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板娘说的话 你能理解吗?
文:李静
近几年来,我和老公一直在做运输工作,说白了就是往工地上送货,所以我们的一日三餐也就基本上不在家吃了,哪里饿了哪里吃。
虽然是这样说,可是有时候为了工地需要,饿着肚子坚持送货也是常有的事。这不,今天中午就没吃午饭去送货了,到工地已经下午一点多了,这时塔吊工还没上班,所以我们就没法卸货(此货需要塔吊卸),经过一番打听,这个工地上还有餐厅,可把我们夫妻俩乐坏了,“正好,咱还没吃饭,肚子饿的咕咕叫,去餐厅吃完再卸车吧!”我建议说。
说着我们就向工地餐厅走去,此时太阳正毒,恶狠狠地发着白光,照得眼睛都直睁不开,水泥路面好似煎锅,蒸发出来的热量弥漫在空气中简直让人窒息,于是我们快步走进餐厅。到厨房一看,绝大多数菜都卖完了,只还有几样:小瓜炒肉、菜花炒肉、凉拌黄瓜(加少许猪肝)、还有凉拌的龙须等。说是炒菜里有肉,也是象征性的零零星星几小块。
按照餐厅的卖法是:这样的菜每份八块钱一碗(这个碗就是我们平时吃饭用的碗,不大不小的),吃馒头不要钱,开水随便喝。于是我们就要了一份凉拌黄瓜,拿了三个馒头。
这时老板娘就说了:“你们这样买不行,你们得买两份菜,要不馒头就得给钱!”“买两份菜我们吃不了,剩了就浪费了”,我说。老板娘接着说:“你没见,人家都半碗半碗的往垃圾桶里倒”。“我们吃不了倒了就白瞎了,不如少买点,你们留在锅里,那样你们还能继续再卖钱,馒头我给钱”,我又说。
不知是饿过劲了还是天太热的缘故,就这一份菜和三个馒头我们还是勉强吃进去的,要是盛两份菜,那绝对得倒掉一半!
回到家,我越想越觉得老板娘的话不对头,她的话不正和人们提倡的“光盘行动”背道而驰吗?大家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