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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夏 我们用文字说话

好句子 2013-05-31 03: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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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老师

蔓草生香,我们用文字说话当点连成线线再排成面那沾满灵感的毫素一挥而就范乃菡的诗句便开满了七色鲜花

浅浅竹香,我们用文字说话竹书签,虽小且质薄但读书人喜爱它的幽香味道宰予的故事也顺利到张轩仪笔下悄然安家

才子羁旅,我们用文字说话

彭熙雅钻进历史隧道

牵出纳兰性德的衣角

也同时牵出一段历史趣料

玛瑙心也开始有了鲜活的步调

这一夏,我们注定要用文字说话

充满魔性的文字像漫天彩霞

请依伶说一说顽石如何以梦为马

请乐乐倒一倒行李箱里的故事奇葩

请奕衡演一演生龙活虎的龙虾大侠

请舒雅绘一绘伴着风旅行的童话

这一夏,我们这儿注定风景如画。

【诗歌】蔓草生香,我们用文字说话Fanny范乃菡

蔓草生香,我们用文字说话

伴随晓彤的茶韵

将静好的岁月磨成沙

蔓草生香,我们用文字说话

伴随秋秋点亮的夜空

将四季的诗写成童话

蔓草生香,我们用文字说话

伴随不同的雨声

将随风旅行寻找新家

蔓草生香, 我们挥动翅膀

将星空采下,用文字说话

又一夏, 将它装在瓶中铸成筹码

蔓草生香,我们用文字说话就像又一夏,蝶恋着花

【微作文】当点连成线

Fanny范乃菡

几个小小的点,能干什么呢?

一般看来,这几个小小的点,再不过平常和渺小,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办法完成,也常常会联想到小草,蚂蚁等一样渺小的事物。但相比之下,几个点,似乎是真的没有什么用处;更有甚者,就算这些点摆在他的面前,也不会去注意,更别说产生什么联想。

但,在我看来当小小的点越聚越多,就可以连成一条线,许多条线再汇集到一起,则可以连成一个面。在成面之时,那些小小的点就破茧成蝶,蜕变成了另一副模样;也从小小的,不起眼的点,到了成长的另一个阶段,成为了作用更加巨大的面。也许,这样看来,这些点也都不简单呢。

写小说也是这样,每一个小故事都是一个个点;当我们每天坚持,越写越多,小小的点就汇聚成了一条条线;而在这样慢慢坚持的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的进步。

有句话说的好,量变会产生质变,当自己回过头来看看,会发现,原来自己进步了这么多。当一条条线连成了一个面的时候,我们也会蜕变,步入一个新的阶段。那时,你可以骄傲的告诉自己:原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只需要坚持,再坚持一下,一直坚持下去。

我们的故事刚刚开始,期待着当点连成线……

【微作文】与君一为别

张轩仪

清晨的气息若有若无的撒在我身上,使我读书时阳光柔柔的暖和。《平凡的世界》这部巨作在我眼前缓缓展开,它是那样精彩纷呈,那样满含着真实的苦难,却又时时不失蓬勃向上的正能量与奋斗的激情。

我入神忘我地捧着书读,却忽然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怔怔地将目光从书间移开,怅然若失地望着窗外。像是有某种神秘的力量驱使一般,我打开了抽屉,取出了那份初中的录取通知书,默默的凝视着。这份录取通知书的意义与我而言是复杂的。一方面,我对于过去的小学时光追忆和恋旧,但又对于初中生饱含着激情与好奇,毕竟我将要跨越到多梦的少年时代了!

尽管眼前的生活像五彩的地图,让我铺开了崭新的一页,可我内心的高兴却并没有多少。因为,桩桩件件的往事在我心头挥之不去,在独处的时候,我总会深陷于一种略带忧伤的回忆沉浸在过往。曾经,我并不太理解什么“长亭外,古道边”,只是觉得旋律很悠扬;曾经,我并不懂得什么“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只是懵懂的觉得这诗写的很好。但是现在,我自己将要经历离别,这歌词的深刻,诗句的深情,我立刻都体味出了。这离别,宛如一壶酒,在我的深斟浅酌之间,其留恋,其伤感,都如涓涓细流喷涌而出。

曾经同学间种种的不愉快和矛盾都随着离别随风而逝,留下的只有那些纯真又美好的记忆,就像花儿与少年。当在校园里最后走一走时,心头总有一种无言的酸楚。我将录取通知书放回,把抽屉重新拉起,又一次投身于书中,但我的心绪却飘远了……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首诗写的轻快但又动情,在我的心中掀起阵阵涟漪。“与君一为别”固然令人伤感,但所谓“青春无问西东”,奋斗是我们的主旋律。我从回忆中将自己拉回,感到身心充盈着力量,决心再一次为梦而战。

【微作文】两种风景

晓彤

走在小区里,突然有了想仰头望一望天的兴致。

天空中飘着淡淡的白云,像是蓝天上的垛垛银棉。白白的,软软的,我不禁想:如果能摘一朵下来,搂着它进入梦乡该多美好啊。转念又想,如果能在白云上种凌霄花,种桂花,种蔷薇……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吧。

我沉醉于美妙的想象世界之中,忽然,一抹粉红在我的眼前一晃而过。我吓了一跳,忙回过神来,只见一件粉色的T恤衫在一户人家的窗前飞舞。我的注意力顿时从云朵转移到了每户人家的窗前。一条小道,两边的人家窗户旁都各是一番“别样”的风景。各色各样的衣服在窗前迎风盘旋,甚至连内衣物都已“高登宝殿”。放眼望去,简直是一片衣物的海洋。居民楼之畔,是碧绿的棕榈树和一些不知名的灌木,都散发着勃勃的生机;各种小花竞相开放,陆续吐出它们的馥郁。

我摇了摇头,无奈地叹了口气。

默默地走回家,一路上,我的脑海中不住地浮现出两种景致:一边是美丽的春景——百花盛开,绿叶婆娑;一边是衣物满街——窗前飞舞,着实不雅。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景如两根柳条交织在一处,编出来的不是翠绿,更不是静美。这样的对比,说不出是为了更加突出谁,但却让人产生了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叹。

走到楼门口,我往后望了一眼这两种风景。我幻想着:这么美的蓝天白云,若每家每户都在窗前放一盆植物,放一盆花,让绿叶顺着栏杆缠绕,让花随着时节开放,那我们看到的,将是人与自然的巧妙结合,该是多么美丽的一幅画面。可惜,这个梦想很难成真。

【微作文】冷落

孜孜

一本书耷拉在窗台上,已经被冷落了好久。

初夏的暖风让窗帘乱摆着,窗外撒进一些潮湿,闷热的空气。它们总爱往人的身上靠近,如同一张温暖的面膜,使人有种明媚的亲切感。暖风拂过书的封页,发出翻书般的吵闹。可主人像是完全没有听到似的,书摊开着,风还吹着。然而,这一切都从未发生?

