩典不是凭着血统传承,恩典是照着拣选赐给的(2:28-29)。

我们可以感到保罗差不多在暗示,神的子民以色列就是神的教会的预表。正如巴特所说的,教会就是由“听神的话”“说神的话”的人组成的;“神的话”在这样的组织里必不落空。尽管教会是结构复杂、叠床架屋的组织,有时危如累卵,但神是独自遴选和扬弃、建立和推翻、使人得生命和置人于死地的那一位。

7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唯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7 从头到尾,保罗都是根据圣经讲论,他论证的起点是亚伯拉罕。保罗引用创世记(21:12)“神对亚伯拉罕说”的话:“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因为”,是承受“应许”的因由,神是命定“后裔”和发布“应许”的“第一因”。以撒作为应许之子进入神的约,以实玛利却被“赶/打发”走了(创21:10,14)。

亚伯拉罕还在世时,就“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只把日常需用的“财物分给他庶出的众子”(夏甲生的以实玛利和基土拉生的六个儿子),“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去(创25:5-6)。这表明救恩不是与生俱来:肉身作亚伯拉罕的后裔,并不成为他属灵的儿女的充要(充分/必要)条件。

从一开始,“后裔”的应许就是给以撒(2:28-29),不是给以实玛利;是给雅各,不是给以扫。现在那同一个应许,是给接受基督的真犹太人,这就弃绝了背离基督、只在肉身作犹太人的,但那应许却不因此落空;就像在以实玛利和以扫的后裔身上没有实现神的应许,并不表示“神的话落了空”一样。

8 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8 保罗这话正击中不信的犹太人的要害。他们夸口肉身和亚伯拉罕的关系,按照属肉体的方法——靠着属基督的恩典所代替的属肉体的律法——行割礼来寻求称义(腓3:3)。保罗曾指出,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生的”(加4:29),他是蒙神眷顾、却不在应许中承受产业的代表(创21:10-13)。

与上一节相比,保罗在这一节略换措辞,再次强调神的原则:肉身所生的儿女,直译为“肉身亲生的”,是从血气、人意、情欲生的(约1:13);不是神的儿女,不是“神亲生的”。惟独那应许的“儿女”,蒙神的怜悯和恩待,被拣选来“信”他的(4:3,22-24),才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7-8两节“儿女”和“后裔”互用。

保罗的论证显明,神的秩序是主要的,人的顺序是次要的。耶稣说:在前的将在后,在后的将在前。神自由拣选的主权的背后,是出于神的本性,为要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人的本性不是拣选的条件,拣选的恩典要使人的本性顺从并转向神的本性。

9 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9 这节关于“应许的话”引自创世记(18:10)。以撒作为应许的儿子,他是那些现在被算作“后裔/真门徒”的人的预表。保罗在加拉太书(4:28)指出:“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不过,我们还可以看见,在亚伯拉罕的后裔里,神的拣选继续进行着,因为一切的事物都属乎神。

10-11 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10-11 以撒和以实玛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实玛利是埃及使女夏甲的儿子,比以撒早十四年出生,他嘲笑和欺压以撒。神藉着这一切,促使撒拉要求亚伯拉罕把他赶出去。雅各和以扫是一母双生,他们没有嫡庶的差异,区别的条件是作为长子,以扫和以实玛利相同。可是神谕在双子孪生以前就已显明。

“不但如此”,同为“应许的儿女”作“后裔”的以撒,他“肉身所生的儿女”也不都在应许以内,还有蒙拣选和不蒙拣选的分别。神拣选人的旨意“坚立”在人的信心和行为以前:只在乎“召人/发怜悯”的神,不在乎“奔跑/行为”“定意/心志”的人(11,16)。保罗说“善恶还没有做出来”时,关键是在于神绝对的主权和命定。

拣选是基督教崇拜的基础,今生和永世如一。拣选不单是使徒的教义,更是耶稣亲自的教训,主说“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13:8)。无数奥秘围绕着拣选的教义,神只向摩西隐晦地启示他本性里的另一面(出33:23)。神学的教与学如果成了背诵教条,无视重叠和交叉,或疑难问题的歧义,也可能产生新的教条主义。

