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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菲尔18条:英文写作规则

好句子 2010-12-27 03: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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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写作是英国人乔治·奥威尔(笔名George Orwell,本名Eric Arthur Blair,1903-1950)和美国人威廉·萨菲尔(William Safire,1929-2009)共同关注的问题。尽管观察角度不同、关注重点有别,但他们都对英文遣词造句提出过独特的见解和宝贵的建议。

奥威尔是《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的作者,他于1946年发表了 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 一文(中文可译为“政治与英语语言”)。企鹅出版社(Penguin Books)于2013年出版发行了这篇文章的单行本(正文共有20页,约1.2万单词)。

《政治与英语语言》企鹅出版社版封面

奥威尔在文中批评当时的英语语言处于“丑陋和谬误”状态,很多人用英文写文章“像乌贼喷墨一样”(like a cuttlefish squirting out ink)。针对不少人惯用“模糊语言”的现象,奥威尔提出了写作时应该遵循的6条规则(简称“奥威尔6条”,详见《政治与英语语言》,乔治·奥威尔,企鹅出版社,2013,P19)。“奥威尔6条”主要关注的是政治话语问题。

威廉·萨菲尔任美国《纽约时报》政治专栏作家多年,曾经为美国总统起草讲话稿。与奥威尔一样,萨菲尔同为记者兼作家,也十分关注英语写作问题。但萨菲尔与奥威尔的不同之处在于,萨菲尔所关注的语言使用领域更加广泛,不仅限于政治话语。

萨菲尔的 Fumblerules:A Lighthearted Guide to Grammar and Good Usage 一书于1990年问世。书名中的fumblerule(s)是萨菲尔发明的新词,最初出现在1979年11月4日《纽约时报》“论语言”专栏中。名词fumblerule由fumble和rule这两个单词组合而成,含有“揣摩规则”或“规则揣摩”之意。虽然可以来回揣摩,但是,这个新词确实不好用中文表达。单词fumble意为“笨拙地做事”,强调的是“笨拙”(clumsy);在球类运动中,“漏球”或“失球”也可以用fumble;此外,fumble还有“摸索”的意思。单词rules(复数)是“规则”的意思。这本书于2005年再版时被赋予了一个更加幽默的名字: How Not to Write:The Essential Misrules of Grammar 。萨菲尔fumblerules中蕴含的幽默,最好意会;勉强而为的中文译文或中文解释都很难忠实表达其中的幽默。比如:Don’t use Capital letters without good REASON(没有好的理由就不要使用大写字母),显然括号中的译文没能体现出原文中包含的幽默,因为汉字没有大小写的区别。

Fumblerules 封面图

How Not To Write封面图

萨菲尔fumblerules有很多,本文选取的是其中的18条,简称“萨菲尔18条”。“萨菲尔18条”被英语国家许多人津津乐道,不论是作家、记者、教师还是学生,凡是希望提高写作水平的人,都不会忘记萨菲尔的名字和他的fumblerules。“萨菲尔18条”的每一条都独具匠心,或者用错误指出错误,或者用看似正确的句子说明潜在的问题,处处体现着萨菲尔的诙谐和幽默,读来令人忍俊不禁。遗憾的是,笔者在尝试翻译“萨菲尔18条”的时候,虽然在尽力fumble,但总是找不到恰当表达萨菲尔文字幽默的词语和方法。读者一定会注意到,笔者在本文给出的“萨菲尔18条”的中文译文都没能再现原文的幽默。这或许是受不同语言文化制约的客观原因,或许是笔者语言文字功底不足的主观原因。读者若有时间,可以细心fumble一下其中每一条的幽默。

“萨菲尔”18条

第1条

Remember to never split an infinitive.

要记住,动词不定式不能分开。

这句英文中的to split是动词不定式,其中的to和split应该是“亲密无间”的,中间不能让“第三者”(never)插足。如果按照这条规则,这句英文应该这么说: Remember never to split an infinitive 。 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在动词不定式之间加入一个副词甚至是一条短语都是可以的,不能算错。比如: To boldly go where no man has gone before(大胆走向人类从未涉足的地方)。语法规则只能描述英语语言使用的一般规则,在很多时候都有例外。生活在不同英语国家的人有着一定程度上不同的用语习惯,也自然会在一些英语语言的用法上存在争议(详见2017年6月30日“英语发展史”微信公众号文章“英语惯用法之争”)。萨菲尔并不否认这一点。

第2条

The passive voice should never be used.