他早已洗潄完毕。现在,在睡觉之前还有几分钟的休息时间——看书,还是看手机?当然是手机啰!此时此刻,很多人应该跟他一样,在分秒之内,做出一个愚昧的选择。对,舒舒服服的躺下来,吐出一声长叹。接着把手机放到离自己一尺的长度,翘个二郎腿,就这样一看就入迷了。越看越克制不住自己,到最后睡神给予困倦的指令后。才发现原来已经十一点了,哦,还多看了一个小时!

如果换作是书,即使与它分别得再晚也合适不过。书中奇妙的旅程会让你惊奇、伤心、快乐、失望。不论坐在哪儿,不论我们身处什么地方。书与我们之间的共鸣令我们沉思。也许书能代给我们的体会比手机多得多,或许手机带给我们只是一时的欢乐,而书给予我们的却是一世的快乐。

现在,再一次时光倒流,再一次走到窗沿。再一次放下手机,拿起图书,收获更多、更充沛的快乐。忘记时间的流逝,跟随着主人公寻觅他的快乐,感受心中的澎拜,撞击阅读的魅力,演绎阅读的火花!这个夜晚,非凡的夜晚,翻动的书页,让读者与作者内心相连,感受生命的真谛,道德的指引;玩手机的夜晚是肤浅的,滑动信息直到双眼打架,这一切都是浪费时间,或许这一觉过后,我们会立马忘记所有的内容。可书不会,书永远不会。

这本书已经在窗台上折叠了好久。谁知道呢?或许看书的主人翻了几页就没有耐心了——他根本就没有沉下心。在书的封面上已经留下了被冷落的疤痕,它就跟人一样,很脆弱。从外表乍一看,就知道它如果被折叠了就是永久性的痕迹。书跟人一样,是有感情的。书已经流传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它从来都没有从人类抛弃过。然而我们手中拿的手机,他又存在了多少年呢?真正的内涵和修养,应该藏在书的手中。因为它是有灵性的,有感情的。譬如名著,更值得我们尊重和热爱。

夜深了,打开你床边的小灯吧。放下手机,赶走黑夜。拿出你所爱的书,与它一起共眠。你会渐渐发现书的意义,才是真正的意义。书遭人们的冷落是一件多么荒谬的事啊。书就是一盏灯,驱走心中所有的歧途。爱上书,就是爱上整个世界。

【微作文】夏雨

黄梓钦

现在是夏天了。夏雨总是与我们不期而遇。

夏雨来的猝不及防,去的也一样。前一天还真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后面一天,天竟翻了脸,从天从天空中下起了倾盆大雨,让人们,动物们,植物们都来不及,准备这大雨。人们把被子还没有收进来时,大雨就开始戏弄了,把被子再洗了一遍,小鸟儿还在外面唱着动听的歌时,大雨就开始戏弄了,把小鸟儿从树上面淋了下来,大树还在伸懒腰时,大雨就开始戏弄了,把大树一下子灌得清醒了过.....就像宋代诗人苏轼说的那样:“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夏天的雨不仅来得快,去得快,而且气势很大。他可不像春雨那样,悄悄地,细细的。他总是十分粗鲁。春雨,灌溉树木,总是让树木觉得清新,欢乐;而夏雨冲涮树木,总是让他觉得厌烦,十分的讨厌。春雨滋润大地,总是换来人们的赞叹;而夏雨灌溉大地,总是让人觉得很厌烦。

夏天的雨就是这样,来得快也去的快,同时也十分的粗鲁。同学们,你们喜欢夏天的雨吗?

【诗歌】伴着风旅行(舒雅)

小鸟展开五彩的翅膀飞进童年的森林里

伴着风旅行

蒲公英舒展开雪白的绒毛飘进蓝色的天空里

伴着风旅行

蝴蝶扇动金色的裙摆落在梦幻的花朵里

伴着风旅行

一颗种子载着梦想种进我的心田里……

【诗歌】我想

(秋秋)

我想把小手,安在蒲公英上,带着一丝好奇。撑开万只小伞,飘啊,飘飘向远方探索春的奥秘。我想把脚丫放在春天的世界里。奔跑在柔软的草地上,让脚丫沾上春的气息。跑啊,跑跑出优美的音符。我想把眼睛,装在白云上,瞧柳絮欢快舞蹈,看小鸟自由飞翔,望啊,望白云是我飞翔的翅膀。我想把我自己,接在柳树条上,带着一丝喜悦,感受风的舞步,我会荡啊,荡荡上天去探索宇宙的奥秘。不过荡上天去探索宇宙的奥秘,要和爸爸妈妈商量商量……

【微作文】玫瑰花的逃亡之旅

秋秋

有一朵玫瑰花,它没有朋友,没有同学,也没有家人,它是一朵孤独的玫瑰花,它觉得自己已经活腻了,便想逃出这个家,去寻找新的伙伴,它开始了逃亡计划。起初,它准备在午间逃走,但它还没走到门前,就被女主人发现了,然后它就又被插进了花瓶。它又准备在晚上逃走,晚上正是一家人用餐的时间,但它还没跳下桌子,一个十岁男孩就发现了它,男孩发现后,没有被吓着,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便又把它插入了花瓶。深夜,它开始了第三次逃亡,但还是被喝水的妹妹发现了,妹妹再次把它插入了花瓶。玫瑰花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个花瓶呆上多久…

