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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这部诞生于后诺奖时代的《晚熟的人》 写了什么 写得如何

好句子 2013-12-23 0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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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距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已经过去8年,距他上一部小说出版已经过去10年。十年磨一剑,7月31日,莫言最新短篇小说集《晚熟的人》终于首发。都说诺奖有魔咒,得过诺奖之后很多作家可能都会陷入创作停滞或者无法超越自己的困境。那么,莫言这部诞生于“后诺奖时代”的新书,究竟写了什么,写得又如何?

“还乡”视角下的新魔幻

高密东北乡是莫言的文学故乡,一个人只有在离开故乡之后再回望故乡,才会获得别样的感触。纵观《晚熟的人》收录的12篇小说,“知识分子还乡”依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写作视角。诚如莫言所言,“还乡”视角从他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学习写作时就在用,至今依然在用,不过这个视角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因为作家本人发生了变化,“我的年龄变大了,我的视野可能变广阔了,但是我的思想是不是变深刻很难说,但是变复杂是肯定的”。

莫言

返乡视角的另一个重要变化,当然是作家的身份,如今,返乡者已经不是作家莫言,而是诺奖获得者莫言。在新书收录的其中一篇《晚熟的人》中,莫言就酣畅淋漓地写到了主人公“莫言”得诺奖后回老家被老朋友“骗”去讲话的故事。小说中的“莫言老师”是《黄玉米》的作者,家乡因为这部小说而搞了一个影视基地,小时候的邻居“蒋二”也从一个傻乎乎的家伙成了公司老总。“莫言”得诺奖后有一次和一个日本好友回乡,“蒋总”趁机邀请他们当了“高密东北乡首届滚地龙拳国际擂台赛”的嘉宾。小说把擂台赛开幕式的场景写得连讽带刺,酣畅淋漓,“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单舒拉穿着一条红色的曳地长裙,用一口令我感到很亲切的’青普’响亮地说。擂台前端一排音响突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叫。怎么搞的?蒋二喊:音响师!高密东北乡首届滚地龙拳国际擂台赛现在开幕!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前来参加开幕式的嘉宾,擂台下的两只猫不合时宜地撕咬在一起并发出尖叫。明天弄点耗子药送它们上天堂,蒋二恨恨地低声说。专程从北京赶来的,我们亲爱的老乡,小说《黄玉米》作者,著名作家莫言老师。在热烈的掌声中,人们把目光投过来,几十部手机对准了我,我不得不站起来,对大家挥手致意。我听到有人说:嗨,老成这个样子了。”随后,“莫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邀请上台发言,虽然怒斥蒋二“混蛋”,但还是把戏演了下来,他跟蒋二说“下不为例,否则断交”,蒋二则说:“哥,放心,我亏待不了你,出场费二十万,我先替你入股了,将来你就等着分红吧。我们晚熟的人,要用一年的时间干出那些早熟者十年的业绩。”

小说中“晚熟的人”,写的就是蒋二这样年轻时被当成傻子,社会条件变化后突然如鱼得水的人。不过对莫言来说,“晚熟”还别有一番深意,在新书发布会上莫言表示,从文学和艺术的角度来讲,一个作家或者一个艺术家过早成熟了、定型了、不变化了,他的艺术创作之路也就走到了终点。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作家不希望自己过早定型,就是希望自己能够晚熟,使自己的艺术生命、自己的艺术创作力能够保持得更长久一些。在《晚熟的人》中,虽然还乡的视角没变,但是我们依然从小说中看到了后诺奖时代的写作变化:那是一种诺奖获得者身份带来的新的魔幻现实。

这种魔幻现实同样体现在《红唇绿嘴》中,在这篇小说中,一个外号“高参”的农村妇女,在微信微博发达的时代,成了一个操纵并利用“舆情”获利的人,莫言用鲜活的语言把这个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而《诗人金希普》和《表弟宁赛叶》则把一个以文学为江湖的混子和一个眼高手低的文学爱好者形象生动而魔幻地刻画了出来。

爱恨交织的历史回望

此次《晚熟的人》收录的12个短篇小说,其中的《左镰》《斗士》和《地主的眼神》三篇曾以“故乡人事”为总题在《收获》2017年第5期发表。这三个短篇的主题也相对集中,就是在“还乡”视角中回望故乡历史和现实中的人物。

《左镰》有着最令人惊心的简洁和狠劲。小说中,每年夏天去“我们村”的是章丘铁匠老韩和他的两个徒弟,但铁匠和打铁只是线索,故事的真正内核,浓缩于“左镰”之中。左镰就是左手用的镰刀。田千亩来找铁匠打一把左镰,“那个手持左镰蹲在树林子里割草的少年名叫田奎,是田千亩唯一的儿子。”悬念步步紧逼:田奎为何没了右手?田奎的右手为何竟然是被自己父亲剁掉的?田奎领头用河里的泥巴砸光腚乱跑的傻子和傻子姐姐的后果真的这么严重?小说没有明说,但从“田奎的爷爷是地主”“差点当场被拉出去毙了”“幸亏有傻子的爷爷做保人”等等细节,我们大体可以猜测到历史在一把左镰上凝聚的刀光剑影。