绝不能使用被动语态。

这句英文本身没有语法错误,是正确的。但矛盾之处在于,提倡不要使用被动语态的萨菲尔,自己却用了被动语态。萨菲尔反其道而行之,比直截了当地告诉读者少用被动语态效果要好得多。如果用主动语态,原句应改为: Never use the passive voice 。 萨菲尔第2条跟奥威尔第4条一样,都谈论被动语态。不过笔者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被动语态也有被动语态的用处,杜绝被动语态是不可能的。

第3条

Do not put statements in the negative form.

不要让陈述句以否定形式出现。

这句否定祈使句虽然有些拗口,但从语法上讲并没有错,只不过在语气方面跟陈述句有些差别而已。如果用陈述句表达,这句话可以说成: Statements should be put in the positive form 。萨菲尔第3条是在提醒人们,陈述句给人以心平气和的感觉,而否定祈使句给人以居高临下的感觉,像是在警告别人或在给别人下命令,尽量不要使用。

第4条

Verbs have to agree with their subjects.

动词形式须与主语的单复数保持一致。

单词subject作“主语”讲时是不可数名词,所以,此处的英文原句应改为: Verbs have to agree with the subject 。在英语中,即使主语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物构成的,指代“主语”用的subject也不能加s。以The girl and the boy are good friends为例,虽然这句话的主语(the girl and the boy)是一个复数概念,但在用英文翻译“这句话的主语”时,那也是the subject of this sentence,而不是the subjects of this sentence。萨菲尔第4条是在告诫读者,不要因为原句的主语是复数,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指代主语时用的subject也应该是复数。英语主谓一致大体包含语法一致、意义一致、就近一致三种情况,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比如,the media(媒体)、 the police(警方)、 the data(数据)、 the team(团队)和the family(家庭)作主语时,谓语动词是用单数还是复数呢?

第5条

Proofread carefully to see if you words out.

仔细审读,看看你是否遗漏了单词。

这句话的后半截(从句)没有谓语动词,显然是“丢词”了。如果把话说完整,这句话应该是: Proofread carefully to see if you have left words out 。当然,正确的说法不止这一种。从第5条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萨菲尔式幽默:本想提醒读者仔细校对,以免有所疏漏,结果他自己写的句子就遗漏了单词。遗漏单词的情况谁都会遇到,所以仔细校对非常必要,尤其是那些“气呵成”的段落。不仅如此,自己的文章自己校对容易产生视觉疲劳,请别人校对更容发现错误。

第6条

If you reread your work, you can find on rereading a greatdeal of repetition can be avoided by rereading and editing.

如果你再次阅读你的作品,那么你会发现有很多重复之处。

在这句英文中,有好几处不必要的重复。这句话本来是想提醒人们,写句子时要精练,不要重复表达,但原句本身却有多处重复。这句英文比较精练的说法可以是: If you reread your work, you will find much repetition can be edited out 。 现实生活中,作者们往往很珍惜自己的写作成果,不愿意轻易删除自己文章中的字词,这是难以克服的通病。

第7条

A writer must not shift your point of view.

作者不可转变自己的观点。

原句中的shift与change意思相近,如果把句子改为 A writer must not change your point of view ,可能更容易理解。从语法和含义两方面来讲,这两个句子都说得通,且含义与You should not change your point of view because of the bloody writer类似。但这并不是萨菲尔想表达的意思。萨菲尔其实想表达的是: A writer must not shift his/her point of view 。 英文原句的问题在于误用了人称代词,没有和主语保持一致。在指代a writer时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单数,而非第二人称单数。在男女平等的年代,作家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所以此处的人称代词应该是his/her。或者,是否该按字母顺序写为her/his?

第8条

And don’t start a sentence with a conjunction.

(Remember, too, a preposition is a terrible word to end a sentence with.)

不要在句子开头使用连词。

(也要记住,在句末出现介词是很糟糕的。)

这一条提出了两个问题:(1)不要在句子开头使用连词。然而,萨菲尔在原文句首就用了连词and。虽然多数人可能觉得读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句首出现连词是不正确的。(2)括号中的句子是要提醒作家,介词不应该出现在句子末尾。这两句话可以改为: Don’t start a sentence with a conjunction.(Remember, too, that it is a terrible thing to end a sentence with a preposition.) 不过,很多人觉得句末是可以用介词的。还记得丘吉尔怎么讽刺删改他句末介词的编辑吗?他说:This is the sort of bloody nonsense up with which I will not put (这TMD是一种我不能容忍的胡言乱语)。

第9条

Don’t overuse exclamation marks!