【微作文】四季的雨

(秋秋)

雨,好像是千万个魔指,好像是千万条琴弦,弹出了千变万化的声音。春雨柔软,哺育万物;夏雨粗犷,自由奔放;秋雨苍凉,看尽人世;冬雨肃杀,令人畏惧。因季节而变化,情调各异。雨色美,雨声更加动听。春雨无声无息地下着,花儿探出了头,草儿伸直了腰,大树焕然一新,远处的山朗润起来了,河里的水涨起来了。一切都是那么清新自然。雨点敲打着窗户,落在雨伞上,滴在脸颊上,更夹杂着桃花的幽香,让人陶醉其中。可爱的雨,一滴滴落在脸颊上,痒痒的,不用穿雨衣,便可以漫步在雨中。在户外呼吸泥土的芳香,踯躅漫步。夏雨唤醒了荷叶,荷花。一池的清凉让太阳不再刺眼,不再炙热。满池的荷叶被打得笃笃响,似一个个跳跃的音符,律动出欢快的节奏。狂暴的雨,吐露出心里所有的不满,任闪电如银蛇挥舞着,吞噬着那酷辣的太阳。秋雨缠缠绵绵,重雾深锁,万木萧萧,撑天的大树经雨洗礼,显得格外苍劲,它们记录了这一年来的景致。远山的红叶满山遍野,金色的稻田一望无垠,尽显尊贵。线条勾勒出雨的柔和,色彩描绘出雨的美好。轻细的雨花,像飘忽的雾,白茫茫的,轻吻着人的脸,微微觉着痒,又轻轻濡湿着衣裳。雨伞仿佛是风帆,在雨色中载浮载沉;也像一只只大翅膀,东南西北,无边无垠,因风四处飘航。冬雨如泣如诉,在乡下,两岸茅屋炊烟阴阴沉沉,粗糙的线条被雨水浸染了,浓郁散开来。不知是哪个小毛孩,又打破了碗,打破了这宁静。但雨依旧似蜜似酒,沁人心脾,滋润着,灌溉着圣洁的心灵。遥望长江,已被雨水填得满满;我的心,也被幸福填得满满。

【小说】毫素传——管鲍之交(5)Fanny范乃菡

另一边,在牢房里,管仲也久久不能安眠。由于被放在贴身衣兜,而没有被搜查出来的毫素,心里很不是滋味,很想用自己的法力将这一对好友重新复合;但,又不能改变历史。想来想去,毫素突然灵光一闪:现在唯一能改变现状的机会就掌握在鲍叔牙的手中。如果他能用法力穿越到鲍叔牙的梦中,一步步引导他,找到说服齐桓公的方法,那么,现状也可以很快就被打破了,一对好友又能重新在一起了。就这样办!

霎时间,一阵金光出现,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唯一不同的是——毫素不见了。

同一时间,在鲍叔牙的梦中,也出现了一道金光。只是金光背后,出现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

还没等鲍叔牙发问,少年却开口说话了:“您就是鲍叔牙吧。”鲍叔牙怔怔地点了点头,还没有反应过来。“走吧,我们到那边去谈。”鲍叔还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虽然只是梦。但不知为何,却不由自主的跟着这个陌生的男孩,一起向前走去。他们不停的向前走,穿过了树林,踏过了小溪,一直来到云层前面,这里,如仙境一般美丽。

“您想要救管仲,让齐桓公任用他,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是您要让齐桓公相信管仲,让他觉得管仲真的对他来说有用,是一个可用之材。而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您,对管仲的看法。”鲍叔牙点点头。虽然他很疑惑,不知道这个男孩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能够知道他在现实中的一切;但他觉得,这个男孩的话还是有道理。要是他用这个男孩的办法,说不定,就能够救出管仲了。想到这,鲍叔牙的心里就涌起了阵阵波澜。

“首先,你要向齐桓公证明你和管仲之间的友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样,齐桓公就能相信管仲和你一样,拥有才干了,而管仲也是一个要征服天下就必须要得到的人才。只要做到这一点,管仲基本可以逃脱危险了。”“但,要是桓公怀疑我是为了私情才推荐管仲的,那怎么办?”

“我早就替你想好了。要是齐桓公怀疑你是为了私情才推荐管仲的,你可以用一些事实,也就是管仲出的一些计谋,来推翻他的 猜测;并且记住,你一定要反复提到:管仲比你强。只有通过你自己的观点,才能够证实你刚刚说的一切。”

鲍叔牙想了想,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看来管仲真的有救了。他转过身去,刚想给少年致谢,发现那阵金光再次出现,少年随着这这金光,消失了。

鲍叔牙惊醒过来,望了望窗外:天空已经拉上了黑色的被子,只在上面放下了月亮和星星作为点缀。现在依然是深夜,周围的一切都还是没有变;但,那个梦又那么真实。鲍叔牙坐了起来,恨不得马上能冲到皇宫去,解救自己的好友于水深火海之中。而鲍叔牙也在心底深深的感谢了那位在梦里给他启示的少年。 此时,毫素早已经回到了管仲的身边,放心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鲍叔牙就早早的来到了皇宫,用少年教给他的方法,轻轻松松就将齐桓公说服了。“鲍叔牙!”背后传来一声熟悉的喊声,“管仲!”两人拥抱在了一起,惹得周围的人没有一个不落泪的——是啊,兄弟相见,何谈容易?躲在管仲贴身口袋里的毫素此时也落下了眼泪。这些眼泪,不仅是为他们兄弟二人相见落下的,更是因为想念自己的好友龙须落下的。想当初,他们俩之间也是很要好的朋友,兄弟;可如今,都不知对方的去向,相逢的时间遥遥无期。难道,兄弟真的不能相见了吗?