12-13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12-13 神自由地拣选一些人,拒绝另一些的人,因为他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这种翻转世俗次序的作为,可以从该隐与亚伯/塞特、以实玛利与以撒、以扫与雅各、流便与约瑟/犹大、珥/谢拉与法勒斯,犹太人与外邦人,一直上溯到亚当与耶稣、基路伯与基督。这是神奇妙的作为。

保罗在这里又引用玛拉基书(1:2-3),进一步说明神对雅各/以色列与以扫/以东的爱与恶;在那经文中讲的是他们的后代。实际上,哥哥以扫从未服侍弟弟雅各,只是应验在他们子孙的历史中,以东后来果真臣服了以色列或犹大(撒下8:14,王上11:15-16,王下14:7)。但这里,保罗显然是指向神对个人的选召。

神对雅各的“爱”,透过他“拣选”雅各的恩典表明出来;以色列民被带入特别的约,有迦南美地赐给他们,有神荣耀的同在和祝福,给他们特别的供应和眷顾。神对以扫的“恶”,透过他“拒绝”以扫进入应许的谱系表现出来;以东人被弃绝,没有圣殿、祭司和先知,他们没有特别的照顾和关爱。

亚米纽斯对于“爱”与“恶”读出这样的信息:“关于这些被弃绝的和那些蒙拣选,所区别的是因着其专属的特质”。没错,神是无所不知,可是,神却没有给利百加腹中的双胞胎设立得救的条件。保罗一直讲的是人,不是讲人的特质。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不是说他要怜悯哪种人,就怜悯哪种人,如该隐与亚伯。

按照旧约的背景,“爱”与“恶”指向不同的方向。“爱”与“恶”其实是“拣选”与“拒绝”的代词。司布真说:“我不希奇神为何不拣选以扫,所希奇的是神为何拣选了雅各。”神对世俗次序颠倒的拣选,暗示了有长子名分的犹太人,要在“拯救的日子”以前被撇在一边;那小的外邦人要在“悦纳的时候”被领养,得到名分和祝福。

据粗略统计,在保罗书信中共有八十多处旧约引文,本书9-11章约有二十四处引文,有许多是复合引文,并不容易分辨。保罗引用旧约,也往往超越原来的意思。在这段经文中,保罗从以撒、以实玛利、雅各、以扫等个人的属灵命运着手,逐步转到关注他们在救恩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

有人说,保罗所讲论的神学一向是实用神学:有关神的真理必定改变我们的想法,最终改变我们的行为。是的,不过保罗不是要我们像律法主义者那样,刻板地效法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行为。保罗是提醒我们神在过去的作为,来给我们展示一个神学真理。一段经文的意义,就决定于这个真理是什么!

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

14 当文士扫罗/使徒保罗问:“我们可说什么呢?”旧约文士以斯拉也曾经这样问:“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你的命令”(拉9:10)。必定有人会反对说,神若任意对待人,拣选一些人,弃绝其他人,是不是神不公平呢?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3:5-6,创18:25)保罗断然拒绝这个想法!

以色列人素来抱怨“主的道不公平”(结18:25,29,33:17,20)。犹太人反对保罗讲论的理由可能有两条,这是第一条。以撒和雅各被拣选,同样在约里受割礼的以实玛利和以扫被拒绝,是神拣选人的两个实例,犹太人对这并无异议。可是保罗指出,这些事的原则也证明,不信的犹太民族被拒绝也是正当的。

15-16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15-16 保罗又引用摩西和法老的两件事,来证明他的论点。第一,当摩西想从神的话认识神,看见神荣耀时,神在他面前经过,宣告他的名,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保罗似乎大体上说,神照自己的旨意特别拣选,并不因着世人有什么“心愿”和“行为”(11节),改变他的永世计划。

世人全都堕落在罪恶的境地,同在神的忿怒以下。神行使主权,拣选一些人脱离其悖逆的族类,是作为他恩典和荣耀的见证。奥古斯丁说:“神不是因为我们相信而拣选我们,而是他拣选了我们却相信他。”“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11:35)保罗反复论证,带有十分强调的意味,为要突出神的主权。

17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

17 第二个是埃及法老的例子。神一开头就告诉摩西:“我要使他的心刚硬”(出4:21);过程是:法老刚硬,神又使法老刚硬(出7:13,9:12),法老无可推诿。神赐给法老国度和权柄,使他兴起像座灯塔,作为一切灾殃的警示(出9:14)。“我将你兴起”,“让你在活人之地暂得继续”,目的是“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

神要藉着这位刚愎蛮横、大胆妄为的敌挡者,施展能力,显出荣耀。神“叫风一吹,海就把他们淹没,他们如铅沉在大水之中”(出15:10)。神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万国中所未曾行的,他使四围的外邦人都看见他的作为:“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谁能质疑神随己意行奇事大事的主权呢?