《斗士》的故事也很简单,写的是从那个特殊年代延续至今的“斗争”,但其中的人物形象特别鲜明,尤其是“武功”,“母亲说武功亲口对她说过,某年某月某日,他用农药浸泡过的馒头毒死了方明德大儿子家猪圈里那头三百多斤重的大肥猪。某年某月某夜,他手持镰刀,将黄耗子家那一亩长势喜人的玉米,统统拦腰砍断。……他这人,脾气怪诞,你对着他打个喷嚏,很可能就把他得罪了。……他这样胡作,总有一天会作死的。但事实证明,武功没有作死,而且他还顺利地获得了‘五保’,他放了那么多次火,干过那么多的坏事,竟然没被人捉住过,这也真是一个奇迹。”小说中“母亲”说的话,加上另外一些活色生香的描写,一个独特的弱者形象被作者树立了起来,而在看似碎片化的叙述中,这个弱者形象令人深思,“他的仇人们,死的死,走的走,病的病,似乎他是一个笑到最后的胜利者,一个睚眦必报的凶残的弱者。”

《地主的眼神》,写的是“老地主孙敬贤”:“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写了一篇轰动全县的作文——《地主的眼神》,里面有这样的句子:“这老地主看似低眉顺眼,但只要偶尔一抬头,就有两道阴森森的光芒从他的黄眼珠子里射出。”因为这篇作文,老地主受了很多苦,他割麦技术很高,却依然被贫协主任为难,“我承认,我对这个具有高超割麦技艺的老地主没有丝毫好感,但我对他无端挨打又充满同情,我对专横跋扈的贫协主任充满反感,但又对他惩治老地主感到几分快意。”小说中“我”的这种纠结,既有特定的时代特色,又有着朴素的爱憎,反映了朴素的农村人在政治撕扯下的一种状态:似乎并没有那么暴烈,但依然让人看到了裂痕。小说最打动人的也是淳朴村民在特殊时代应对政治时的本能善良,而地主的孙子这个种了200多亩地的新时代人物,在小说中并未展开,因而使得小说略显单薄。

《晚熟的人》目录

动人心魄的民间血性

来自民间的“血性”或许是很多读过莫言小说的人都会有的感受。虽然获得诺奖无疑让莫言的写作压力变大,曾经的汪洋恣肆、天马行空必然有所收敛,但在这本新出的小说中,我们还是看到了令人震撼的民间血性。

这是整本书的最后一篇《火把与口哨》,“我”的三叔是个农村的煤矿工人,三婶却是县城里相貌压全城的美女,“三叔”之所以能娶得美人归,是因为三叔的“善意”,“话说1960年秋天,我三叔从煤矿请假回家为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三爷爷办理丧事,在坊子火车站等车时,遇到了一个昏倒在地的老人,这个老人就是我三婶的爹顾传胪”。老人刚从潍北劳改农场刑满释放,是饿晕的。“三叔”掰了半块黑面馒头救活了老人。当然,之所以能最终赢得“三婶”芳心,还因为“三叔”能吹一口出神入化的口哨,在那个灰暗的岁月里,飞扬的口哨成了苦难中一抹浪漫的亮色。然而命运依然惨烈袭来,先是1966年,“三婶”父亲的历史问题又被揪出来,老两口不堪批斗游街、抄家封门子辱,双双悬梁,一把火烧了经营多年的蜡烛店。然后“三叔”死于矿难,两个孩子,姐姐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喝敌敌畏死了,弟弟被狼叼走。壮烈的民间血性出现在小说最后,“三婶”带着“我”找到狼窝,“三婶大骂着,尖利地吼叫着,挥起斧头,对那公狼的脑袋用力劈下去。……三婶收了斧头,气喘吁吁地将那支火把,猛然地触到公狼头上。公狼的毛在燃烧,公狼的脸被烧焦,一股烧燎狼毛的怪味,一下子刻在了我的记忆里。”“杀狼复仇后,三婶洗净了手脸,梳顺了头发,换上结婚时穿的那身衣服,静静地躺在炕上,闭着眼睛,叫也不应,问也不答。”就这样死了。

《火把与口哨》在让人感受到民间血性的同时,也让人感受到了这血性背后的悲怆,狼吃人是无知,“三婶”最想复仇的对象,并不是无知的狼,然而不把斧头和火把对准狼,她又能对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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