【小说】玛瑙心 第1章——才子羁旅(2)

彭熙雅

康熙二十三年暮春,一大队浩浩荡荡的人马在紫禁城外静静地等待着。宫殿内,康熙转身正欲向身后的御前一等侍卫纳兰性德(字容若)发号施令,却在无意之间看见了纳兰腰间的我。他顿时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英俊干练的脸庞上浮现出一种若有若无的难以置信。之后,他整了整身上那件深蓝色的常服,理了理头上那顶嵌有红缨顶珠的红色常服冠,看着我陷入了沉思。

“皇上,微臣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纳兰窥见康熙出神的样子,连忙单膝下跪,迫切地问道。“无碍,朕只是想仔细瞧瞧你身上的这个玛瑙杯。”康熙摆摆手,以轻松的语气说道。纳兰立刻将我从腰间取下,双手捧给了康熙。

康熙用一只手托着我,放在眼前仔细端详。在他那明亮的黑色眼眸中,我看见了自己那堪称完美的身影,红褐色的身子变成了一个号角似的酒器,在光的照耀下反射着亮泽,一个银质的把手天衣无缝地连接在身子的右侧。因为在水中经过无数个春夏秋冬的浸泡,身上那条镀金的龙都已经全部脱落,只在杯口镶嵌了一圈白银的装饰,皮肤上有着大大小小的花纹,一圈叠着一圈,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的一片,看上去极为精美无比。“还记得世祖皇帝(顺治)在位期间,皇父摄政王多尔衮不仅多次与朝廷作对,还在弥留之际怂恿亲王送世祖皇帝玛瑙杯,并号玛瑙起兵造反,这一切后来被朝廷亲兵平息。世祖皇帝在位时自此再也不允许臣子携带玛瑙杯进宫,并且还将那个为亲王制作玛瑙杯的御匠满门抄斩。毕竟是皇家的一大丑闻,史官史书都毫无任何记载,这还是后来祖母太皇太后告诉朕的,可这桩事一直让朕耿耿于怀啊!看到你这玛瑙杯,不禁让朕想起了这些旧事,你这杯子究竟从何而来?小心被人说闲话。”皇上把我重新放进纳兰手中,神情严肃地说道。

“禀告皇上,此杯乃微臣从河边拾到,实在乖巧精致,便随身携带做个伴儿!皇上素来知道,微臣对朝廷纷争向来不闻不问,平时也处事谨言慎行,平生只对诗词感兴趣,身正不怕影子斜……”

康熙自然是了解眼前这位和自己年纪相仿、陪伴多年、既是君臣又是知己的一等侍卫。“好吧!朕不再追问这玛瑙杯的来历,特许你可以随身携带。”有了皇上的特许,我又重新回到了纳兰主人的腰间。一转眼,秋风萧瑟,枯叶纷飞,似乎就在这不经意间,已经进入秋天。康熙二十三年秋,黄河水难愈发严重,气候稍微一变,洪水便会像千万匹野性爆发的狂马,肆意摧毁农作物,随时都面临着危险,老百姓苦不堪言,却总是对这突如其来的水灾无从下手。不仅如此,有的地方,天灾之后又出现人祸,缙绅富豪们大肆侵吞平民良田。天阴沉沉的,黄河里那些浑浊的水混着泥沙狰狞地咆哮着,准备向一旁的田野发起新一轮的攻击。远处的楼阁上,康熙和纳兰静静地站着眺望,一种想给老百姓分担却又力不从心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一个多月以来,康熙一行在南巡途中,舟车劳顿,亲自前往河南等地视察河工,了解河情,指授方略。

“哎!黄河泛滥、运河瘀塞,已成为是当前我大清的军国要务。这两年,朕刚刚平定了三藩之乱,收复了台湾,偏偏又遇上这天灾人祸。纳兰,你速去下旨,再次命靳辅等官员筑坝防水,减水分势,全力解决水患问题,不容有失。若当地官员私相授受,贪赃枉法,一律严办。沿途中,朕见治河民工甚是辛苦,各地官员不得克扣工食,对他们应加意轸恤。”康熙抚了抚额头,看着眼前的灾情,既是痛心又是不满。

“皇上,您也别太过焦虑,河道总督靳辅可是治河能臣,他不是说,先用减水坝解决迫切的大水患,然后再图长远,塞住减水坝。前方传来消息,目前水患有所控制。”纳兰走上前禀告道。“也罢,也罢......”康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小时候,朕反复向世祖皇帝请教治国之道。身为一代天子的世祖皇帝告诫朕,天意藏在民心之中。后来,这句话时时提醒朕,登基之后要做一名为国为民的好皇帝。唉,得民心者得天下矣,如今天灾人祸,黎民百姓如此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朕该怎么安心呐!”纳兰低下了头,沉默不语。“好了,说点别的。这里离江宁比较近,朕打算途中去一趟曹府。”江宁织造曹玺在任上离去不久了,家里丧事应正在料理,曹玺长子曹寅是否能接任江宁织造一职。此时,坐在马车上,拉开帘子,康熙有些面容疲惫地思索着。纳兰也上了马,跟着大部队向曹府出发……我知道这是一个新的目的地,是纳兰好友曹寅的家,却不知道这也将开启我的第二次流浪。

【小说】浅浅竹香 引子

张轩仪

一阵微微的阳光和煦而又轻柔的照亮了河水,在那滔滔的波纹里,嵌着一层淡淡的金边。此时,海天相接的地方呈现出一种高远而又静谧的颜色,那儿停留着一个人忧郁而又深邃的目光。

这个人正站在河水边。他的五官相貌虽然谈不上有多么气宇轩昂,但是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似乎是一种书生的模样,有些符合孔子那样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描述。他的年龄看起来不大,正是那种雄心勃勃,涉世未深,颇有抱负的年岁。他的样子显得心事重重,在湖水边伫立时,他一直凝视着水与天相接的那条浅浅的线,沉思着,沉思着……

其实,他的心里很痛苦:他自小饱读诗书,不论是古代的四书五经,还是现代各个领域高精尖的读物,他都曾饱览一遍。他是名牌大学的博士生,对政治方面极有见地。他是多么想大展身手,来到中南海,为国家做出伟大的贡献啊!可是,在他当小官时,就总以一种清高自傲冷僻自居,使得他久久得不到提拔。他是多么郁闷!自己似乎也像古代的那些史书里所记载的诗人一般,怀才不遇,愁肠百转。

现在,他在河岸边眺望,他并没有决心像屈原那样投江自尽,也没有勇气像堂吉柯德那样任由自己的心意去游走天下,他觉得自己有些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是那样不愿屈从于现实,不愿甘于平凡,而想去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施展自己的拳脚,哪怕直到身无分文也在所不惜!