18 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18 有人说,保罗这样议论好像不太高明。说神利用一个邪恶的情势,使它产生善良那样一回事;就像说神创立一个邪恶的情势,为要使它最后产生善良这样一回事。保罗说,神有意使犹太人刚硬,从而为外邦人开通道路。不难看出保罗忧心如焚,急于找出理由,解开福音奥秘;而他找到的正是神所做的。

神可以“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也可以“任凭/交付”“刚硬的”“自取刑罚/定罪”。难道人能鼓吹自由意志、自主选择,神反而不能显明他至高无上的主权?何况神自由拣选是出于他的荣耀和救恩,成于他的公义和信实!没有人配得恩典,蒙神选召的,只能感谢和颂赞;那反对神的福音的,是自取败坏(何13:9),无可推诿。

新约全书逐节汇查-罗马书09神的主权拣选“以色列人”及人的信仰自由B

【神可以“怜悯谁就怜悯谁”,也可以“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难道人能鼓吹自由意志,神反而不能显明至高无上的主权?何况神自由拣选是出于他荣耀和救恩、权柄和能力,成于他公义和信实、慈爱和怜悯!没有人配得恩典,蒙神选召的,只能感谢和颂赞;那反对福音的,是自取败坏,无可推诿。】

神的忿怒与怜悯(19-29)

19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19 既然如此,犹太人势必对保罗为神宣告主权提出第二条反对意见。保罗假设持异议者与他继续辩论:如果神赐给某些人有效的恩典,同时不赐给其他的人,为什么他还指责那些得不到这恩典的人呢?如果是神定意叫他的子民刚硬,叫他们不蒙怜悯转离神,那难道还算是他们抗拒神的旨意吗?

20-21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

20-21 对于愚妄人的强嘴,保罗直接给予申斥:“你这个人哪!”保罗提醒人的从属、受造地位:我们只是个人!在瀚浩宇宙里,你是谁?以赛亚书(40:15)说:“看哪,万民都象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尘。”以人对抗神,与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万神之神逞口舌之能,岂不是极其荒谬的狂妄吗?

保罗引用旧约里陶匠与陶器的比喻,来形容神对待他子民的主权。神曾吩咐耶利米到陶匠家里去(耶18:1-6),让他看陶匠在转轮上作陶器:陶匠拿一团泥作陶器,作坏了,又用这团泥另作一个陶器;他看怎样好,就怎样作。有哪一个陶器质疑陶匠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你怎能造我没有手柄呢?(赛45:9)

“神说,以色列家啊,我待你们,岂不能照这窑匠弄泥吗?”其实,神待他子民何止是陶匠弄泥的态度?人既看不清神的荣耀,也看不出自己的污秽,更不知神的爱长阔高深——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人无视神的福音,神还是容忍人为自己积蓄忿怒,这样当审判来临时,人还能与神强嘴吗?

22-24 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

22-24 “倘若”,我们必须注意在这一小段开头保罗所用的字,这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话气。这三节经文,当代译本修订版译作:“倘若神要显示他的烈怒和权能,就尽量容忍那些他预备要毁灭的器皿,以便在那些他怜悯并预备赐予荣耀的器皿上彰显他丰盛的荣耀,这难道不可以吗?

那些“蒙怜悯”的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保罗描述为神怜悯、他预备、赐荣耀的。反之,就是神容忍、他预备、要毁灭的。可见在从伊甸园里堕落的人类这一大团泥中,神可以造出两种器皿。从神的主权来说,“这有什么不可呢”?但我们要见证说,神是预备圣徒上天堂,罪人预备自己下地狱。

从“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来看,保罗这里只是将神的忿怒与神的权能相联系。可是在2:5我们已知,神忿怒的前提是人在罪中刚硬不悔改,神出于他圣洁的本性,必然在公义审判中倾泻他的忿怒;但神的公义信实和他的慈爱怜悯并行不悖,出于神在永世计划里的救恩,他就“多多忍耐宽容”。