不要过度使用感叹号!

感叹号也称惊叹号、叹号,在英语的句号(圆点)之上加一个竖线条即可构成。在英语中,表示强烈情感或大声喊叫时会用到感叹号;感叹号单独出现时表示“警告”或“警示”。在汉语中,似乎凡是表达强烈感情的句子,句末都要使用感叹号。无论是表示赞颂、喜悦、愤怒、叹息、惊讶、哀伤、命令、祈求,还是在“哎”、“呀”、“啊”等叹词之后,汉语都要用感叹号。中文使用感叹号的频率高,英文使用感叹号的频率低。所以,中国人用英语写作时更需要慎用感叹号!!!!So, don’t overuse exclamation m ark.

第10条

Place pronouns as close as possible, especially in long sentences,

as of 10 or more words, to their antecedents.

特别是在含10个或10个以上单词的长句中,关系代词应尽量靠近先行词。

这句英文中的第二个单词pronoun(s)指“关系代词”,末尾的antecedent(s)是“先行词”的意思。萨菲尔本想表达的意思很简单:关系代词要尽可能靠近先行词。但在原句中,“pronouns”(关系代词)和“antecedents”(先行词)两个单词相隔甚远,一个在句首,另一个在句尾,被“……as close as possible, especially in long sentences, as of 10 or more words, to their……”隔开了。若从语法角度进行认真分析,这句话实际上的关系代词是“as”(引导非限制性定语),先行词是“sentences”。这句话或可改为: Place pronouns as close as possible to their antecedents, especially in long sentences, as of 10 or more words 。这样的修改,既缩短了“pronouns”和 “antecedents”之间的距离,又保持了“sentences”和“as”之间的零距离。

第11条

Writing carefully, dangling participles must be avoided.

认真写作,避免使用悬垂分词。

单词dangle本义是“晃来晃去、摇摆不定”,因此语法术语dangling participle常被译为“悬垂分词”(原句中的writing即是悬垂分词)。之所以叫“悬垂分词”,是因为分词的逻辑主语被省去,可能导致其逻辑主语“悬而未决”,并不明确。例如:Reaching the station, the sun came out(到了车站,太阳出来了)。在这个例子中,主句的主语是the sun(太阳),但显然the sun不是分词reaching the station的逻辑主语(不是“太阳到了车站”)。在现代英语中,除固定用法(frankly speaking,judging from等)外,“悬垂分词”一般被认为是错误用法。但若主句的主语和分词的逻辑主语一致,则分词的逻辑主语可以省去,现代英语认可这种用法。比如:Walking down the street, he saw the beautiful trees(他沿街漫步,看到了美丽的树木)。在这句话中,分词walking down the street的逻辑主语也是“he”。因此,根据萨菲尔的建议,原话可改为: You should avoid(using)dangling participles 。

第12条

If any word is improper at the end of a sentence, a linking verb is.

联系动词不适合出现在句末。

在英语中,联系动词不仅包括be动词的各种形式(如am,is,are等),还包括appear,become,feel,look,remain,seem,sound等等。英文原句末尾出现的联系动词(is)是萨菲尔用错误指出错误的文字游戏。与板着面孔一本正经地说教不同,萨菲尔通过文字游戏在谈笑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句话或可改为: A linking verb is the most improper word (to appear) at the end of a sentence 。

第13条

Take the bull by the hand and avoid mixing metaphors.

避免用错成语隐喻中的单词。

句首的take the bull by the hand是对成语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的误用。英语单词bull指“公牛”,horn(s)是“牛角”的意思。这条英语成语的字面意思是“抓住公牛的两只角”,比喻“勇敢地面对困难或危险”。所以,萨菲尔原句应改为: 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 and avoid mixing metaphors 。 跟汉语成语一样,英语成语(idioms)也是约定俗称的:结构固定,含义明确。由于读音或意思相近,人们很容易用错成语。比如:澳大利亚英语中有better than a poke in the eye with a burnt stick(比用烧焦的木棍戳眼睛好),很多人将burnt误用为blunt。再比如:人们在使用汉语成语“励精图治”和“兵荒马乱”时,常常将“励”误写作“厉”,将“荒”误写为“慌”。由于英语成语在不同国家存在不同变体,所以英语成语被误用的情况更加复杂。如:英语成语a storm in a teacup(本义是“茶杯里的风暴”,引申含义为“小题大做”),可以说成a storm in a teapot,a tempest in a teacup或者a tempest in a teapot吗?

better than a poke in the eye with a burnt stick

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

第14条

Avoid trendy locutions that sound flaky.