他到这里来的目的,是决定放弃自己宏大的政治抱负,决心去当个现实主义者,把眼光不放在远方,而放在脚下。为了作这个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的决定,他决定放下自己心爱的书签为这次行动的见证。

这个书签来历不凡,这是一位书签匠人的收官闭门之作之一。这位匠人将这作为非卖品,决定送给和自己志趣相投的有缘人。而他,这有幸得到了这个意义非凡的书签,并且十分珍惜。每当他看到这个书签,就会想起那一段愉快的谈天,这让他久久难忘,时时想起,心中都会涌上一股由衷的愉悦。

他将目光落在了手中攥着的书签上,这书签是用上等的纯正竹子打造,不由得让人想起杜甫的《咏竹》“雨洗娟娟净,风吹细细香。”那一股清新而又意味深长的香气总让他浑身上下都不禁一阵轻松。据那位书签匠人所说,这是一套书签,共有三枚,这是其中之一。这三枚书签,凝结着这位书签匠人的智慧。它们分别刻的是志,德和才,选用的都是论语中的金句。因为志向是一个人的灵魂,品德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而才学是一个人的修炼。这是一种层层推进的人生境界。

这书签上有着精致的细细纹理,还有儒家学派代表人物——孔圣人的刻像。书签上有一个醒目的字——志,这个字的周围有一圈细细的花边。在这书签上刻着的文字正是他的座右铭——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他紧紧地握住书签,就像是握住了他一直以来的志向。而如今,他将要放下它,将它留在这滔滔的河水边了……

他转身离去,殊不知,两行清泪在他的脸上流淌着,是啊,他从理想到现实的转变实属不易!对他来说,这很难接受。两旁,生长着些典雅,冰清玉洁的莲花,它们婷婷于凌波之上,田田荷叶之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他的脑中浮现。是的,即使当一个小人物,也可以保持自己清高的气节,而不与两旁世人同流合污。在那河岸边,只剩下孤零零的竹书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此时,突然世间万物大变,已然是春秋江山,只闻得一片琅琅读书声不绝于耳……

【小说】浅浅竹香 (第一章)

轩轩

第一章 偶遇新主——宰予

我静静地躺在河边,有微风含着水的气息轻轻拂过。已经是傍晚时分,我将目光望向河上,那泛着粼粼波光的水面笼罩着一层暗暗的,神秘的轻纱,映着皎洁的月,闪闪的星,颇有“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味道。

我在寂然无声的夜幕之下沉思着。我揣摩不透主人为何要将我独自丢在这如此陌生,又如此寂静的地方?从每一次主人抚摸我的眼神和表情中都流露出对我由衷的喜爱,可是现在主人的所作所为,岂不是有悖我对他的认识?正当我一面怀念旧主,一面为自己的处境担忧时,不知不觉回忆起了自己的身世与故事。

我是一位书签匠人的闭门收关之作,我且叫他陈匠人。陈匠人是一位不仅在书签方面苦苦钻研,极有造诣,而且酷爱国学,尤其是儒家思想的人。在这最后一次的作品,他就选择了志,德,才这三方面人的必需品,选用了孔子的三句至理名言——“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德不孤,必有邻。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不如乐之者。

陈匠人将这三枚书签送给了三个有抱负,有理想,德才兼备的青年。他认为,自己将这三枚书签送给了有缘人,并且他希望这种正能量能够一直一直感染他人,让人们都受到孔门熏陶。此时此刻,我默默的想:我们这一套三枚书签如今路向何方?我们又能否相遇?

正当这时,一只手拾起了我。我猛地一惊,抬头望去——此人着白缟之冠,丹绩之栒,东布之衣新素履,国字形脸,方正稍长,炯炯之目,聪颖异常。

且不论英俊,然四溢灵气,目露聪慧,甚为伶俐。

他将我捡起,上下仔细打量一番,露出欣喜之色。

只听他抑扬顿挫的念道: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这不是我们老师所说的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书签上?

我暗暗吃惊,“我们老师?

”莫非这就是孔圣人的学生?

其实此人名宰予,字子我,亦称宰我,乃是孔子门生。他小孔子二十七岁,能言善辩,口齿伶俐,虽然个性张扬,但又思想活跃,善于深思。

宰予将我带离了湖边,一直向前走着,两旁有着青青绿树,虽然在夜幕下看不真切,但也让人感到一种幽暗下透露出来的清爽。我们径直走到一间类似私塾的屋子,严肃的棕色房舍显得庄严肃穆,颇有学究气。我根据旧主了解到孔子是第一个开办私塾的伟人,目的是“有教无类”,希望将自己受到的良好教育和思想伦理传授与他人。

此时,私塾里只有零星的几位学生,他们穿戴也和宰予相似,都有一种因为思想沉淀而产生的深邃。我的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激动,尽管是竹子之身,但我对孔子的了解却很多,从曾经的陈匠人耳濡目染,再到旧主对于孔子的尊崇,让我觉得孔子是一种神圣般的存在。我自己就刻着孔子的肖像以及孔子所说过的话,所以这种无比兴奋之情更是溢于言表。

而今,我即将一睹孔子的真容,感受能说出“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样气势恢宏句子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这怎么能不让人由衷的喜悦呢?