人心败坏容罪作王,这是自取沉沦的自我预备。人这样做,是忤逆神,表示自己愿意充当地狱燃料的意愿,众天使和众圣徒都可以为此作证。人活世上,一日又一日,每一日都充满幻想,心存侥幸。其实并不清楚自己倒底会不会真下地狱,不知觉间死亡降临,就失了因信称义的机会,只能等候审判永刑了。

对于蒙怜悯“得荣耀”的人,神“预先定下这些人,他又召他们来”(8:30),使他们有谦卑、悔改的心,带着圣灵所赐真实的心灵,归服耶稣基督的名,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以致“彰显他丰盛的荣耀”。当摩西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神又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出33:18-19)。

25-26 就象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

25-26 解释了应许,证明神的主权以后,保罗在这里说明了犹太人被弃绝,外邦人被接纳,是如何在旧约中被预言的。这是跟旧约里神给列祖的应许相连贯的。犹太人无疑是很愿意引用旧约,那是交托给他们的圣言。保罗于此引用何西阿书(2:23,1:10),借助旧约预言里神的旨意,引起犹太人关注。

何西阿从自己家庭的悲剧,学到一个神的比喻,来说明神和以色列的关系。他奉命娶了滴拉音的女儿淫妇歌篾为妻,生了一个男孩,是他自己的,神吩咐“给他起名叫耶斯列”(神栽种)。她所生第二、第三个孩子,都不是他的,神吩咐给她们起名叫罗路哈玛(“不蒙怜悯”)、罗阿米(“非我民”)。

经文背景是在北国以色列被掳前。其中名字象征神对他子民以色列的态度,因为他们对他的约不忠,所以成了“不蒙怜悯”“非我民”。但为了神立定的约,神不愿让这种破裂的关系永远继续,他期望终有一日,目前这些不算他子民的人,会再成为他的子民,这些目前不能蒙他怜爱的人,会再成为他施恩的对象。

保罗应用这些经文在外邦人身上,透过奉召作使徒和特派传福音,要使无数从未作过“神的子民”、没资格获得旧约特权的外邦人,大量地登录成为真以色列民,同享新约福分。保罗并非随意应用经文,或断章取义。他从这些经文找到更深层的意义,从救恩历史在耶稣基督里达至高峰的视角来解读这些经文。

当时教会尤其是罗马各处教会,外邦人参与的人数与犹太人相比,多得失去了平衡。正像以赛亚所预言,犹太人的参与只是全国人口的余数;以色列人少得说不上是被收纳,只能说是被弃绝(11:15)。耶稣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正是这个情景(太8:11-12)。

27-28 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话,叫他的话都成全,速速的完结。”

27-28 这两节引自以赛亚书(10:22)。当时先知是说,以色列人虽多得无以计数,却只有一小群余民,在即将来临的、神用亚述人作代理者的审判中,能够存活,从被掳之地归回。余民不但要从被掳之地归回,并且“所剩下的,就是雅各家所剩下的,必归回全能的神”(赛10:21),成为复兴的希望。

我们必须回到旧约原文,看清保罗引用原文的特别用义。在第26节,保罗所引原文是何西阿书(1:10)的后半分句:“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在那里必对他们说,你们是永生神的儿子。”按理这里应该继续应用它的前半分句:“然而以色列的人数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数。”

可是保罗却突然放弃何西阿书(1:10)的前半分句,改用经文相近、意义不同的以赛亚书(10:22):“以色列阿,你的百姓虽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归回。”何西书那节所说的,可能是指着在末世以色列全家要得救;以赛亚书这节所说的,却是指着被掳回归时以色列的“余民”,包括使徒在内,这正是目前犹太基督徒的景况。

以赛亚的预言也是他长子名字施亚雅述的含义:“必有余民归回”,为要向百姓作一个活的“预兆”,证实神藉着他父亲所传的信息(赛7:3,8:18)。保罗在这里和11:5,把以赛亚的“余民论”应用到他当前的宗教现状中。当时犹太人虽然多如海沙,但从得救人数看,尤其是罗马的犹太基督徒,也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神在审判悖逆的以色列人时,“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11:5),包括保罗自己(11:1)。希望就蕴藏在这中间,他们成为被炼净的真以色列的核心,神对他子民的计划和应许要藉着他们传承到外邦。这群“得救”的余民,也要成为“拯救”的余民,承认耶稣是主的“小群”犹太人,必要带领全民归向主基督。

