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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的公告

好句子 2011-12-07 09: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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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因驾车时接打电话、玩微信、吸烟等行为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主题活动,促进市民依法文明出行,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于2019年08月01日起,在辖区内对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接打手机、玩微信、吸烟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对不听劝阻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中驾驶员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的有关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罚款100元,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记2分,罚款100元。

我们鼓励广大市民记录拍摄他人驾驶机动车时接打手机、玩微信、吸烟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并对其进行举报,拨打举报电话:2737110。霍市交管大队查证、核实后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罚,起到处罚一车,教育一片的社会效应,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特此公告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7月23日

来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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