我和新主人踏进了私塾,一种学习的氛围若有若无的融进了我的身心,一种陈旧但又有历史沉淀感的气息包裹了我的四周。现在是黑漆漆的夜晚,但我的好奇心却让这一切如同白昼一般热火朝天,光芒万丈……

【小说】书签之旅

「黄梓钦」

第四章小金紧张的张开了眼。只见周围都是树枝和树干,里面还有三只不能飞翔的小鹰。这时,老鹰飞了过来,又带回来了几片树叶和树枝,他的窝就这样加工完毕了。

里面的三只小鹰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在说:"我饿!我饿!"于是老鹰又继续出去找吃的了。继续回来,老鹰带回来了三只肥硕的毛毛虫。小鹰们吃的可欢了。同时,他们又扭动着自己的身子,好像在表示自己的欢喜。小金可被挤得不得了,感觉自己就是在真如那般火热火热的。一只小鹰看到了小金,见他长得与其他的树叶与众不同,就开始玩弄起来他:一会儿把小金叼起来放在头上,一会儿又把它顶到天上,又落到鸟巢中,一会儿又把它放在屁股下,表现出一副很舒服的样子。

小金可难受极了,一点也不喜欢老鹰一家子,时刻想逃离他。一想到晶晶那伤心的样子,小金更伤心了。于是他鼓起勇气,一下子从鸟巢中蹦下去。这棵树可真高啊,就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小金跳下去后,过了好久都没有落到底。突然,他停住了,开心地想: "这下我可落到底了! "可是, 他只是被卡在一个树叶丛中。这棵树绿油油的,几乎没有一片树叶,是黄色的。于是,他很快就引起了下面人们的注意。晶晶无意中走过来了。她一眼看到了卡在树上的小金,开心的说: "小金,我可总算找到你了! "小金也开心极了:因为他总算见到了好久没见到了晶晶。

可是怎么下来呢?这时,晶晶的爸爸听到晶晶发现了小金,就把衣服称给拿了过来。他说:"晶晶,我试试用衣服称把它给弄下来。"晶晶说: "那你可要快点啊! "晶晶的爸爸往树丛中弄了几下,小金重心不稳,落了下来。晶晶一下子接住了,从天上落下来的,小金,高兴地说: "小金,我又见到你了! "小金是一个书签,他是不能在人类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喜怒哀乐的,于是,他在心里也非常的激动。于是,晶晶把小金再次带回了家,同样还是放在关于王子和公主的故事的那本书里。小金闻到了以前熟悉的、温馨的味道,他心里那颗久久不能落下的石头也着地了。

【小说】陈小月之旅——初见曹操

(秋秋)

上回,我们说到许多人都冲出主屋抓贼去了。屋子里只剩下小侍女和新娘了。这时,屋里出现了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下面我们就一起进入故事吧!这时候,除了新娘和那个小侍女所有人都出去抓贼了。门外,突然传来“咚咚”两声。林子如伸头一看,有两个人从窄小的后门转了进来,直冲主屋。那是两个身穿锦衣的年轻人,一高一矮,矮个子率先穿过花园跳上走廊,满面笑容地回头对那个高个子说:“袁绍,我第一,这回你输了。”袁绍?林子如赢了没一愣,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戈程玉凑在林子如耳朵边上问:“袁绍是谁呀?那高个子在走廊下头遇到了麻烦,气急败坏的低叫:“什么玩意儿,曹操过来拉我一把,我给卡住了。”曹操!

这两这两个字可真是如雷贯耳三个孩子全都激动了起来,谁也顾不上在看一眼遇到麻烦的袁绍,六只眼睛全奔着曹操去了。曹操根本没理睬袁绍的求救,他“嗖”地窜进主屋,新娘和侍女发出两声尖叫。下1秒,他就扛着一身大红礼服的新娘跑出来了。可怜的新娘被他捂着嘴巴像一袋米那样扛在肩上,两脚乱踢,红盖头也飞了,头上凌乱的“呜呜”叫。袁绍个子大,没有曹操灵活。被卡在墙角里头的荆棘丛中动弹不得。看到曹操抱着新娘出来,赶紧求救。“曹孟德快拉我出来,快点快点。”曹操看了自己朋友一眼,竟然大叫:“来人啊!,贼就在这儿。”然后像一阵风似的,扛着新娘就从后面跑了出去。袁绍目瞪口呆,主屋里的小侍女叫的惊天动地,再加上曹操的这么一吼。原本出去抓贼的人全都回来了。袁绍吓的狂叫一声。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原本被荆棘卡得死死的。,现在一下子就跳出来了。疯狂疯狂的跟着曹操,从后门冲了出去。新娘的哥哥们带着人狂追出去,不过没跑出多远他们就发现新娘了。她被放在路边的一棵树下头,正坐在那儿捂着脸哭呢。树林里头年轻的曹操躲在一棵树后,正捂着嘴看着外头那一团混乱坏笑呢。人高马大的袁绍正气喘吁吁地瞪着他呢:曹阿瞒!你你也太不讲义气了!曹操跟本没把他的怒火放在心上,还用手捅了捅他,低声说:“你输了,愿赌服输一个金饼子。”袁绍没理他,甩着袖子走掉了。好不容易跟过来的林子如三个看到这一幕,不约而同都傻了。难道《三国演义》是骗人的?那些连环画、电子游戏、电视剧、电影全都是骗人的?曹操不是盖就狡猾,心机又深的大奸贼吗?他、他怎么会是这副模样的呀?

【小说】游走的童心 第二章

Alice星雨

第二章 玩具被丢弃“南茜,你作业做完没有?又在往外溜!”一声河东狮吼,把正蹑手蹑脚带着我,往外走的南茜吓了一跳。

“都要考试了,你还在总想着玩。”南茜的妈妈双手叉腰,手里还握着一把锅铲,站在厨房门口,目光如一把利剑射向南茜,缓缓上下移动,有一刻我们几乎四目相对,即使知道南茜的妈妈看不见我,但我仍是吓的一哆嗦,偷偷躲进了南茜的衣领里。