29 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象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

29 保罗告诉我们,人必须晓得神是谁。神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为自己存留余种时,他是以“万军之主”的身分行事,这是极大权能和无尽主权的作为。据尼希米统计,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尼7:66)。若不是出于神的怜悯和慈爱,连这些余种也要像所多玛、蛾摩拉那样被灭绝净尽了(赛1:9)。

基督为救恩史的顶峰(30-10:21)

神的预定、拣选、呼召是一方面,保罗已经作了深入的论证。现在他又从人的责任和信心的特色来进行陈述。实际的状况就是在福音上,保罗竭力要宣告神的救恩将临到凡相信的人身上,先是犹太人,后是外邦人。外邦人存着感恩的心回应了这信息,他们凭信心蒙神接纳,这就“算为他们的义”。

犹太人多数还在追求律法的义,要根据守律法来寻求神的接纳,这样他们就永远达不到目的。对犹太人来说,要明白这功课实在太难了。神放在灾难和审判中的石头,对信靠它的人成了避难的磐石,对反对福音的人成了绊脚石。因为犹太人走错了路,难怪基督成了他们的“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赛8:14,彼前2:8)。

30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

30 这里保罗最终陈明外邦人被接纳,犹太人被弃绝的真正原因。他们寻求神的方法不同,所以结果也不同,尽管都有神白白的恩典在他们各人面前。“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外邦人从前是与义隔绝的,他们不追求义,也不晓得自己的罪和未来的惨状,所以根本不寻求解救的方法。

但是在他们的信仰上,那预定的恩典临到时,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赛65:1)。是神来寻找他们,不是他们寻找神。除了白白的恩典在他们里面动工之外,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他们得到这份恩典。就是这样,神喜悦按照自己至高至上的主权和全智全善的主治,施加恩典。

外邦人因信称义,不是因着改信犹太教,不是顺服礼仪性律法,乃是接受耶稣,相信基督,顺服福音,得着救恩。他们因着真心相信基督这条捷径就得着义,犹太人却是依然久久盲目搜寻,却一无所得。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保罗接下来转到强调人的责任了。

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

31 以色列人大谈义和圣洁,好像自己的行为高人一等,必然能成为神的子民和天上的宠儿。但是他们没有得着,绝大部分没有得着。他们许多人固守犹太教的原则和礼仪,抓住影儿,认为已经在自己的道德和宗教律法的体制中找到了义,却藐视就在他们身边的那已经来到的影儿的实体。

32-33 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32-33 教会包容犹太信徒,也包容外邦信徒(11:1-5)。在保罗第三次宣教旅程时,犹太人愈发拒绝福音,外邦人反而开始在教会中占主导地位。人若试图靠守摩西律法来获得义,便须严格遵守全部律法(雅2:10)。以色列人持续地努力追求律法在行为上的义,他们没有因此凭信心转向神求赦免。

他们寻求,却不是按照正确的方法,不是用谦卑的方法,并且猎取的目标也错了,不是按照神所设立并指示的。“不凭着信心求”,不依靠基督的功德,这些才是生命的实质和律法的目的。他们只“凭着行为求”,以遵守摩西律法的规条和礼仪为最高境界,却不知福音正是信仰的试金石。

对一些人来说,耶稣的十字架是他们绊脚石。耶稣曾经对他的先锋战士施洗约翰说:“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保罗在这里将以赛亚书(8:14,28:16)的经文合二为一。对那些不信耶稣是基督,依然守缺抱残、固执礼仪的犹太人来说,立作根基的、拯救的磐石,的确会成为他们的绊脚石,

穆尔认为,我们对圣经的解释总是受到经文以外的因素所影响,包括我们的个性和背景,还有潮流和文化。保罗与犹太人这段对话对于现代人的意义,相当程度取决于人们是不是意识到这些影响,以及能不能用谦卑、愿意聆听的态度,寻求圣灵的帮助和指引,让经文本身说话,又藉着它们说话。

对于神的预定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平衡,我们已经反复讨论过了。最后还可以引用剑桥学者西面(1759-1836)的一个态度,他同时坚守两个极端的立场,并说:“正如复杂机器里面的齿轮,可以循不同方向转动,促进共同的目标;看来相舛的真理也可能完全能够协调,在使人得救的事上,一同促进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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