避免使用听起来十分怪异的时髦用语。

这句英文中,trendy locutions是“时髦用语”的意思,美国俚语flaky形容人的行为“极古怪”或想法“很离奇”。萨菲尔认为,作者不应该为了博人眼球而随意使用flaky这样的俚语,因为把俚语当做“时髦语言”,轻者会让人感觉十分怪异,甚者会影响阅读,达不到交流的目的。当然,如果某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别人的关注,那就尽管不分场合、不分时宜地使用“时髦用语”,因为那样的语言听起来确实很拽(zhuǎi)。据此,英文原句可改为: Avoid trendy locutions that sound odd。

第15条

Everyone should be careful to use a singular pronoun with singular nouns in their writing.

每个人都应当在写作中注意名词和代词的单复数用法。

在传统英语中,类似Everybody has his own view of what had happened(对于所发生的事情,各人有各人的看法)的句子是正确的,因为在过去阳性代词(如his)在指代人群中的个体时涵盖了阴性代词(如her)的概念。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要求书写自己的“herstory”,复数代词(如they,them,their等)被赋予了中性含义,例如:Everybody said they could help(大家都说自己能帮忙)。但是,这种用法多出现在口语中。在书面语言中,则需要将he or she,him or her,his or her毫不含糊地完整表达出来,如:Everybody has his or her own view(s)。这里的名词view用单数或复数似乎影响不大,因为都表达出了“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看法”的意思。但若以Somebody has lost his or her car keys为例,却看不出到底丢了几把汽车钥匙。为了避免名词单复数的使用引起的歧义,较稳妥的办法是改写不定代词作主语的句子。所以,萨菲尔原句可改为: You should be careful to use singular pronouns with singular nouns in your writing 。

第16条

Always pick on the correct idiom.

正确选用动词短语。

单词pick是“挑选”或“选择”的意思,不含贬义;而动词短语pick on(somebody)的两个含义均含贬义:其含义之一是“专挑某人惩罚、批评或责备”,即“专找某人的茬”;它的另一含义是“专挑某人做某事(尤其是别人不情愿做的、令人厌恶的事)”,如:The boss picked on me to announce the bad news(老板偏偏选中我去宣布着个坏消息)。所以,英文原句应改为: Always pick the correct idiom 。萨菲尔第16条提醒人们,要正确使用动词短语。英语动词短语数量很多,很容易混淆。从萨菲尔第16条可以看出,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也容易犯这类错误。

第17条

The adverb always follows the verb.

副词总是跟在动词之后。

一般来讲,副词以-ly结尾,如slowly(慢慢地)、suddenly(突然地)等。当然,并不是所有以-ly结尾的单词都是副词,friendly、 lovely、 lively、 lonely、 orderly、 timely等都是形容词。副词可以用来表示时间、程度、方式、地点和方位等,如:Shewalks slowly(她走得慢)和He works hard(他工作努力)。在这两个例句中,副词(slowly和hard)跟在动词(walk和work)之后,这是英语语法的基本规则。若按照词序来讲,动词在句中位置靠前,副词位置靠后,但在原句中,恰好是adverb(副词)在前,verb(动词)在后。若读者反复琢磨,便可领会萨菲尔文字游戏中包含的幽默。萨菲尔原句本身并没有错。如果你不愿意幽默地表达,那么你还可以说: The adverb should be placed after the verb 。

第18条

Last but not least, avoid clichés like the plague; seek viable alternatives.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要像躲避瘟疫一样避免使用陈词滥调;要寻求切实可行的替代说法。

英语口语“to avoid someone or something like the plague”(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某人或某事)即为clichés(陈词滥调),让人读过之后味同嚼蜡。那么,究竟哪些说法属于陈词滥调呢?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在1608年首次出版的莎翁作品《李尔王》中曾出现过类似last but not least的说法:although the last, not least。现在,有人喜欢说last but not least,也有不少人不情愿用这条短语。那么,萨菲尔认为last but not least是陈词滥调吗?这个真不好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萨菲尔认为avoid … like the plague是陈词滥调。所以,原句可改为: Last but not least, avoid clichés; seek viable alternatives 。

萨菲尔提出的这18条写作注意事项,不仅对英语国家的人有参考价值,而且对学习英语的他国学生也很有帮助。常用英文写作的中国记者和作家更应该引以为戒,牢记萨菲尔的忠告。希望本文的解释有助于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萨菲尔18条”所包含的文字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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