“口袋里是什么?鼓鼓囊囊的。”南茜的妈妈随即又厉声呵斥道,南茜急忙将手里正提着的口袋往身后一藏,连连摆说:“什么也没有!”边说边往回退。可南茜的妈妈早已三步并作两步,抢先一把夺过口袋猛地一扯,“哗啦!”布娃娃、小汽车、芭比娃娃……妈妈盯着满地的玩具,气得满脸通红,尽管嘴唇紧闭,但仍然听得到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的声音,她脸部不易觉察的抽搐了一下,终于张开嘴,一字一顿的说:“我早就告诉过你,你都这么大了,还玩这些东西。” 南茜的妈妈气急败坏的抓起一把玩具,大踏步的往屋内走。

“哦,不!妈妈你要把他们带到哪去?”南茜尖叫着,跑上前去阻拦。南茜的妈妈粗暴地将她推开,由于用力过猛,南茜一下子摔倒在地上。“这些东西早就该进储藏柜了,储藏柜里也好久没举行迎宾典礼了。哼!”南茜的妈妈冷哼一声。“可是童心要住在里面!”“什么童心不童心的,我听惯了你荒诞的无稽之谈了!”我呆呆的看着那些玩具被摔进储藏柜里,听着柜门“啪”的一声和钥匙拧上锁门的声音。“没有玩具我怎样玩呢?我会不会被冷落呢?”我喃喃的想。

【小说】行李箱的旅行(第一章)

乐乐

第一章我在储藏室写回忆录

这几天欣欣家里增加了好多新东西:汪汪叫的小狗布菲,欣欣崭新的学习桌,一架钢琴还有欣欣妈妈刚买回来的绣球花花苗。

布菲整天在家汪汪乱叫,不是在说:“主人,吃的!”就是吵着要出去散步,趁机好搞个“狗聚会”。那盆绣球花花苗没事儿就爱晒太阳,偶尔喝点儿水补充水分。

我还以为家里不会再添新东西了,没想到才过了几天,家里就又来了位“行李箱朋友”。小主人给它取名为“阳光”。阳光身上的颜色简直和太阳射出的光线颜色一模一样,不同的角度来看它,还是是不同的颜色,时尚极了。欣欣一放学回家,连手都顾不上洗,第一件事就是到书房看看我那位朋友——阳光,因此,阳光成天飞扬跋扈的。我倒不是要说它有什么不好,谁身上没个缺点呢?再说要不是它,我也没法在这里写回忆录了。也不全怪它,只能说小主太喜新厌旧了。自从阳光来到家里,没过多久,我就被关进了储藏室。

我就这样来到了那乱糟糟的储藏室里,双脚踩在一沓满是黑色字体的白纸上,背靠着储藏室里的柜子,旁边是一双早已穿不下了的滑轮鞋。前面堆着一堆帮掉了页的书本。我就这样,被包围在了一个乱七八糟,密不透风的房间里。眼前一支过时了的旧钢笔,勾起了我要写回忆录的念头。这支旧钢笔里的墨水已经用光了,我只好亲自用旁边的一个墨水瓶,往钢笔里灌墨。

我的一举一动都得小心翼翼的,因为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只要稍不注意,就会碰倒什么东西。我手握着这支旧钢笔,敞开心扉,将我那一箩筐的故事一一道来了。

【小说】行李箱的旅行

第一章(2) ——乐乐

第一章 我在储藏室写回忆录(2)

我记得,那是五年前的一个春天,万物复苏,柳树页抽出了新的枝条,我出生在了卡拉羊箱包厂。我穿着一件印着Hello Kitty的衣服,被人放上了一辆大卡车。

我被压在了我的同胞下面,都快要没法呼吸了。

我在大卡车上不知过了几天几夜,大卡车终于停在了一座商场前,我就这样和我的同明分开了。

一个强壮的叔叔把我和几个陌生的朋友放在了一个商店里,就走开了。

我就这样和我的同胞们分开了。

后来我从欣欣的口中才知道这座商场是国金大厦。商场里人流如潮,却很少有人来买东西,因为这里的东西价格十分昂贵。我只好在店里等待,等待有人把我带回家。终于有一天,一个小女孩拉着她的妈妈,走了进来,吵着要把我买下来。开始,她妈妈还心平气和地对她摇了摇头。可是小女孩更不乐意了,竟哭了起来。她妈妈也火冒三丈,硬是拉着她,把她拖了出去。唉,我只好继续等待。又过了几天,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爸爸来到了商场。好像是她考试取得了好成绩,爸爸要给她一个奖励。一开始,他们正在逛对面的文具店。

可当小女孩看到了我时,就立到拉着爸爸跑了过来,爸爸拿着我看了好半天,终于掏出皮夹子付了钱。

我被看得好不舒服;

可一想到我马上要回家的事,心中就满是激动,恨不得用我的脚——四个轮子,在地上跳个舞,庆祝一下。

【小说】日记中的世界(引子)

毛毛

世界上,有个蓝蓝的铅笔袋,铅笔袋中住着一个蓝蓝的我。我躺在铅笔袋中,仰望着一缕阳光悄无声息地透过“屋顶”,把周边的空气染成蓝天。

我望着四周,望着房顶,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

老铅笔!”我被我的橡皮帽子叫醒了。

我望了望他,可是发现几乎所有文具都聚在橡皮帽子那边,就连整日一动不动的荧光笔帕提也凑了过来。好奇,惊讶,疑惑写在大家的脸上。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使大家这么兴奋。千万不要再是一个喜欢弹来弹去的橡皮了,我暗暗念道。

看了结果,我松了一口气。原来大家都围在我的日记本旁边,一篇一篇得阅读着。

作为一支已到耄耋之年的铅笔,看着自己的日记本,甚是是高兴。我兴奋的把它读给了我的同伴们听。谁知这一读,就把我的生命中,加入了一个新的篇章。

《泰迪熊的旅行》第三章 野猫

(舒雅)

安妮看着艾丽远去的背影,感到十分失落。"难道我就这么被抛弃了吗?艾丽这么喜爱我,难道我这样被她忘了么?"安妮反复想着这两个问题,不由得鼻子一酸,竟流出了眼泪。眼泪打湿了它的眼眶,打湿了它的脸庞,打湿了它爱上艾丽的那颗心。它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孤独感。它悄悄翻了个身,面向天空。这时,天边最后一抹晚霞也消失了,天完全黑了下来。接着,启明星出现了,其他的星星也接二连三地出现。顿时,夜空中布满了星星。这时,安妮感觉就像回到了家一样。它看着夜空中的星星,不一会儿就闭上了眼睛。 "沙沙沙、沙沙沙"从大树后面突然跳出一只野猫,它一下子就发现了正在睡梦中的安妮。野猫小心地走到安妮身旁。突然,它高高的抬起自己的一只前爪,猛地打了下去。安妮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身上被打得好疼。它望了一眼正紧盯着自己的猫脸:铜铃般大的眼睛,长长的胡须,尖尖的耳朵。这张脸使它感到恐惧、惊慌。那只野猫却觉得安妮挺好玩,便张开它的血盆大口,紧紧地咬住安妮,消失在一片草丛中。

【微作文】龙虾大战

(弈衡)

华灯初上,夜幕降临,重庆城又开启了新一轮的夜间休闲模式!小龙虾是夏天最受欢迎的美食之一,爸爸今天晚上给我煮了一大锅。我闻着厨房里飘来的香味,早就馋得口水直流,心里像好多只小猫在挠我一样难受。好不容易捱到龙虾上桌,我迫不及待冲到了饭桌前。

当我看着面前张牙舞爪,浑身通红的龙虾大军,不禁就想起了上次的战役。上次因为我轻敌了,损兵折将,不仅没消灭几个龙虾军,反而丢了一个牙齿士兵,损失可惨重啦。这次开战之前,我暗想这次少了一个右边的牙齿士兵,我会不会又打败仗呢?不行,我得好好排兵布阵,充分利用好其他牙齿士兵,左边牙齿为先锋,配合双手的灵巧发起总攻;右边牙齿防守,负责咀嚼龙虾肉,哈哈,这样我肯定不会再次打败仗了!擒贼先擒王,我上来就要瞄准他们的小龙虾大王。

一番找寻,我终于在盆子里看到了它,个头最大,身披烈焰盔甲,两个硕大带刺钳子,看起来威风凛凛,好像随时要向我冲过来一样。我飞快地一手抓住了它的胸膛,另一只手拉住它的尾巴,“啪”,稍稍一用力,它就身首分离啦!我放下头部,拿起肥美的尾部,用嘴吸一吸,用手捏一捏,把肉轻轻拔出来,送到了我的嘴里,瞬间就被我右侧士兵围剿了。“那么容易,不可能,我可不会再轻敌了”,我悄悄地给自己提了个醒,我警惕地盯着它的两个大钳子,我知道它带刺钳子就像它的终极武器,夹到的人绝对会痛不欲生。我小心翼翼地绕开它的带刺长矛,用手使劲一掰,硬生生地把钳子一分为二,这下我终于可以享受胜利的美味了,松软的肉就在我的嘴巴里跳舞。大王被拿下,后面的小兵自然是溃不成军,纷纷丢盔卸甲,进入我的肚子大本营!

哈哈,我对着面前一堆龙虾壳,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这次龙虾大战我终于大获全胜!

【小说】《忘忧之旅》引子

——姚依伶

神界.慕容府月亮之旁 ,云端之上,白雾似仙气缭绕,虽是神界,却山青水秀,颇具凡间红尘之气。以此为景,常有二女嬉戏,一男于后追逐,虽面有怒色,目中却是宠溺之色…… “忘忧,你的神劫就就快到了,下凡了以后,注意安全,早日归来,不要辜负我们对你的期望”一位身淡紫色襦裙的少女说 “嗯姐姐,忘忧知道了!”一个少女卖着萌。 “好啦,时辰已到,神界一天,凡间一年,姐姐相信,不出半年,你便能顺利历劫归来”紫衣少女满脸的宠溺。 “唉,烦死了,快下去吧!”一个有着双瞳的金发男子抱怨道。 “爸爸爸爸,爸爸!”慕容忘忧花容失色,“我我我,我马上就走!”说着纵身一跃。 “哎,长痛不如短痛,省得夜长梦多。”男子叹了一口气。 “我就说,您老怎么忍心这么对忘忧呢?”紫衣少女戏虐的看着他。 “唉别提了,走,今天你妈妈下厨。”“哇哇哇,真的吗,谁也别拦我,我要第一个到!”

年轻真好……

【微作文】山茶赋 ——姚依伶

山茶,一个对你们来说熟悉而又陌生的花名,但是,它藐视风寒,傲箱斗雪,顶凌怒放,给严冬增添色彩,给万物带来春的希望,人们见到它,会感受到顽强拼搏的精神。 是啊,小小的山茶的确比不上那浓艳欲滴的玫瑰,高雅的郁金香和雍容华贵的牡丹,但它生命力顽强,盛开在冬日,有时,洁白的雪花堆积了一些在它的花瓣上,反而给它添了几分清新脱俗的气质。 就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绿叶是红花的陪衬,但是,没了配衬,红花还能最大限度的提现自己的美吗? 如果我们做一个对比,就能很明显的发现了,论生命力,在温室中保养着的牡丹,能和雪山上顽强生存的山茶花比吗? 生命力顽强,默默无闻却又发挥着打作用的山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敬佩吗?

【小说】《顽石求心记》引子 ——姚依伶

在人杰地灵的吴中,有一千古名山,春花、夏荫、秋果、冬翠,四时佳景清丽可人,一派生机盎然。山脚下有一座精致的跨河小桥,小桥通体为石块筑成。我们小说里的主人公,就是桥上石柱的一份子。换句话说,它就是一块普通的小石块。可是,它却又是非常心高气傲的,因为在它的记忆中,它的主人可以说能力通天,名声大着咧。可惜它只是一块没有心的小石块。心为何物?心乃万物之灵苗,四象变化之根本。传说拥有七窍玲珑之心,即可天赋异禀,心灵异常纯洁,心性与自然相和,能聆听万物心声……自从小石块有了想拥有一颗不凡之心的念头,它再也不安于坐在桥上了,它再也不安于只是作为一块平凡的小石块了,它要逃离,它要去追梦,去寻求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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